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員工錄用轉正培訓晉升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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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事員工錄用、轉正培訓、晉升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文件編號人事管理制度編 制漫游者版 本審 核漫游者頁 碼共4頁批 準1. 目 的為科學調配和合理使用公司人力資源,規范勞動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范 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3. 職 責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為行政部,公司所屬職員的錄用,調配,編制由行政部統一辦理。4. 工作規定內容標準主責/組織時間段配合/協助工作表格4.1人事管理的原則行政部錄用,考評的原則行政部每年部門經理/主管總經辦監督原則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2、的原則嚴進寬出,寧缺毋濫的原則4.2 員工錄用 行政部根據核定的崗位編制及各部門上報用人計劃,組織開展招聘錄用工作。行政部部門經理/主管 求職申請表 招聘和錄用方式可根據需要通過公開招聘,中介機構介紹,網上招聘、報紙招聘及利用各種社會關系,擇優錄用所需人才。 行政部在招聘中應要求應聘人員提供詳盡、真實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工作履歷證明、通訊方式、家庭婚姻狀況、個人簡歷等。錄用后,個人情況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行政部。 招聘期間,總經辦、行政部應對應聘人員資格、經驗、能力通過面試、筆試等方式進行審核測試,并簽署部門意見。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招聘由總經辦審核,總經理簽署意見,3、普通職員由行政部會同使用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行政部 招聘時前臺4.3 員工轉正 員工加入公司有7個工作日的試崗期,試崗期無薪水;試崗期過后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執行試用期崗位工資標準。試用期間,職員請假超過五天,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如果職員在試用期內未達成公司規定的績效考核,則試用期自動延長直至達成當月轉正。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提出中止試用的要求。4.3.4達成績效考核后,職員填寫職員轉正申請表,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簽署意見,報總經辦審批。行政部部門經理/主管 轉正申請表4.4 勞動合同職員轉正后,即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法律形式確定公司與職員的勞動關系,明確權利和4、義務,除以下幾種情況,職員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待安排的。未終止與其他單位已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勞動合同的期限為一年。行政部部門經理/主管4.5 培訓崗前培訓:凡新職員上崗,必須接受脫產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行政部實施,內容包括企業概況、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專業知識、營銷知識等。崗前培訓的實施及考核辦法由行政部制訂。員工上崗后,由使用部門實施崗中培訓。(一)崗中培訓重點是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和崗位操作的培訓。(二)崗中培訓由行政部結合使用部門制訂培訓計劃及考核辦法。公司鼓勵員工開展各種形式的自學或參加各種社會培訓。行政部部門經理/主管培訓計劃表全體員工4.6 職員調動員工在本部5、門內崗位調動由所在部門調配,報行政部備案。員工跨部門調動,由所在部門與意向調入部門簽署意見,經行政部審核報總經辦同意后出調令至接收部門使用。行政部部門經理/主管4.7 考核評定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實施月度和季度考核,行政部負責人由公司全體職員進行半年和年度考評。各部門負責人制訂本部人員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的考評原則和考評框架。考評結論作為職員年底評優、職務升遷、薪金調整的依據。根據考評結論對員工實施調配,員工必須服從或依組織程序提起投訴。行政部部門經理/主管4.8晉升與降級4.8A七級晉升:4.8.1渠道經理若連續三個月達到公司第一名,晉升為見習省區經理;4.8.2見習省區經理若連6、續三個月達到公司第一名,晉升為省區經理;4.8.3省區經理若連續三個月達到公司第一名,晉升為見習大區經理;4.8.4見習大區經理若連續三個月達到公司第一名,晉升為大區經理;4.8.5大區經理帶團隊連續半年完成業績80%,晉升為見習銷售副總;4.8.6團隊業績連續半年達到公司第一名,晉升為銷售副總;4.8.7團隊成員若連續三個月達到團隊(團隊8人)第一名,團隊成員晉升一級,限省區經理以下級別。4.8B降級:4.8.1若連續二個月達到公司倒數第一名,降一級;4.8.2若渠道經理連續二個月完成目標30%,無底薪并調離本崗位。4.9員工辭職凡公司員工要求辭職,須提前30天寫出書面申請,由本部負責人簽署7、意見。行政部全體員工員工須持部門意見至行政部領取、填寫員工離職表。員工持員工離職表至有關部門進行財務清查和工作交接手續,并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行政部審批。提出離職尚未獲準的員工,須堅持正常工作。如未經批準擅離崗位者,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4.10 辭退與除名辭退。辭退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統一意見后,經總經辦審批批準后,提前30天以書面辭退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被辭退員工在離職日期三天內至行政部領取、填寫員工離職表,至相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除名。除名是對嚴重違紀員工實施處理的一種方式。除名由使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審核、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凡除名員工在行政部指定監督人的監8、督下,應在二十四小時內辦理完畢一切同各部門有關的遺留問題,并離開本部門。被除名者不發工資、獎金等,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部門經理/主管4.11 投訴職員因工作發生糾紛可直接向本部門負責人投訴,對本部門負責人處理意見不滿意,可越過部門經理向行政部投訴,對行政部處理意見仍不滿意,可越過行政部向總經辦或總經理投訴。全體員工職員投訴意見,各級負責人應認真調查核實,調查結論及處理意見應及時通知職員本人。投訴調查階段,職員應正常堅持工作,不得私下議論,散布不利團結的話語或做出不利于團結、不利于工作的舉動。4.12職員檔案公司建立員工檔案,由行政部統一保存,職員錄用、轉正、調動、晉級、任免、離職均記錄于職員檔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