公司全面預算內部控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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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面預算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內部控制制度 全面預算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某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預算的內部控制,規范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與考核,提高預算的科學性和嚴肅性,促進實現預算目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預算,是指公司結合整體目標及資源調配能力,經過合理預測、綜合計算和全面平衡,對當年或者超過一個年度的生產經營和財務事項進行相關額度、經費的計劃和安排的過程。公司預算一般包括經營預算、資本預算和財務預算。第三2、條 公司在完成預算管理活動過程中,至少應關注涉及預算的下列風險:(一)預算體系不健全,崗位職責分工不合理,可能造成公司資源浪費和管理效率低下。(二)預算管理未經適當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三)預算目標不合理,預算項目不完整,預算標準不科學,預算編制程序不規范,預算分解和預算調整不合理,可能造成公司預算管理體系缺乏科學性和準確性。(四)預算的下達和執行不力,可能造成預算失去其應有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五)預算分析不正確,預算監控和預算考核不力,對考核結果的獎懲不公平、不合理,可能造成預算管理流于形式。第四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管理體系,明確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分析3、考核等各部門、各環節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具體要求。公司在建立與實施預算內部控制過程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關鍵環節的控制:(一)職責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應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科學合理;(二)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的控制流程應清晰嚴密,對預算編制方法、審批程序、預算執行情況檢查、預算調整、預算執行結果的分析考核等應有明確的規定。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預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預算工作不相容崗位一般包括:(一)預算編制(含預算調整)與預算審批。(二)預算審批與預算執行。4、(三)預算執行與預算考核。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工作組織領導與運行體制,明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策機構、預算管理部門及各預算執行單位的職責權限、授權批準程序和工作協調機制。股東大會、董事會負責審批公司年度預算方案。公司總經理室負責制訂公司年度預算方案,預算組織領導工作。公司財會部門具體負責預算編制、管理和指導工作。公司內部相關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參與公司預算編制、管理工作。第七條 公司總經理室主要負責擬訂預算目標和預算政策;制定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編制、審議、平衡年度等預算草案;組織下達經批準的年度預算等;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考核預算執行情況,督促完成預算目標。第5、八條 公司內部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籌資、項目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業務部門和所屬分支機構在公司總經理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部門、本機構業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總經理室做好公司總預算的綜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第九條 公司所屬子公司在上級公司預算管理部門指導下,負責本公司預算的編制、執行、控制和分析工作,并接受上級公司的檢查和考核。所屬公司負責人對本公司預算的執行結果負責。第十條 公司應制定預算工作流程,明確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分析與考核等各環節的控制要求,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各環節工作的開展情況,確保預算工作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第三章 預算編6、制控制第十一條 公司應加強對預算編制環節的控制,對編制依據、編制程序、編制方法、編制時間、上報時間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預算編制依據合理、程序適當、方法科學。第十二條 公司應在公司戰略的指導下,以上一期間實際狀況為基礎,結合本公司業務發展情況,綜合考慮預算期內經濟政策變動、行業市場狀況、產品競爭能力、內部環境變化等因素對生產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影響,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編制相應的預算,并在此基礎上匯總編制預算方案。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整體目標和其他有關重大決議,反映本公司預算期內經濟活動規模、成本費用水平和績效目標,滿足控制經濟活動、考評經營管理業績的需要。制定預算方案,應做7、到內容完整,指標統一,要求明確,權責明晰。第十三條 公司應明確預算管理部門和預算編制程序,對預算目標的制訂與分解、預算草案編報的流程與方法、預算匯總平衡的原則與要求、預算審批的步驟以及預算下達執行的方式等作出具體規定。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應在預算年度開始前編制完畢,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后,以書面文件形式下達執行。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選擇或綜合運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零基預算、滾動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編制預算。公司確定預算編制方法,應遵循經濟活動規律,并符合自身經濟業務特點、生產經營周期和管理需要。預算編制實行全員參與、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綜合平衡的原則。第十五條 公司預算管理部門應8、加強對公司內部預算執行單位預算編制的指導、監督和服務。第四章 預算執行控制第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預算執行環節的控制,對預算指標的分解方式、預算執行責任制的建立、重大預算項目的特別關注、預算資金支出的審批要求、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預警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預算嚴格執行。第十七條 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責任制度,對照已確定的責任指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實施考評。第十九條 公司應以年度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的基9、本依據,可將年度預算細分為季度、月度等時間進度預算,通過實施分期預算控制,實現年度預算目標。第二十條 公司對重大預算項目和內容,應密切跟蹤其實施進度和完成情況,實行嚴格監控。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加強對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預算控制,及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嚴格控制支付風險。公司辦理采購與付款、工程項目、對外投資、成本費用、固定資產、存貨、籌資等業務,應嚴格執行預算標準。對超出公司預算的資金支付,實行嚴格審批制度。分、子公司的預算外支出應上報公司財務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支付。對大額(一般為 20 萬元以上)預算外支出應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集體決策批準后方可支10、出。公司應健全憑證記錄,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并對執行過程進行監控。第二十二條 公司預算責任部門應加強與公司內部有關業務部門的溝通和聯系,確保相關業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能夠相互監督、核對一致。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情況內部報告制度,及時掌握預算執行動態及結果。公司各級預算管理部門應運用財務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公司決策機構和各預算執行單位報告或反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公司預算目標的影響,促進公司完成預算目標。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情況預警機制,通過科學選擇預警指標,合理確定預警范圍,及時發出預警信號,積極采11、取應對措施。努力實現預算管理的信息化,通過電子信息技術手段控制和監控預算執行,提高預警與應對水平。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結果質詢制度,要求預算執行單位對預算指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重大差異作出解釋,并采取相應措施。第五章 預算調整控制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預算調整環節的控制,保證預算調整依據充分、方案合理、程序合規。第二十七條 公司正式下達執行的預算,一般不得隨意調整。公司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能會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國家法規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公共緊急事件等致使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預算與執行結果產生重大(超出原預算)差異,需要調整預算的,應報12、經原預算審批機構批準。預算變化 20%以內且絕對額不超過 50 萬元的由總經理室負責審批,預算變化 20-50%以內且絕對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審批,預算變化 50%以上且絕對額超過 100 萬元的由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批。第二十八條 調整預算由預算執行單位逐級向原預算審批機構提出書面報告,闡述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預算的調整幅度。公司預算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提交的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公司年度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原預算審批機構審議批準,然后下達執行。第二十九條 公司預算調整方案應符合下列要求:(一)預算調整事項符合13、公司發展戰略和現實生產經營狀況;(二)預算調整重點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關鍵性差異方面;(三)預算調整方案客觀、合理。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預算調整方案,公司預算審批機構應予以否決。第六章 預算分析與考核控制第三十條 公司應加強對預算分析與考核環節的控制,通過建立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審計制度、考核與獎懲制度等,確保預算分析科學、及時,預算考核嚴格、有據。第三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公司預算管理部門應定期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通報預算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公司預算管理部門和各預算執行單位應充分收集有關財務、業務、市場、技術、政策、法律等方面14、的信息資料,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比率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從定量與定性兩個層面充分反映預算執行單位的現狀、發展趨勢及其存在的潛力。對于預算執行差異,應客觀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或建議,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和董事會研究決定。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情況內部審計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實施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第三十三條 公司應將預算執行情況納入考核體系。(一)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考核,依照預算執行報告或財務分析報告由人力資源部門和財會部門負責審查核實、按公司總經理室批準的程序進行。(二)公司內部預算執行單位上報的預算執行報告或財務分析報告,應經本單位負責人簽15、章確認。(三)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考核,以公司正式下達的預算方案為標準,以審定的預算執行報告或財務分析報告為依據。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結果應有完整的記錄。第三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預算執行情況獎懲制度,明確獎懲辦法,落實獎懲措施。第七章 附 則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三十六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