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業人事員工招聘入職職位異動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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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企業人事員工招聘入職、職位異動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規范公司員工招聘、錄用、異動、辭職和解聘的管理,合理使用、調配人力資源,滿足公司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0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3.0權責3.1董事長:負責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部長級(含)以上人員的任免及晉級,決定全體員工的待遇。3.2總經理:負責對部長級(含)以上人員任免及晉級提出建議,確定主任級、主管級(含)人員的任免及晉級。3.3廠長/副總經理:負責對主任級、主管級(含)人員任免及晉級提出建議,確定2、主管級以下人員的任免及晉級。3.4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各項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4.0職級、任命與編制4.1公司根據工作性質董事長(含總經理)以下職位分為行政級和專業級,行政級依次分為六個等級:副總級、部長級、主任級、主管級、專員級、員工級;專業級依次分為三個等級:高級、中級、初級。行政級與專業級可交叉使用,也可單獨使用。4.2公司根據生產工藝與管理需要,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可聘請特殊人才(特聘人員),特聘人員根據實際情況,不享受公司職級,除與董事長或總經理有聘請協議外,必須遵守公司人事相關規定。4.3公司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編制及人員調整應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情況變化由部門3、主要負責人提出部門人員編制與崗位設置計劃,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后,由人事行政部編制部門定崗定編表后開始實施。4.4人事行政部負責建立和更新各部門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并根據總經理或董事長確定的人員編制辦理招聘事宜。4.5生產部門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需要增加臨時性生產人員(臨時工),由需求部門提出并詳細說明理由及需求數量和時間,經廠長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備案,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招聘。5.0招聘5.1招聘申請用人部門在本部門人員編制范圍內增補人員時,按附表員工招聘、錄用、異動、解聘管理權5.2.1人事行政部在進行員工招聘時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招聘方式組織招4、聘。5.2.2招聘可采用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報刊、網絡招聘或本公司內聘、員工介紹等形式。5.2.3招聘工作需要其他部門參與時,各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5.3資格審查5.3.1人事行政部按照招聘職位要求,負責對應聘者學歷證書、身份證、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和其他相關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核。5.3.2人事行政部對符合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通知面試時間、地點,組織應聘人員面試。5.4面試5.4.1應聘人員的初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復試由用人部門負責。5.4.2無論是初試還是復試,主試人都必須填寫面試記錄表交人事行政部。6.0錄用6.1凡初試、復試合格的應聘者,由人事行政部按照管理權限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65、.2屬于以前在公司任職而離職的應聘人員須經過廠長批準后方能錄用。6.3下列人員不予錄用:6.3.1未滿18周歲者;6.3.2被公司開除或辭退者;6.3.3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或身份不明者;6.3.4有違法犯罪行為被通緝或尚未結案者。6.4入職6.4.1錄用者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入職報到,并明確向對方提出攜帶其本人如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體檢證明、彩色免冠照片2張、其他相關資格/資歷證件。6.4.2錄用者入職時,人事行政部應驗收其以上資料,資料齊全后,如實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為員工辦理“廠證”、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宿舍等手續。6.4.3新員工入職手續辦妥后,由人事行政部帶員工到用人6、部門報到。6.4.4人事行政部為新進員工建立人事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員工身份證、學歷證、資歷證等證書復印件及員工入職登記表、勞動合同、體檢證明等資料。如新進員工提供資料不全,應限期補齊,否則不予辦理入職手續。若情況特殊,應根據管理權限規定報上級批準。6.4.5直系親屬不得在同一部門入職。7.0入職培訓7.1人事行政部與用人部門要做好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工作。7.2.3職務說明與考核;7.2.4崗位相關制度/流程/作業指導書;7.2.5崗位工作技能。7.2.6消防安全8.0試工/試用與考核轉正8.1生產一線普通新員工入職,從進廠之日起試工期為3天,試工期滿考核合格者按本制度6.4條款規定正式辦理入職7、手續。8.2非生產一線新員工試用期一般為2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評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期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自入職之日起計算。8.3新員工上崗時,部門主管務必要確定新員工的培訓指導人,以便及時對其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培訓指導人的職責如下:8.3.1對新員工進行工作安排與具體工作指導;8.3.2對新員工的思想狀態進行跟蹤;8.3.3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包括思想品質、工作進度、工作能力等方面;8.3.4對新員工的情況向部門主管及人事行政部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饋;8.3.5對新員工是否達到轉正條件提出意見。8.4人事行政部、用人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與新員工面談,了解新員工思想狀態。8、8.5在試工/試用期如發現新員工不符合招聘條件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將終止對其試用,并予以辭退處理。8.6非生產一線新員工試用期滿后,員工做好試用期自我鑒定,人事行政部必須會同用人部門做好新員工試用期考評,由所在部門的主管、主任分別對新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工作技能進行考核評價,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按管理權限批準后可轉為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試用不合格,可延長試用期或作辭退處理。8.7非生產一線新員工轉正定級工資在考核合格后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規定提出申請,按管理權限規定批準后在下一月開始實施。8.8對表現確實優秀并有突出業績的非生產一線新員工,可由所在部門提出提前轉正9、申請,按管理權限規定批準后執行。9.0員工的職位異動9.1員工的職位異動包括調動、任免、晉升等形式。9.2員工職位調動是指員工在聘用期間,根據公司的業務開展需要或個人申請,按管理權限規定請審批,報人事行政部備案。9.4員工因調動、任免、晉升等引發的工資變動由部門主管填寫員工工資調整申請表,交廠長/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的工資調整由廠長/副總經理填寫員工資調整申請表,報總經理批準。10.0離職10.1員工辭職:正式員工辭職應當提前一個月、試用期員工辭職應當提前三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由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部門主管審核后,按管理權限規定批準后,人事行政部按規10、定為其辦理離職手續。10.2自動離職: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相關規定或未經批準或沒有完成工作交接而離職的員工,都視為自動離職,公司不予結算工資,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0.3辭退或開除: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淡季確需裁員者,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審核,按管理權限規定批準后,由人事行政部執行辭退。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嚴重事故者,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審核,按管理權限規定批準后,由人事行政部執行開除。情節嚴重者,賠償公司損失,并移交執法機關依法處理。10.4辦理離職手續10.4.1所有離職員工必須辦11、理全部物品及工作交接。管理人員交接時要分別由有關部門責任人填寫交接清單并簽名。有委派監交的,其監交人、接交人必須承擔離職員工交接的全部責任。10.4.2財務部憑人事行政部出具的離職領取工資通知單為離職員工辦理工資結算。正式員工離職工資于公司員工工資發放時領取。試用期內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的當天財務部應予以結算發放工資。10.4.3所有離職員工應于辦理離職手續的當天離開公司,由人事行政部通知保安監督執行。保安室憑人事行政部開具的放行條,查驗行李后予以放行。10.4.4人事行政部應將離職員工在任職期間檔案歸檔于離職員工檔案處,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期限為一年。11.0附表11.1人員招聘申請表11.2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11.3面試情況登記表11.4員工入職登記表11.8員工工資晉升申請表11.9交接清單11.10員工離職申請表11.11勞動關系終止書11.12放行條11.13員工招聘、錄用、異動、解聘管理權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