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部門開支結算和內部控制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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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財務部門開支結算和內部控制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財務部門規章制度 第一章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為規范公司財務行為,加強公司開支結算和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現金管理條例及國家其他有關法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現金儲備和保管 (一) 為維護財經紀律,除公司財務部及獨立法人單位財務科允許設立庫存現金外,其他所有部門均不得存放滯留現金、自設小金庫。 (二) 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鑒于我公司遠離市區,存取現金不便等2、實際情況,可大于限額存儲。最高額控制在20000元以內,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各部門借款在10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三) 大額存取款項,必須由財務部同保衛人員一起,以確保安全。第三條 現金的使用范圍 (一) 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無需銀行轉帳結算,按照國家政策規定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現金結算。 (二) 下列開支不受2000元限限制: 工資、獎金、辦公用品、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撫恤金、喪葬補助、救濟費、業務提成以及與個人之間的勞務費、運輸費、運輸費、其他經濟往來等。第四條 現金的借支程序 (一) 正常借支差旅費、辦公用品費、醫藥費;材料采購借支現金及業務單位3、間的現金往來,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 (二) 非因公借款原則上一律不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特批方可辦理。(三) 除上述情況外,嚴禁公款私借或借用其他名義和公款,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五條 各項費用報銷程序 (一) 報銷人填寫公司內部結算單,將原始憑證按照財務部的統一要求整理附后,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負責人簽字,總會計師(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方可報銷。(二) 特殊開支 產品宣傳費、廣告費、展覽費、攤位費等與銷售有關的費用;支付給新聞媒介的費用以及社會捐贈、贊助費、社會救濟、IS9000質量體系4、認證費、各種罰款等支出,須經總會計師、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現金結算紀律 (一) 出納員辦理現金支付業務,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作為付款依據,未經審核憑證,有權拒付,審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包括日期、單位名稱、稅務監制章、經濟內容、經辦人簽字等相關內容嚴格審查。對于違反財經紀律政策、經濟法規和手續不全的開支一律拒付。發票有涂改現象不予受理。(二) 不準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收付款項必須按規定入帳,不得滯留帳外。(三) 借支現金,原則上出差或業務辦理完畢后五日內到財務結帳或還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帳,借款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到財務部辦理緩期結帳手續。借款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5、超期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扣罰利息。 (四) 職工借款,原則上舊帳不清、新帳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五) 一切款項的支出,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簽批。 第二章 轉帳結算的管理 第七條 轉帳結算的管理 (一)月初由各用款部門提報支出計劃,財務部在此基礎上編報當月資金收支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后緩”的原則,與各部門綜合平衡,安排當月全公司實際支出數額。 (二)財務部根據平衡后的收支計劃,協調相關部門進貨和欠款情況使用支付資金。 第八條 轉帳結算的審批 (一)供應部、項目部等用款部門,要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預測用款時間、所需金額,報財務部。由于特殊情況或計劃6、不周出現的臨時計劃外用款,生產經營確 實需要的,用款單位必須提前三天追加用款計劃,并由總會計師(分管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二)工資、稅金、電費等大額支出;其他非生產經營性開支均由總會計師(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 (三)經總經理簽批的急付款項,自貨款支付之日起,一般限期10天內憑取得的發票辦理完提貨、檢驗、入庫、退回余款等手續,否則追究經辦人的責任。第三章 往來核算管理制度 第九條 往來核算管理的原則 (一)準確性原則:嚴格區分債權類和債務類帳戶的界限,不得將兩種不同業務合并相互抵減,只反映差額,而影響有關考核指標的、準確性和可比性。(二)及時性原則:凡通過往來帳戶結算后形成成本或費用7、的業務,必須及時結算并計入當期損益,避免因結算不及影響經營成果的真實性。(三)效益性原則:定期核對帳目,及時清理欠款,減少壞帳損失,處理好貨款回收期與銷售折讓的比例關系。算好每一筆帳,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用。第十條 往來核算管理的帳戶與核對 (一)使用統一科目編碼和規范化的帳戶名稱,并要求一個業務單位一個明細帳戶,原則上不允許一個單位設兩個以上明細帳戶,避免錯付以及人為增加對帳成本。 (二)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戶,必須依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真實詳細的紀錄有關業務的來龍來去脈,日期、單號、金額及經辦人等,以便于雙方核對帳目。 (三)銷售部門交回貨款及時存入銀行,出納人員每五日上報現金(8、銀行存款)統計表,向領導及時提供資金結存及貨款回收情況。 (四)財務、銷售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單位核對帳目,保證公司與往來單位帳帳相符。對于一年以上不發生業務的單位、“應付帳款”出現借方余額的、雙方對帳余額不一致的、以及對方經營不善即將破產的單位或個人,要重點清理。(五)在與各單位帳目、清理欠款的過程中,財務部有權要求該業務的經辦人員提供資料,介紹情況以及協助清理帳目,經辦人員有義務積極協助工作。第四章 財務支出制度 第四十三條 財務支出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遵紀守法,嚴肅財經紀律。 2、注重實效,提倡勤儉節約。 3、強化管理,嚴格審批程序。 4、責任到人,違規操作必究。 5、量入為出,先急后9、緩。 第四十四條 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均需銀行轉賬結算,并需有往來單位蓋章的收款收據。按照國家政策規定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現金結算,對2000元以上的往來帳款確需現金結算的須經財務機構負責人批準,由公司部室經辦人員簽收支付,財務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公司款項直接支付給往來單位個人。 下列開支不受2000元限額限制: 工資、獎金、辦公用品、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撫恤金、喪葬補助、救濟費、業務提成以及與個人之間的勞務費、運輸費等。 第四十五條 現金結算紀律 (一)出納員辦理現金支付業務,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作為付款依據,未經審核憑證,有權拒付,審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包括日期、單位名10、稱、稅務監制章、經濟內容、經辦人簽字等相關內容嚴格審查。對于違反財經紀律政策、經濟法規和手續不全的開支一律拒付。發票有涂改現象不予受理。(二)不準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收付款項必須按規定入賬,不得滯留帳外。(三)借支現金,原則上出差回來或業務辦理完畢后十五日內到財務結帳或還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帳,借款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到財務部辦理緩期結帳手續。借款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超期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當月工資中扣罰利息,特殊情況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免收或減收逾期利息。(四)職工借款,原則上舊帳不清、新帳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第四十六條 轉帳支出的管理 (一)月初由各11、用款部門提報支出計劃,財務部在此基礎上編報當月資金收支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后緩”的原則,與各部門綜合平衡,安排當月全公司實際支出數額。 (二)財務部根據平衡后的收支計劃,協調各相關部門根據進貨和欠款情況使用支付資金。 (三) 轉帳支付的審批 供應部、項目部等用款部門,要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預測用款時間、所需金額,報財務部。由于特殊情況或計劃不周出現的臨時計劃外用款,生產經營確實需要的,用款單位必須提前三天追加用款計劃,并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七條 資金的借支程序 (一)正常借支差旅費、辦公用品費、醫藥費、材料采購借支現金及業務單位間的現金往來,金12、額在2000元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副總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5000元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含5000元)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二)非因公借款原則上一律不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特批方可辦理。(三)不得對外單位借款,特殊情況,確需外借的,需由總經理審批。(四)除上述情況外,嚴禁公款私借或借用其他名義挪用公款,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各項費用的報銷程序 (一)日常生產用原材料支出,由供應經辦人員將附有材料驗收單的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查,經財13、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負責人審查、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 (二)日常的差旅費、通訊費、運輸費用及計劃內購買的辦公用品支出,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綜合部登記后,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查、由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總經理審批; 各級員工到所屬單位出差,由被訪單位負責安排食宿及駐地交通,報銷往返路費及途中的出差補助,其他時間不再計發出差補助。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參加各類會議、學習班、培訓班等,由組織者統一安排食宿和市內交通工具的,費用據實報銷,不再發給出差補助。未享受通訊補貼的員工,按出差天數給予10元/天的電話費補助。 (三)禮品支出、招待費支出,由部門負責人審查,14、綜合部登記后,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查、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四)參加會議的會議費、參加會議的差旅費、乘坐飛機的差旅費等,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查、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五)生產性工資支出:由企管部、財務部審核后,報人事部審核,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非生產性工資支出:由人事部審核后,報財務負責人審查、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六)福利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提報申請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購買發放,報銷時,由分管領導審查,財務部門審核后、經分15、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七)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維修等支出需提前提交報告,分管副總、總經理審批(電機維修除外),報銷時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查、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生產用固定資產由企管部登記臺帳,后勤用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登記臺帳,每年至少與財務固定資產明細帳核對一次,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八)設備技術改造、新上項目的發票掛帳,貨款支付等,由分管領導審查、經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查、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九)銷售業務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銷售負責人審查,經財務部相16、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查、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十)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之外的其他支出,經相關崗位審查后,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十一)以上沒有列明的其他支出、單筆數額較大的支出,經相關崗位審查后,由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九條 石膏礦財務支出實行聯簽制度。 為加強對全資子公司平邑石膏礦的資金支出管理,根據其管理權限不同,設定A、B二組聯簽人。(無論何種事項,支出時應先由經辦人及其部門經理簽字。)其中:B組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分管副礦長、礦長順序簽批,適用于經有權機構批準的預算或標準范圍內的費用性資金支出、生產17、用零星支出。A組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分管副礦長、金信財務部經理、礦長順序簽批,適用于經有權機構批準的預算范圍內的單筆5萬元以上的資本性支出、單筆費用3000元以上的支出,員工因公借款一次性5000元以上的支出,工資福利性支出,往來應付帳款帳齡2年以上的支出,超出標準一定范圍內的其他費用支出。 如簽批人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時簽批,特殊情況又需付款時,簽批人要網上或電話通知財務付款,回來后補簽。 第五十條 各簽字人應負責任: 經辦人及其部門經理應對支出事項的真實性、價格的合理性負責;財務機構負責人、財務部經理(副經理)應對支出事項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是否符合國家及公司有關法規制度、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操作流程負責;礦長、經理、董事長應對支出事項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方向、經辦人員是否在授權范圍內行事、是否符合集團公司利益負責。 各簽字人必須切實負責,如損害公司利益,各簽字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損失金額較大的,個人應付部分賠償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制度制訂和修改權限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訂和修改。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應按程序書面向財務部反映。 第五十二條 各單位制度的制訂 各單位須根據自身情況制訂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報財務部門批準,按有關程序簽發后執行。有關制度制訂、修訂、補充,也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第五十三條 制度執行日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