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運銷公司員工崗位技能及外派培訓管理辦法附表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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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運銷公司員工崗位技能及外派培訓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部分 總則3第一章 總則3第二章 培訓內容和形式3第三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5第四章 培訓計劃5第五章 培訓實施6第六章 培訓評估6第七章 受訓者的權利與義務7第二部分 新員工培訓管理辦法7第一章 總則7第二章 新員工培訓管理8第三章 入職培訓9第四章 部門內工作引導9第五章 部門間交叉引導10附件1 新員工培訓工作管理流程11第三部分 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辦法12第一章 總則12第二章 崗位技能培訓管理12附件2 崗位技能培訓工作管理流程2、14第四部分 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15第一章 總則15第二章外派培訓管理15第三章 外派培訓人員資格17第四章 外派培訓工資17附件3 外派培訓工作管理流程18第五部分 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19附件4 培訓需求調查表20附件5 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21附件6 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22附件7 培訓工作評價表23第一部分 總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運銷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目的為了使企業內部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能滿足公司發展戰略需求、體現公司企業文化與核心價值理念導向、滿足公司人力資源發展的需要,公司對員工應進行有計劃、有系統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辦3、法。第三條 培訓目標公司應以“服務于企業利益、服務于企業員工、弘揚公司企業文化”為目標,通過多樣化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技能,把因員工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導致的人力成本浪費控制在最小限度,為公司提供各類合格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第四條 培訓方針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技能培訓與專業知識培訓相結合。第二章 培訓內容和形式第五條 培訓內容(一) 知識培訓 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二) 技能培訓 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專業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創新。(三) 4、素質培訓 實施管理學、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自我實現的需要。第六條 培訓類型培訓類型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一) 內部培訓1. 新員工培訓。具體內容見本制度“第二部分新員工培訓管理辦法”。2. 崗位技能培訓。具體內容見本制度“第三部分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辦法”。3. 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原有從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的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可視為新員工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的結合。4. 繼續教育培訓。指凡具備專業技術職稱的從事專業技術研發或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員工每年均須參加不少于72小時的繼續教5、育培訓。每年由各相關專業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共同商議并于年初提出本專業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安排,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制定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施計劃。5. 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二) 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是指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的培訓,包括國內外短期培訓,中高級經理人海外考察,另外還包括MBA課程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培訓、資格證書培訓、學歷及學位教育等。具體內容見本制度“第四部分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三) 員工自我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6、能力的培訓。第三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第七條 培訓組織程序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一) 培訓需求分析;(二) 設立培訓目標;(三) 設計培訓項目;(四) 培訓實施和評價。在培訓工作過程中,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第八條 培訓費用預算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根據公司效益狀況可以適當增加數額。第四章 培訓計劃第九條 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十月初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見附件4),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填寫培訓需求調查表(見附件4),并于十月底前上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綜7、合各部門的申報信息,制定公司的下一年度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方法、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培訓教師、培訓時間進度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培訓實施方案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部門內部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見附件5),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并在人力資源部指導下自行制定部門內部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工作的具體實施。培訓方案及培訓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十一條 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表(見附件68、),同時需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備案。第五章 培訓實施第十二條 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第十三條 內部培訓期間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建立公司培訓檔案,公司培訓檔案包括以下三部分內容:(一) 公司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往來單位、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二) 公司培訓文件檔案。主要指各次培訓的文件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三) 員工個人培訓檔案。將每位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9、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受訓者的培訓評語等。第六章 培訓評估第十五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第十六條 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的鑒定。也可要求受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作風上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第十七條 培訓評估包括滿意度評估、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第七章 受訓者的權利與義務第十八條 受訓者的權利(一) 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二) 經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第十九條 受訓者的義務10、(一) 培訓期間受訓員工不得故意回避或無故缺席。(二) 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三) 非脫產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須憑培訓機構的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可做公假處理。(四) 員工脫產培訓期間,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如合同在培訓期間到期,則需續簽一定年限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日期為前一份合同期滿之日,而且要保證培訓結束后至少有三年的合同期。該要求對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例外。(五)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1. 脫產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2. 公司支付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第二部分 11、新員工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運銷公司全體新員工。第二條 培訓目的:公司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新員工培訓的目的在于為新員工介紹有關公司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基本內容與方法,幫助員工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標準,并使他們初步了解企業及其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范、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從而幫助其順利地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提高工作績效。第三條 培訓內容:新員工培訓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部門內工作引導、部門間交叉引導。第二章 新員工培訓管理第四條 培訓組織管理(一) 責任部門新員工培訓由該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共同負責。入職培訓12、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開展;部門內工作引導和部門間交叉引導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開展。(二) 培訓組織與管理1. 新員工培訓最遲不應超過報到后一個月內執行,凡公司正式報到的員工試用期滿,但由于個人原因尚未參加新員工培訓,不得轉為正式員工,同時不得參加其他訓練(如崗位技能培訓)。2. 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在培訓期間如遇臨時狀況需請假者,按本制度“第五部分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執行。并在試用期內補修請假之課程,否則,仍不得轉為正式員工。3. 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共同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入職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新員工測驗和座談,不合格者應參加補充培訓。部門內工作引導及部門間交叉引導結13、束后,各部門負責人對新員工進行測驗和座談,不合格者需有針對性的重修,一個月內如果不能完成培訓,則該員工不予轉正。4. 新員工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培訓記錄歸檔。第五條 培訓費用管理新員工培訓費用來源于公司年度培訓費用預算,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培訓費用的預算和開支管理。第三章 入職培訓第六條 責任人:新員工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行政人員共同組織,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七條 培訓目的:入職培訓是指對員工進行有關工作認識、觀念方面的訓練,以及培養員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第八條 培訓內容:入職培訓的培訓內容為公司歷程、規模和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公司理念、組織結構、相關制度和政策及職業道德教育等。14、以上培訓內容結合員工手冊的發放講解進行。第九條 培訓方式:新員工入職培訓以在職培訓的方式開展。第四章 部門內工作引導第十條 責任人:部門內工作引導應該在新員工入職培訓結束后進行,其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第十一條 培訓目的:部門負責人代表部門對新員工表示歡迎,介紹新員工認識部門其他人員,并協助其較快地進入工作狀態。第十二條 培訓內容:部門內工作引導的內容為介紹部門結構、部門職責、公司管理規范及福利待遇、培訓基本專業知識技能、講授工作程序與方法、介紹關鍵工作指標等。第十三條 培訓方式:部門內工作引導以在職培訓的方式開展。第五章 部門間交叉引導第十四條 責任人:對新員工進行部門間交叉訓練是公司所有部門15、負責人的共同責任。第十五條 培訓目的:為更好的了解本職工作與其他部門的相關性,新員工應到各相關部門接受交叉培訓。第十六條 培訓內容:部門交叉引導主要包括,該部門人員介紹、部門主要職責、本部門與該部門聯系事項、未來部門之間工作配合要求等。第十七條 培訓方式:部門交叉引導以在職培訓的方式開展。附件1 新員工培訓工作管理流程發布培訓通知開展部門內工作引導開展部門間交叉引導受訓員工人力資源部受訓員工直接上級提交培訓總結接受培訓組織入職培訓不合格評估評估合格所有資料歸檔完成培訓記錄第三部分 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運銷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培訓目的:增強員工技能,為16、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減少工作失誤以及工作輪換、橫向調整和晉升做準備。第三條 培訓內容:針對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側重于先進的管理理念、系統的管理理論、先進的管理經驗及實操管理技能方面;針對基層員工的技能培訓側重于本專業的新知識和新技術、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方面。第二章 崗位技能培訓管理第四條 培訓組織管理(一) 責任部門崗位技能培訓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二) 培訓組織與管理1. 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及培訓實施方案,按既定的培訓課程依次組織各次培訓工作的開展。2. 各次培訓課程開展之前,各部門負責人需提出本部門受訓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3. 因工作需要,員工需參加由公司以外培17、訓機構或單位組織的短期培訓,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參加外部培訓機構或單位組織的短期培訓,需報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4. 參加崗位技能培訓的員工在培訓期間如遇臨時狀況需請假者,按本制度“第五部分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執行。5. 各次培訓結束后,受訓人員進行自我總結,報人力資源部審核、記錄歸檔備案。第五條 培訓費用管理(一) 依據既定培訓課程所開展的崗位技能培訓,費用來源于公司年度培訓費用預算,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費用的日常開支管理。(二) 征得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員工參加外部短期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報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實報實銷;征得總經18、理批準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外部短期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報總經理審批后實報實銷。第六條 培訓形式(一) 在職技能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按年度培訓計劃,擬訂培訓專題與課程,聘請培訓講師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二) 參觀學習:結合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受訓人員到先進企業參觀學習、交流經驗。(三) 外部機構短期培訓:結合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需求,組織員工參加外部培訓機構或單位的短期培訓活動。附件2 崗位技能培訓工作管理流程選派受訓人員發布培訓通知接受或參加培訓安排員工參加培訓完成培訓記錄所有資料歸檔提交培訓總結受訓員工人力資源部受訓員工直接上級組織培訓課程不合格審批審批短期培訓需求不合格不19、合格合格第四部分 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使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運銷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第三條 培訓內容: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集團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證書考試;學歷和學位考試;海外交流考察;國內外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班培訓等。第四條 培訓形式: (一) 脫產培訓或進修:公司有計劃的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由高等院校或相關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類培訓班、進修班,如各類高級研修班等。(二) 出國考察:有計劃、有選擇地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出國考察。(三) 20、學歷或學位教育:公司選派管理人員及員工去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參加學歷或學位學習,以提升人員學歷水平,培養企業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四) 其他培訓方式第二章 外派培訓管理第五條 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需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第六條 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指定、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第七條 凡個人申請參加外派進修培訓人員均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培訓通知),由其部門負責人及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第八條 學歷教育須根據公司人才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21、口或相關專業適用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招生簡章),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并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書。第九條 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后,其人事關系歸人力資源部管理,工資待遇按協議執行。第十條 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志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個人參加外派培訓學習結束后,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第十一條 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后辦理報銷手續。第十二條 培訓費用管理(一) 參加外派培訓的公司員工,其學費、報名22、費、資料教材費用等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回公司報銷,否則不予報銷(上級主管部門或行業發文指令參加培訓的除外);各類資格證書培訓(進修)的費用公司和個人各承擔50%。(二) 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公司按照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實報實銷。第三章 外派培訓人員資格(一)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二)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三)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公司重點培養的中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外派項目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外派人員關于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資格要求,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由公司高管層討論決定。第四章 外派培訓工資進修人23、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基本工資發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由進修人員的直接上級提出建議,報人力資源部批準。附件3 外派培訓工作管理流程發布培訓通知參加外派培訓安排員工參加培訓完成培訓記錄所有資料歸檔提交培訓總結受訓員工人力資源部受訓員工直接上級指定人員參加外派培訓指定或推薦外派人員不合格審批審批個人外派培訓申請不合格不合格合格第五部分 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運銷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員工培訓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第三條 培訓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因公請假,須填寫培訓學員請假單,并呈請相關主管核準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查,否則以曠工對待。因特24、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必需向人力資源部申明,并補辦請假手續。第四條 上課期間遲到、早退依下列規定辦理:(因公并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遲到、早退達三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早退達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按曠工一天處理。若缺勤時數超過課程總時數1/3者,需重新補修全部課程。第五條 自學員收到培訓通知當日起,所有上課學員凡遇公務或私事與上課發生沖突者,一律需辦理培訓請假手續,凡違反規定的人員,曠課時數以曠工論處。第六條 員工參加培訓,必須在員工培訓簽到表上親筆簽名以示出勤,嚴禁其他學員代簽,一經發現,代簽學員和被代簽學員均按曠課處理。 第七條 培訓單位以簽到及課上點名為依據,將參訓學員的上課記錄登記在25、員工培訓記錄上,并由人力資源部歸入員工培訓檔案中保存。附件4 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部門培訓需求: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注:培訓方式指在崗、脫產、半脫產、業余附件5 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申請部門培訓費用預算部門負責人簽名培訓費用來源主管領導審批申請培訓理由:申請培訓內容: 培訓方式和時間:培訓目標:擬參加培訓人員名單:附件6 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申請人年齡職務性別學歷培訓項目名稱培訓項目起止時間部門負責人工作任務:申請理由: 申請人簽字:培訓項目要求:自我評價: 直接上級意見:附件7 培訓工作評價表培訓項目學員姓名培訓方式培訓師對培訓講師的評價敬業程度優 好 尚可 劣講授水平優 好 尚可 劣講授方式十分生動 生動 一般 不生動聯系實際聯系密切 有些聯系 無聯系講師對學員要求非常嚴格 嚴格 不嚴格對教材的評價教材適用性適用 基本適用 不適用教材難度較難 適中 較簡單教材邏輯性合理 適中 不合理對培訓組織者的評價培訓內容優 好 尚可 劣培訓方式優 好 尚可 劣培訓時間太長 適合 不足培訓設施優 好 尚可 劣培訓收獲較大 一般 較少 無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