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審計及控制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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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內部審計及控制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內部控制制度內部審計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審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內部審計,是指由公司審計部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全資和控股子公司等進行的審計。第三條 公司依法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和健全內部自我約束機制,以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反對腐敗,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第二2、章 審計范圍與權限第四條 審計部在公司總裁和董事局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對公司職能部門、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單位的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和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第五條 審計部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對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2、對資金、資產的使用、保管進行檢查,審查資產、負債、損益及有關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 3、進行經濟效益審計,評價企業經營成果、投資效益及財務狀況; 4、對公司及所屬企業經營情況和經濟利益分配是否真實、合法、合規進行審計; 5、對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委外加工以及修理項3、目的工程預算、招投標、工程發包、資金、工程成本、竣工決算等進行審計; 6、對公司財經法規執行情況和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參與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 7、對各子公司的經理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包括任期期中、任期期滿、調離、晉升、免職、辭職、離退休); 8、根據公司需要對重要問題進行調查;對各種專項資金的提取和使用進行審計;配合有關單位進行經濟大案、要案的調查;9、對公司與境內、外經濟組織舉辦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合作項目等的合同執行情況,投入資金、財產的經營情況及其效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審計;10、必要時配合監事局和外部審計組織開展監察與審計工作; 11、公司領導要求辦理的審計事項。第4、六條 審計部的主要權限有:1、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時報送計劃、預算、決算、報表和有關文件、資料等; 2、審核憑證、賬表,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相關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3、參加有關會議;4、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5、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將會造成損失或浪費的行為,經有關單位負責人同意,做出臨時制止決定;6、對阻撓、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情況,經有關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7、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規行為的意見; 8、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和造成5、嚴重損失或浪費的直接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條 公司授予審計部如下實施經濟處理、處罰的權力:1、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未經審計部審計,不得兌現年終效益獎;2、 沒收賬外資金上繳公司;3、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給予通報。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對在審計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第九條 內部審計的工作結果和檔案資料,未經總裁批準,不得向外披露。第三章 審計工作程序第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工作必須遵循下列標準工作程序:1、根據領導部署和公司的具體情況,采用風險評估的方法擬訂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總經理和董事6、局批準后實施。2、審計部根據批準的審計工作計劃以及公司領導臨時安排的審計任務確定具體審計對象,制定項目審計實施計劃(審計工作方案)。重要項目的審計實施計劃,需經總裁批準后實施。 審計項目實施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1)審計項目名稱; (2)審計目的、內容、范圍和重點; (3)審計方式; (4)人員組織; (5)計劃審計時間;(6)其他應準備的事項。3、成立審計工作小組,明確審計分工,實行審計組組長負責制。4、審計組收集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背景資料及相關的審計依據資料。5、實施審計三天前,審計組向被審計單位或部門下發審計通知書,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下發審計通知書,電話通知后直接進點。通知書內容主要包括:7、 (1)被審計單位名稱; (2)審計范圍、內容和時間; (3)審計組長及其他審計人員; (4)對被審計單位配合審計工作的要求; (5)其他工作要求。 被審計單位應按審計通知的要求積極配合審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實施審計時主要采用就地審計為主、送達審計為輔的方式,通過核對財務賬簿、報表、憑證資料以及其他相關的經濟資料,核查實物、調查訪問等方法進行。審計實施過程中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實有問題的事項,做好調查記錄或取得有關證實材料,取得的重要證實材料應由相關人員簽章認證; (2)準確編寫審計工作底稿;(3)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并在審計工作底稿上注明。7、所有審計工作底稿都應經過審計8、組長的審核,編制者和審核者應在審計工作底稿上簽署姓名和日期。8、審計人員發現問題,可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詢問。審計中如有爭議應迅速如實向審計部和被審單位的領導反映。9、審計終結,審計組編寫審計報告,經過審計部領導審核后,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最后形成正式審計報告。總裁辦公會根據審計部提交的審計報告,形成審計意見和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10、在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時,被審計單位對事實和數據是否確切可提出補充意見,經審計部查明后修改或補充;對審計報告的法規依據,處理建議的內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審計部可以采納意見或維持報告。11、審計部必須對重要項目進行后續審計,檢查執行審計意見和決定的9、情況及其效果。12、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七天內向公司分管副總提出。在公司未做出修改決定前,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13、審計人員必須在審計項目結束一個月內將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審計中的主要資料整理裝訂成冊,歸檔備查。審計檔案的保管指定專門的內部審計人員負責。14、審計檔案的借閱,必須經過總裁批準并加以記錄。第十一條 審計部在進行離任審計時,應當遵循下列離任審計程序:1、各企業負責人任期終結,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人力資源部提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審計部據此列入當年工作計劃; 2、被審計單位在接10、到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后,按要求準備好有關材料,包括:經公司批準的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責任書;離任人的任職報告;任期內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資料;任期內各審計機構做出的審計報告和有關部門做出的調查報告;任期內重大經營管理計劃、決策;各種財產盤點表等; 3、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提交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被審計人的工作業績、經濟責任和審計通知中規定的其他內容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4、審計報告應由被審計人簽署意見; 5、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報送集團公司總裁,并抄送人力資源部、被審計人和所在單位; 6、被審計人對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有異議,可在接到審計報告后十五日內,向集團公司總裁提出申訴; 7、離任經濟11、責任審計報告是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據。第四章 工程審計第十二條 審計部工程審計的工作范圍:1、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審計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和各概(預)算定額及取費標準。并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必要的補充實施辦法。 2、負責公司所有工程預、結算的審計。造價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項目的預、結算由審計部負責審計,50萬元以上項目的預、結算一律由審計部負責委托審計事務所審計,經審計事務所審定后,甲乙雙方才能辦理工程總結算。 3、檢查預算的執行情況,幫助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4、 監督檢查基建程序是否合規合法。5、 參與工程的投標招標會議,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招標文件。6、 參與工程的圖紙會審12、和竣工驗收。 7、按時編報工程審計統計報表,定期向公司總裁匯報審計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 工程審計工作流程:1、根據公司工程審計的特點,工程審計采用報送審計的方法,即每項工程概預算由工程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報送審計部審計。按該項工程哪個部門負責管理,由哪個部門報送的原則進行。報送前工程管理職能部門經辦人員或隨工人員必須先自行審核(重點審核工程量)并簽署意見后才能送審計部審計。2、審計部接到工程概預算后,首先要對報送資料和報建審批手續進行審核。若資料或報建手續不全者,則退回重新補辦;若屬巧立名目,未經批準擅自定項的工程,則通知送審單位,取消該項目,并報告公司總裁。對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工程,則由受理登13、記人員及時受理,并交給專人審計。3、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深入現場。審計人員審計完畢簽署審計意見后通知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沒有意見后加蓋審計專用章生效。4、審計結束后應及時通知送審單位領回概預算,對較重要的概預算審計部應有復印件存檔,一般概預算審計部只在登記受理本上記錄備查。5、工程竣工后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結算書由施工單位編制,送審方法和送審要求與第1條相同。6、審計部接到結算書后必須先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對資料不全者則退回補辦;對還未竣工或竣工驗收沒有通過的工程則不予結算;對資料齊全并已竣工驗收通過的工程則及時登記受理,交由專人審計。7、結算的審計過程與第3、4條相同。8、工程竣工驗收和14、圖紙會審必須要有審計人員參加。9、工程開標會議必須要有審計人員參加。第十四條 對送審預、結算的資料要求:1、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在送審預、結算的同時必須報送有關資料。2、送審預算時必須提供的資料有:施工合同、設計圖紙、有關設計補充材料、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計劃、工程量計算書、甲供材料清單等;由外單位施工的工程,如是第一次進公司施工的,還應提供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和企業級別證明資料。3、送審結算時必須提供的資料有:經有關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報告、原審定的預算書、設計變更資料、現場施工簽證、主要材料采購發票的復印件、倉庫領料單、主要實物量完成表及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等。第十五條 15、爭議的裁定1、 屬本公司內部爭議,報總裁裁定。2、涉及外單位的,由審計部提出我方意見后,報公司總裁審閱,再由總裁與對方單位主要領導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考慮送有關仲裁機關裁定。第五章 審計人員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內部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評和聘任,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內審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實行內部審計回避制度。凡是內部審計人員參與被審計經濟活動的,兩年內必須回避對該活動的審計工作。第十九條 對違反審計工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條 公司所屬企業獨立設置的審計機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可參照本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審計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