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體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教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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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體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教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三、消防控2、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四、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八、3、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定期防火檢查制度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消費旺季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4、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5、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第二聯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每日防火巡查制度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二、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6、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濕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上7、崗證。六、每日營業結束,各柜組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七、營業結束后,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一、必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柜組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嚴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三、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應使用固定的柜臺、貨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擺設易倒的柜臺、貨架、服裝模特。六、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8、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嚴禁脫崗。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并經消防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持證上崗。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危險化學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四、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五、控制室內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和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9、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理、滅火操作設備檢查等記錄制度,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七、嚴禁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切斷消防電源。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柜組負責人的責任。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柜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阿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10、使用。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11、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12、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營業廳內吸煙、使用明火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衛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13、人員進行整改。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衛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六、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火災隱患或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視情報送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七、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14、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15、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16、及時進行維修。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營業廳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氣霧殺蟲劑、花露水等)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三、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并設置明顯標志,注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專職和義17、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一、單位設立專職消防保衛人員和建立由員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業務指導,單位專職消防保衛答員和義務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二、保安部全體保衛人員是專職消防保衛人員。三、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柜組的負責人和年齡18周歲以下45周歲以下的員工組成。四、保衛部門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保衛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五、根據人員的變化情況每半年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調整、補充。六、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的范圍;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災撲救、組織人18、員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災現場的保護等。七、認真貫徹執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行為。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八、發現初起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搶救生命、疏散物資、維護秩序、保護火災現場。當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時,要迅速準確地提供情況,在火場總指揮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隊,協同作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一、單位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二、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三、演練由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組織,具體由保衛部負責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19、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四、演練前以班組為單位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五、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六、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由保衛部門負責對預案進行完善。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一、電氣設備實行統一安裝、定期檢查制度。二、電氣設備的檢查由部門負責,具體由電工負責實施。三、每年對建筑物防雷設施、電氣接地裝置在雷雨季節前進行防雷接地檢測。四、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五、電氣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部,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制度一、單位建立消20、防安全委員會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一般為季度第一個月的上旬召開,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二、會議主要是聽取各部門及下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匯報,對涉及重大消防安全問題進行研究,分析部署督促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三、會議應當作出決定并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消防措施必須嚴格實施。四、會議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也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召集,由保衛部門提出會議議題和會議記錄,并負責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指電氣設備集中、用電負荷大、物資集中、商品為可燃、易燃物的柜組。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確定消防安全責任21、人,標明配置的消防設施,實行嚴格管理。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施運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制度一、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每學期對學生開展不少于2個課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其中小學重點開展火災危險性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等方面的教育;初中重點開展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項、各種滅火器材、火場自救逃生基本方法等方面的教育;高中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火場自救逃生基本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學前教育機構應當采取游戲、兒歌等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二、在開學初、放假前、新生入學、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集中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教育;三、結合不同課程實驗22、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四、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五、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六、對住校學生開展經常性安全用火用電教育;七、學校確定一名教師擔任消防安全教員,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5、積極參加23、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24、報的;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12、在營業廳內吸煙或發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三、以上獎懲由保衛部門負責提出意見,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