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綜合事務部合同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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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綜合事務部合同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節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招聘員工、員工入職、調職、升職、兼職、離職、退休等人事管理行為,根據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法規、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公司章程,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人員招聘、錄用和入職公司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定員、定編、定崗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招聘員工。第三條 審批流程、權限公司招聘、錄用員工,先由各部門/路政隊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員工流動狀況和業務需要提出人員需求,通過分析,提出初步意見、2、招聘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后由人事管理員負責實施招聘、錄用,人員錄用后由總經理聘用。第四條 招聘工作程序(一) 應聘者填寫一份應聘表,并提交有關證件交人事處。(二) 人事管理員對應聘者的資料進行認真審查,向符合應聘條件者發面試通知。(三)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四) 依需要對應聘者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技術工種依需要進行技術能力考核。(五) 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六) 人事主管會同用人部門(單位)有關人員進行面試。(七)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1. 政府規定不得雇傭者(未滿16周歲的男女青年);2.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3.3、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者;4. 經查提交的證件不實者或不符合我司錄用條件者;5. 認定不適合擔任本公司工作者。(八) 經驗證、考核、體檢、面試、復試合格者,人事主管初擬招聘錄用審批表,報呈審批。(九) 經批準錄用者,憑人事管理員發出的錄用通知書到報到。(十) 上崗前,視崗位需要對錄用人員進行不超過1個月的上崗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業務學習、業務實習等,培訓考核合格者,經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入職,填寫員工信息登記表、計劃生育管理登記卡,辦理工資、社保、工會關系登記等手續。第五條 員工入職報到后,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到用人部門(單位)報到。第六條 試用期(一) 公司對所有新員4、工一律實行試用期制度(不含培訓期),試用期1個月。(二) 試用期滿,由會同員工所在部門進行考核,并填寫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審批表,報呈總經理聘用。(三) 經考核合格者,公司正式聘用。聘用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含試用期。(四) 對考核不合格者,作如下處理:1. 延長試用期,但延長期以不超過三個月為限;2. 辭退,由辦理辭退手續。第七條 調職、升職、兼職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有權合理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地點等,各部門和員工應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調派。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當理由,部門(單位)可向提出部門(單位)人員調職申請。員工有正當理由可提出調職申請,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署意5、見后提交人事主管。第九條 凡屬公司員工都享有升職的權利和機會,任何晉升均視職位的空缺情況或工作的需要,以及員工的工作能力、業績、學歷和表現等情況而決定。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部門(單位)崗位空缺情況或對表現優異員工向提出晉升員工申請。第十條 匯總調職和升職申請后,根據職位的空缺情況、業務需要和員工考核情況提出調職和晉升議案呈報總經理,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執行。第十一條 討論通過后,為批準調職、晉升的員工辦理調職、晉升手續。任何員工的職務調整都必須在人事主管發出調整通知后才能進行調整。第十二條 除獲得總經理的書面批準,本公司員工不得在其他公司擔任受薪或不受薪的職務;并且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不得在其他公6、司擔任與本公司職務有利益沖突的職位。第十三條 員工離職分為過失性辭退、非過失性辭退、辭職、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調動等幾種情況。第十四條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將予以辭退。第十五條 過失性辭退(開除)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開除的處分:(一) 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影響生產、工作秩序,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二) 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三天;(三)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四) 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員生命、7、財產遭受損失的;(五)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六)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關于計劃生育管理有關規定的;(七) 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八) 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九) 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十)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十六條 非過失性辭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一)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二) 員工績效考核達不到要求,不能勝任工作,8、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者;(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當事人協商仍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四) 企業因經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第十七條 辭職、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調動(一) 辭職:公司員工因種種原因要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單位同意后,可以辦理辭職手續。(二)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員工考核合格的,企業與職工可雙向選擇是否續簽合同。(三) 調動: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報批同意后,可以辦理手續。第十八條 員工離職,按人事主管審批權限提交審批,工會簽署意見,由發離職通9、知書。第十九條 離職人員在接到發出的離職通知書后,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員工退休按有關規定辦理。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聘任合同制。根據公司章程,公司所有員工由總經理予以聘任,其勞動關系管理均適用本制度。第二十一條 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一) 新聘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均為1年。(二) 勞動合同期滿,對未自行請辭、公司又需要繼續聘用的員工,則視為自動延長聘用期限,但自動延長聘用期不超過一個月。第二十三條 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一) 經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解除。(二)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10、勞動合同:1. 雙方協商同意的;2.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3. 員工因工傷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4. 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者,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三) 在試用期內,公司可以辭退考核不合格或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四) 試用期滿,在合同規定的聘用期內,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第十六條“過失性辭退”的有關規定,公司予以辭退的員工,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五) 試用期滿,在合同規定的聘用期內,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第十七條“非過失性辭退”的有關規定,公司予以辭退的員工,公司與其解除11、勞動合同。(六)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第六條第三款解除勞動合同: 1.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七) 公司解除合同,除第二十四條第三、四款的情況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八) 公司解除合同,對員工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九) 員工因觸犯刑律,被司法機關送勞動教養、逮捕或判刑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十) 按有關規定被辭退的員工,須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十一) 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辭職,但須提前三天向公司提12、交辭職申請書。(十二) 試用期滿后,在合同規定的聘用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辭職):1. 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 公司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員工薪資的;3.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十三)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除第二十四條第十二款(一)、(二)項的情況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并辦妥辭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十四) 員工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 公司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 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3. 對公司生產、經營和工作13、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第二十四條 勞動爭議(一) 公司和員工因履行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應先協商解決;(二) 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三) 調解無效,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四) 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附廣東省勞動合同樣本第三節 考勤制度第二十五條 為加強我公司的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十六條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實行標準工時工14、作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第二十七條 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無故不得缺勤,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第二十八條 考勤管理(一) 公司考勤工作由歸口管理。(二) 以考勤單元為單位進行考勤,每個考勤單元設一個考勤員,考勤員按要求記錄本考勤單元員工的出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考勤單元負責人或上一級領導反映;每月底匯總有關數據,計算本部門的出勤率,按規定核準、審簽后,于下月3日前送公司。(三) 考勤辦法見下表:考勤單元考勤員核準并審簽綜合事務部設定考勤員部門經理財務部設定考勤員部門經理營運部設定考勤員部門經理工程部設定考勤員部門經理路政隊設定考勤員路政隊隊長(四) 各種因請假或15、出差的缺勤記錄必須以有效的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單作為佐證,否則不予確認。第二十九條 公司員工依法享受法定節日休假,但應以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營運為前提。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依法及按公司有關規定享受年休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產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學習假。第三十一條 請、銷假手續(一) 員工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二) 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審批表,請假審批表上寫明請假原因及時間,經批準后才能離開崗位;如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應以有效的方式(如電話等)口頭向上級領導請假,并在返回上班的當天補辦書面請假手續。請假審批表交考勤員隨附考勤表交。(三) 請假流程:申請人 16、核準人簽署意見 部門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屬于權限范圍內的予以審批,非權限范圍內的簽署意見后向上報批,下同) 分管副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 總經理審批。(四) 核準人或審簽人向上一級領導提出申請。第三十二條 請假審批權限總經理:5天以上(含5天)分管副總經理: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部門經理或路政隊長:半天以上1天以下(含1天)第三十三條 員工出差超過半天者,應按請假審批手續進行報批。第三十四條 公司員工應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時間,力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公司在員工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首先安排補休,無法安排補休的,17、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第三十五條 各部門在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應預先做好計劃,并報總經理審批后提交備案;假期結束后如實際加班情況與原計劃不同,應注明變動原由,重新申報總經理審批,并提交人事處。第三十六條 曠工處理原則(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1. 未經請假或雖然請假但未經批準,而不上班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2. 假期超過批準和規定日期的。(六) 對曠工的員工,按以下規定處理:1. 曠工一天者(曠工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計),扣發當月工資的20;曠工二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的40;以此類推。2. 連續曠工3天員工,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對遲到或早退員工的處罰:每月遲到不得超過兩次18、,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凡超過10分鐘,每分鐘罰款5元,依此類推,第三次起凡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第四節 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條 為實現公司教育培訓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為企業發展提供領先、及時、符合業務發展需要、貼近員工需求的教育培訓,以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實現人才資本的保值、增值,為企業市場競爭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特制訂本制度。第三十九條 每年年初,公司組織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上年度的培訓框架進行回顧檢討,并對公司的培訓課程體系進行及時補充與修訂。各部門負責人基于公司的年度培訓課程體系,根據下屬員工具體在崗階段、績效考評結果,同時結合員工的培訓需求,19、提交當年度培訓計劃。第四十條 匯總整理各部門培訓計劃,結合公司本年度人力資源工作規劃,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按程序報批后執行。第四十一條 根據年度內工作的實際情況,當各部門需要在年度培訓計劃之外增加培訓時,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后提交,按程序報批后執行。第四十二條 員工培訓教育審批權限:提交培訓計劃呈報總經理,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執行。第四十三條 培訓類別(一) 崗前培訓:對新招收人員或轉崗人員進行崗前培訓。(二) 在職培訓:因工作需要,在職員工必須進行技術與知識的更新,公司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以培訓、進修、研討、考察等形式,安排在職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員工參加在職培訓期間享受在職20、人員的薪資和各項福利待遇,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員工接受教育后,應持教育記錄和證書證明材料到辦理驗證登記,教育費用經簽署證明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三) 專業培訓:該培訓主要針對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司的群體領導結構,通過領導藝術與領導技能的培養、現代管理理論與技巧的使用,優化公司領導結構,從而提高領導人員對公司長遠發展的戰略預見性。員工參加由公司安排的專業培訓期間享受在職人員的薪資和各項福利待遇,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第四十四條 培訓形式:脫產、半脫產、不脫產第四十五條 培訓方法(一) 公司組織,由公司內部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開展的專項知識講座;(二) 聘請外部專家、學者、領導授課;(三21、) 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的學歷教育、職稱培訓及其他業余培訓;(四) 因公司發展的需要,派員工參加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五) 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辦學或委托培養的形式;(六) 由公司委派的出國參觀、學習、考察培訓。第四十六條 教育經費(七)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培訓,無論時間長短,一切費用均由公司支付。(八) 員工參加由公司同意出資的業余培訓,必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九) 業余培訓后,根據公司承擔費用的多少,員工須為公司服務一定的年限。(十) 服務期限未滿,職工申請調動、辭職等,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向公司退賠學習費用,方可辦理有關手續。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第十六條“過失性辭退”及第十七條“22、非過失性辭退”的有關規定,公司予以辭退的員工,必須向公司退賠學習費用,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十一) 退賠費用=公司承擔學習費用(應服務年限-已服務年限)/應服務年限。第四十七條 培訓后的追蹤評價員工接受培訓后,和送培部門應對員工的工作能力進行追蹤評價,填寫培訓人員跟蹤考核登記表并備案保存。第四十八條 培訓檔案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的培訓情況記錄歸檔。在員工崗位變動、升職過程中,充分考慮員工的培訓情況及實施工作能力。第五節 獎懲制度第四十九條 為了規范與約束員工的個人行為,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鼓勵先進,激勵員工發揮更大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五十條 本制度23、與績效考核制度并行實施,公司除了通過績效考核的形式對員工階段性工作進行檢查和評價外,員工表現優異或有違法失職行為者,同時適用于本制度。第五十一條 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本公司的獎勵有嘉獎、記功、獎金、晉升、授予榮譽稱號等幾種類別,其中獎金、晉升視情況與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并行實施。(一) 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經考核表現突出者;(二) 技術技能考核、競賽表現優異者;(三) 被評選為優秀工作者或行業先進分子的;(四) 對主辦業務有重大創新,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后能給公司帶來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者。(五) 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24、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六) 消滅臨時性或預防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少或減免公司損失者;(七) 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持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的。第五十二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一) 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二)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三)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25、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四) 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員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五)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六)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關于計劃生育管理有關規定的;(七) 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八) 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九) 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第五十三條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一) 員工無正當理26、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五天或當年累計曠工時間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二) 對員工給予開除處分,由各部門/路政隊列舉事實,取得證據,報總經理審核,通過后由辦理開除手續。(三) 對員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年以下。 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留用察看期滿以后,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四) 對于有第四條第一款行為的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第六節 合同管理制度第五十四條 為了加強公司合同的統一管理,維護公司的聲譽及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公司的27、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五十五條 本制度對合同的文本格式、洽談、審批、簽訂、履行、管理及糾紛處理等相關事項和程序作出明確的規定,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第五十六條 合同文本的格式。合同文本的書面結構模式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和附件四部分構成,合同正文包括以下主要條款:標的(合同的對象)、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報酬、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其它。所有合同文件要求明確寫明上述主要條款,對涉及到的有關附件應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附于合同文件后,如有合同范本的,應參照范本的格式。第五十七條 合同的談判。合同談判應由主辦部門負責,根據需要參與洽談。正式洽談會議必須有洽談會議紀要,28、并要求參與人員簽字確認,作為合同文件的附件。在談判過程中,主辦部門應就有關條款向上級通報情況,有關合同價款、收付款方式應征詢計劃財務部意見。第五十八條 合同文件的審批程序。合同文件由主辦部門擬定,并填寫XXXXxxxxxxx審批程序表,交及相關部門會稿及審稿,由總經理審批。第五十九條 合同的簽訂。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代表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合同正式簽訂后,由根據需要按合同約定份數返回合同對方。合同原件由主辦部門、計劃財務部各存一份。第六十條 合同的管理。合同文件應加蓋XXXXxxxxxxx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由指定人員負責掌管。所有合同文件由統一編號并采用固定格式的封面,已簽訂的合同由負責建檔。第六十一條 合同的履行。主辦部門、計劃財務部共同監督、審核合同的履行情況。各部門應相互溝通情況,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出現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合同對方出現違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失、權益不受侵犯。合同的款項支付由主辦部門根據合同約定提出申請,由計劃財務部審核辦理。計劃財務部分別建立合同支付情況明細表,并定期核對,防止發生錯付情況。合同款項的收付應按簽訂方開戶銀行及帳號辦理。第六十二條 合同的糾紛處理。發生合同糾紛后,主辦部門應及時通報及公司總經理,由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與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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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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