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銷售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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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銷售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推動和加強本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的開展,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管理機制,預防和打擊洗錢活動,維護本公司正常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反洗錢工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反洗錢內部控制,覆蓋本公司經營管理中可能被利用為洗錢途徑的所有業務環節。反洗錢內部控制要具體落實到相關2、業務、部門和崗位,確保不存在管理空白或漏洞。第三條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將充分考慮反洗錢內部控制的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要素。第四條 本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職能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將力求權責分明,相互配合,相互監督。本公司將定期評價各職能部門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并根據市場、技術、法律環境的變化適時調整和完善。第五條 本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工作將全面貫徹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進行。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第六條 本公司由風控部負責本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的外部溝通和內部協調工作。財務部、產品部、技術部、人事部等部門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協3、助反洗錢內部控制工作。第七條 反洗錢內部控制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規劃反洗錢工作; 2、落實反洗錢工作的具體措施; 3、在風控部配合下,建立健全反洗錢工作管理機制,組織、安排相關制度和流程的建設; 4、配合監管機關和司法機關對可疑交易資金的調查; 5、定期匯總和分析反洗錢工作信息和動態并提出建議;6、組織反洗錢培訓; 7、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八條 本公司相關部門應做好客戶身份識別工作,對大額資金、可疑交易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記錄、分析、核實和報告,并做好有關信息的收集、查詢與反饋工作,根據要求向當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反洗錢開展情況。第三章 反洗錢內部控制具體制度一4、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第九條 本公司各部門應嚴格遵守賬戶實名制原則,為客戶辦理代銷業務時,必須要求客戶使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對文件上的客戶信息予以核對并以此進行登記,嚴禁為客戶開立匿名或假名賬戶,嚴禁為身份不明確的客戶辦理業務。從源頭上控制違法洗錢行為,對違法主體進行嚴密監控。第十條 本公司市場部為客戶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時,應當建立客戶信息檔案。在獲知客戶的有關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立即更新客戶檔案,并保存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第十一條 本公司市場部發現客戶交易行為可疑或者對已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疑問的,出現以下情況要重新識別客戶:(一)客戶要5、求變更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種類、身份證件號碼、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二)客戶行為或者交易情況出現異常的。(三)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要求協查或者關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錢和恐怖融資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稱相同的。(四)客戶有洗錢、恐怖融資活動嫌疑的。(五)獲得的客戶信息與先前已經掌握的相關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六)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點的。(七)認為應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的其他情形。在識別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資料或者身份證明文件。(二)要求客戶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6、書。(三)回訪客戶。(四)實地查訪。(五)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二、大額資金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第十二條 本公司風控部應嚴格按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九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密切監控疑似洗錢的交易行為。第十三條 本公司財務部應對當日發生的大額交易進行分析,發現交易的金額、頻率、方式、流向、用途與客戶身份、賬戶用途、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的,對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慎甄別,并記錄和分析該可疑交易,報送風控部進行審查。第十四條 財務部在發現有下列交易或者行為時,應作為可疑交易:(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二)客戶頻繁辦理7、基金份額的轉托管且無合理理由。(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第十四條 本公司風控部在收到財務部報送的可疑交易報告后,應及時調查,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調查意見,確屬可疑交易的,在其發生后10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民生銀行報送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第十五條 本公司風控部或人員發現明顯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應立即通知民生銀行,報告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當地公安機關,并報中國證券業協會。三、信息資料保管及員工培訓第十六條 為配合反洗錢內部控制的持續監控需要,本公司人事部應當按照法規要求保存客戶或會員的賬戶資料和交易記錄:第十七條 本公司人事部客戶的8、賬戶資料和交易記錄的保存方式按照國家有關會計檔案管理的規定執行。第十八條 本公司相關部門及人員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將反洗錢工作開展過程中所獲悉的有關信息非法告知或泄露給他人。第十九條 本公司風控部負責組織系統內的反洗錢培訓工作。反洗錢工作人員、一線業務人員應積極參加反洗錢工作培訓,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可疑交易的識別標準,并通過日常工作不斷提高反洗錢的能力。第四章 附則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制度和相關工作規程的部門和人員,本公司風控部可根據行為性質、損失大小和影響程度,提出處罰意見。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反洗錢工作實際需要和本制度要求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或工作規程。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風控部負責解釋和修改。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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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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