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司員工聘用給假及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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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公司員工聘用、給假及福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節 總 則(1) 為規范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特制定公司守則。(2)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任免、解職、給假、福利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它能指導您了解任職期間的有關準則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權利、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等資料。(3) 本手冊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行政部負責發布解釋。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的各各項守則。(4) 由于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手冊中規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隨之相應修訂,不過,任何2、的變動我們都將經過民主程序修改、通過、公示。 第二節 聘用、試用及報到 (1) 本公司所用員工,一律按公開、公平的原則向社會招聘。(2)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責任感、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則不在此限制內。(3) 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負責人面試招聘,再將聘用員工資料報人事部存檔。(4) 新聘用員工試用合格后才正式錄用,試用期根據本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合同期限的不同為1至6個月(以每個員工的雇用合約及工作經驗為準)。(5)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被解雇。(6) 員工錄用時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a)填寫本公司人員3、登記表 (需要如實填寫個人資料)。b)交一寸紅底彩照2張(1張公司檔案留存,1張用于辦理工作證)。c)交驗身份證、畢業文憑及舊公司之工作證明等原件,并復印存檔。 第三節 職務任免與解職 (1) 公司人員職務任免須由總經理或董事會核定任免。(2)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辭退:a)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b)工作疏忽或擅離職守者。c) 員工合同期滿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關系自行解除。試用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7天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或以15天薪酬作為對公司的補償;已滿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或以30天薪酬作為對公司的補償;與公司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在4、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4) 因患重大疾病需即時辭職者,須持有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經公司有關負責人確認批準,無需通知期。(5) 因患有傳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公司認為有必要解除勞動關系的,以勞動法規定處理。(6) 法律法規規定其它無需通知期可即辭職走的,按其規定執行。(7)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當日交回所有公司財物,交接完所有工作,辦好一切離職手續。離職人員需辦理工資結算前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8) 公司在與員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員工應當給予配合,如不配合導致以上工作無法按時辦理,由員工本5、人承擔責任。 第四節 考核的程序 (1) 普通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負責考核。(2) 部門主管由經理或總經理負責考核。(3) 部門負責人意見交經理負責審批,并提出是否加薪建議。 第五節 員工調動/升降職/職務變更 (1) 員工職務、工種、工作單位變更均須經理級以上批準,未經批準原則上不得擅自變更。(2) 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跟公司的工作需要對其部門、職位、工種進行調動。被調動人員到新的工作崗位后,薪酬待遇重新確定。原則上與調動后崗位的員工同工同酬,如因員工在工作崗位不合格導致被調動,則按照本崗位最低工資的薪酬支付,但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節 服務、信息披露及保密原則6、 (1) 各級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通告。(2) 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和監督,如有不同意見應于事前述明。(3) 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未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業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從事和公司無關的事項,或是公開發表有關企業的任何言論,更禁止散布虛假信息。(4) 員工應盡忠盡職,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凡公司文件、設計圖紙、有關工廠資料、供應商及客戶資料,員工不得向外泄露并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資料及其存儲。員工因未能遵守本條規定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情況輕重給予處罰。(5)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企業各項保密制度,并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承擔保守國家7、通信秘密、企業商業秘密和客戶保密信息的義務。(6) 員工在代表企業對外開展合作或經營活動時,凡涉及向對方披露公司涉密信息的,須與其簽訂企業保密協議。(7) 無論是否在職或是否從中獲利,員工均不得與任何個人、企業或機構交流、或在未經授權或簽署有關保密協議的情況下使用任何與企業有關的涉密信息。 第七節 公司組織構架 第八節 公司規則 一、 員工福利:(1) 員工入職后,公司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居住證并免費提供宿舍。(2) 年假:在公司工作滿1年或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假期7天,必須在當年使用完,不可累積計算。(3) 婚假:在公司工作滿1年或以上者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4) 產假:a)女員工工作滿1年或以8、上者,生育時可享受90天產假的待遇。b)配偶分娩可請帶薪假期2天。(5) 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或以上者,每年均可享受0.5天有薪假期。(請提前跟部門主管溝通,安排好工作,如果因工作原因不能享受假期,可自行安排時間補假。)(6) 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可享受工齡補貼。試用期滿至1年(含1年)每月30元;1年以上至1 年半(含1年半)每月60元;1年半以上至2年(含2年)每月90元,以此累推,每半年調整1次。(7) 員工入職后每月可享受100元至200元的崗位補貼。(8) 員工入職后,滿足以下條件,即可享受績效獎30元/月:a)當月工作日內,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記錄者;b)9、當月工作日內,無犯嚴重錯誤者。(9) 加班費:a)辦公室人員:a.1) 于平常工作日:員工因工作需要而未能準時下班者,必須預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向部門主管申請,經主管簽批方可加班,未經批準之加班無效,一概不作加班處理;延長工作時間至 19:30或之后,公司會給予10元作為加班補貼。(a.2) 于非工作日: 需要加班的同事,必須預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向部門主管申請,經主管簽批方可加班,未經批準之加班無效,一概不作加班處理;凡周日/節假日加班者按勞動法規定執行。每月加班費不可超過500元人民幣,如超過此標準,超出部分可以補假,但不可與長假一起用,不可累積,1月內有效,過期視為放棄。 b)非辦公室人員,加班10、費則按勞動法計算。二、 關于假期:(1) 公司實行一星期五天上班的制度。(2) 下列日期為公司法定休假日:元旦(01月01日為法定節假日)一天春節(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三天清明節(農歷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一天勞動節(05月01日為法定節假日)一天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為法定節假日)一天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為法定節假日)一天國慶節(10月01日、02日、03日為法定節假日)三天放假時間會在節日前另行通知。(3) 員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須請假。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單。所有請假單均需有部門主管簽名。(4) 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情況:a)事假:a.1) 員工如有事需要請事假,應提前3天向本部11、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經批準后報行政部門;事假超過2天者,需于5天前提出申請并安排好自己請假其間的工作。(a.2) 臨時請假、緊急請假等情況來不及填寫請假單者,需于上午08:15分之前向部門主管申請(或電話申請),部門主管需在08:30分前通知行政部。回公司上班后,需補填請假單以及說明原因情況。如未能于08:30分前通知行政部或沒有適當理由,即當曠工論。b)病假:請病假的員工,需具正規醫院的病歷證明或醫生出具的病假建議休息證明,否則當事假或曠工論。c)喪假:父、母或配偶喪亡,可分別請帶薪假5天。d)請年假者,必須提前5天向本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經批準后報12、行政部門。三、 報銷規定:(1) 所有報銷需有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2) 各部門購買物品前,須填寫購貨申請表,按相關規定簽名后方可購買。(3) 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要提前5個工作日申請,以方便財務部準備足夠的款項支付。(4) 報銷交通費時,要注明時間及去向;購買辦公用品時要列出明細。(5) 所有業務餐費報銷均需詳細填寫會計部提供的表格,清楚寫明日期/客人或同事/人數,未填寫表格的業務餐費一律不能報銷。四、 關于辦公用品的領用:(1) 新入職員工,列出所需物品清單,由其主管審批后,到前臺登記領取。(2) 為杜絕浪費,使用打印機或復印機的時候,單面平整的廢紙要前后使用,方可棄置。(3)13、 紙巾/文具的使用,請自覺按需領取。(4) 工作證、考勤卡、鎖匙、工衣屬于公司,需愛護好,工作證、考勤卡遺失將處于10元罰款,工衣按價賠償,鎖匙視情況而定。五、 應用設備儀器規定:(1) 愛惜公司所有財物。(2) 入職時由主管分配電腦設備儀器,員工簽收后會登記在個人檔案內。(3) 如設備在【不正確使用下】導致損毀,員工可能會被要求賠償,金額由公司和員工雙方協議。(4) 離職時需將公司財物全數交回給公司。如未能交回,員工可能會被要求賠償,金額由公司和員工雙方協議。(5) 如有任何更換,請由主管申請及通知人事部登記。六、 電話應用規定:由于公司業務需要,部份員工可用長途電話與客戶聯系,除此以外,禁14、止用公司電話作長途私聊之用。公司將每月打印長途通話費清單,由財務部保存。如有發現違反規定者,依據用者自負的原則,除從其工資扣減相關的費用外,公司將以此作為該員工在下一年職位晉升及工資調整的首要參考。多次違反該規定者,一經確認,公司將立刻辭退該員工。七、 關于遲到/早退/曠工等規定:(1) 公司規定每天早上0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3:30上班,17:30下班。財務部每個月會統計員工的遲到/早退次數及遲到/早退分鐘。員工遲到/早退,累計次數超過3次以上取消當月績效獎;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含第5分鐘),每分鐘按1元扣除工資,并取消當月績效獎。(2) 公司嚴禁員工無故曠工,凡無故曠工者15、,除曠工日無工資外,另扣減曠工日之3倍工資,并進行警告,若口頭警告及書面警告各一次,仍無改善者,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作經濟處罰或立即被辭退處理;無故曠工超過三次,將視為自動離職。八、 關于打卡/簽卡規定:(1) 每位員工每天上下班時必須打卡。(2) 工卡必須保持平整、干凈。(3) 打卡記錄要求清晰可見。(4) 請假者必須在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補簽卡;漏打卡者不簽卡,將視為曠工處理。(5) 當月簽卡次數不得超過3次,否則將以每次10元作經濟處罰(特殊情況除外)。(6) 員工工卡由各部門負責人或主管給予簽卡;負責人或主管由經理或總經理給予簽卡。(7) 公司嚴禁員工互代打卡,第一次被發現,公司會取消打卡者16、/代打卡者當月的績效獎;二次再犯,除扣除當月績效獎外,并會收到警告信;第三次再犯,除扣除當月績效獎和收到警告信外,再作出經濟處罰或立即被辭退處理。如未過試用期的員工,一經發現,立即當作不合格者被辭退。 九、 關于離職規定:(1) 試用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或以15天薪酬作為對公司的補償;已滿試用期的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或以30天薪酬作為對公司的補償;與公司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2) 放假后,未按時回公司上班,放假前也未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將被視為曠工或作自動離職處理。(3) 離職時需將公司財物全數交回給17、公司;如未能交回,員工可能會被要求賠償,金額由公司和員工雙方協議。十、 關于工作差錯:由于疏忽或擅自主張造成了公司利益受損,或令公司信譽受到影響的員工,公司將會向出錯員工發出1封書面警告信。如在12個月以內,無論任何原因,再次收到書面警告信,公司會立刻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向該被辭退的員工工資內扣除相關的費用以抵償有關的損失。如在12個月內該員工沒有再次收到警告信,則以往的過錯既往不咎。十一、 關于處罰規定:(1)處罰目的:企業各級、各部門對員工的處罰應本著以教育為主的原則進行,嚴禁濫處亂罰。(2)處罰種類: 企業處罰分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種類型。兩種處罰方式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實行行政處罰附帶18、經濟處罰。一般影響不大、情節不嚴重、性質不惡劣,其本人態度好的可只作行政或經濟的單處;只有在影響較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或本人認識態度不好、屢教不改不斷犯同樣錯誤時方可施行并處。行政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嚴重警告、免于升級、降職、解雇等類型;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扣減人工等類型。企業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從重處罰。 I.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口頭批評/書面警告,不得再犯。a) 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公司。b) 在工作場所爭吵、叫罵。c)拾獲公司財物不上交。d)對工作討價還價,如推卸不是他/她職責以內的責任,拒絕完成工作;或要求不合理的補償才肯完成工作等。e)工作失職,19、造成客戶投訴,但未造成嚴重后果。f)未經批準將公司物品(包括廢品)挪作私用。g)上班時間利用公司設備、工具加工私人物品。h)在公司內惡意涂改宣傳標語或涂污公物。i)工作懶散,不符規范,影響工作效率。j)未按要求時間內完成上司交待工作。k)上班時間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聊天。l)不認真執行公司制度和規則。m)未請示批準,工作未按規定、要求完成。II.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采取行政或經濟處罰,并通報全公司。a) 同樣事項口頭警告兩次以上。b) 屢次遲到、早退、怠工、曠工。c) 私拆、扣留他人信件。d) 工作未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形象和造成不良影響,但其危害較輕。e) 工作不認真,差錯20、屢屢發生,影響工作順利進行。f) 對公司或部門管理規定、工作要求學習領會不深刻,執行錯誤但未造成較大損失。g) 抵抗工作指令,但經批評教育后認識深刻,態度良好。h) 阻止、對抗、侮辱公司管理人員執行正常公務。i) 改工卡紀錄、冒充他人打卡,代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j) 未上班打卡企圖騙取公司工資及用其它方式與途徑侵蝕公司財物,數額較低。k) 請假、銷假不按照規章制度履行。l) 私配部門或公司鎖匙的;進入公司不按規定領取鎖匙,用非正常渠道進入。m)消極抵抗上司意見或打擊報復他人批評。n)趁機挑起或肆意挑起事端。o) 下班不關空調、水龍頭設備、浪費公司資源。p) 在公司宿舍內煮食,上班時間宿舍無21、人情況下不關水龍頭,風扇,電燈,浪費公司資源。III.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同時采取行政及經濟處罰,并通報全公司。a)兩次口頭警告及一次書面警告,仍無改善者。b)未經授權許可動用公司資源。c)私自更改相關已簽批的假條或其它單據。d)捏造虛假資料、假數據、填寫假紀錄。e)未經許可私自取走考勤卡。f)冒充企業管理人員或當事人簽名。g) 部門基層管理人員對其屬下違規、違紀、損壞、損失、破壞行為不報告處理,由其它部門檢舉或公司管理部門稽查到。IV.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給予辭退,并給予當事人工資20%的經濟處罰,造成嚴重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同時通報全公司;如構成犯22、罪的依法控告并送到公安機關處理。a)兩次書面警告仍無改善者。b)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c)帶頭組織、參與、煽動罷工。d)工作失職,造成客戶投訴,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及損失。e)私藏、偷竊公司財物。f)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g)實施打人未遂。h)使用欺騙手段應聘進公司。i)威脅、恐嚇公司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j)賣淫、嫖娼、吸毒、販毒。k)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公司財物(包括收紅包、拿回扣、虛報多報發票、巧立名目等)。l)在宣傳欄作反面宣傳,更改公司通告,影響較大。m)散布謠言、散發傳單動搖員工信心23、。n)任人唯親、搞小集團影響公司管理。o)挪用、侵占公司財物,行賄受賄及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p)私藏并泄露、帶走、網上傳輸公司機密資料(包括生產技術資料,商業機密資料、財務信息資料、客戶及產品信息資料等)、紀錄、危害公司利益。q)經常遲到、早退、消極怠工、曠工。(3) 處罰權限與程序:I.員工違反部門管理規定、工作紀律及發生責任事故或由部門管理人員督察到違反公司規則的,由部門出具處罰請求單并附上實事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有物證的還要附上物證材料,物證材料多或者大不易搬移的,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進行拍照或者攝像保留固定證據。II.處罰證據收集齊后交部門負責人確認報行政部。III.行政部接24、到處罰請求單后應在12個小時內進行調查核實,并應當聽取被處罰員工的陳述,形成書面材料并簽名作實,行政部經調查核實后,應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經理或總經理批示。行政部在調查核實的過程中可以使用錄音、錄像設備固定調查的過程,重大違規事件應當使用錄音或錄像設備固定證據。IV.處罰公告作出后,應當首先向被處罰員工送達,并告知被處罰員工在3日內享有向行政部或者經理級以上人員申訴的權利。如被處罰員工在規定的日期內不申訴,該處罰決定生效,由行政部核準后向全公司員工公示,并抄送各部門及總經理。如向被處罰員工送達處罰通知書時,被處罰員工接受的,行政部的負責人并會同被處罰員工部門的負責人以及1名員工當場見證,并在處罰通25、知書上注明該員工接受處罰通知書,簽名同時保留處罰通知書。V.處罰通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發布,公司其它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發布處罰通告。VI.處罰權限:公司人員均有對違規、違紀、工作異常報告權。公司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經理、主管)及其它公司特別授權人員對其危害公司的行為均有填寫違規、違紀、工作異常單權和處罰建議權,上級人員對下級人員的意見具有審核權,公司經理及總經理具有核準權。(4) 責任界定:I.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其屬下人員的違章守紀、遵守作業規程或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或耽誤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負有報告、建議處理的責任,對其所屬工作區域的設備的完好負有監護責任,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26、報告異常情況,必要時提出處理意見。II.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知情不報或故意拖延不處理,由其它部門檢舉揭發或由公司查出來的,其部門負責人需負連帶責任。III.因工作粗心大意、馬虎等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原則上需全額賠償,每月從其個人薪金中扣除,每次扣除額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在賠償額中,其主要責任人承擔60%,次要責任人承擔30%,連帶責任人承擔10%;無連帶責任人的,其主要責任人承擔70%,次要責任人承擔30%;無次要、連帶責任人的,其主要責任人承擔100%的全部責任。如員工離職,公司有權一次性追償賠款。IV.損失價值超過5000元,直接上級具有連帶責任;損失價值超過10000元,間接上級或主管具有連帶責任;同樣問題在2個月內發生2次及以上的,部門負責人具有連帶責任。V.有關責任事故發生后,其事故報告主要責任部門在1個星期內無報告的,而次要責任部門有報告的,其事故報告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有連帶責任;在2個星期內主、次要責任部門均無報告的,而由公司或其它部門稽查發現并檢舉揭發的,其事故報告的主、次要責任部門負責人皆具有連帶責任。其連帶責任是屬于下級隱瞞未報所至,可將其連帶責任轉至下級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