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公司職工礦井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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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業公司職工礦井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切實加強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進一步搞好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能力,推動礦井安全生產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一、職責 (一)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本公司所屬各煤礦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理順關系,提高做好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堅持“分級培訓、隊為基礎、教考分離、注重實效”的原則,對從業人員進行有計劃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確保從業人員以及外來施2、工、實習人員安全培訓率100%、應持證人員持證上崗率100%、應知應會合格率100%。(二)教培部門是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的職能部門和具體組織實施單位,要做好礦級年度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計劃及各類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實施工作,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完成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健全員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檔案,及時將培訓情況和有關資料登記入檔。(三)本公司所屬各煤礦安監部門是礦井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負責好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監督、指導工作。根據本公司的總體要求,對區隊安全學習、安全培訓、以及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每季一評活動進行檢查考核。(四)本公司所屬各煤礦井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技術教育3、培訓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職工全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領導工作,確保職工持有效證件上崗,按計劃認真組織職工培訓,并設專人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檔案。(五)各生產職能部門要結合自身專業特點,開展分工種、分專業的專項技能提高培訓;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使相關人員理解專業理論知識,掌握使用、維護、操作技術;組織對新的專業技術規范、行業標準的培訓。(六)人力資源職能部門要根據崗位用人能力的需要,結合崗位人員實際能力,制定崗位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需求計劃,把好員工入礦、上崗、崗位調換前的資格培訓關,選送崗位人員參加安全技4、術教育培訓,確保從業崗位人員滿足崗位能力的需要。(七)礦級安全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八)科室、區隊級安全生產培訓內容主要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九)班組級安全生產培訓內容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范圍和要求 (一)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具備5、與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2、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培訓時間不少于72學時,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同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3、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前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90學時,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 方可任職。同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上述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在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認證的具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培訓。(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1、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后,方可上崗作業。2、煤礦特種作業人員6、必須在煤礦安全監察部門認定的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3、危險物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地方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以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根據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由指定培訓機構培訓。其中,地面電工、電氣焊(切割)工、高空作業人員(架子工),經培訓合格后,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發證。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7、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三)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1、從事井下作業的其他從業人員,在四級及以上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發證。2、其他生產崗位的一般工種從業人員,由相關部門組織培訓,頒發安全培訓合格證。3、新從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井下作業人員不得少于90學時)。4、新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后,人力資源職能部門組織簽定一對一“師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經驗師傅的帶領下進行不少于6個月的現場實踐,經考核合格,再根據有關規定參加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8、并取得國家或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或操作證書后,方可獨立工作。5、新從業人員的綜合考試(考核)工作,由本公司所屬各煤礦安監部門、人力資源職能部門、業務技術單位、教培部門等部門負責。(四)離崗一年以上(特種作業人員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人員、調換工種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作業人員,必須重新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五)從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危險有害因素的辯識、事故應急處理等應知應會知識。三、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計劃管9、理(一)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計劃的編制1、本公司所屬各煤礦教培部門必須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向本公司報送下年度安全技術培訓需求計劃(注明初訓、復訓、培訓時間)。2、各科室、生產單位必須于每年11月28日前將安全技術教育培訓需求報礦教培部門,礦教培部門匯總后上報。3、本公司所屬各煤礦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由教培部門擬出計劃草案,報請分管礦長、礦長通過后,行文下發。4、應急安全技術培訓,由單位寫出書面請示,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計劃的管理1、本公司所屬各煤礦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計劃,由教培部門分解落實;教培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計劃的順利實施。2、本10、公司所屬各煤礦要確定本單位依法需要進行培訓的對象,按計劃要求認真組織送培人員參加培訓,并落實相應的責任。4、本公司所屬各煤礦安監部門要將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安全監察,加強管理,確保各類培訓計劃落實到位。5、本公司所屬各煤礦安監部門要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危險物品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監察。6、每季度末,教培部門將安全技術培訓計劃落實情況(書面材料和軟盤)報礦安監部門,經礦分管領導審查后,報本公司安監部門和職工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四、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由本公司安監部門會同11、人力資源職能部門根據培訓計劃,組織人員到指定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安監部將培訓情況及時傳遞到教培部門存擋。(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由教培部門根據本公司和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分解落實,按時組織人員到指定機構參加培訓,并做好培訓檔案的記錄和保存。各基層單位要按計劃分配名額安排人員參加培訓。(三)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由教培部門組織實施。充分發揮礦、科室、區隊、班組三級培訓的特點和優勢,確保安全技術培訓的經常性、針對性、實效性。五、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教學管理與考核(一)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教學管理和學員考核工作要規范化。教培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安全技術教12、育培訓的教學管理和學員考核。礦安監部門要加強對安全技術培訓教學和學員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培訓質量。(二)按照國家安全技術培訓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培訓對象和生產實際,編制教學計劃,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三)安全技術培訓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突出培訓重點,注重培訓實效。特別要加強安全意識、安全技能的培訓,提高實際應用能力。(四)開設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班,必須有授課計劃、教材、教師和實驗手段。(五)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應采取課堂講述、電化教學、實驗教學、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堅持課堂教學與現場教學相結合,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六)學員培訓后的考核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教考分離、統一標準、分級負責”的原13、則,認真做好安全技術培訓的結業考試、考核工作,保證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規范有序。1、屬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培訓班,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考核、發證。2、屬企業內部進行考核的培訓班,按下列要求進行:嚴格按照“教考分離”的原則,進行理論和現場實踐考核,健全并嚴格執行命題、監考、考試、閱卷等規章制度;由教培部門會同有關專業技術部門,根據學員所學內容和所在崗位應具備的標準要求進行命題;由教培部門和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對學員進行理論和現場實踐考核;經理論和現場實踐考核合格的學員,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八)教培部門要做好學員的結業和辦證工作1、培訓班結束后及時將學員有關信息通過書面形式反饋到學14、員所在單位。2、培訓班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的學員,教培部門及時將相應操作證(資格證),辦理完畢發給學員。屬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考核的培訓班,要在十五日內辦理完畢。屬企業內部進行考核的培訓班,要在考核合格后一周內辦理完畢。(九)為保證培訓質量,教培部門建立健全學員跟蹤調查和培訓效果評價制度。對參加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班的學員,做好培訓結束后的跟蹤調查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的效果評價。六、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經費管理(一)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費用要足額提取,不足部分由安全費用補充。(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經費單列帳戶,專款專用。七、考核獎懲(一)安監部門不認真履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監督、指導負責。罰安監部門15、負責人200元。(二)區隊、科室按時提供培訓需求,完成培訓計劃,確保職工持有效證件上崗,每周一、三、五組織業務學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檔案。每項不合格,罰負責人200元。(三)人力資源職能部門把好員工入礦、上崗、崗位調換前的資格培訓關,確保本公司所屬各煤礦從業崗位人員滿足崗位能力的需要。否則,罰負責人300元。(四)對在重傷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或二級及以上非人身事故中負有培訓責任的有關人員罰款500元。(五)未經安全技術培訓,未取得相應工種、崗位“安全資格(操作)證書”的人員嚴禁上崗工作,否則追究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在各類安全檢查中,每發現一名無證上崗或持失效證件上崗的人員,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罰款1000元,并停止無證上崗人員或持失效證件上崗人員的工作,進行培訓。(六)新設備、新技術的購置推廣應用,經辦人員應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上簽屬讓廠家或服務方為礦井培訓的要求并實施。否則,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經辦人員承擔,并每人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