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業主臨時規約.doc
下載文檔
1、物業管理公司業主臨時規約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業主(業主臨時)規約為加強 (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據全國物業管理條例和省、市物業管理等有關規定,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一、在使用、經營、轉讓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二、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維護家庭人身財產安全和本物業的使用安全。三、為防止水、氣泄漏或火災及上述災害獲得及時有效的處2、理,業主、物業使用人應主動向物業管理企業預留家庭主要成員的緊急聯系電話。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的突發事件,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對上述災害發生時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四、房屋裝修時,禁止下列行為:1、在房屋屋頂擅自加層建房或搭棚、安裝太陽能熱水器;2、擅自改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3、在房屋承重墻、梁、柱(含構造柱)、板進行拆改,開挖門洞;4、在樓面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包括在樓面上鑿孔、打洞、砌墻或超標準荷載;5、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6、在懸挑3、陽臺拖梁部位的墻體上挖洞;7、拆改房屋共用設施設備;8、封閉侵占房屋共用部位。五、業主、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通風、采光),應及時改正,造成他人損失或影響物業使用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六、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自覺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110號令)、市城鎮住宅裝修管理辦法(市政府141號令)等有關規定,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企業登記備案,并接受房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將此協議內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裝飾裝修施工企業,并按本公約第四條、第五條施工,同時要積極配合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4、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監督,不得拒絕和阻礙。七、在本物業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為:1、擅自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走廊、屋面、平臺、停車場(庫)、自行車庫等公用設施及場地;停車場(庫)、自行車庫不按規劃性質挪作他用;2、擅自拆除、截斷、改變、連接、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3、影響物業整體環境或市容觀瞻的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4、踐踏、占用、擅自改變、破壞綠化用地;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在樹上刻劃、拉繩(鐵絲)晾曬衣服等;5、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害、有毒、危險物質等;6、隨意堆放建筑裝潢垃圾、雜物、亂丟棄垃圾、高空拋物;7、未5、經有關部門許可設置營業攤點、店鋪跨門營業;8、不按次序停放車輛,鳴喇叭和大型車輛進入住宅小區停放過夜;9、在使用電梯時超載物品,在轎廂內吸煙、張貼、涂畫或損壞內壁;10、進行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其它不道德行為;11、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12、法律、法規、規章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八、發現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維修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及時告知物業管理企業,以便企業派人及時進行修復,在實施維修作業時,應配合維修人員做好維修工作,使維修工作正常進行。九、業主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十、業主在轉6、讓所擁有物業時,應將有關物業管理制度和本公約告知受讓人,并要求受讓人遵守本公約;業主在與其它物業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賃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公約和物業管理有關制度,并承擔連帶責任。十一、業主人為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或其它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的,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十二、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十三、自覺按規定繳納應付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轉讓物業時,須自覺交清上述應繳納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十四、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各項活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十五、參加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首次業主大會,行使自己的投票權。十六、本業主臨時規約自物業交付之日始至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規約實行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