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公司招聘培訓及晉升離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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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妝品公司招聘培訓晉升離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聘用程序一、需要招聘新員工的部門,要先提交招聘申請,列明招聘的必要性,對員工的個人總體素質能力要求及薪酬,必須經行政部審批,再交由總經理核準;二、公司以擇優錄取的原則聘用人員必須得到聘用部門、行政部、總經理的核準后方可錄用;三、被錄用或未錄用的個人資料,全部由行政部負責存檔;聘用注意事項:一、為避免不必要的利益沖突,如遇員工要推薦親屬或朋友到公司應聘,應首先向行政人部說明情況,有行政部及使用部門根據應聘者的條件作出決定,不得私自向用人部門游說,推薦;2、二、公司對招聘在職員工的親屬有以下規定:該親屬必須勝任工作,并同其他求職者相比有競爭優勢;辦理入職手續:一、詳細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二、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提供本人最高學歷證書(畢業證、職稱證)復印件;四、提供本人之任職證明;五、提供本人免冠照片;六、填寫借支擔保書及提供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適用于工作中須辦理借支手續的職位);員工的試用與轉正一、員工的試用期為3個月;二、對于試用期的員工,公司視其表現可提前正式聘用或延長試用期;三、員工于試用期內,無特殊原因仍不能辦齊入職手續的,公司延長其試用期或予以提前終止試用關系;四、員工的試用期滿后,用人部門權責主管根據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試用考核并3、提出鑒定,由行政部審核并簽加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并由行政部向員工發出書面員工聘用通知書或延長試用期通知或內部調動通知或辭退通知;五、員工工齡從試用期算起,試用期滿員工可享受公司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待遇;離職一、試用期內員工應提前7天遞交書面離職申請,否則,扣除半個月的工資;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遞交書面離職申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二、審批程序按所在部門(單位)主管、行政部、總經理逐級呈報,獲準后方可離職;三、于試用期內的員工離職,其入職天數不滿30日的,一律不發放工資;四、店長離職必須把善后工作移交給新接任人員,若該區域有客戶欠款的則必須經三方(離職人員、客戶、新接任人員)簽字后欠款的金額及4、日期,情況屬實無誤后于行政部辦理離職手;五、離職人員的工資應在下月工資發放日時,來公司領取。晉升公司期望每一位員工最大限度的發揮自己的潛能,承擔最大的工作責任,公司將依據員工個人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決定其升值或降職,主要依據以下各方面決定:一、員工所在部門經理的推薦;二、員工之季度考核及員工的品格、才干及潛能;三、公司業務和管理的需要;注:所有推薦須經行政部審核并由總經理作最后的決定考 勤 制 度工作時間一、公司的上班時間為:8:0019:00;二、每日晨課時間為:9:009:20;三、午餐時間為:12:0013:00;四、員工每月休息2天,不得同時兩人休息;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理批準,未經批準擅自休5、息者算曠工一天;考勤規定本公司實行上班考勤制度,具體如下:一、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須考勤;二、員工因一時疏忽而忘記考勤,須經店長核實證明并簽字,可視為準時下班下班,無考勤者視為早退處理;三、員工考勤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人員監督執行,不得營私舞弊,員工有權監督考勤人員的公正及合理性;遲到一、公司員工作以早上8:00后到班者為遲到;二、遲到、早退在1030分鐘內的每分鐘扣1元,超出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曠工扣除50元/天,連續曠工三天扣除15天工資;請假員工請假、休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書面申請,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考勤人員備檔考核,如未獲批準,自行休假者、電話請假者,當曠工處理;休假公司每月休息2天,如超出26、天,則按每天30元扣除當月工資;日常行為規則獎懲制度為塑造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獎懲制度;一、獎懲依程度可分為:1、獎勵:分記大功、記小功、嘉獎等三種;2、懲戒:分記警告、記小過、大過、開除、辭退等五種;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依其事件之貢獻程度予以記大功、小功獎勵:1、對經營、管理、學習有良好之建議,經采納實行彼有成效者;2、對舞弊或有害公司利益之事情,有事前揭發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損害者;3、對于惡劣環境下,盡忠職守者;4、對于工作忠勤努力,表現優異而具有事實者;5、對職責外之事件處理適當,減少公司損害者;其它類似行為者;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1、對公司或社會有7、益之行為具有事實,足為公司榮譽者;2、主動協助非職務內之工作有成效者;3、見義勇為、救助有功者;4、拾金不昧者;5、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6、其它類似行為者;四、員工受以上獎勵給予一定經濟獎勵:記大功:100元記小功:60元嘉獎: 30元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審查確實者,予以開除:1、偽報經歷、學歷、身份、住址、姓名者;2、因故意或過失而導致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使公司遭受損失者;3、攜帶易燃易爆等禁品進入公司者;4、貪污、盜竊公司貨款及拖欠公司資金者;5、收受賄賂者;6、仿照上級主管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或對公司的有關記錄進行篡改、刪除、省略,包括求職信、個人檔案;7、在公司內打8、架、斗毆、賭博、吸毒或有妨害風化之行為者;8、有犯罪行為或犯罪預備者;9、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飲用、使用、出售或私存酒精飲料及非法毒品;10、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或煽動工人怠工、罷工者;11、對同仁或上級有詆毀、恐嚇、暴力或其它脅迫之行為者;12、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13、對未經公司授權,在公司時間內進行推銷非公司業務范圍內產品,包括有任何企圖的、任何形式的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分發各種物品;14、連續曠工2天或全月累積曠工達4天者;15、一年內被記大過2次者;16、因故意或過失而使本公司發生災害或業務上有顯著損失者;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審查確實屬實者,依其程度之大小予以記大9、過或記小過處分:1、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滋生是非,影響秩序者;2、故意損害或遺失公司器具、產品或其他重要物品者;3、損害公司公共設施者;4、發現公司關系重大事故之情況,而任其發生或故意逃脫者;5、搬弄是非,傳播謠言,造成團體不知者;6、說話污言穢語;7、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用公司器具、產品等;8、在公司寢室私接電源、插座、或使用電爐、炊具、影響安全者;9、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10、在禁煙地區吸煙者;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審查確屬實者,予以警告處分;1、屢次遲到或早退者;2、工作時間擅自離崗或躺臥或做與工作無關之事者;3、上班時間穿戴不整齊、不按公司要求佩帶員工工作牌者;4、破壞公司衛生,如亂丟垃圾,隨地吐痰者;5、浪費材料、能源者;6、不服從主管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員工受懲給予一定經濟處罰:記大過:100元記小過:60元警告: 30元開除:當月工資不予結算;1、員工故意或重大過失使本公司遭受損失時,除受懲戒之處,公司依法請求其2、賠償經濟損失。3、員工觸犯法律應該送司法機關處理。 4、各類獎懲之換算:警告三次等同記小過一次,記小過兩次等同記大過一次;記大過二次等同于開除。嘉獎三次等同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等同于記大功一次。5、以上獎懲都以行政部出具的書面的形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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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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