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司新員工及崗位技能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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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公司新員工及崗位技能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培訓內容和形式2第三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3第四章 受訓者的權利與義務3第五章 培訓計劃4第六章 培訓實施5第七章 培訓評估5第八章 培訓費用5新員工培訓管理辦法6第一章 總則6第二章 培訓管理6第三章 通識訓練6第四章 部門內工作引導7第五章 部門間交叉引導7第六章 新員工培訓評估7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辦法9第一章 總則9第二章 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9第三章 中層管理人員的培訓9第四章 基層員工的培訓10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122、第一章 總則12第二章 外派培訓人員資格12第三章 外派培訓處理程序12第四章 外派培訓工資13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14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目的為了使企業內部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能滿足公司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發展的需要,公司對員工應進行有計劃、有系統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三條 培訓目標公司以“服務于企業利益、服務于企業員工”為目標,在考慮公司持續穩定發展基礎上,尊重員工個性與發展要求,通過多樣化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技能,把因員工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導致的人力成本浪費控制在最小限度,為公司提供3、各類合格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第四條 培訓宗旨全員培訓,終生培訓。 第五條 培訓方針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技能培訓與專業知識培訓相結合。第六條 培訓原則公司對員工的培訓遵循系統性原則、制度化原則、主動性原則、多樣化原則和效益性原則。(一)系統性員工培訓是一個全員性的、全方位的、貫穿員工職業生涯始終的系統工程。(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培訓管理制度,把培訓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證培訓工作的真正落實。(三)主動性強調員工參與和互動,發揮員工的主動性。(四)多樣化開展員工培訓工作要充分考慮受訓對象的層次、類型,考慮培訓內容和形式的多樣性。(五)效益性員工培訓是人、財、物投入的過程,是價值增值的過4、程,培訓應該有產出和回報,應該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體績效。第二章 培訓內容和形式第七條 培訓內容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一)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二)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三)素質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自我實現的需要。第八條 培訓形式培訓形式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一)內部培訓1、新員工培訓。2、崗5、位技能培訓。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原有從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的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可視為新員工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的結合。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二)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是指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的培訓,包括嘉興中港酒店組織的各種培訓、國內外短期培訓,高級經理人海外考察,另外還包括酒店課程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培訓、資格證書培訓等。(三)員工自我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閱讀書籍,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第三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6、第九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培訓需求分析;設立培訓目標;設計培訓項目;培訓實施和評價。第十條 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第十一條 建立培訓檔案(一)建立公司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往來單位、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二)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受訓者的培訓評語等。第四章 受訓者的權利與義務第十二條 受訓者的權利(一)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7、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二)經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第十三條 受訓者的義務(一)培訓期間受訓員工一律不得故意規避或不到。(二)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三)非脫產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須憑培訓部門的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可做公假處理。(四)員工脫產培訓期間,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如合同在培訓期間到期,則須續簽一定年限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日期為前一份合同期滿之日,而且要保證培訓結束后至少有三年的合同期。該要求對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者例外。(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須與8、公司簽訂培訓合同:1、脫產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在XXXX元以上。第五章 培訓計劃第十四條 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X月初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員工的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并于X月底前上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教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行政副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第十五條 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9、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后,在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第十六條 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公司領導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六章 培訓實施第十七條 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總經理審批。第十八條 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10、培訓檔案。第七章 培訓評估第二十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第二十一條 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的鑒定。也可要求受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作風上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第二十二條 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第八章 培訓費用第二十三條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根據公司效益狀況可以適當增加數額。第二十四條 參加培訓(進修)的公司員工,其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等一律先由本人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合格后可由人力資源部支付其費用,否則不予報銷(11、上級黨政機關、主管部門發文指令參加培訓的除外)。技能培訓的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各類資格證書培訓(進修)的費用公司和個人各承擔XX%。第二十五條 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公司按照必須發生的最低標準來報銷。新員工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下簡稱公司)的全體新員工。第二條 公司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原則。第三條 培訓目的:新員工培訓是指企業為新員工介紹有關公司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基本內容與方法,幫助員工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標準,并使他們初步了解企業及其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范、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從而幫助其順利地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提高工作12、績效。第四條 培訓的主要內容:新員工通識訓練、部門內工作引導和部門間交叉引導。第二章 培訓管理第五條 新員工培訓是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共同責任,最遲不應超過報到后一個月內執行。第六條 凡公司正式報到的員工試用期滿,但由于個人原因尚未參加新員工培訓,不得轉為正式員工。第七條 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在培訓期間如遇臨時狀況需請假者,請按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執行。并在試用期內補修請假之課程,否則,仍不得轉為正式員工。培訓結束后,進行考核。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不得辦理入職手續。第八條 未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參加其他訓練(如崗位技能培訓)。第三章 通識訓練第九條 通識訓練是13、指對員工進行有關工作認識、觀念方面的訓練,以及培養員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第十條 新員工通識訓練由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行政人員共同組織,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向每位正式報到的新員工發放員工手冊。第十二條 培訓內容:公司歷程、規模和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公司理念、組織結構、公司制度和政策、職業道德教育及崗位職責等。第四章 部門內工作引導第十三條 部門內工作引導應該在新員工通識訓練結束后進行,其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第十四條 部門負責人代表部門對新員工表示歡迎,介紹新員工認識部門其他人員,并協助其較快地進入工作狀態。第十五條 部門內工作引導主要包括:介紹部門結構、部門職責、公司管理規范14、及福利待遇、培訓基本專業知識技能、講授工作程序與方法、介紹關鍵工作指標等。第五章 部門間交叉引導第十六條 對新員工進行部門間交叉訓練是公司所有部門負責人的共同責任。第十七條 根據工作與其他部門的相關性,新員工應到各相關部門接受交叉培訓。第十八條 部門交叉引導主要包括:該部門人員介紹;部門主要職責;本部門與該部門聯系事項;未來部門之間工作配合要求等。第六章 新員工培訓評估第十九條 通識訓練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新員工測驗和座談,不合格者應參加補充訓練。第二十條 部門主管負責就部門內工作引導對新員工進行測驗。不合格者需有針對性的重修,一個月內如果不能完成培訓,則該員工不予轉正。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培15、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培訓記錄歸檔。第二十二條 新員工培訓合格者,進入上崗試用期。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培訓目的:增強員工技能,為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減少工作失誤以及工作輪換、橫向調整和晉升做準備。第三條 培訓對象:高層管理人員培訓、中層管理人員培訓和基層員工培訓。第二章 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第四條 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戰略決策有重要影響的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第五條 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高層管理人員掌握經營環境的變化、行業發展趨勢以及進行決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維能力、決策能力、領導能力,以確保決策人正確地履行16、職責。第六條 培訓內容:對高層管理人員培訓重點應該側重于觀念、理念方面,此外還有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系統管理理論和技能,如管理學、組織行為學、市場營銷、企業經營戰略、企業經營過程控制、領導科學與藝術等。第七條 培訓方式:(一)有計劃地安排高層管理者參加MBA學習,既可全脫產,也可半脫產學習。脫產培訓班:參加高等院校為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舉辦的培訓班,如總裁高級研修班等。(二)出國考察:有計劃、有選擇地組織高層管理人員出國考察。(三)其它培訓第三章 中層管理人員的培訓第八條 中層管理人員是指各部門負責人。第九條 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中層管理人員更好地理解和執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決策方針,具備多方面的才干17、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績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質量,為企業決策層培養接班人。第十條 培訓內容:(一)管理基本知識與技能:管理學、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市場學、領導科學與藝術等課程。(二)業務知識與技能:負責的業務領域的知識與技能。(三)工作改進: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進、工作流程的改進。(四)其它培訓。第十一條 培訓方式(一)在職開發:鼓勵中層管理人員承擔更大的責任,以增長才干,培養領導能力。(二)“請進來、走出去”式培訓:結合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外請行業專家講課或到先進企業參觀學習、交流經驗。(三)內部研討:企業組織內部研討活動,鼓勵中層管理人員研討公司的經營管理問題。18、(四)輪流任職:安排有培養前途的中層管理人員在企業的各管理崗位輪流任職。(五)脫產培訓:選送有培養前途的中層管理人員到高等院校進行管理培訓。第四章 基層員工的培訓第十二條 基層員工包括服務人員、前臺、銷售人員和各類職能人員等。第十三條 培訓目的:提高基層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掌握本崗位的新知識和新技術。第十四條 培訓內容:針對在崗員工崗位職責、專業技能、操作規程、業務流程等進行強化培訓,以使員工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第十五條 培訓方式:以公司內訓為主。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19、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第三條 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嘉興中港酒店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國內外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第四條 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第五條 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需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第二章 外派培訓人員資格第六條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第七條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第八條 根據20、外派項目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外派人員關于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資格要求,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第三章 外派培訓處理程序第九條 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指定、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第十條 對于具有培訓考核資格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到外參加培訓,凡參加外派進修培訓人員均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第十一條 學歷教育須根據公司人才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或相關專業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學校招生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并簽定員工培訓協議書。第十二條 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后,21、其人事關系歸人力資源部管理,工資待遇按合同執行。第十三條 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志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個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后,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第十四條 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后辦理報銷手續。第四章 外派培訓工資第十五條 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薪金發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員工培訓出勤管理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員工培訓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第三條 培訓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因公請假,須填寫培訓22、學員請假單,并呈請相關主管核準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查,否則以曠工對待。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必需向人力資源部申明,并補辦請假手續。第四條 上課期間遲到、早退依下列規定辦理:(因公并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遲到、早退達X次者,以曠工X天論;遲到、早退達X次以上X次以下者,以曠工X天論。若缺勤時數超過課程總時數1/3者,需重新補修全部課程。第五條 自學員收到培訓通知當日起,所有上課學員凡遇公務或私事與上課發生沖突者,一律需辦理培訓請假手續,凡違反規定的人員,曠課時數以曠工論處。第六條 員工參加培訓,必須在員工培訓簽到表上親筆簽名以示出勤,嚴禁其他學員代簽,一經發現,代簽學員和被代簽學員均按曠課處理。第七條 培訓單位以簽到及課上點名為依據,將參訓學員的上課記錄登記在員工培訓記錄上,并由人力資源部歸入員工培訓檔案中保存。附則第一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