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公司考勤打卡假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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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服務公司考勤打卡假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物業管理公司考勤制度1 工作時間11公司實行6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12行政上班時間:周一至周六8:30am17:30pm(含一小時用膳時間);1. 3物業部、保安部、工程部、綠化部、清潔部的上班時間根據其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時間由部門主管安排輪休;2 打卡程序2.1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并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規定班次上班,如需調班,須填報“調更/休申請表”,提前二十四小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并將“調更/休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方可生2、效;2.2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考勤;2.3員工在上班時間前60分鐘、下班后60分鐘打卡為有效卡,否則視為無效卡;2.4無效卡必須填寫“簽卡證明”,否則視為曠工;2.5忘記打卡考勤者,填寫“簽卡證明”經部門主管證明其確已上班;2.6試用期內每月漏打卡3次須處罰5 元,以示警戒;2.7試用期滿漏打卡每次處罰5元;2.8托人打卡者,經查實,以曠工論處;代人打卡者,經查實,一次罰款100 元;2.9未經打卡考勤者,應于當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辦理本人的考勤事務;2.10因公外出或在上班時間因公務外勤未能按時打卡者,應經部門主管填寫“簽卡證明”; 2.11因事、病等事由請假者,除依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3、續外,回來銷假時,應經部門主管填寫“簽卡證明”;2.12忘記打卡,又不向部門主任辦理簽卡考勤事務,除依未打卡案扣罰外,視情節輕重,作事假或曠工論處。2.13部門主管應于每日檢查員工考勤情況,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案應立即進行記錄并處理。行政人事部應于每日適當時候監督各部考勤情況。3.遲到、早退3.1 員工上班時間后打卡到崗者為遲到; 遲到十分鐘扣罰1小時薪酬,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扣罰2小時薪酬,遲到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扣除半天薪酬。遲到超過4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正常上下班時間遲到、早退5分鐘內不扣薪金,最多一個月內不得超過三次);3.2 工作時間終了前打卡下班為早退; 早退扣罰依遲到條款辦理; 4、員工遲到早退須當日辦理本人考勤事務;3.3 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者,作口頭警告一次論處。4.事假4.1員工請事假,須提前兩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準假權限辦理請假手續方能生效。事假不計發薪金。4.2準假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兩天由行政人事部審批,請假三天以上須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無論請假多少天,均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4.3部門主管請事假由副總經理批準。4.4試用期員工事假累計超過五天的,終止試用。正式員工事假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七天的,予以辭退,如情況特殊,請事假需超過規定期限的,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報副總經理審批。4.5不得無故缺勤或請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5、。5.病假5.1所有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及病歷,并填寫“假期申請表”,如因病情不能親自回公司請假的,須于當班前打電話或委托家人告知部門主管或行政人事部,翌日補辦請假手續。無病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5.2病假準假權限與事假一樣。5.3員工試用期滿后,經審批同意的病假為有薪假期,惟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一天。超過一天的病假工資,當月休病假三天之內(包含三天)按請假天數計,扣當月平均日薪的30%;當月體病假超過三天者,按請假天數計,扣當月平均日薪的50%。5.4試用期內病假作事假處理。6.曠工6.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者作曠工處理。6.2偽造出勤紀錄者,一經查實,作曠工論處。6.3員6、工曠工,依下列規定處罰:曠工一天,扣除當月三個工作天薪酬;另根據曠工天數多少進行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后警告、解雇等處罰。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15天或一年曠工累計30天者,作解雇處理。7.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為國家法定假期,公司原則上安排員工休息。員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休息的,部門另安排補休。7.1元旦:1天(元月1日);7.2春節:3天(農歷初一、二、三);7.3國際勞動節:3天(5月1、2、3);7.4國慶節:3天(10月1、2、3)7.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8.福利假期8.1婚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結婚的員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7、。申請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須將結婚證影印本交行政人事部核實;8.2產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持有準生證的女員工,可享有有薪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申請產假須在預產期前3個星期提出,經審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須將醫院證明或出生證明影印本交行政人事部核實。女職工計劃內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流產假1530天;4個月以上(含4個月)的給予流產假42天;8.3恩恤假:員工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分別享有有薪恩恤假13天。申請恩恤假須經批準,假后須將親屬的死亡證明交行政人事部核實;8.4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用人部門須將工傷事故報告12小時內報行政人事部,并附鎮級(含)以上醫院住院單,由行政人事部按社會工傷保險處理程序辦理;8.5探親假:員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親假20天,一年內年休假和探親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長20天,不得重復休假。(申請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及出示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