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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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機運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機運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其它相關法規及長鋼公司安全培訓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安全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其主要形式為:對新工人入廠(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三級安全培訓、職工調動時的安全培訓、復工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危險化學品及非煤礦山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2、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廠礦車間級干部和班組長安全培訓、廠礦全員安全培訓、設備檢修人員安全培訓等。第三條 全體職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第四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對各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檢查。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單位。 第二章 職工的安全培訓第六條 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培訓。 第七條 新進入機運公司職工的公司級安全培訓由主管公司經理負責,安全科組織實施;車間級安全培訓3、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培訓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三級安全培訓的內容分別為:(一) 廠級安全培訓:1、安全生產的基本法律、法規及相關內容;2、職工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4、本廠安全生產情況;5、有關事故案例等;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還應增加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二)車間級安全培訓:1、生產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6、車間4、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8、有關事故案例等;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三)班組級安全培訓:1、崗位安全規程;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設備性能與安全裝置、工具或器具的使用方法;4、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5、事故應急處理技能;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安全培訓的時間:公司級、車間級均為4學時,班組級為16學時,合計24學時。 第八條 新入廠職工應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公司、車間安全考試90分以上為合格,班組級安全考試100分為合格)。 第九條 新入廠職工(不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勞5、務派遣工上崗前的安全教育應逐級填寫安全培訓(教育)臺帳,并填寫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級培訓結束后一周內歸入新職工本人檔案。無上一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者,下一級單位不得進行本級安全培訓。 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只填寫安全培訓(教育)臺帳,不建立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 第十條 調入本單位的職工,必須進行相應的三級(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培訓;職工廠內調動,必須進行相應的二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培訓;具體實施辦法和內容與新職工安全培訓相同。職工休假滿個工作日不滿一個月者,返崗時必須經過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不少于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職工休假一個月以上,返崗6、時必須經過車間級、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分別不得少于學時),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 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廠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第十二條 操作新設備的,由設備科、安全科共同對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第十三條 參加設備檢修人員的安全培訓,由業主和設備檢修單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第十四條 班組在每天班前要對職工進行安全動態培訓教育。主要內容:(一)當天的生產或檢修任務的特點;(二)作業條件危險因素與防范事故的辦法;(三)上一班曾經發生的違章行為與糾正和處理辦法;(四)提醒班內每個人當班應該注意的事情;(五)提醒佩戴個人勞動保7、護用品;(六)傳達本公司已發生的傷亡事故教訓及本班預防類似事故的對策;(七)學習(抽考)安全規程、安全職責。第十五條 班組于每周一組織安全活動,活動時間不少于小時。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內容:(一)學習討論公司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規定,學習相關的安全雜志、材料;(二)討論一周內班組安全工作情況;(三)傳達公司對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學習討論傷亡事故通報;安全活動的內容要有記錄。車間、對領導和安全科將定期檢查并簽署意見。 第十六條 公司每年要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二)相關崗位的安全規程、標準化作業、勞動紀律等有關規定;(三)安全生產知識、傷亡事故案例、上級下發的相關學習資料等。 培訓的時間不少于8學時。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依照國家規定由長鋼公司職能單位統一組織進行。第三章 附則第十八條 本制度若與上級頒發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相抵觸,以上級頒發的文件為準。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同時廢止。-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