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及教育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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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及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理念,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到實處,使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事事有人抓、層層有人管”,確保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各級人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一條 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一)董事長1、董事長是本企業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上級會2、議精神和各項指示,并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提出貫徹落實意見。3、領導本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建立健全適應本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二)總經理1、總經理是本企業行政最高管理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2、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會議精神和指示,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適應生產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經費。4、本企業發生職工死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三)生產副經理1、認真3、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隨時掌握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動態,協助經理制定、完善和落實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2、領導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交接班會,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3、領導、組織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規劃及實施計劃。4、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落實安全經費。5、本企業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四)總工程師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標準,協助本企業經理4、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管理工作,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或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對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負責。3、組織審查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并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4、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協助調查組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五)項目經理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防護標準,落實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安全生產資質培訓,取得安全生產資質證書,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5、2、根據本項目部特點,成立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指導、支持其工作。3、組織落實維修、改造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落實各項標準和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4、明確與業主的安全管理責任,并與在職員工簽訂安全協議。5、領導組織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各類隱患應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消除,對各類違章違紀行為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處罰。6、適時組織新員工的入場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的安全教育考核,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按規定保障各類防護用品、用具的配發。7、本項目部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全力搶救傷員,妥善保護事故現場,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如實報告事故的情況6、,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并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事態擴大。(六)項目部主管1、積極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防護標準,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2、檢查、指導和支持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負責組織領導管理現場各類防護設施、設備的運行安全管理工作,對重要的安全防護設施、重點部位的安全性負直接管理責任。3、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交底,對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實施跟蹤管理。4、組織領導本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對各類事故隱患的及時消除負直接管理責任。5、本項目部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項目經理迅速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和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配合有關部門的事故7、調查,落實防范措施。(七)班組長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3、組織安全生產檢查。4、研究解決維修、運行中不安全因素。5、參加事故調查,提出事故處理意見。6、審查安全交8、底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7、制止違章作業。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第二條 各級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一)綜合管理部門1、在審核項目部年度工作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衡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2、在檢查計劃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執行情況,對工作中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實施工作要重點監督。3、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安排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5、負責定期組織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培訓制度。(二)材料部1、負責本單位設備材料和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工作,對其使用、檢查、儲存、運輸、維修、保養、驗收實施有效的系統管理,對各種機械設備的安9、全防護裝置的齊全有效和材料、護品的安全合格負責。2、參加因設備、材料、工機具狀況不良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對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監督執行。(三)行政保衛部1、負責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完善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2、及時組織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各類火災隱患的整改和消除,負責調查處理各類火災事故。3、協助領導,全面做好防止火災事故、煤氣中毒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淹溺事故和交通事故的預防處理工作。(四)人力資源管理部1、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配備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實踐經驗的安全管理干部,逐步提高安全管理系統人員素質。2、審查安全管10、理人員的上崗資質,并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管理人員。3、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執行對事故有關責任者的行政處理意見。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規定,負責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滿足企業安全生產的需要。5、協助組織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五)各項目部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管理規范、標準。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和領導指示,并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提出具體貫徹落實的措施和辦法。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管理的需要,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類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執行。3、負責組織對本項目部的11、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落實市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4、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素質。5、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考核工作,每年對項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輪訓。監督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考核工作。6、負責項目部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工作,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物業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安全生產條例及公司規定,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各級人員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12、法律法規的自覺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安全教育的對象、時間和組織(一)項目經理培訓時間和培訓方式由公司人力部門確定。(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崗位合格證書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和方式根據要求確定。(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少于20學時,由公司主管部門和項目部共同組織實施。(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教育,除正常的換證教育培訓外,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施工生產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由項目部組織實施。(五)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由項目部組織實施。(六)待崗、轉崗13、換崗職工,違章停止作業人員及發生工傷事故重新上崗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由項目部組織實施。(七)新招聘人員進行二級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30學時(項目部15學時,班組20學時),由公司主管部門和項目部共同組織實施。(八)對從事有毒有害和下井作業作業人員,除接受常規的安全教育外,還要由衛生、技術部門進行防毒防害等預防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九)經常性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并結合季節、氣候變化特點,違章、事故案例,節假日特點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十)堅持班組每日工前、工中、工后“三工”教育制度。第三條 培訓內容(一)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14、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二)公司安全制度、項目部工作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四)節假日特點及上級會議精神等。物業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減少違章行為和消除事故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條例及項目部責任承包書,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業務部門要依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制度要求對公司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公司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的正常運行。對各項目部存在違章、隱患進行15、拍照曝光,必要時全公司通報點名批評。第三條 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目的的進行,公司季度要編制檢查計劃。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每周有檢查計劃,并都要按計劃實施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第四條 檢查內容依照公司項目部責任承包書中要求,對項目部現場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消防、工機具管理、環境保護、環境衛生進行檢查。第五條 檢查標準包括:安全工作管理檢查標準序號檢查項目標 準 及 要 求備注一電氣設備、控制箱、柜、手持電動工具、臨時電動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裝置。接地、接零線應到位,接觸良好,未有脫落、斷線等現象,并使用雙色多股軟銅線。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使用 1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穿戴絕緣用具,16、裝設漏電保護,電源線不得任意加長或無插頭。控制電源線與控制設備不得超出5m。二電梯日常和大、中修安全要求司梯工不準打自動擅自離崗,維修工按規程檢修電梯的安全回路、安全鉗、限速器、制動裝置等,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具,進行大中修時,應設置安全標識和防護欄,防護欄高度應在800mm以上。維修時,隨時鎖好廳門。三鍋爐安全運行要求人員堅守崗位,遵守操作規程,安全閥可靠、壓力表、溫度表指示正常,煤氣閥門完好,無泄漏室內應保持通風良好。四電工維修安全要求必須穿絕緣鞋,驗電,禁止帶電維修,必須時要做好安全保護措施。五變配電室運行 必須按規定設置值班人員,正確操作,堅持操作票、工作票制度,操作時,必須穿戴絕緣用17、具,絕緣用具應按規定時間做試驗。 六中控值班值班人員正確記錄情況,準確分析報警,視所有報警為火災報警。七電焊作業安全要求安裝時,由電工安裝,施焊時,必須做接零或接地保護,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核準電壓等級,雙線到位,線絕緣良好,長度不得超出30米,并無破損,接頭不得超出兩處。一次電源線不得超出5米。八氣焊作業安全要求瓶間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不得平放,氣管完好。注意操做程序。作業前,現場易燃物品應清理干凈,10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完畢后,確認無起火因素后方可離開現場。九高處作業和外墻作業安全安全要求高處及外墻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平臺設圍欄,高度映在800mm以上,并做好用前檢查18、和試驗。保潔外墻作業,安全帶應系在牢固處,兩米以上梯子應有人監護,做好用前檢查工作,不準站在梯子頂部作業和放置工具及其它物品。安全生產檢查標準第六條 公司安全值班領導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公司安全管理部每月組織二次至四次聯合檢查;項目部每月不得少于四次聯合檢查,并將每周檢查情況匯總,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周報表”形式,經項目經理簽字后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施工班組每天檢查,現場專職安全員每天巡視檢查。第七條 各級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責任人有處置、有記錄。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按事故、事件處理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向主管部門及時匯報落實情況。第八條 項目部對所轄施工現19、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難以單方面解決的,及時報告業務部門或主管領導,以便于及時協調解決。物業管理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第一條 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減小事故對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的損失,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安全生產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事故調查處理原則,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專業特點,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針對預案進行演練。第三條 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必須按以下程序進行報告:(一)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20、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領導。(二)輕傷事故由現場負責人組織實施搶救、治療。(三)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接到上報后,立即將事故基本情況上報集團安全管理部,同時向事發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報告。(四)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逐級報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謊報、遲報和隱瞞不報。第四條 事故調查(一)發生人員輕傷事故,由現場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施工生產、技術、安全、勞資、工會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二)重傷、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會同現場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第五條 事故調查程序(一)現場處理。救護受傷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保護現場。(二)物證搜集。包括造成事故的物體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等。(三)事故事實材料搜集。包括與事故鑒別、記錄的資料和有關事實。(四)證人材料搜集。(五)現場攝影。(六)事故圖。第六條 事故處理(一)輕傷事故由公司事故調查小組負責處理。(二)重傷、死亡事故由公司根據事故調查組處理意見,編寫事故報告報上級部門申請結案。(三)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由公司按規定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