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福利及薪資調整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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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福利及薪資調整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目的(一)使集團公司薪酬體系與市場接軌,激發員工活力。(二)把個人業績和團隊業績有效結合起來,共同分享集團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三)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四)最終推進集團公司總體發展戰略實現。 第二條依據依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制定本 管理制度。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為本集團服務的全體員工。如使用實習生、臨時用工、返聘用工或勞務派遣用工,其工資報酬水平由人力資源部另行按市場價格或協2、議規定執行。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 集團公司的薪酬分配依據是:參照崗位價值、技能和業績合理分配。 第五條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一)競爭性原則:在薪酬結構調整的同時,根據本地區同行業薪資水 平,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二)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彈性,通過績效考評,使 員工的收入與公司的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另外, 開放多條薪酬通道,不同崗位的員工有同等的晉升機會。(三)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 規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四)經3、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幅度與員工創造的經濟增長值相匹配,實現可持續發展。第六條薪酬體系 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對不同員工實行不同的等級工資制度,構成了本集團公司的等級薪酬體系以及各項福利。第七條薪酬總額(一)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發展狀況,對各職系中各職等和薪檔 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預算,包括固定工資總額和標準績效獎金總額。(二)薪酬預算經董事會和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三)為了加強對薪酬預算執行情況的過程控制,人力資源部于每月末,將上月實際發放的情況匯總上報。第八條薪酬結構 根據集團各類人員按崗位屬性配置,薪酬結構主要分為以下三種類別:(一)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人員為各職能部4、門崗位)各職能部門實行以崗位職務等級工資為主,責任績效工資為輔的薪資制度。包括體現崗位類別的崗位職務等級工資和績效考核目標達成工資,以及體現崗位責任貢獻大小的年終獎等組成。其薪酬結構為:年度標準收入(標準薪資綜合補貼)12年終獎金(二)業務提成工資制:(適用人員為銷售類業務部門崗位) 銷售類業務部門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與業務提成獎金相結合的薪資制度。其薪酬結構為:年度標準收入(標準薪資綜合補貼)12業務提成獎金特別說明:(1)標準薪資包含:基本工資崗位及加班工資職務補貼績效工資;(2)業務提成獎金參照集團公司銷售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各子公 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三)年薪制:1、實施目的:重點向對企業5、有較大貢獻、市場上稀缺的人才傾斜,目的是為激勵和吸引優秀人才,使企業與外部人才市場接軌,提高對關鍵人才的吸引力, 增強公司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力。2、實施原則:(1)談判原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談判確定。(2)保密原則:為保障員工的順利工作,對其工資嚴格保密。 3、實施對象: 主要針對中高層管理崗位,以及核心崗位的人員。4、年薪制工資結構:年薪制收入月薪(年薪 3080)年底年薪考核(年薪 70 20)。第九條標準薪資結構設計一:固定工資(1)基本工資:參照集團下設各子公司轄區不同地區公布的最低收入為基數設立。并作為甲方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2)崗位及加班工資:根據崗位貢獻、個人能力貢獻不6、同及崗位特定所需的臨時性加班調休等加班工資。每年集團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可做調整。二:考核工資(1)職務津貼 對于因組織運營和管理上的需要被任命某種管理職務的員工支付職務津貼,職務補貼根據其職務高低和責任范圍大小而定。(2)績效工資1)崗位績效工資主要根據各部門人員的崗位價值與員工實際勝任能力進行綜合評定,主要體現公司效益、部門績效輸出、個人履職情況等因 素,每月結合公司、部門、個人三個層面的考核結果予以浮動發放。2)各崗位考核工資標準:考核工資占標準薪資總額的 20比例。3)各級人員的具體考核程序、內容與表單詳見績效管理規程。 第十條 年終獎、年度績效工資制度 為加強管理,調動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7、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積極性,在執行月度工資的基礎上,用增加的經濟效益部分發放員工年終獎或年度績效工資。(一)年終獎(適用月薪制員工)(1)年終獎根據集團和子公司業績、個人績效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后確定是否發放和發放標準。(2)年終獎的發放標準:各公司銷售利潤指標完成率100%。(3)年終獎的發放條件:發放時在職的人員(試用期人員不享受年終獎)。(二)年度績效工資(適用年薪制員工)(1)公司根據年薪制員工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部門及個人工作績 效、過失記錄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做出年度的績效考核評估及發放標準。(2)年度績效工資的發放條件:已完成本年度考核人員(對考核期中 途離職及試用期人員不予計算年度8、績效工資)。(三)年終獎、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時間 年終獎、年度績效獎金在每年的春節放假前或春節后次月發放。 第十一條加班補貼(一)員工加班實行部門審批制,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單,并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核。加班原則上已調休為主,如崗位等特殊情況無法安排調休,則加班補貼按基本工資為計算依據以現金形式發放。(二)員工在法定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五一、十一、中秋) 加班,又因公司經營情況無法補休時,按國家規定發放 3 倍的加班補貼(以基本工資為計算依據)。(三)部門責任制經理級及以上人員不計加班與加班補貼(公司另行指 派任務、工作的,單次超過半日以上時間,可以安排調休);銷售類崗位 月薪制員工,按9、銷售管理手冊執行。(四)員工加班均已各子公司所在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而成第十二條 工資的調整(一)個別調整(1)入職新員工轉正后的薪酬定級由人力資源部與各子公司、各部門 分管領導共同考核后確定,報總經理批準后于轉正日期開始執行。(2)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職務調動時,其崗位工資重新按調入崗位進行評定。(二)普遍調整(1)員工薪酬水平的普遍調整根據集團年度效益實際情況進行,每年 進行一次調整,結合工作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當年的經營預算、企業效 益、上年度收入水平、物價指數,以及行業競爭趨勢等綜合因素。(2)要求普調工資的各公司需滿足完成上年度銷售利潤指標的硬性條 件方可實施。(3)薪資調10、整基數參照年度績效評價成績實施,調整幅度按各公司標 準薪資總額的10%進行浮動,具體由各公司總經理于每年1月 31 日前提出調整方案,經集團領導層討論批準后一般于 4 月 1 日實施。(4)6 月 30 日后已發生調薪的人員,不再適用下年普調政策。(三)異動調整 公司根據員工的貢獻程度、行為、能力、品行、業績,在必要的情況下,由部門或子公司負責人提出晉升(晉級)或者降職(降級)申請,也可進行工資及職務的調整(可升也可降)。(四)調整后超過本崗位薪資標準最高限值的,以最高檔為準。第十三條員工福利(一)員工工作餐 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中餐或中餐補貼(公司規定的銷售類人員除外)。(二)通訊費補貼 公司11、根據工作需要,對以下人員發放通訊補貼,按照以下標準,(轉正后)每月隨工資一起發放。1、總經理:500 元/月;2、分管總監: 250 元/月;3、銷售部經理/市場部經理: 200 元/月;4、其他部門經理:50 元/月;5、銷售人員:100 元/月;6、倉管人員、駕駛員、采購: 50 元/月。注:駕駛員入職即發放通訊補貼(三)出差補貼 具體標準另見出差管理辦法規定。(四)員工年度固定福利費標準序號項 目標準備 注1生日費200各類福利標 準有調整 時,則另行通知。2端午節1003中秋節3004春節5005集體旅游根據各公司上年度的銷售指標完成情況,分為三個檔次: 1、800 元(未定指標的);12、2、 1500 元(已完成的和超額完成20%以內的);3、 3000 元(超額完成 20%以上的)6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130*4 個月7年度健康體檢男 450/女 6008年終聚餐300元/人費用總計平均4212元/人/年注:生日福利、當月月起享受;節日福利未轉正員工按端午節 100 元/人、中秋節 100 元/人、春節 200 元/人享受;年度健康體檢福利及集團旅游福利在當年元月1日前已經轉正的在職人員可享受。第十四條 員工社會統籌福利保障體系 凡集團聘用的合同工都可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相應的社會統籌保險,由公司和員工按國家和所在城市規定比例支付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員工支付部分由公司從員13、工工資中代扣代繳。(一)社會統籌保險1、社會保險 5 項: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2、社會保險辦理的對象:所有合同制員工;3、社會保險辦理的時間(新增或減少):自入職當月起開始辦理(具體根據各子公司當月截止時間);之后入職,則于下月辦理。離職人員當月出勤天數多余半個月則次月減少 注:如員工因未及時提供離職證明、失業證明等相關個人資料的,則相應延后辦理,期間未能參保的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二)住房公積金 公司員工自試用期滿后的當月開始辦理。公司根據崗位級別,按以下標準每月繳納,個人部分在工資內扣除。普通員工:根據各子公司所在地區不同,按當地最低標準繳納。(1)主管14、級:600元,公司和個人各承擔300元。(2)經理級(集團主管)以上:800元,公司和個人各承擔400元(3)子公司總經理(集團經理)及以上:1200元,公司和個人各承擔600元。(三)車貼公司對經理(銷售)及以上人員,凡自費出資購車且用于公出辦事的,憑本人姓名的行駛證和駕駛證經子公司總經理簽批,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集團財務、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具體標準:1、子公司總經理每年1月31日前申報,4月1日起執行,每年額定一次,未申報視為當年度無車貼。2、新入職或享受車貼的員工,若工作內容有調整和變化,車貼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或減少,調整按照車貼申請流程辦理,經審批同意次月按照新的標準執15、行。3、車貼額度5001500元,根據實際情況申報。第十五條 薪資管理辦法(一)公司工資總額1、公司工資總額實行年度預算管理。公司編制工資年度預算時,根據公司核定的各子公司和部門人員編制和崗位設定需求,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執行。2、因公司經營狀況發生變化,需要增加部門人員編制的,由部門經理/子公司負責人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增加部門工資總額。(二)崗位職務工資執行1、新員工入職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后工資標準的80%執行,轉正后定崗定薪。2、員工職務或崗位發生變化,工資標準需要調整的,從任(免)職文件或人事動向表下發時確定的時間執行。3、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婚、喪假期間等以及依法參加社會16、活動期間,公司依法支付工資。4、員工病、事假缺勤期間,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扣除相應比例的工資。5、員工因各種原因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的,工資從離崗之日起停發。第十六條薪金發放(一)公司采用薪金下發制,每月18日發放上月薪金,如果遇到節假日,則提前發放。(二)工資的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等法律法規中規定由員工負擔的部分將在工資中扣除。其他扣款項目一律從應發工資中扣除。(三)工資發放審核程序1、每月5日 17:00 前,各子公司總經理將審批后的考勤匯總表、五險一金匯總表、晚輸單、返工單考核報表等相關工資資料發送至人力資源部。2、每月 13 日 17:00 前,人力資源部將工資明細表、工資匯總17、表(加 密)后發送財務負責人審核。3、每月 14 日 17:00前,財務負責人審核后發至各公司總經理審批。4、每月 15 日 17:00前,各公司總經理將審批后的工資明細表、工資匯總表發至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5、財務部負責人根據匯總表所審批的金額,及時通知財務人員付款至人事工資賬戶,人力資源部于每月 18 日錄入工資發放明細信息,財務經理付款審核,確保工資及時準確發放。6、以上相關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相應表單(遇休息日或法定 節假日不順延)。如不能按時提交的,則每延誤一天扣款 100 元;若由此 引起工資不能按時發放的,人力資源部有權對未按時送達表單的責任人另 行處罰,扣款金額18、為其當月考核工資的 50%。7、各公司財務人員、人事專員提交的考勤匯總表、五險 一金匯總表、工資明細表、工資匯總表中,如有發生錯誤的,則每 錯誤一處對相應的制表人扣款 15 元/處。第十七條薪資保密制度(一)人力資源部在制作工資的過程中,不得讓他人查閱或透露工資發 放情況;(二)財務部在工資發放前后,不得讓他人查閱或透露工資發放情況;(三)員工如對自己工資有疑問,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進行查閱,人 事行政部提供查詢和解釋工作;(四)任何員工都不得相互打聽或討論彼此之間的工資,部門經理也不 得將本部門員工的工資公開化,一經發現,均予以扣除當月工資總額 20% 的處理;若造成嚴重影響者,將給予降級、降職、甚至解除勞動合同的處 理。第十八條附則(一)員工如對當月工資核算、考勤等有異議,須于工資發放后 5 個工 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人力資源部對薪酬異議應詳 細查明核實并于 2 個工作日內做出反饋,對其不足部分或溢發金額將于次 月工資中進行調整。(二)若員工因各種原因離開本公司時,不得提前支付薪酬,其未結算 部分的薪酬必須待其本人辦完離職手續后,于次月發薪日發放。(三)本制度自執行原相關文件和相應條款規定即時作廢。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修改和解釋,未盡事宜按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其他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