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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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現(xiàn)金管理1第三章 銀行存款管理4第四章 資金計劃管理4第五章 資金支出審批5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支付結算辦法、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基本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釋義本辦法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xiàn)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 原則公司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2、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第二章 現(xiàn)金管理第四條 現(xiàn)金收支及保管(一) 公司現(xiàn)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xiàn)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嚴格控制現(xiàn)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各企業(yè)、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xiàn)金。(二) 計劃財務部門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xiàn)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xiàn)金,庫存現(xiàn)金限額需要變動時,必須報經開戶銀行批準,凡超過庫存現(xiàn)金限額的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企業(yè)現(xiàn)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wèi)3、措施。(三) 除零星現(xiàn)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xiàn)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xiàn)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四) 現(xiàn)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xù)后,應加蓋“現(xiàn)金收訖”章。(五) 從銀行提取現(xiàn)金,應當填寫現(xiàn)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提取。(六) 出納員在辦理現(xiàn)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guī)定審批的收付款業(yè)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計財部經理。(七)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明細賬,逐筆記載現(xiàn)金收付,并結出庫存余額。賬目應當日結日清,賬款相符。若發(fā)現(xiàn)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計財部4、經理。計財部經理應定期、不定期對出納庫存現(xiàn)金抽查核對,驗證賬實是否相符。原則上長款歸公,短款由出納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人,并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八) 不得用白條抵沖現(xiàn)金,不準因私借支現(xiàn)金,不準保存賬外現(xiàn)金,不得公款私存。第五條 備用金管理(一) 備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門的經常性的、小金額的日常費用開支及其他零星開支。計劃財務部可根據業(yè)務情況,確定借支備用金的合理限額,嚴格控制大額備用金的借取。(二) 借支備用金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備用金金額、預計還款時間等,經部門負責人審簽后,由計財部經理審核后財務總監(jiān)審批。超過1萬元的借款還須董事長審批。(三) 各部門備用金支出后,將有關票據按照報銷程序5、交計劃財務部報銷,補足備用金。(四) 各部門應于年底之前將備用金足額交回計劃財務部,次年由計劃財務部重新核定備用金限額并按照上述程序辦理領用手續(xù)。第六條 現(xiàn)金借款及報銷(一) 員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請借款。任何個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二) 借款申請的程序為:1. 經辦人填寫借款申請單,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用途、借款金額、預計還款日期。2. 借款申請單須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交所在中心總監(jiān)審核后交計財部經理審核,金額為 以內由財務總監(jiān)審批,金額為 至1萬元之內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1萬元以上的借款由董事長審批。3. 出納根據審批后的借款申請單進行付款。借款的流程圖如6、下:(三) 借支的款項應在業(yè)務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到計劃財務部報賬,結清借款;超過時間未報賬的或報賬后未結清借款的余額按每日3計收資金占用費。(四) 計劃財務部對原借款未結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xù)。第七條 費用報銷程序1. 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原始憑據,并將原始憑證整齊粘貼于費用報銷單之后。2. 費用報銷單由經辦人所在部門經理審核后交中心總監(jiān)審核,計劃內付款 萬元以下由計財部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由財務總監(jiān)審核后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計劃外支出由財務總監(jiān)審核后交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其中 萬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審批。3. 出納根據經審批的費用報銷單付款或沖銷借款。7、第三章 銀行存款管理第八條 銀行賬戶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是公司為辦理結算業(yè)務、資金信貸和現(xiàn)金收付而在相應金融機構開設的基本賬戶、一般結算賬戶和專用賬戶。第九條 各企業(yè)、單位的銀行賬戶僅供企業(yè)收支結算使用,不得出借銀行戶頭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xiàn)。第十條 不得用個人名義開立單位銀行賬戶。第十一條 計劃財務部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賬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xù)。第十二條 銀行票據由出納員專門負責,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第十三條 業(yè)務人員、財務人員應對收到的支票或銀行匯票等票據嚴格審查其合法性,以免收進假票或無效票。第十四條 企8、業(yè)、單位的業(yè)務或日常費用付款,需預先領用支票或匯票的,申請人應填寫付款申請單,由相關領導審批后,交由出納辦理,申請單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額和收款單位,銀行票據應分別加蓋財務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持票人領取票據后,須在票據存根上簽字確認。第十五條 空白支票由出納統(tǒng)一保管。因故作廢的支票,出納須加蓋作廢印章,作廢的支票應作為憑證的附件粘貼于憑證之后。第十六條 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并每日結出余額。出納應每月根據銀行對賬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賬,查明未達賬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及對賬單應每月裝訂入冊。第四章 資金計劃管理第十七條 公司資金使用實行嚴格的計劃管9、理,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年末根據預算編制下一年度的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會批準。第十八條 資金計劃的編制每月25日前各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編制下一月度的資金使用計劃,經部門經理及中心總監(jiān)審核后報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會同財務總監(jiān)進行初審,平衡匯總后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次月1日之前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下發(fā)執(zhí)行。資金計劃包括資金收入計劃和資金支出計劃兩部分各部門需根據當月預計收入及支出項目編制資金計劃,保證量入為出。第十九條 資金計劃的執(zhí)行(一)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資金的使用負領導責任。(二) 計劃財務部對各部門的資金計劃進行監(jiān)督。(三) 未編入資金計劃的支10、出,原則上計劃財務部可以拒絕辦理。確因外界情況變化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而且是公司必須的支出,經審批后計劃財務部予以安排資金支付。計劃外資金審批程序同預算外支出審批程序。(四) 計劃財務部對發(fā)生的計劃外資金使用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記錄并對該部門進行提醒。第二十條 資金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一) 計劃財務部出納人員每周編制資金收支周報,經財務經理審核后報送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二) 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每月總結當月資金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為領導做出決策提供依據,并在總經理辦公會上公布,為制訂下月的資金計劃提供參考。第五章 資金支出審批 第二十一條 基本原則公司實行嚴格的資金審批制度,對于違反審批程序的資金使用申請計劃財務部必須拒付。第二十二條 預算內資金的審批:工作事項經辦人員部門經理中心總監(jiān)計劃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董事長固定資產購置 元以下提出審核審核審批元至 元提出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批 萬元以上提出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批貨款支付 萬元以下提出審核審核審批 萬元以上提出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批費用元以下提出審核審核審批元以上提出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批工資、獎金、福利提出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批對外捐款贊助提出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核審批第二十三條 預算外資金的審批 預算外資金須經財務總監(jiān)審核后,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重大支出須董事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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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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