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工業公司設備及培訓獎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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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紡織工業公司設備及培訓、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紡織工業企業設備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第三章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修理第四章設備的改造與更新第五章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第六章教育與培訓第七章獎勵和懲罰第八章附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加強設備管理工作,結合紡織工業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民所有制紡織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中全部生產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管理。第三條企業的設備管理應貫徹執行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2、和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企業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通過技術和經濟措施,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業技術裝備素質,使設備經常處于完好技術狀態,保證安全生產,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適應紡織生產發展的需要。第五條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的領導,要重視設備管理,推進檢修工作的社會化、專業化協作和維修配件的商品化,開展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的科學研究,推行先進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逐步采用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3、礎的設備維修方法,不斷提高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現代化水平。第六條各級企業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行業、本地區的設備管理制度和規章;(二)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行業、企業的設備管理工作;(三)組織行業的設備檢修專業化協作;(四)組織開展設備管理工作的評優競賽活動;(五)組織總結交流和推廣設備管理的先進方法和維修新技術,為企業的設備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六)組織對進口設備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備品配件的國產化;(七)組織設備管理人員和高級技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八)搞好閑4、置設備的調劑;(九)負責統計上報設備管理、維修工作報表。第七條廠長(或經理,下同)對企業設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在制訂企業的方針、目標時,應對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作出決策。在廠長任期責任目標中,必須列入設備完好率、設備新度系數等設備管理主要經濟、技術考核指標。第二章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第八條企業必須建立設備的規劃、選型、購置(或設計、制造)及安裝、調試等管理制度。經濟論證,并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企業購置設備時,設備管理機構或設備管理人員應提出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和維修性等要求。第九條企業選購的設備應備有設備安裝、使用、潤滑、維修等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設備到廠后,應認真驗收,及時安裝、5、調試使用。對進口設備在索賠期內及時提出發現的問題。第十條企業在設備安裝、調試、運行投產后三個月內,使用部門和安裝應辦理驗收手續。第十一條企業自制設備,應當組織設備管理、制造、維修、使用和安全技術等方面的人員參加設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并嚴格按照設計方案做好設備的制造工作。設備制成后,應當有完整的技術資料。第十二條設備制造部門應與用戶建立設備使用信息反饋制度,對用戶進行訪問,及時處理答復用戶意見和建議,供應必要的圖紙、技術資料和備品配件,做好售后服務。企業應將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建議及時反饋給設備制造部門。第三章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修理第十三條企業必須正確使用設備,必須保障生產6、設備的正常維修。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在安排生產計劃的同時,安排設備修理計劃,并納入企業年度計劃,嚴格執行。嚴禁拼設備、超負荷。第十四條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考試合格,才能獨立操作。對從事電氣、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按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憑證操作。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檢查監測和預防試驗,確保安全經濟運行。企業應制定設備的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崗位責任制和各項保養工作周期、技術條件,并嚴格執行。第十五條企業應加強潤滑管理,制定潤滑管理辦法,做好潤滑“五定”(定點、定質、定量、定時、7、定人)。第十六條設備修理可根據生產的不同特點和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況,采用周期計劃修理和狀態修理兩種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業采用兩種修理方式的設備名稱及修理周期,按本制度各行業的附件規定執行。對附件中未作規定的設備,企業也應自訂修理方式。第十七條企業對采用周期計劃修理的設備,應按規定的周期編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計劃和月度作業計劃。對采用狀態計劃修理的設備,應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計劃,并嚴格按照執行,以保證修理計劃的準期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須調整時,按各行業附件規定辦理。第十八條企業應制定質量檢查、接交驗收辦法。維護、修理人員應按維修技術條件做好各項維護、修理工作。企業各級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對維護8、修理工作進行一定數量的質量檢查。維護、修理工作完成后,必須根據“保養技術條件”和各行業附件規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術條件”辦理接交驗收,評定修理質量或等級。第十九條對進口設備的維護、修理方法和技術條件,可參照國產設備由企業自訂。第二十條企業應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改善維修工作,以提高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降低維修成本。第二十一條企業必須遵守財經制度,按國家有進規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審計監督。企業應制訂太修理基金管理辦法。大修理基金應由設備管理機構有計劃模制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結合大修理進行技術改造的設備,大修理費用不足時可從折舊基金中安排使用。第四章設備的改造與更新第二9、十二條企業必須做好設備的改造更新工作,編制中、長期規劃和相適應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第二十三條企業對重要設備進行改造和更新,必須事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第二十四條企業設備的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應按國家規定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第二十六條企業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應當報廢更新。(一)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三)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五)其他應當淘汰的;第二十七條企業出租、轉讓或者報廢設備,必須遵10、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制訂管理辦法。企業出租、轉讓、報廢設備所取得的收益,必須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第五章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第二十八條企業應建立、健全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技術檔案應包括設備的說明書、圖紙、圖冊和設備排列圖、管理線路圖、設備改造、更新等技術資料。第二十九條企業應建立能反映設備數量、價值,技術特征、維修發行動態變化資料的設備卡片和設備臺帳,并定期核對,做到記錄正確,帳、卡、物三者相符。第三十條企業應加強設備的經濟、技術指標管理和考核。企業的設備管理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如下:設備維修費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維護保養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費用。第三十一條企業和各級主管部門應將設備管理11、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按規定表式按季上報有關部門。第三十二條設備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類。一般設備事故:由企業自定。重大設備事故:由于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纖設備損失達2萬元及以上者為重大設備事故。企業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應按季如實統計上報主管部門。特大設備事故:由于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30萬元及以上者為特大設備事故。企業發生特大設備事故,應及時如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企業應制訂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對發生的設備事故要認真調查分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于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改進預防措施不放過。第三十三條12、企業應建立配件、器材的購置、制造、驗收、領用、保管等管理辦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做好設備舊件的修復利用工作,在保證維修質量的前提下,節約維修資金。第三十四條專用工具、容器、衡器、儀器、儀表等應做好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檢修工作。精密的設備、儀器、儀表等應有專人管理。第三十五條企業的機修、動力和空調部門要加強計劃、調度和質量檢查等管理工作,適應生產、維修和技術改造任務的需要。第三十六條企業應加強對設備維修的定額管理,制定先進、合理的設備維修工時、資金、消耗定額。第六章教育與培訓第三十七條紡織系統所屬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應設置設備管理工程專業,有計劃地培養設備管理專門人才。企業主管部門和13、企業,應會同教育部門舉辦技術學校或技術培訓班培養維修技術工人。第三十八條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的負責人,一般應由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經過自學、職業培訓達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實踐經驗,經過業務技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第三十九條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制訂設備管理干部和維修工人的教育培訓規劃。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對在職的設備管理干部進行多層次、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知識教育。對現有“機、電、儀一體化”維修技能和“一專多能”的方向發展。第四十條企業應建立設備管理干部和維修工人的定期技術考核制度,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成績均應記入技術培訓檔案,作為獎勵、提職、晉級的重要依據。第七章獎勵和懲14、罰第四十一條各級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開展設備管理優秀單位評選活動,對設備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企業給予表彰或獎勵。第四十二條企業應定期開展設備管理工作的評比競賽活動,企業對設備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顯著成績之一的職工和集體,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榮譽獎勵、物質獎勵和晉級獎勵。(一)認真做好維修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技術狀況,促進生產發展及在行業設備檢查評比中取得優勝的;(二)發現設備隱患,及時防止和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三)推行設備現代化管理取得顯著成效的;(四)改進設備、儀器、裝置有重大技術突破的;(五)在維修技術方面有改革創新并有推廣價值,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六)在修舊利廢、節約代用工作中15、取得顯著經濟效果的;(七)參加維修技術操作比賽,獲得操作技術能手稱號的。第四十三條企業主管部門對因設備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運行狀況惡化而影響生產或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企業,應責令其限期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企業領導人員或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第四十四條企業對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凡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進行生產,由此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二)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三)違反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四)對特大、重大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五)未使用或停用設備因保管不良造成報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