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公司內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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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服務公司內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內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內務)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消防安全實行分級管理,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層層負責制。公司總經理為總負責人,公司各副總經理為分管責任人,公司護衛隊大隊長為直接責任人,公司各個項目項目經理為本項目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項目主任、主管、護衛中隊長為直接責任人。第三條 消防安全管2、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各級責任人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條 公司護衛大隊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各個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執行、管理與監督,各部門應積極配合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第二章 消防安全組織第五條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公司安全委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項目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中心,由項目經理任指揮長,下設安全疏散組、滅火行動組、安全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現場警戒組等五個專門工作組。第六條 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各項目指定義務消防員,組織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不斷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第七條 第一責任人職3、責: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保證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達標;2.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簽訂責任書;3.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規定和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培訓和演練;4.組織消防安全隱患自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發現消防安全重大隱患,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處理;5.負責組建本單位義務消防組織。第八條 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責任人職責: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編制經費預算,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執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并檢查督促落實;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4.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4、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5.負責本單位消防檔案管理和義務消防組織的日常管理工作;6.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做好消防安全總結工作。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條 公司各項目、各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細則,并公布執行。第十條 重點、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1.重點、要害部位:(1)存放印鑒、現金、檔案、重要文件、重要票據的部位;(2)員工宿舍、飯堂;(3)泵房、供水、供電、制冷、供熱、發電等機房;(4)存放器材、物資設備的倉庫;(5)地下車庫;(6)影響公司安全的其他重要部位。2.重點、要害部位主5、管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細則及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制、明確責任人。3.重點、要害部位應嚴格按照消防技術規范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確保性能良好。4.重點、要害部位嚴格執行日查、月查制度,做好檢查記錄。每逢節假日及重要時期,應全面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5.重點、要害部位禁止吸煙,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品。6.重點要害部位的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必須經安全主管部門嚴格審批,未經批準,嚴禁施工,同時必須做好施工過程中的一切防護措施。7.公司各項目、各部門的重點、要害部位詳細6、地點、主要設備、消防設施情況及消防安全負責人的人員信息、聯系方式等資料須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定,應在辦公樓、機房、倉庫等場所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人、定位管理,并按照要求進行維保,保持良好狀態。第十二條 明火作業應當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建設部門應到安全保衛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指定現場安全監護人,在確定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施工。第十三條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應急燈和疏散指示標志,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嚴7、禁有下列行為:1.占用疏散通道;2.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3.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標志;4.其他影響消防安全及人員安全疏散的行為。第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滅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并向上級消防主管部門報告或向屬地消防機構報警。第十五條 小區居民或項目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活動,主辦項目應及時向消防安全主管部門逐級申報,報告舉辦時間、舉辦地點、活動的內容、危險程度,待公司消防安全主管領導與公安部門、消防機構審批后方可實施。第十六條 對基礎工程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和裝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1.所有施工項目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規8、定,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設計審核和驗收的,必須依法進行申報,經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2.參與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設計、施工資質。3.與施工單位訂立合同中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嚴格消防安全管理。第五章 消防安全檢查第十七條 應定期、不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各項目每年進行2-4次全面電路檢查,及時更新老化的線路。各項目重點、要害部位應當進行每日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人員填寫巡查記錄并簽字。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重點9、要害部位的值班人員在崗情況。第十八條 公司領導對各項目、各部門進行每年至少兩次的消防安全檢查。各項目經理每月度至少對各個部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有重大火災隱患的部位應當下發重大火災隱患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1.存在隱患情況,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燈情況;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況;4.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況;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6.重點、要害部位的管理情況及重點、要害部位崗位工作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7.重要檔案、資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的防火措施10、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9.消防安全巡查情況;10.消防安全責任書簽定情況;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第六章 火災隱患整改第十九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整改:1.未經批準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3.消防報警設施、自動噴淋設施、滅火器材等消防和設施被遮擋影響使用或挪作他用的;4.消防監控室、動力設備室值班人員脫崗的;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6.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第二十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11、的火災隱患,應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具體責任人或第一責任人匯報,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具體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隱患沒有消除之前,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第二十一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或公司消防安全主管部門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并責令整改的火災隱患,被檢查項目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送公安消防部門和總公司消防安全主管部門。第七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第二十二條 各項目每年對員工進行至少兩次宣傳教育和滅火知識的培訓,重點、要害部位的員工培訓一年不少于三次,新上崗的員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2、。其內容包括: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本項目、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區域和火災危險性及防火措施;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5.組織、引導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第二十三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培訓2.項目各部門消防安全負責人;3.義務消防組織的義務消防員;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5.新進員工。第八章 火災應急預案及演練第二十四條 重點、要害部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組織機構,包括現場警戒組、安全疏散組、滅火行動組、安全救護組、后勤保障組;2.報警和接警處置措施;3.應急疏散的組織秩序和措施13、;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5.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第二十五條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練,通過對各種消防器材的應用演練,以及對模擬火災事故現場進行緊急處理,有效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預防意識和現場應變能力。第九章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第二十六條 建立健全項目消防安全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項目應當有專門的消防檔案柜,統一保管備查。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檔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項目基本情況表2.項目消防平面分布圖3.項目相關人員職責(由大到小)法人、消防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義務(志愿)消防隊隊長、消防隊員、控制14、室人員等。4.項目相關制度(后附消防安全制度登記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制度、消防安全培訓制度、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護管理制度、用電、用氣安全制度、防雷、防靜電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等5.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6.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流程圖7.防火檢查記錄8.員工消防知識技能培訓記錄9.火災隱患整改記錄10.消防設施、器材、維修記錄1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12.業主/商鋪裝修檢查記錄13.重點工種人員登記表14.單位火災情況登記表15.消防獎懲情況登記表1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第十章 獎勵與處罰第二十八條 對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項目和個人,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本制度的單位和人員,將視情節給予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一章 附 則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護衛大隊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