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招聘選拔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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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員招聘選拔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員招聘制度 第一條 目的本規定旨在為企業聘用員工確定合理的依據,以為企業補充合格的員工為目的。第二條 錄用范圍原則上以錄用各類畢業生為主。但特殊情況下,也包括臨時招聘員工。第三條 定期招聘計劃的制定定期招聘計劃的編制程序是,由人事根據定員計劃,提出對學歷、性別、專業的要求和招聘程序,并報有部門和廠長(或經理)批準。第四條 臨時招聘計劃的制定人事部根據各部門的缺員情況和增人申請,經檢查、核實和平衡,直接報主管領導批準招聘計劃。第五條 制定考試計劃考試計劃的編制2、依據是正式批準的招聘計劃。其內容包括:錄用原則、招聘原則和測評依據。定期招聘情況下,考試計劃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廠長(或經理)后組織實施。臨時錄用情況下,考試計劃只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就可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第六條 招聘招聘的主要的渠道有: 學校招聘; 職業介紹所招聘; 廣告招聘; 關系介紹。第七條 學校招聘要將招工條件等以文書的形式(詳見條八條)提交給有關學校的系主任和學生外。或由人事部直接去學校作招聘說明。第八條 招聘表到學校招聘,要分發招聘表。其內容包括:應聘表、企業介紹、招聘注意事項和其他相關文件。第九條 職業介紹所招聘臨時招聘主要以短期職業中專和職業介紹所為對象。這時也應提供上述文件,3、或以口頭形式向職業介紹所作說明。第十條 廣告招聘廣告招聘臨時招聘。多在企業的經營戰備和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時采用。廣告的形式和數量應視企業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而定。第十一條 關系介紹利用關系介紹招聘,也需向介紹者分發有關資料,特別要向他們強調招聘條件和錄用標準。第十二條 應聘表原則上,人事部要在考試前一個月要求應聘者提交下述資料: 應聘表; 履歷表; 專長; 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 最終學歷證明; 成績單; 體檢表。第十三條 選拔程序基本上按以下程序進行選拔: 依個人資料初選; 筆試; 面試; 體驗。第十四條 初選人事部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對每個人的特長和不足進行充分的評價分析,做出初步選擇4、意向后,通知應聘者參加筆試。第十五條 對應聘者特長的把握依據初選結論:主要考察以下幾項: 學歷是否與招聘要求一致; 年齡; 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工作需要; 智商應在中上水平; 通勤距離;其居住地與企業間的距離應盡量近一些。 個人經歷; 對工作的理解是否與企業經營方針一致。第十六條 筆試大學應屆和歷屆畢業生的考試內容一般為外語、專業和綜合考試。中專以下應聘者考試內容一般為外語、數學、寫作和專業課。臨時招聘的考試內容可相機決定。第十七條 面試對筆試合格者才進行面試。企業面試者應由廠長(或經理)、有關人員和主管部門領導參加,其人數不應少于5名。面臨結果要集體決定。如廠長(或經理)不能出席,結果要報其批準5、方生效。第十八條 體檢對面試合格者體檢,主要是看其身體狀況是否能勝任工作需要。體驗一般由企業內部的醫療機構或合同醫院進行。第十九條 內定對考試全部合格者發招聘通知書。通知書一般隨應聘保證書一同發出。應出者應將應聘保證書在兩周內寄回企業。兩周內未寄回者取消應聘資格。但因為郵遞不及時或者有正當理由者不屬此列。第二十條 就職應聘者應按勞取酬,并按照指定時間報到上班。報到時間由人事部與招工部門共同商定。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新職工報到后一般應遞交保證書和擔保書。并經3個月左右的試用期后,方可決定是否正式錄用。第二十二條 擔保書擔保書要由其親屬填寫。其條件是居住在同一城市、滿25歲且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擔保書中要寫明擔保的人的地址、姓名并簽名。第二十三條 保證書保證書一般用企業通用格式,一式兩份,一份由人事部留存,一份個人保存。第二十四條 正式錄用。試用期過后,由所屬部門提出報告,給人事部評審后,決定是否正式錄用。第二十五條 附則本規定從年月日開始執行。解釋權歸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