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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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認真貫徹企業職工勞動安全教育管理規定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每年、每月制訂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合理提取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訓經費。2、安全教育的內容教育中除學習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外,主要是學習本專業、本崗位的安全技術知識。3、安全教育的方法(1)課堂教育:各單位利用技術學校對職工、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2)會議宣講:利用開會向職工宣講黨的安全方針、政策、法2、規制度,搞好安全生產的意義、目的、任務、內容以及生產與安全、安全與進度、效益的辨證統一關系。(3)宣傳鼓動:利用標語、廣播、黑板報等宣傳鼓動方式進行教育。(4)討論會:組織職工就一些安全知識進行深入探討,提高大家對安全作業的認識和技能。(5)答卷式競賽:對施工安全知識組織職工進行答卷形式進行考試,對優勝者給予獎勵。(6)現場參觀學習:組織職工到現場參觀學習,從而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能和增加感性認識。(7)個別輔導:鑒于職工各自文化基礎、理解能力、性格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實施個別輔導教育。(8)學術報告會:對于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干部,可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安全生產學術報告會,從中學習3、安全管理的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增加安全技術知識。4、嚴格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對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內容:(1)、入路教育A、學習黨和國家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的意義、目的和任務等。B、介紹本工程的施工特點,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險場所,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以及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C、本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防火、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等安全常識。(2)、工程隊安全教育A、本隊施工作業任務、特點、作業環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區域,重大安全隱患。B、勞動保護法規、安全守則、4、勞動紀律。C、本隊施工采用的工藝技術,所用機械設備的基本性能,易出現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D、本隊施工工種安全技術基礎知識。E、本隊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人員分工負責的內容。(3)、操作崗位教育A、上崗作業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勞動紀律。B、本工班、班組施工任務,人員分工及各工序相互聯系情況,本工序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C、施工中所用工具、電器設備的現狀,易發事故的部位,安全防護裝置完好情況及其作用,使用過程的安全操作技術和注意事項。D、施工作業區的環境衛生標準和文明施工的具體內容要求。E、個人勞動保護措施和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要求。5、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5、考核合格后做到100%持證上崗。6、對調換工種的人員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使用新材料、新設備、生產新產品時,對有關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7、項目經理部每月要對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程隊每星期對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8、教育培訓要堅持經常教育和定期教育相結合,面上教育和重點教育相結合,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預防事故的防范能力。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1、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工程特點和施工人員素質等情況,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2、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6、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3、施工員(交底人),班組(被交底人)、安全員應在文字交底上簽字。必須是本人簽字,不得代簽。 4、被交底人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和安全員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三、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1、作業范圍: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機動車輛駕駛等。 (2)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2、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7、作業。 4、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適當獎勵,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者,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以予處罰。四、 安全檢查制度1、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堅持班前交底、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2、同工種上下班之間或多工種上下工序之間,要認真做好交接檢查,并做好記錄。3、定期檢查:安質環保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綜合檢查,時間為每月的25號28號(特殊情況下另行安排)。檢查工作由經理或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檢查人員要深入施工現場或崗位實地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事故隱患。4、經常性安全檢查(1)、班組堅持班前交底、班8、中檢查、班后小結的安全制度;(2)、各級專職安全員、安全值班人員進行日常巡回檢查,除常規安全生產檢查外,結合本工程特點,更要加大交通安全檢查力度,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和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和其它工作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生產工作。5、專業性安全檢查對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等組織專業安全檢查組分別進行檢查。(1)、對施工用電、焊接、電氣及電動機具設備進行檢查。(2)、對龍門吊、垂直運輸即(架)腳手架、上料平臺、斜道等搭設與使用進行安全檢查;(3)、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檢查;(4)、防塵、防毒、防火檢查。6、季節性、節日安全檢查(1)、夏季檢查防洪、防臺、防暑、9、防雷電措施的落實情況;(2)、春秋季節檢查防風沙、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3)、冬季檢查防凍、防煤氣中毒、防火、防滑措施的落實情況。7、開(復)工前安全檢查。新項目開工前和停工的在建項目復工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方可開工。五、 外部勞務管理制度1、項目經理部使用外部勞務指合同工、臨時工等。外部勞務一經錄用,應同內部職工一樣進行管理。在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工程隊應如實上報項目經理部。2、項目經理部應和具有資質的工程隊嚴格簽訂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的勞務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3、項目經理部要嚴格執行關于“專業技術要求高、施工復雜、難度大和直接關系到既10、有線行車安全和永久行車安全的工程不得分包”的規定。做到關鍵崗位、關鍵工序不使用外部勞務人員。4、項目經理部要與每一個人簽訂安全合同,要求分包單位必須貫徹落實項目經理部的安全規定和措施,使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始終處于可控狀態。5、各工程隊要認真落實交納安全保證金制度。項目經理部按照工程總造價的3扣除安全保證金,單列專項科目,由項目經理部財務部門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于安全獎勵和處罰,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六、 安全防護制度1、各工程隊必須切實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要加大現場安全經費的投入。既有線拆除施工中要搞好作業防護和安全警示工作。2、在橋梁施工中要按規定安設臨時護欄和防護網,做好“四口”及臨邊11、的安全防護工作。3、用電設備必須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分級保護,預防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4、項目經理部、各工程隊必須按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的標準給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以福利費折合現金發給個人。5、各級采購勞保用品時,必須到國家定點商店購買,購買的勞保用品要按規定進行檢驗,確保質量,保證職工使用安全。6、凡因現場防護不當、或職工缺乏勞保用品發生的事故,項目經理部將按違章指揮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7、項目經理部要堅決執行國家和公司文件,工程施工前要編制防護經費計劃,安全防護費用必須滿足施工需要。資金要保證到位,不準挪作他用,凡是防護資金不按規定使用的,項目經理部將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七12、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切實加強設備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做到時時、處處事事講安全,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安全技術考核,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類設備均應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檢修制度。設備操作人員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嚴禁違章作業和設備帶故障、超負荷運轉。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排險或修理。3、各類設備都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機械設備發生事故后,要詳細調查事故13、原因和損失情況,確定事故等級,認真進行處理。5、對違反操作規程和檢修規定,導致發生機械事故應追究領導責任。6、對機械事故應做到“四不放過”,并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對于一般事故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對于重大事故對主管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于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對于特大事故對主管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于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對施工管段的消防安全負全責。安全生產部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和領導布置的消防安全任務。 2、每周對重點部位進行一次檢查活動,若發現庫房、加油站、機械車輛停車場、雷管炸藥存放處、會議室、變電站、食堂操作間、電焊、氣焊車14、間等處存在火險以后、隱患,及時組織整改。3、每日巡視查看值班人員交接班的具體情況,查看消防設備和設施的定期檢查與保養情況。4、一旦發生火警或爆炸事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在按預定方案做好補救工作的同時,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5、火災撲滅后,要派專人保護現場,組織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并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防火安全領導機構和公安機關。九、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建立爆破物品倉庫,由專人負責保管。庫房內存儲的爆破物品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爆破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庫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在庫區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燒、爆炸15、物品帶入倉庫。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3、發現爆破物品丟失、被盜,必須及進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4嚴格爆破物品出入庫手續。嚴格遵守登記、記帳、檢查制度,做到每天結帳一次,檢查一次,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出入庫手續中所有登記、簽名、蓋章不準涂改,不準缺漏。5、發放爆破物品,嚴格執行專一領導批條,專人領取,否則保管員一律拒發。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剩余的要當天退回。嚴禁各工程隊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嚴禁使用爆破物品炸魚、炸獸。6、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爆破員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爆破作業時,應將爆破作業證交回原發證單位。嚴禁非爆破人員進行爆破作業16、。7、爆破作業必須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程,由專人負責指揮。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和標志,并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在爆破前須發出信號,確認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區。爆破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嚴禁酒后接觸和使用爆破物品。8、爆破作業后,要對每次、每炮裝藥量、起爆數量、瞎炮數量進行現場記錄,登記造冊,載入爆破檔案。9、涉爆單位所有人員因公出差、探親等原因離開施工現場時,必須進行嚴格檢查,嚴禁將爆炸物品帶出工地。10、嚴格雙人晝夜值班制度,設立專門通訊電話和報警裝置,組織巡邏人員加強夜間巡邏。要做好防高熱、防潮濕、防雷擊、防靜電、防變質等工作。十、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7、生產、生活用電按照有關的規定架設線路,建立變壓站,安裝變壓器及配電盤。2、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并具備豐富的管電經驗。非專業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3、設置好斷電裝置,配備齊消防滅火器材。4、在高壓線下作業或搭設臨時,停放機械設備,堆放物料,都必須嚴格按規定的高度和范圍進行。5、嚴禁亂拉電線和私接電器設備。6、電焊工持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戴防護面具,專用手套。7、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供電安全運行規程,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嚴禁帶故障運行或作業。8、隧道供電電壓,動力機械采用380伏,成洞地段照明采用220伏;高壓電纜架設在離地面5米的高處,成洞地段架設在襯砌的拱墻上。9低壓電器18、設備要加裝觸點保護器,電器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要加防護罩。10、施工用電由物資設備部實施日常管理,與安全生產部定期檢查和整改,確保工程用電安全運轉。十一、安全考核制度1、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造成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實施獎懲。3、項目經理部領導按照和公司簽訂的安全包保責任狀,翌年年初兌現安全獎金。4、安全月獎。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執行。5、處罰。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三十一三十七條規定執行。十二、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1、嚴格執行國務院第75號令關于19、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公司有關規定,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2、事故報告(1)、發生輕傷事故的,由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向工程隊和項目經理報告事故情況,并上報項目經理部安質環保部備案。(2)、發生重傷事故,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調查,并在12小時內上報公司備案。(3)、發生職工(包括合同工和臨時工)一次重傷三人和死亡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外部勞務人員死亡事故,從事故發生之時起,必須在6小時以內逐級報公司主管部門,任何人不得瞞報、遲報或拖延不報。(4)、凡因我方責任造成既有線險性以上行車事故的,從事故發生之時起,在6小時內逐級報公司主管部門。(5)、20、發生員工因工死亡事故,在逐級上報的同時還應分別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3、事故調查。凡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并向上級寫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1)、發生三人以下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安全主管部門,督促現場整改。(2)、發生員工因工死亡事故及一次重傷三人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人員成立調查組,項目經理部協助調查處理。(3)、發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由集團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成事故調查組配合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調查處理。(4)、調查組要查明事故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整改21、意見和防范措施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調查工作。4、事故處理。在現場調查的基礎上,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清責任,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對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按規定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三、事故統計報表1、項目經理部每月月底向項目經理部書面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并由主管領導簽字(蓋章)生效。2、項目經理部按照公司要求及時上報各種安全報表。十四、附 則1、本標準適用于折達公路工程ZDSD合同段。在貫徹執行本制度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安質環保部負責解釋。2、本制度若實施過程中與公司管理規定有抵觸,以公司管理制度為標準。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