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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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期貨經紀公司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及關于規范期貨保證金存取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為推動和加強東航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反洗錢工作的開展,建立健全反洗錢工作管理機制,維護公司經濟金融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通過內控管理和技術手段實施。第二章組織機構第三條公司設立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公2、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擔任,稽核員為監督員。小組成員包括風險控制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結算部經理、信息部經理、交易部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公司反洗錢工作,風險控制部負責與反洗錢有關的具體工作。第四條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管理、監督公司的反洗錢工作,傳達監管部門有關反洗錢工作的要求,審定反洗錢工作制度,解決公司反洗錢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對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向上級監管部門報告,協調公司營業部的反洗錢工作。第五條公司反洗錢小組成員在公司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反洗錢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風險控制部負責反洗錢工作的具體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并配合相關3、機構對可疑交易資金進行調查,收集整理公司反洗錢信息動態。各成員部門的主管具體負責本部門反洗錢工作的實施,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定人、定崗、定責。第六條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客戶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資金支付的交易進行監督、管理、監測和分析。監督員負責對各部門上報的可疑交易進行分析、調查,對重大可疑交易及時上報公司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確屬可疑交易的上報上級監管部門。第三章客戶身份識別第七條客戶身份識別在反洗錢的工作中至關重要,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客戶身份識別過程中要高度負責,必須獲得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所要求的客戶身份資料。第八條驗證客戶信息包括個人客戶信息和法人客戶信息。第九條自然人4、客戶開戶時,應該提供和簽署以下材料:(一)開戶人身份證復印件;(二)期貨市場投資者開戶登記表(自然人)原件(開戶人本人簽字);(三)簽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四)資金調撥人身份證復印件;(五)指令下達人身份證復印件;(六)結算單確認人身份證復印件;(七)期貨保證金結算賬戶存折或其他賬戶證明文件復印件;(八)如果同時申請SHECA數字證書,還需提交SHECA個人數字證書受理表(開戶人本人簽字)。第十條法人開戶時,應該提供和簽署以下材料:(一)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二)開戶授權書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三)期貨5、市場投資者開戶登記表(法人)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四)經授權人員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期貨經紀合同;(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六)開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七)資金調撥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八)指令下達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九)結算單確認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十)期貨保證金結算賬戶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十一)如果同時申請SHECA數字證書,還需提交SHECA單位數字證書受理表(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第十一條公司只為具有良好聲譽、從合法業務活動中取得收入和利潤的客戶代理期貨交易。第十二條公司通過一系列的程序獲得盡6、可能真實、完整的客戶資料,以避免被洗錢分子利用從事洗錢及其他非法活動。第十三條新客戶開戶時,客戶服務人員必須審慎核對客戶的真實身份,并確認其擬進行交易的合法性,包括客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第十四條客戶服務人員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開戶服務,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第十五條公司應當按照安全、準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第十六條客戶開戶、變更、銷戶的身份資料檔案應當自期貨經紀合7、同終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記錄、交易結算記錄、錯單記錄、客戶投訴檔案以及其他業務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第四章操作規程第十七條逐級報告制度財務部在辦理客戶出入金業務過程中,發生大額支付交易、或在十五個交易日里多次發生出入金或多筆入金匯總一筆出金或一筆入金多筆出金等情況,由出納負責向部門經理報告。財務部經理應對發生的大額支付交易進行分析,發現客戶有可疑支付交易情況,進行審慎甄別,并記錄和分析該可疑支付交易,于當日填制可疑交易登記簿,次日采用書面方式報送公司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查。公司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在收到財務部報送的可疑支付交易報告表后,應及時組織內控人員進行調查,在3個工作日內8、提出調查意見,確屬可疑交易的,及時上報上級監管部門。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的上報工作,由專人通過反洗錢互聯網報送接收平臺,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及時報送,并報備中國證監會稽查一局、上海證監局等上級監管部門。第十八條監督制度監督員在日常事后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督大額交易的授權情況,對符合可疑交易標準的業務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發出查詢查復通知書,并提出監督意見,限期查復。監督員對公司財務部、清算部進行定期檢查,查看是否及時登記大額交易登記簿、結算賬戶開銷戶登記是否記載完整;開立賬戶是否符合監管部門的規定,對可疑交易是否及時上報。第十九條登記備案制度公司發生的所有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除按規定向中國反洗9、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外,必須在大額交易登記簿或可疑交易登記簿上逐筆登記并專人保管,并每月匯總一次交公司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第五章會計、結算內控制度第二十條反洗錢工作會計、結算控制制度(一)確定并記錄客戶的身份以及辦理業務的交易信息。(二)建立客戶身份登記制度,辦理開戶、收付等業務時必須認真審查核對客戶的身份并登記。(三)財務部、結算部、交易部必須完整保留原始會計記錄、交易記錄,開銷戶登記必須專人登記,專人保管。第二十一條對客戶辦理開戶、保證金存取等業務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對并登記。不準為身份不明確的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和假名賬戶。第二十二條反洗錢工作會計檔案的10、管理財務部對提取大額現金的客戶,必須按要求填寫大額交易登記簿,并按發生日期排列、編順序號于次年初裝訂成冊入庫保管。公司對客戶資料的相關記錄保管期限必須自銷戶之日起20年以上。公司的交易記錄必須包括賬戶持有人、通過該賬戶存入或提取的金額、交易時間、資金的來源和去向、提取資金的方式,其保管期限為自銷戶之日起20年以上。公司對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的保管,不得有遺漏、涂改情況。第六章員工責任第二十三條為客戶開立賬戶應嚴格按照客戶填寫的期貨經紀合同、期貨投資者開戶登記表、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和開戶授權書的內容,不得為客戶設立匿名賬戶或假名賬戶。第二十四條公司開展反洗錢工作應當嚴守反洗錢工作秘密。不得違反規定11、將有關反洗錢工作信息泄露給客戶和其他人員。第二十五條由公司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公司人員的培訓工作,反洗錢工作人員、財會人員應積極參加反洗錢工作培訓,認識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可疑支付交易的識別標準,并通過日常工作不斷提高反洗錢的能力。第二十六條出納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個人和單位賬戶進行詳細調查,熟悉大額和可疑交易標準,按照規定及時、準確登記大額交易記錄。第七章罰則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對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按規定落實專門人員負責反洗錢工作的;(二)未按規定對開戶資12、料進行審查,致使單位或個人開立虛假期貨賬戶的;(三)未按規定要求單位客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對并登記的;(四)將反洗錢工作信息泄露給客戶和其他人員的;(五)未按規定登記、報告大額交易或者可疑交易的;(六)對存取大額現金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的;(七)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從事不正當競爭,損害反洗錢義務履行的;(八)公司員工參與偽造開戶資料,為客戶違規開立期貨賬戶,協助進行洗錢活動的。第八章附則第二十八條“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13、活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第二十九條“大額交易”是指以下情形之一:(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第三十條“14、可疑交易”是指以下情形之一:(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于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三)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四)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五)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后平倉出局,支取資金;(六)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七)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八)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九)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制定、解釋和修改。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