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業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及考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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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業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及考試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為規范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全體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強自我防護和處理事故能力,防止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制訂本制度。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培訓 1、總經理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市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2、綜合部聯系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實施,培訓時問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安全培訓學習內容包括下列內容: (12、)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工作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市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由綜合部負責聯系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實施,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學習內容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1、新上崗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實習、培訓人員、外單位調入人員等)均須經過公司、車間、班4、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1)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由綜合部、安全監督辦公室等部門負責,經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公司各單位,教育時間不少于32學時。 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應對新職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員及技術人員負責,并經考試合格分配到班組,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 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工作環境、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5、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3)班組應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和安全員負責,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在未取得安全作業證前,不得獨立操作。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構造、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4)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及實6、習期滿后,由車間領導審批,報綜合部簽發安全作業證,方可上崗操作。2、調轉崗位教育。公司內調動、車間內調動和轉崗須重新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班組內部職工調轉,須重新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人“安全作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離崗半年以上的職工,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方準重新上崗作業。 3、特殊教育(1)從事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作業、登高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7、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參加復審培訓。未經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或不復審的,不得上崗作業。(2)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所在單位與有關部門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則。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發給作業證上崗操作。 4、現場教育 (1)對從事危險性較大的工作的人員,必須到現場進行有關安全教育,由施工組織者負責。教育內容應有此項工作危險特點及安全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等。 (2)對發生事故后的事故現場和現場分析會,由有關單位組織。內容有事故的經過、原因、教訓及防范措施等。 (3)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施工負責人教育。內容有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安全規定8、等。(4)各車間、班組,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應及時總結推廣。 5、日常教育 (1)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少20學時。(2)各級領導應自覺學習和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和檢查,引導和督促職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3)各班組要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總結,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 (4)各單位要堅持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6、其他人員 (1)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2)對承包商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培訓教育,9、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公司證,保存安全教育記錄。進入作業現場前,作業現場所在基層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保存安全教育記錄。五、安全教育考試管理 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再次考核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全部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4、職工每年進行安全技術考試一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入安全作業證。凡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一、目的為規范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10、作,提高全體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強自我防護和處理事故能力,防止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制訂本制度。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培訓 1、總經理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市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2、綜合部聯系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實施,培訓時問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安全培訓學習內容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工作和救援組織以及11、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市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由綜合部負責聯系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實施,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學習內容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12、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1、新上崗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實習、培訓人員、外單位調入人員等)均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1)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由綜合部、安全監督辦公室等部門負責,經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公司各單位,教育時間不少于32學13、時。 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應對新職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員及技術人員負責,并經考試合格分配到班組,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 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工作環境、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14、。(3)班組應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和安全員負責,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在未取得安全作業證前,不得獨立操作。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構造、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4)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及實習期滿后,由車間領導審批,報綜合部簽發安全作業證,方可上崗操作。2、調轉崗位教育。公司內調動、車間內調動和轉崗須重新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15、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班組內部職工調轉,須重新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人“安全作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離崗半年以上的職工,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方準重新上崗作業。 3、特殊教育(1)從事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作業、登高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參加復審培訓。未經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或不復審的,不得上崗作業。(2)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所在單位與有關部門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16、操作規則。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發給作業證上崗操作。 4、現場教育 (1)對從事危險性較大的工作的人員,必須到現場進行有關安全教育,由施工組織者負責。教育內容應有此項工作危險特點及安全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等。 (2)對發生事故后的事故現場和現場分析會,由有關單位組織。內容有事故的經過、原因、教訓及防范措施等。 (3)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施工負責人教育。內容有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安全規定等。(4)各車間、班組,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應及時總結推廣。 5、日常教育 (1)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少20學時。(2)各級領導應自覺學習和貫徹安全生產規章17、制度,堅持“五同時”。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和檢查,引導和督促職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3)各班組要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總結,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 (4)各單位要堅持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6、其他人員 (1)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2)對承包商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公司證,保存安全教育記錄。進入作業現場前,作業現場所在基層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保存安全教育記錄。五、安全教育考試管理 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再次考核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全部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4、職工每年進行安全技術考試一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入安全作業證。凡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