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招聘程序及錄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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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員招聘程序及錄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 為使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的招聘.3. 權責3.1 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各崗位編制,協調各部門有效的開發和利用人力,滿足公司的經營管理需要。3.2 其它部門:負責對部門工作進行分析、確定所需崗位、人數、工作內容、任職要求等,填寫招聘申請表交人事行政部4 程序內容4.1人力資源配備 4.1.1崗位說明書 4.1.1.1. 各部門編2、制本部門的人員職責,明確各崗位對從業人員的學歷、培訓、工作經歷、資格的具體要求。4.1.1.2. 批準后的部門人員職責交于人事行政部,作為人員選擇和安排的主要依據。4.2年度需求人員預算每年十二月份,各部門總結上一年度部門人員配備和空缺總體情況,確定下一年度人員需求,并填寫招聘申請表由總經辦審核、批準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整理、實施。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相關負責人填寫招聘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核定生產量情況核準后,再經總經辦批準,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組織招聘。4.3招聘與面試 4.3.1招聘途徑:網絡、內部招聘、人才市場、推薦、學校選才.需求信息發布 4.3.11人事行政部依據招聘申請表,將3、所需職位、崗位要求、所需人數等發布網上. 并每日收集簡歷.4.3.1.2人事行政部聯系人才市場,將所需招聘人員明細傳真人才市場,并確定招聘日期, 同時通知用人部門的主管或經理。4.3.1.3對于用工不急且需培養潛在人才時,人事行政部聯系正規院校,學校必須是教育系統 直屬,且具備一定的師資實力.4.3.2招聘前準備確定招聘日期和途徑后,人事文員需準備公司簡介、招聘人員清單、面試 通知單及筆。4.3.3簡歷收集與篩選 人事行政部依據先“德”(心態)后“才”原則及招聘申請書,對簡歷進行初步篩選,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員,通知到公司面試,不能確定的簡歷,由人事行政部暫時收集,至公司時依據面試權限交與相關部4、門篩選。4.3.4面試通知 各部門挑選出符合初步條件人員,統一交由人事行政部人事文員通知應聘人員,同時將通知面試結果反饋用人部門。4.3.5面試 4.3.5.1面試種類包括三種: 筆試、口試、情景模擬,面試人員根據崗位要求選擇。4.3.5.2面試權限 面試職位應聘崗位人事行政部部門主管/經理廠 長總經理批準員工廠 長維修員/物料員廠 長文員廠 長保安廠 長PE技術員廠 長技工廠 長工程部工程師廠 長倉管廠 長QC廠 長品質工程師廠 長助理工程師廠 長研發工程師廠 長高級工程師總經理銷售工程師廠 長財 務廠 長拉長/組長廠 長主 管總經理經 理總經理4.3.5.3筆試 根據部分崗位要求進行筆試、5、復試工作。4.3.5.4口試 面試崗位及人員權限參照上表,部分崗位及人員口試須填寫面試評價表。并填寫面試結果,多人面試時必須有2/3人員同意方可正試錄用。人員薪資確定請參照薪資管理制度。4.3.5.5體檢 人事文員依據面試結果通知已錄用人員需要體檢,體檢必須到“正規醫院及社康”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為:肝功能、兩對半、胸透),一個月之內提交有效的健康證交到人事行政部。4.3.5.6 背景調查 根據部分崗位要求做錄用人的背景調查,提供前公司的離職證明書。4.4人員的錄用 4.4.1應聘者必須無違法、違紀前科;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無不良嗜好;無紋身。提供真實身份證。4.4.2人事文員通知新同6、事上班前,須填寫入職登記表,并由新同事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片兩張,一張貼于廠牌上,一張貼于入職登記表中,同時提供身份證兩張復印件,一張用于人事檔案存檔上,一張辦理工資銀行卡,人事文員須為每位員工建立個人檔案。行政文員辦理宿舍、鞋柜等,手續辦妥后交由人事文員將新同事介紹給用人部門。4.4.3特殊崗位的職員工必須提供擔保書,例如:財務人員,重要崗位的保安等。以便發給柜子鑰匙及工衣.鞋.帽等物品,制作工卡。物品損壞和丟失,應及時報告 申請補辦,并扣除相應的工本費。4.4.4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辦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4.4.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4.4.5.1 在試用期間考核7、員工工作能力未能符合錄用條件者;4.4.5.2 被通緝在案或剝奪政治權力者;4.4.5.3 參加不法組織或違反國家法紀者;4.4.5.4 虧欠公款受罰有案者;4.4.5.5 吸食或注射毒品者;4.4.5.6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4.4.5.7 偽造、冒用、謊報個人證件及資料者;4.4.5.8 品性惡劣或有不良習性者;4.4.5.9與其它企業還存在勞動關系者;4.4.6 錄用后,如發現被錄用員工與應聘時表述不一致,并具有4.4.5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無條件單方面予以解除合同;4.4.7錄用的員工一律采用試用制,普工的試用期為半個月至一個月,技術人員、文員、管理人員等職員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8、表現優秀者可建議縮短試用期,試用期滿后一周內由部門負責人須填寫轉正申請表,經總經辦相關領導核準,報備人事行政部后正式任用;4.4.8試用期滿合格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試用期間如表現欠佳、品性不端,能力不適合該崗位要求或進入公司前隱瞞不良行為經查實后者,須停止試用,中止勞動合同關系;4.5證件的管理4.5.1員工進廠后工作服、廠牌、等證件手續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辦理,廠牌、工作服丟失或損壞時,應即刻到人事行政部補辦。4.5.2員工故意損壞、丟失廠牌的,要自費繳納對應工本費,并據情節嚴重程度作相應賠償。4.6人員的調動4.6.1公司因工作需要對人員進行調動時,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手續由人事行政部辦理。4.6.2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的生產需要對所屬進行工種或班組調動,組長、員工必須服從安排,并報人事更改人事資料。4.6.3跨部門調動或部門人員調薪,必須填寫職位及薪酬調動申請表,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再報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呈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4.64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5. 相關文件:5.1招聘申請表5.2面試評價表5.3入職申請表5.4擔保書5.5職位及薪酬調動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