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員工手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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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員工手冊目錄第一章 總則3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3第二章 員工招聘、錄用、離職與培訓教育3第二條:招聘原則4第三條:錄用條件4第四條:報到手續4第五條:逾期報到5第六條:員工錄用5第七條:離職6第三章 工資福利8第一條:工資與稅負的規定8第二條:發薪形式及日期8第三條:薪資計算方法:9第四章 員 工 考 勤 制 度9第一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實施。9第三條:工作時間:上午8:30 11:30,10第四條:違紀界定10第五條:請銷假制度10第六條:批假權限12第七條:外出12第八條:加班12第九條:出差12第五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13第一條: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2、:13第二條:安全守則14第六章 獎罰制度15(六) 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16(三)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17(六)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17(一)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客戶信息以及其他不該泄露的;17(六)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18第七章 附則19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3、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第五條:本手冊執行時,應在公司內公布,內容變更時,變更部分會及時公布。本手冊在公司錄用員工時,即提供當事人親自閱讀,了解所有內容后簽字確認。當員工違反本守則規定的內容時,不得以不知其內容為理由或借口推卸責任或免除處分。第二章 員工招聘、錄用、離職與培訓教育 第一條:人事科負責制定總體的招聘計劃并執行。當各部門在業務量和工作量不斷擴大,需增聘新人時,部門負責人要向人事科提交書面申請,人事科上報總經理,審核無誤后,申請部門將協助人事科4、共同選聘員工,新員工正式錄用后將由人事科備案,進行考核與管理。 第二條:招聘原則公司聘用員工,以任人唯賢、唯才是舉為方針,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推薦、自我舉薦等多種形式招賢納士。員工因隱瞞真實情況被錄用后,導致本公司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三條:錄用條件 公司有對下列情況的員工不予錄用: 1. 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 曾被其他或本公司開除者; 3. 曾犯刑事或經濟案件,受處罰者; 4. 有不良嗜好者; 5. 患有精神病及傳染病者; 6. 年未滿十六周歲者; 7. 不符合勞動法之規定者; 第四條:報到手續 1. 經錄用的員工一律要向人事科辦理報到手續,并交納5、下列資料: (1)原公司離職證明 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專業專長技能證明或職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其它因報到需向人事科交納的資料 2. 入職時如實填寫“求職人員登記表”由人事科備案; 3. 錄用的員工必須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第五條:逾期報到 本公司試用或正式錄用的員工,除因病或其他它事故經呈準者外應于通知報到日期報到,逾期者不予保留任用資格。 第六條:員工錄用(1)公司錄用的新員工均需經過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人事科及所在部門在綜合評估合格后,經人事科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正式錄用。(6、2)員工上崗前要先培訓,包括由人事科培訓員工手冊、工作要求、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部門負責培訓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等,并與公司簽定用工協議或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書、規章制度的確認。(3)在培訓期間,如果所在試用部門負責人和人事科認為員工的各方面能力達不到公司的要求,經總經理審批,公司有權停止試用。(4)試用期間,人事科及相關部門會對員工是否勝任其職務進行評估。工作表現出色而受到獎勵,能迅速掌握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或達到崗位所需要的要求,可提前結束試用期。(5)試用期間,如果員工違反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或違紀者,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6)在試用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崗位調動及試用7、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第七條:離職 1. 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報人事科審批,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2. 公司將要辭退的員工,將在其解除勞動合同前一個月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 4. 離職手續辦理: (1)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辭職申請表,交部門主管、人事科審批后,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填寫辭退職申請表,交人事科審核同意后,經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意,由人事科通知其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3)辦理離職交接時必須按照辭退職通知表上的內容一一進行交接,經各個部門負責人8、簽字確認后,交接辦理完畢。通知表由人事科進行存檔。 (4)辦好交接手續后,由人事科監督,允許十分鐘時間收拾個人物品。任何離職員工都無權在其原工作時所使用的電腦上復制、刪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公司有權視損失情況扣除離職者部分薪金。 (5)無論任何情況下離職,應無條件向公司轉交與公司業務有關或已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載體。 (6)離職員工薪金的發放日期與公司所有員工一樣于發薪日發放。 (7)若離職員工未能按交接單的內容辦妥交接或未經審核擅自離職,公司有權不予辦理離職手續及扣留薪金直至全部交接完畢為止,并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八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9、,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九條:公司培訓員工的,按規定簽訂培訓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培訓條款,培訓費用由公司負責支付。培訓費用票據清單由公司保存備查。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培訓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由此設定的違約金金額以實際培訓費用支出為上限。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支付培訓費用。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 第三章 工資福利員工薪資的核發是由人事科每月按照員工的出勤情況,制定相應的考勤表交由財務10、部計算,財務部和人事科審核無誤后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考勤表和工資表由人事科和財務部備案留存。 第一條:工資與稅負的規定 1. 公司實行薪資與員工所在職務的工作量、責任輕重、工作表現、工作效率掛鉤的制度; 2. 公司員工的薪資根據其崗位的變動及工作能力大小而有所增減; 3. 工資總額按國家規定應繳納所得稅部分,其所得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由公司代扣、代繳; 4. 公司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條:發薪形式及日期 1. 發薪形式:公司將統一為員工辦理銀行工資卡,財務部每月按時將員工薪金匯入其帳號。 2. 薪金計算期:每個自然月為一個月。3. 發薪日期:每月的20日發放上月的工資(若遇節假11、日可能提前或順延)。 第三條:薪資計算方法:實發工資=月工資+加班費-請假工資-扣除其他;第四條:公司實行薪金保密的制度,員工不得向他人透露及探詢他人薪金。 第四章 員 工 考 勤 制 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第一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實施。第二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12、考勤機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第三條:工作時間:上午8:30 11:30,下午13:0018:00;第四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1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及以上的扣半天工資;遲到一小時及以上扣全天工資 ;如果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可不按遲到處理。2.早退:指未經批準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及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13、。一小時及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罰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離職或者員工單方解除合同處理,并扣除當月全部薪金的50%和其他賠償費用;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盹睡覺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賠償義務。第五條:請銷假制度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超過兩個工作日者14、,必須取得市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按事假扣薪。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或其親屬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員工請婚假時,假請假單,報經總經理批準。婚假假期為3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14天,共計115、7天。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最多不得超過7天,喪假期間無工資。 8銷假:所有的假別結束后,本人必須到行政管理部人事科做銷假處理。第六條:批假權限1所有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管理部人事科備案。2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總經理,并于事后補辦手續方為有效16、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第七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并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第八條:加班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申請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予承認加班。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人事科按月進行統計。3、人事科對每月的加班進行統計,加班考勤表由總經理簽字后交17、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九條:出差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申請表交行政管理部人事科備查。第五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第一條: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一)進入工作間,必須按規定佩戴工作證和穿著工作服; (二)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領導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四)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五)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18、; (六)愛護公物,不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七)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 (八)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九)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十)上班后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十一)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客戶信息等。 第二條:安全守則(一)員工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各項工藝指標;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 (二)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保障人身的安全、維護設備安全; (三)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19、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相關負責人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四)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部門經理報告; (五)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六)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七)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八)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九)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十)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十一)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20、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六章 獎罰制度第一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二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三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晉升、加薪或發獎金的獎勵: (一)優秀員工獎:根據實際情況,評選優秀員工,并給予50元獎勵。 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有進取心,愛惜維護公司的公共財產。(2)工作時21、間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3)在本月份工作期間滿勤。(4)愛護集體,關心同事,有良好的生活習慣。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符合以上條件者即可成為優秀員工。(二) 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 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三) 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四) 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五) 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六) 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四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22、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經濟處罰、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給予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1次,并給予經濟處罰10至*元: (一)委托他人打卡(考勤登記)或代替他人打卡(考勤登記)的; (二)無正當理由遲到或早退的等(詳見第四章考勤制度之規定)(三)不戴工作證或不穿工作服進入廠區的; (四)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五)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六)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七)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八)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九)在禁煙區吸煙的; (十)攜帶不該帶入廠區的物品進出廠區的; (十一)向他人透露及探詢他23、人薪金。 (十二)違反本制度禁止性規定的,或者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記過1次,并給予經濟處罰50至*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累計被記過10次以上的,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處理,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開除: (一)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等不良或違法行為,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或損害公司聲譽的; (三)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四)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等內部文件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五)在公司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或者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有其他與上24、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處理,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開除,并視情節輕重,給予 100元至*元經濟處罰: (一)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客戶信息以及其他不該泄露的; (二)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三)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安排培訓,員工拒絕公司的安排,或者拒不參加培訓的; (四)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領導給予調整工作崗位,員工拒絕調整工作崗位,拒不到新安排的崗位的; (五)上班期間(或在廠區內)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禁止性規定的行為; (六)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25、實,應屬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開除,并視情節輕重,給予 1000元至*元經濟處罰: (一)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二)盜竊、貪污、侵占或損壞公司財物,造成經濟損失的; (三)其他因員工過失或過錯導致公司巨大經濟損失的。 第九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分外,還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以實際經濟損失為限,員工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第十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經濟處罰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第十26、一條:對員工的處分和經濟處罰采用書面文件的形式作出,送達當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條:對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1個月內以書面文件形式作出。第十三條:員工對公司處理決定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為:員工應書面向公司人事科申辯,對人事部門答復不服的,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辯,總經理辦公室作出的處理決定為本公司的最終決定。 第七章 附則第一條:本制度所設置的關于警告、記過、經濟處罰等名詞,僅適用于本制度所構建的范圍體系內,與其他法律法規的定義無關。 1. 本制度所規定的警告是指對于本規章制度所構建的禁止性規定,員工因違反本規章制度規定而給予的一種警戒性的告知方式; 2. 本制度所規定記過是指對于本規章制度所構建的一種禁止性規定,員工因違反本制度禁止性規定的進行記錄,并給予相應處理的一種方式; 3. 本制度所規定經濟處罰是指對于本規章制度所構建的禁止性規定,員工因違反本制度禁止性規定而應當受到的一種經濟性處罰。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以往規章制度與本規章制度不相符的,按本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管理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