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審計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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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審計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審計方案為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推進企業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按照公司*年審計工作計劃,對*開展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審計。為確保審計有效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一、審計目的通過對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查找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促進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從而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經營目標的全面完成。二、審計范圍本次審計范圍為20*20*年財務管理內部控2、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根據工作需要可延伸審計其他年度。三、審計依據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 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3. 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四、審計內容及重點在了解企業財務管理現狀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融資等方面的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一)預算管理1. 預算管理制度建設:企業是否制定預算管理的相關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學、可行,是否與上級管理部門的預算管理方面的要求一致;2. 預算編制和審核:預算編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審批”的程序;預算是否涵蓋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營業務活動,重點關注除電費收入外3、的其他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預算審核是否有專業人員的參加;預算項目是否細化,是否存在預算項目過粗,不利于執行和考核的情況(如其他費用支出過大);是否根據年度預算編制月份預算或季度預算;預算審核時是否考慮公司發展目標和資產經營目標。3. 預算執行和調整:經審核批準的預算是否進一步分解細化到各部門(單位),并形成預算責任體系;是否按照預算目標,并結合實際業務活動逐月編制月度資金預算;是否建立預算管理臺賬;是否按資金預算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預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預算調整是否經過上級預算管理部門審批。4. 預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開預算分析會,對月度(季度)預算的執行情況進4、行全面分析;是否對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預算考核是否真正得到有效執行,考核結果是否兌現。(二)成本費用管理1.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建設:獲取企業成本費用相關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蓋企業各項生產經營支出,各項費用標準是否明確,是否符合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要求。2. 成本費用控制審查:成本費用是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有無未經審批的預算外支出;財務部門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控制是否到位,監督考核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按制度規定執行成本開支的范圍和標準,如福利費開支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差旅費是否符合標準等。3. 成本費用核算審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有無將職工薪酬、招待費5、會議費等控制費用列入其他成本費用的情況;有無成本費用掛賬的情況;有無通過往來賬核算收入和成本費用。(三)資金管理1. 資金管理制度建設:是否按照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資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分離制度、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現金收支控制制度、銀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貨幣資金控制制度及貨幣資金監督檢查制度等。職責分工和授權審批程序是否明確規范,辦理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是否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2. 資金預算管理:企業的資金管理是否納入預算管理范圍,是否按預算管理的規定定期編制資金月度預算,企業的各項費用開支是否均納入資金預算。3. 資金使用、審批、支付:是否對企業資金使用進行分類管理6、。資本性資金支出、專項管理的成本費用支出及管理費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資金是否規定了不同的審批程序,各項支出的審批流程及審批權限是否明確;資金支付的申請、審批、復核和辦理是否按照規定執行;財務部門在執行資金支付程序時,是否實行計劃、審核、支付的獨立程序,并定期核對。各項捐贈支出及大額資金支付的審批是否符合制度規定。4. 資金安全管理:是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出納人員是否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存在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全過程的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的情況,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情況。使用電子支付的單位,操作人7、員是否加強對交易和支付行為的審核,根據操作授權和密碼進行規范操作,個人證書和密碼是否由責任人保管。5. 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庫存現金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是否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是否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現金進行盤點,是否存在“白條抵庫”等情況;取得的資金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賬,賬外設賬,“坐支”電費收入的情況;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注銷是否經上級部門批準;電費資金賬戶是否專門設立,是否全部納入財務部門管理;其他部門和人員是否存在開設、管理銀行賬戶和印鑒的情況;是否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8、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調節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出納人員是否同時從事銀行對賬單的獲取、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等工作;資金收支憑證、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否有專人復核,并重點對資金支出憑證、銀行對賬單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6. 銀行匯票管理:是否按票據管理相關制度,建立銀行票據備查登記簿,登記簿登記內容是否規范健全;是否定期對銀行票據進行盤點。7. 票據及印章管理情況:是否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是否嚴格執行銀行預留印鑒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財務專用章是否由專人保管,個人9、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全部印章的情況;印章的保管存放地點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并進行登記。(四)資產管理1. 資產管理制度建設:獲取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包括物資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在建工程)及債權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分析制度是否與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的要求一致;是否合理、科學、可操作,能有效發揮管理和控制作用等制度、2. 物資管理:物資核算是否滿足企業管理需要;存貨的入庫、發出是否及時登記,工程物資的發出是否做到項目明確,核算準確;是否與存貨保管部門定期對賬,定期盤點,對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的情況,是否及時查明原因,并作相應處理10、。 3. 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規定;是否設置臺賬(或卡片),固定資產的取得是否納入預算管理,車輛購置是否經過上級部門審批;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是否經過技術鑒定,是否報經批準;報廢資產的處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規定;資產處置收入是否及時入賬;財務部門是否定期與資產管理部門定期核對、盤點固定資產;是否按照要求購買保險。4. 工程項目財務管理:是否編制項目資金計劃,按工程項目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控制工程資金的支付,是否存在支付超過年度計劃或因資金計劃脫離實際而形成資金大量沉淀;是否按照概預算監督工程投資,控制項目建設成本;是否能夠專款專用,有無挪用工程資金的情況;有無計劃外建設,自行擴11、大或縮小投資規模,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的情況;有無為完成預算指標,在項目未完成的情況下,財務虛列完成的情況;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安全保證金;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工程款支付是否履行相關的審批程序,支付依據是否真實、完整、合規;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扣留質保金;待攤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是否嚴格控制在概算之內;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是否及時計入固定資產;是否及時辦理財務決算。5. 債權資產管理:是否開展賬齡分析,定期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欠費催收;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損失風險;預付賬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財務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成本掛賬、對外投資掛賬的情況;職工12、借款是否按照規定及時沖銷,有無長期掛賬的情況;關注與外單位的往來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轉移國有資產、長期無償占有國有資金的情況,并檢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損失風險。 (五)收入管理1. 制度建設:是否建立收入管理的相關制度,是否涵蓋企業營銷、資產租賃及出售等各項收入,是否能夠有效控制和防范收入流失。2. 電費收入:財務部門和營銷部門是否定期核對應收電費和實收電費;是否每日核對收費報表和電費到賬情況;電費壞賬的核銷是否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賬務處理;財務部門對長期未收回電費,是否定期發函確認;對以實物資產抵償電費的,其價值是否經過相關機構評估,產權是否存在瑕疵,是否立即辦理過戶手續,抵債資產13、(尤其是土地、房屋等)的管理是否有效;違約使用電費、違約金是否按標準收取并按對應科目入賬;營銷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預收電費數據是否相符。 3. 其他收入:資產出租收入、報廢資產或廢舊物資處置收入及業擴報裝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及時入賬;資產出租是否建立出租臺賬,財務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是否定期核對;財務部門是否定期與營銷部門核對業擴報裝收入,并與當期的新增用戶核對;是否存在收入掛賬或收入不入賬的情況。(六)投資、融資管理1. 制度建設:是否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建立科學的對外投資決策程序,是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籌資業務的崗位責任制和授權批準制度,建立籌資決策審批制度,嚴格控制財務風險。2. 對外投資14、:對外投資是否經過可行性研究和評估,是否執行集體決策,是否報上級部門批準;是否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掌握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防范投資風險;對外投資的處置、轉讓是否經過集體決策,是否報上級部門批準;處置或轉讓價格是否經過評估,價格是否公允;對外投資的財務核算是否符合規定。 3. 對外融資:對外融資是否納入當年預算,是否編制對外融資方案,是否按制度審核并報經上級審批;銀行貸款目的和實際使用情況是否一致;企業目前經營情況是否能夠保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抵押物是否存在風險。五、工作時間計劃及人員安排(一)工作時間安排1、*:審計組進駐現場,進行審計準備。2、*至*:現場審計時間。審計組收集15、資料,開展現場審計工作,根據審計進度與被審計單位的相關部門溝通,交換意見。3、*至*:整理工作底稿,匯總審計結果,擬定撰寫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提交被審計單位。(二)人員安排組 長:*副組長:*主 審:*審計組成員:*、*、*、*、*六、審計工作原則(一)堅持獨立、客觀、公正、保密的審計原則,做到誠信為本,不虛報、不瞞報和不弄虛作假。(二)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在審計中自始至終保持形式上、實質上的獨立。(三)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制定審計計劃,實施審計鑒證程序,在取得充分適當的證據的基礎上發表意見和出具報告書。七、工作紀律(一)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努力工作、講求質量,確保本次審計工作順利完成。(二)廉潔自律,忠于職守,不得接受被審企業的任何饋贈;不得以接業務為理由滿足企業任何非正常要求。(三)遵守被審企業的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如需加班,要征得企業同意。(四)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企業的商業秘密及相關資料要嚴加保密,不得對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