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有限公司員工手冊附程序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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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裝公司員工手冊目錄公司管理原則3一、 統一領導、層級管理的原則3二、 有章必循、違規必究的原則3三、 目標管理、考評獎罰原則4四、 擇優任用、競爭上崗的原則4五、 時效第一、滿負荷工作原則4六、 以人為本,全員參與的原則4第一章 總 則4第二條 適用范圍:4第二章 聘用與異動5第三條 招聘原則5第四條 招聘基本條件5第七條 試用7第八條 擔保8第九條 人事調整9第十條 解 聘10第三章 考 勤12第十一條 工作時間:12第十二條 考勤規定:12第十三條 考勤報批15第四章 假 期15第十四條 法定假期15第十五條 婚假16第十六條 恩恤假16第十七條 病假16第十八條 事假16第五章 薪酬及2、福利制度17第十九條 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另行規定。17第六章 培訓制度17第二十條 培訓目的17第 二十一 條 入職培訓17第二十二條 在職培訓:18第七章 人事考核制度18第二十三條:目的19第二十四條 人事考核的用途19第二十四條 考核內容:19第二十六條 考核等級:20第二十七條 考核方式20第二十八條 考核種類:20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的處理21第八章 獎懲制度22第三十條 目的22第三十一條 獎罰原則22第三十二條 獎罰形式22第三十三條 獎罰標準22第三十四條 獎懲程序23第三十五條 獎罰條例23第九章 行為準則26第三十三條 員工守則26第三十四條 工作態度27第三十五條 工作紀3、律27第十章 其 它28公司管理原則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在工作中都應遵循如下管理原則:一、 統一領導、層級管理的原則公司各部門均服從公司最高決策層的領導,統一執行決策層的各項決策;各級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接受直屬上司的管理,服從直屬上級的命令,各級管理人員只對直接下屬擁有指揮權。二、 有章必循、違規必究的原則每位員工均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公司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或給予處罰。三、 目標管理、考評獎罰原則各級部門、每位員工均須以完成自己的工作目標為基本工作準則,以工作態度和績效考評結果為獎罰主要依據。四、 擇優任用、競爭上崗的原則在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和科學、客觀的考評體系的保4、障下,根據每位員工的德、能、勤、績選拔相對優秀的人才,對考評結果處于末位的實行淘汰、以競爭上崗為選拔管理人員的基本原則。五、 時效第一、滿負荷工作原則公司部門設置以精簡為原則,人員崗位設置以飽和工作為原則;各項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講究時效。六、 以人為本,全員參與的原則公司堅持以人為本,承認人的價值,承認人的差異,承認人的追求,努力創造全員參與的環境,實現人的價值,開發人的潛能。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一) 本公司員工管理,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都應依據遵循本制度的管理。(二) 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5、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第二章 聘用與異動第三條 招聘原則公開招聘,公平競爭,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第四條 招聘基本條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符合本公司用工條件和要求者。(被本公司解聘或自動離職者,不再聘用)第五條 招聘程序用人部門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人事部門審定人事定編主管領導審批人事部門初試人事部門通知入職總經理審批人事部門審核填寫“員工錄用審批表”用人部門進行復試第六條 入職(一) 新進員工入職程序人事部門按“報到程序單”辦理入職手續財務部交納食宿按金任職部門報 到辦公室辦理食宿手續(二) 新員工入職手續新員工入職應向人事部門提供及填寫下列資料:1 簡歷、學歷、職6、稱證書、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中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身份證等的復印件、標準照片3張;2 保證書;3 醫院體檢合格表;4 員工入職登記表;5 勞動合同書;6 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三) 新員工入職須知:1 公司保留查證所有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隱瞞,公司可解聘該員工;2 新員工有責任向人事部門報告有關個人資料變更情況,否則引致日后個人權益損失,公司概不負責。第七條 試用(一) 試用期:新入職員工原則上試用期為3個月,但工作表現突出、業績優秀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縮短其試用期。(二) 試用期須知:新入職員工試用期中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由部門主管填報“人事異動申請單”,報人事部主管核定,停止使用7、,予以辭退:1 品行不良;2 工作能力、服務業績欠佳或事假達5天以上、病假達7天以上。無故曠工者,公司隨時停止使用,予以解聘;三、轉正和考核新入員工試用期滿,由人力資源部提供“員工試用期滿自我評估表”和員工試用期滿工作考核表“,并統計登記被考核人試用期間的出勤資料,依人事權限順序,逐級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試用期滿通知單”,并依不同批示,分別辦理下列事項:1 試用不合格,辦理辭退手續;2 試用合格,留任原職者,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資;3 試用合格調(升)職者,辦理異動作業和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資;4 介于合格不合格之間者,辦理延期試用手續,但不得超過一個月。第八條8、 擔保(一) 擔保范圍(對象范圍)本公司員工,除總經理外,均須辦理擔保手續。(二) 擔保要求: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與被擔保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者,不得做擔保人。(三) 被擔保人責任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及追繳責任:1 侵占、挪用、虧空公款或不歸還借用公物、損壞公物者;2 營私舞弊或其不法行為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3 竊取公司機密資料、技術情報或財物者;4 移交拖欠公款不清者。另外,擔保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擔保人找到新的擔保人、辦理新的擔保手續后,現擔保人才能解除其擔保責任。(四) 被擔保人責任擔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擔保人應立即換保,并函告本公司。凡9、隱瞞或故意拖延者,應予以懲處:1 保人死亡或犯案者;2 擔保人被宣告破產者;3 擔保人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4 不欲繼續擔保者。(五) 擔保責任解除被擔保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未了事項,擔保責任方能解除,保證書自動失效。(六) 對保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的時候隨時進行對保第九條 人事調整一、 晉升及降職 由申請單位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辦理臨時考核。中層主管(主任)及以上職務,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簽注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中層主管(主任)以下由各部門主管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若牽涉工資升級,則須報總經理批準)。二、 調職由申請單位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送調職單位會簽,報人10、力資源部簽注意見后,中層主管(主任)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以下由人力資源部主管批準(若牽涉工資升級,則須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三、 辦理程序未批準的升降、調職申請單退回申請單位,經批準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發布“人事異動通知”,副本抄送申請單位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在規定日期內向新單位主管報到履行新職;若職稱異動或單位異動,副本應抄發給會計部門,通知變更工資冊。凡拒絕辦理移交手續者,從接到調職通知之日起按曠工處理;凡沒在規定日期內向新單位主管報到并履行新職者,從超過規定報到日起按曠工處理。經批準的異動事例,涉及調資的人力資源部應根據異動申請單的批示,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資11、,呈報總經理審批后轉會計部門辦理。第十條 解 聘(一)辭職1 員工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7天向人事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否則公司將扣回7天基本工資作為補償。員工入職未滿15天辭職者,不結算薪金。2 員工在正式錄用后辭職,須提前30天向人事部門遞交書面辭職申請,否則將扣回30天的基本工資作為補償。3 辭職人員須按“離職人員財產移交清單”辦清一切手續,經人事部門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已決定辭職的員工,必須盡心服務到最后工作日為止,如借故怠工,公司有權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予以解雇。4 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同事或親友轉達的辭職申請。(二)勸退、解雇1 員工因績效考核不合格或其它原12、因達不到要求將被公司勸退,試用期內的員工,公司無須提前通知;已轉正員工,公司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被勸退員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2 凡在工作期間違反公司有關規章、管理及獎罰制度的員工,公司有權立即解雇,且不作工資外的任何補償,若造成公司損失的,必須承擔經濟責任。3 被勸退、解雇的員工,須將經辦工作交接清楚,在人事部門通知離職的日期前,按“離職人員財產移交清單”交還所有公物,結清所有帳目,搬出公司宿舍,方可結算工資離職;若拖延逾期不辦者,公司有權作出單方面處理。(三) 自動離職1 提出辭職后、任意缺勤而無合理解釋者、及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均視為自動離職;2 自動離職者一律不結算薪金,不退還食宿按13、金,并停止一切福利待遇;3 若有攜款潛逃或未辦理移交手續離開而給公司造成其它損失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四) 辭職、勸退、解雇程序員工提前7/30天遞交辭職申請書部門負責人簽 批人事部門審 核總經理審 批用人部門填寫勸退、解雇報告第三章 考 勤第十一條 工作時間:本公司實行六天、八小時工作制,即:每周工作時間為6天,星期天休息每天工作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005:30以上工作時間可依據季節變化或不同崗位工作性質進行適當調整,或對特殊崗位采用其他工時制。第十二條 考勤規定:(一) 刷卡:1 本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按時打卡,任何人不得代其他人14、或由其他人代為打卡;不得隨手攜帶考勤卡。違者按違規次數,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解雇等處分。2 除特許情況外,所有員工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事務。否則,按遲到和曠工論處。3 一個月內忘記打卡,在35次者扣10元,68次者給予警告處分,9次以上者記小過。4 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簽署,因公或其它原因不能打卡者,必須向人事部門說明,并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在2天內由部門主管領導簽證后轉人事部門登記在考勤表上;涂改冒簽者,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解雇等處分。(二) 遲到、早退、曠工1 遲于上班時間打卡者,但未超過30分鐘者,按遲到論處,否則按曠工半日論處;早于下班時間,但提前15、時間未超過30分鐘打卡者,按早退論處,否則按曠工半日論處。2 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款1元;累計遲到31分鐘至60分鐘者,每分鐘扣款2元;累計超過60分鐘者記大過;情節嚴重者給予解雇。3 未經請假批準擅自缺勤者,視為曠工。累計曠工1天記小過1次,曠工2天記大過1次;曠工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三) 公出1 員工因公于上班中需要外出時,應填寫:“公出單”,由部門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外出回來時,取回交人事部門存查。2 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告知,或向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時,則由人事部門依據警衛室出入記錄給予簽證。(四16、) 出差1 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送主管(主管以上須總經理批準)核簽。2 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按公司財務制度向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3 出差前應將“出差申請單”送交人事部門留存;一般情況下應按期返回,因故延期滯留的,回來后應立刻向人事部門說明情況。否則,出差期限以外的滯留時間,按個人事假對待。(五) 加班1 為促使員工高效率工作,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提倡超時間工作。但特殊情況必須加班時,須提前填寫“員工加班申請報告單”,由主管核準后,方可認定為加班;加班后離開公司時,須在警衛室打卡。2 月末部門主管將“員工加班報告單”進行總核,確定當月員工加班天數(或時數)后,報人事17、部門。3 員工加班原則上以補鐘或補休進行補償,實在無法補鐘或補休的,再以加班工資補償。(六)值班1 一般情況下,不安排人員值班;若逢節假日需要有關人員值班時,由辦公室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進行安排。2 被安排值班的員工要按上、下班時間打卡,并認真履行所安排的值班崗位職責;3 節假日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原則上按加班對待,節假日后以補休的方式進行補償。第十三條 考勤報批(一) 假期申請員工享用任何假期,必須填寫員工請假單,并經過批準,方能享用;若申請病假、分娩假、婚假、恩恤假、工傷假等,還必須呈交有關證明文件。(二) 報批權限1 文職級員工、主管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批準,1天以上的須呈總經理批準18、。2 部門經理級人員請假,無論假期長短,均須總經理批準。第四章 假 期第十四條 法定假期根據勞動法規定,下列節日為法定假期:1元 旦: 1天(元月1日)2春 節: 3 天 (農歷初一、初二、初三)3 國際勞動節: 3天(5月1、2、3日)4 國 慶 節: 3天(10月1、2、3日)5 國務院頒布的其它全國性休假。注:法定假期時間按國務院通知執行;因工作需要,必須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員工,于法定假日后按比例補假。第十五條 婚假 1 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結婚的員工,可享有有薪假期3天。2 申請婚假須提前經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批準,一般員工由部門主管審批,中層主管(主任)以上逐19、級至總經理審批,并將結婚證影印件交人事部門核實。3 婚假限于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半年1次性連續使用。第十六條 恩恤假 1 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員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2天。2 申請恩恤假須提前經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批準(審批權限同婚假),銷假后將親屬死亡證明或當地派出所證明交人事部門核實。第十七條 病假1 員工請病假,須在生病當天向主管領導申請。假后須將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交人事部門核實。2 以下情況員工不能按病假處理:(1) 休假及公差在外,但無當地縣以上醫院急診病歷及化驗單者;(2) 因個人嚴重不正當行為導致不能工作者。第十八條 事假1 員工如有急事申請事假,須提前20、經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批準;2 一般情況下,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2天。3 審批權限: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審批,1天以上的地逐級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級人員請假,不論假期長短,均須總經理批準。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制度第十九條 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另行規定。第六章 培訓制度第二十條 培訓目的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企業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培養其高尚的品德和敬業精神,實現本公司的戰略目標。第 二十一 條 入職培訓(一) 入職培訓要求:新入職員工,必須參加由人事部門組織為期2天的入職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二) 培訓目的:1 使新員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經營發展目標、方針政策、價值21、觀念、規章制度,盡快融合到員工隊伍中,順利開展本職工作。2 使新員工明確工作職責,盡快掌握工作要領、程序和方法,達到工作質量標準,較好的履行崗位職責。(三) 入職培訓內容:1 公司概況: 歷史、現狀、前景規劃、奮斗目標; 工作場所、工作設施; 企業產品、服務及工作流程; 企業客戶和市場競爭狀況; 企業組織結構及重要人物。2 職位說明和職業必備: 職位說明: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能; 職業必備:同事聯絡、上司管理風格、公司的保密要求等; 安全知識:3 公司規章制度:工作行為準則、人事管理制度。4 態度與信念:第二十二條 在職培訓:1 崗位技能培訓;2 業務知識培訓;3 安全思想培訓22、;4 企業精神及團隊精神培訓。第七章 人事考核制度第二十三條:目的1 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推行人事考核工作。2 把握員工與其擔當的職務級別相應的能力,并以此有計劃地開發和利用員工的能力;3 把握員工所擔當職務工作的完成情況,據此公正合理地做出待遇上的安排。4 讓員工了解自己的優缺點,作為自我改善的指標;5 讓員工了解公司對他們工作的關注。第二十四條 人事考核的用途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1 教育培訓,自我開發;2 合理配置人員;3 晉升、提薪;4 獎勵。第二十四條 考核內容:1 業績考核:對員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的觀察、分析和評價;2 態度考核:對員工在23、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3 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員工具有的能力。第二十六條 考核等級:S: 杰出實際工作遠遠超過目標要求;A:很好指實際工作超過目標要求,或某些方面遠遠超過目標要求而其它方面達到目標要求;B:好達到目標要求;C:需改進指有些方面未達到目標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達到目標要求。第二十七條 考核方式1 員工自評:撰寫書面總結,按自評表內容給出自我評價分數;2 上級考核下級: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在態度、業績、能力方面給出評價分數和評語;3 人事部門綜合考核:根據收回的員工自評表和部門考核表,給出綜合評價和評語。4 亦可根據實際需要采取24、其它的考核方式。第二十八條 考核種類:(一) 試用考核: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任聘的人員,一般情況下,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其任職的部門主管負責考核。如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期,或改派其它部門試用,或建議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人事部門核實、總經理批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1個月。(二) 平時考核:1. 部門主管對所屬員工在平時的工作效率、態度、操行、學識等隨時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隨時報請獎懲。2. 人事主管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對員工平時假勤獎懲進行記錄,以提供考核的記錄。(三) 月度考核:每月1日對上月進行月度考核;(四) 年終考核:1 25、考核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2 考核時間:每年1月底以前完成對上年的年終考核;3 考核范圍:除試用人員、復職未滿3個月的員工不參加考核外,其余 員工都必須參加年終考核。4 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客觀; 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列為優等:a 所請各假超過請假規定日數者;b 曠工超過2日者;c 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消者。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的處理1 考核結果反饋: 年終考核結果必須通告被考核人,以對其鼓勵、指導和批評; 記入員工本人檔案,作為在本公司工作的履歷記錄。2 考核結果保管:由人力資源部保管至員工離職二年后,才可銷毀。第八章 獎懲制度第三十條 目26、的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的法規、法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三十一條 獎罰原則1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2 有功必獎,有過必罰;3 獎罰嚴明,人人平等。第三十二條 獎罰形式1 獎勵:記小功、記大功、晉升工資、晉職;2 處罰:警告、記小過、記大過、停職檢查、解雇。第三十三條 獎罰標準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獎罰標準。無論獎罰,均存檔記錄。1 獎勵標準: 嘉獎1次,獎1天基本工資; 記小功1次,獎3天基本工資; 記大功1次,獎6天基本工資; 一年累計嘉獎3次,加記小功1次; 一年累計記小功3次27、,加記大功1次; 一年累計記大功1次,晉升1級工資;2 處罰標準: 警告1次,扣1天基本工資; 記小過1次,扣3天基本工資; 記大過1次,扣6天基本工資; 一年累計警告2次,加記小過1次; 一年累計記小過2次者,加記大過1次; 一年累計記大過2次者,給予解雇。第三十四條 獎懲程序1 獎懲由同事或主管根據事實提出建議,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執行。2 審批權限:中層主管以上員工記大功、解雇者由總經理批準,其余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第三十五條 獎罰條例一、 凡符合下列條例之一者,公司酌情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1 對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業務水平有重大貢獻者;2 工作中表現突出28、,創造優良業績者;3 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4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5 為保護公司、員工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6 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開支有顯著成績者;7 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8 領導有功、使企業發展迅速者;9 才能卓著、成績優異能夠勝任現職以上職務者;10 其它應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行為。(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警告處罰:1 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者;2 拖延執行上級命令,影響工作進度,尚未造成公司損失者;3 儀容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4 在辦公室公共場所發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者;5 無故串崗、閑聊、亂扔果皮雜物者;29、6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調班、調休者;7 使用褻瀆性和辱罵性語言者;8 服務態度差、遭客戶(同事)合理投訴者;9 有其它不認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為者。(四)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小過處分:1 一年內給予警告處分2次者;2 辦事不力,廢弛公務者;3 工作時間睡覺者;4 捏造請假理由或偽造有薪假期證明者;5 未經許可,私自出借公司財物者;6 辱罵同事和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7 拾遺不報,造成不良影響者;8 違反操作規程,尚未造成經濟損失者;9 其它有礙生產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經濟損失者。(五)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大過處分:1 一年內給予記小過2次者;2 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有事實證明但30、尚未造成惡劣影響者;3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4 嚴重浪費公司財物者;5 私配辦公室、宿舍及營業區鑰匙者;6 其它有損公司利益行為者。(六)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雇:1 一年內給予記大過處分2次者;2 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盜竊或參與其它違法活動,觸犯地方和國家刑事法規被判刑事處分者。3 泄漏公司機密,貪污、挪用公款者;4 在公司有打架行為之雙方;5 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情節嚴重者;6 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或為自己牟取私利者;7 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之行為者;8 故意破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931、 遇非常事變,借故逃避義務,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者;10 經常遲到、早退,經批評教育后無悔改之意者;11 疏于職守,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者;12 向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有欺騙行為者;13 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14 蓄意違抗公司或主管領導的合理安排或調遣,拒不服從工作分配者;15 竊取公司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16 未經許可,受雇于其它公司;17 已申請辭職但未獲批準前,消極怠工、不履行工作職責、不認真辦理交接,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者;18 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者。第九章 行為準則第三十三條 員工守則1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遵守公司規章制度;2 忠于職守,克32、己奉公,服從領導,團結同事,努力工作;3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質按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項工作;4 講究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嚴守公司機密,維護公司聲譽;5 勤儉節約,避免浪費,愛護財物,自覺維護和保持辦公環境衛生;6 儀容整潔,精神飽滿,待人熱情,文明有禮;7 排除虛偽,建立忠誠,關心公司,熱愛集體,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8 為人誠懇,品質誠實,如實填寫各類表格,提供有效證件;9 努力向上,開拓進取,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培訓、考核及各項活動。第三十四條 工作態度1 敬業熱愛本職公司,任勞任怨,對工作全身心投入;2 效率改進、優化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拖延推諉,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 忠誠忠于職守,注重職33、業道德,維護公司形象、聲譽和利益;4 守時嚴守公司時間制度,不占用和浪費他人工作時間;5 主動自覺、積極地開展工作,提高工作業績。第三十五條 工作紀律1 進入工作區,必須佩帶工號牌;2 準時上、下班,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因工作需要離開應向主管說明去處; 3 工作中應精力集中,不得串崗、聊天,嚴禁看雜志、聽音樂、抽煙、吃東西和處理私人事務;4 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未經許可不隨意翻閱他人文件,使用他人辦公用品、電話和公司電腦;5 不泄漏公司業務信息,不將公司文件、資料據為私用;6 辦公用品應正確使用和保管,如有丟失照價賠償;7 員工應每日注意保持工作區及桌面清潔、整齊,不得亂丟棄物、隨34、地吐痰,影響公司及廠區環境;8 下班時,應注意收拾好辦公用品、鎖好重要工作資料,關閉工作區燈光、電源及辦公設備后,方能離開。9 未經許可,不得將公物(貨品、樣品、資料、圖紙及其它重要物品等)帶出公司;10 凡個人意見涉及公司信譽的,未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11 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受聘于其他人士和公司;12 不得接受客戶、顧客、供應商或其它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錢物;13 上班時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非不得已的情況下,禁止使用傳真電話撥打業務及私人電話。第十章 其 它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第三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運用,未盡事宜另行制定單項制度規定。附:人事作業表格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