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財務委派會計人員培訓信息傳遞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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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財務委派、培訓會計人員、信息傳遞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 集團會計管理制度(試行)1 總則1.1為有效落實集團財務管理思想,促進會計人員隊伍建設,加強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的控制能力,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未說明的特殊事項遵照相關法律規章執行。1.3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各成員企業。2 財務管理體制2.1集團實行高度集權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部門全面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2.2集團公司擁有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權2、審批權及檢查權,集團公司建立健全統一的財務制度體系,所屬成員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在集團公司制度框架下,成員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本公司財務制度,但必須報經集團公司批準。2.3集團公司對成員企業會計實行統一管理,包括招聘、任崗任職、調動培訓等。2.4集團公司對所屬成員企業的財務管理實行合理授權。2.5集團公司通過嚴密的財務內部稽核和審計,對企業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3 組織與職責3.1集團公司財務工作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總會計師負責制,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3.2總會計師的權責 3.2.1參與制訂集團公司中長期經營戰略和年度經營計劃,參與企業兼并、新產品開發、技3、術改造、科技研究等方案的制訂和重大經濟合同的研究、審查。3.2.2組織編制、監督執行公司及各企業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協助集團公司總經理進行資金運作。3.2.3組織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標準,指導集團公司及各企業的財務工作,保障會計反映、會計監督等會計職能的有效進行。3.2.4組織領導各企業實行財務預算控制,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分析和費用控制。3.2.5健全財務管理機構,組織集團公司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招聘、調配財務人員,組織領導財務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健全內部激勵機制。3.3集團公司財務部的職責3.3.1組織、指導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財務工作,負責集團公4、司及所屬企業財務人員的管理工作;下設核算處、資產管理處、資金處、證券處。3.3.2核算處:完成集團公司成本費用核算和控制;組織指導各企業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及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制訂公司財務制度、會計核算政策并檢查各企業的執行情況。3.3.3資產管理處: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各種資產賬目的管理;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財產保險的核準工作。3.3.4資金處:參與制定并監督執行財務收支計劃;負責籌融資及日常資金調度;發放集團公司人員工資;指導和監督各企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各企業清理債權債務。3.3.5證券處:負責集團公司證券管理工作;負責財務信息披露工作;負責集團公司短期投資的具體執行。3.4成員企業5、財務管理3.4.1成員企業財務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財務部門受集團公司財務部和企業總經理雙重領導。3.4.2成員企業財務部門職責3.4.2.1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組織落實。3.4.2.2企業財務核算;財務預算的編制和監督執行;財務分析報報的編制。3.4.2.3企業存貨、固定資產管理的監督指導;應收賬款的監控;成本費用的控制。3.4.2.4編制和監督執行本經營單位的資金計劃,負責企業資金籌集工作。4會計人員的管理4.1 招聘4.1.1 全部財務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招聘。4.1.2 會計人員要人品端正、堅持原則,要具有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基礎的計算機操作能力。4.1.3 6、招聘的程序4.1.3.1集團公司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依照應聘人員簡歷和學歷、資格證書復印件共同預選,安排面試。4.1.3.2集團公司總會計師、財務部主任及人力資源部主任面試應聘人員,考核其業務知識,了解其工作經驗。4.1.3.3面試通過的人員,公司將安排其試用。4.2 試用4.2.1集團公司財務部安排試用會計人員臨時工作企業和崗位。4.2.2 試用人員所在企業的財務主管負責具體指導、考核試用人員的工作。4.2.3 試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集團公司財務部安排具體的工作崗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4.3 調崗4.3.1 除特殊崗位外,財務人員的工作崗位將進行有計劃的輪換。4.3.2 集團公司財務部7、每年將組織一次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考評,對考證合格的人員公司將頒發上崗合格證,對未能通過考評的人員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4.3.3 主觀上不努力或因客觀條件變化不再適應公司財務工作需要的財務人員,集團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其工作崗位。4.4 晉升4.4.1 集團公司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將考慮管理或專業職級的晉升。4.4.3 財務人員的晉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提出申請,集團公司總會計師復核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履行必要的人事審批手續。 5 財務委派5.1全員派出制 成員企業成立初期及例外情況,集團公司財務部將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外派財務部經理、成本核算會計和出納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集團8、公司將逐步完成外埠公司普通財務人員本地化。5.2財務經理派出制 集團公司直接委任成員企業的財務經理,負責所在企業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控制,經營狀況財務分析,預決算的編制,資金的籌集和監督使用及企業會計人員管理。5.3 財務總監制 集團公司直接委任大區或規模較大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決策,負責本企業或大區所轄企業的資金統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成本費用的審核、財務收支的稽核、生產經營狀況的監控。5.4財務總監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提出人選,集團公司執委會任命,集團公司財務部及其所在大區或企業總經理共同考核。5.5程序5.5.1 外派財務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提出建議,報集團公司總會計9、師審核后,提請人力資源部履行人事變動手續。5.5.2 外派財務人員完成任務后,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負責安排適合崗位,人力資源部履行必要手續。6 信息傳遞6.1 財務工作會議制度6.1.1集團公司財務部實行月度財務工作會議制度。會議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組織,集團公司財務部各處處長及各企業財務經理參加。6.1.2 會議的主要內容為前期工作總結,后期工作安排,重點工作操作方法的講解,公司制度的學習,財務核算、財務控制經驗的交流。6.2 報告制度6.2.1 各企業財務部門按月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交當月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6.2.2各企業財務人員按月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交工作月記表。6.2.3各企業財務10、部門就集團公司安排的專項檢查等其他非常規工作,按時提供報告。6.2.4 各企業財務部門有責任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告企業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和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6.3 制度的落實集團公司下發的涉及財務控制和財務處理的文件,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統一組織學習,統一制訂會計處理方案。7 培訓7.1 培訓方式 集團公司財務人員培訓采用三種方式:財務主管集中培訓;專題和專業性培訓;大區培訓。7.2 培訓組織7.2.1 財務人員的培訓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統籌負責;集團公司財務部設兼職培訓員一名,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7.2.2財務主管培訓每月組織一次。專題和專業性培訓每季度組織一次。集團公司財務部確定大區的培訓11、組織者和培訓內容,由大區分別組織培訓,每月不得少于6小時。7.2.3 培訓的內容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擬定,報集團公司總會計師批準,報集團公司教育培訓部備案。7.3 考核7.3.1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培訓效果的考核。7.3.2 考核的方式根據培訓的內容采取現場考試或檢查工作實效,考核結果與當月獎金掛勾。8 獎懲8.1 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將知識運用到本職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財務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提出申請,集團公司總會計師核準,予以提高適崗系數。貢獻較大的,考慮專業或管理職級的晉升。8.2 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或工作失誤的員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提出申請,集團公司總會計師核準,降低其適崗系數。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由其本人照價賠償,并考慮降低其專業或管理職級。8 附則8.1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8.2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