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人事異動離職及獎懲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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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人事異動離職及獎懲福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概述一、定制目的本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公司運轉流程和員工工作行為,促進公司和員工自身發展而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制度制定的一套方案,旨在為公司培養人才,為員工培養工作和社會能力,實現公司和員工共同發展,共創美好未來。二、涉及范圍凡是涉及到公司員工招聘、選拔、任用、報到、制度遵守、培訓、實習、轉正、崗位異動、考核、晉升、工資發放、福利待遇、離職等公司招聘到解聘的一切條例都隸屬于公司規章制度。三、適用對象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包括2、試用期和實習期的錄用員工。第二章 入職手續 凡是通過本公司面試錄用的員工必須保證所填簡歷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否則因此造成的相關責任自負,入職時需提供以下文件:一、身份證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正反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原件需一同交由人事行政部核實后返還;二、學歷證明復印件:凡是中專(含中專)以上者,都需交最高學歷證明復印件一份,原件也需交由人事部驗證后返還;三、銀行卡:根據公司要求辦理指定(招商)銀行卡一張(必須是本人身份證開戶辦理的),職員須在一周內將銀行卡辦好并及時告知人事專員正確的卡號以及開戶網點名稱,因無卡或錯報卡號工資將延遲發放。四、宿舍入住申請表:三天試工期過后有需要住宿舍的員工須提前填寫(3、宿舍入住申請表);五、離職證明:經理及主管級以上人員需提供前單位離職證明。六、其他事項1、其他 公司規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和上交,例如:離職證明,否則因此引起的責任自負。第三章人事異動、離職一、人事異動人事異動,即員工的職位、薪資、部門變動、重大獎勵、違紀處罰、調休等。只要涉及到人事異動均需填寫人事行政部出具的相對應的人事異動單、獎勵單、違紀處罰單、調休表等等,需由相關負責人審批,并及時報備人事行政部方可生效,重大事項由人事行政部發通知,告知全員。二、離職 1、離職方式應分為三類:辭職、自離、解除勞動合同1.1、辭職: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辦理正常離職手續后的辭職試用期人員需提前7日4、提出書面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30日提出書面申請,審批通過后按時間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員工離職申請反復遞交,以最后一次為準。1.2、自離: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或連續曠工3日以上者視為自離,(薪資、福利、績效等一律不予核發)1.3、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有權對嚴重違反本公司規章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員工作解除勞動合同處理(薪資、福利、績效等一律不予核發)。2、離職 2.1員工轉正期內,如員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財務人員提前1個半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負責人同意,1個月后即可按流程辦理離職手續。若未按上述要求辦理離職手續者,視同曠工,曠工一天按日工資的三倍扣除。如連續曠工3天,將視作自5、動離職,除扣除曠工工資外,在此期間造成的損失由員工承擔。 2.2、 員工離職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保證離職員工所有欠公司的款項、公司的財產、設備、任職期職責內應保管的固定資產、與工作有關的資料等已歸還公司,如有未歸還或遭到人為損壞的物品,公司有權要求離職員工賠償損失。 2.3、 若離職員工未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暫不發放工資。 三、試用期 1、試用培訓期1.1、試用培訓期頭3日內不論自動離職或人員不符合公司要求而作出的辭退,不予計算薪資。 1.2、試用培訓期頭3日(含)以上,將從報到之日起計算薪資;試用培訓期中自行離職的,公司將不予計算其薪資;1.3、試用培訓期頭3日期間如請事(6、病)假,則試用培訓期順延。1.4、試用培訓期間無故曠工者則無條件予以辭退,公司將不予計算其薪資。 2、試用期2.1、自入職日起有13個月的試用期2.2、公司根據人員在試用期間的表現,適當延長或縮短其試用期,若延長至六個月的試用仍不合格者或試用期內如工作不能勝任或品德、言行有重大違規者將隨時予以辭退,由部門主管核算考勤并交人事行政部核算薪資于最近一次發薪日發放給員工。2.3、試用期間經部門負責人考核表現優異者,填寫轉正申請表,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則提前予以正式任用。2.4、試用期間無故連續曠工2日者或累計曠工達3日者則予以辭退,并按公司公司考勤條例執行。第四章考勤制度一、考勤管理考勤:是以公司每個7、工作員工為單位,由人事行政部作考勤記錄和監督,記錄時間為每個月1日至當月最后1日,每位員工必須按照自己所在部門所確認的排班表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應控制在上班前1小時和下班后1小時內為宜。1、考勤: 1.1、每月考勤天數為自然月天數。當月入職或離職的,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當月考勤天數; 1.2、當月新入職、離職非滿勤,或有病假(無薪或帶薪)、事假、婚假、產假、流產假、陪產假的、有遲到早退的,當月無全勤獎 1.3、遲到早退,每次扣款100元; 1.4、30分鐘單次遲到早退1小時,則扣半天工資; 1.5、1小時單次遲到早退,則按曠工0.25天處理。 1.6、每次遲到或早退在2小時-4小時之間的,按曠工8、0.5天處理 1.7、連續曠工3天的,解除勞動合同,并暫不結算工資。 注:曠工1天,按日工資的3倍扣除(即扣除曠工當天,另扣2天出勤)2、曠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曠工論處. 2.1、未經請假而無故缺勤或擅離職守者。 2.2、雖經請假但未獲準缺勤者。 2.3、遲到或早退之缺勤時間達到曠工標準者。3、未打卡1、員工一旦漏打卡,當事人必須出由主管簽名的考勤異常打卡單,2次(含)以內不扣薪資, 每達到3次者扣罰100元,并記警告1次;2、所有上下班打卡都以第一次打卡記錄為準;3、所有漏打卡者都要如實填寫打卡異常申請單否則以曠工0.5天扣罰相應工資。4、每月休假規則4.1非行政班每月月休四天,不滿9、勤時按以下方式核算當月累計實際出勤天數(不含公休假)可享受的公休天數0-4天05-10天111-16天217-22天323天以上44.2行政部門實行大小休制度,即周六為偶數(6)則雙休,周六為奇數(9)則單休5、薪酬計算1、招商銷售部,每月薪酬計算為25天出勤,4天休假,1天法定假2、空調銷售部,每月薪酬計算為21天出勤,8天休假,1天法定假3、行政人事部(含會計),每月薪酬計算為21天出勤,每周休假按大小休安排,1天法定假6、工作時間早上9:00 18:00午休12:00 13:30二、外出公司職員除總經理級(含)以上,其余人員因公事外出需填寫外出單,無法打卡者應填具打卡異常申請單經部門負責10、人核準后,方可外出并于隔日將打卡異常申請單提交人事行政部以備核查。1、外出報備公司職員若因公需要外出時,應先行以口頭方式向經理或部門主管報備,填寫外出單說明事由,欲往何處,與何人接洽及預定返回時間;所有單據需報備到人事行政部作為薪資考核依據。2、擅自外出處罰本公司職員于上班時間內,尚未經過部門負責人許可而無故擅自外出者,均以曠工論處。第四章 員工工號牌一、員工工號牌管理1、 公司為員工發放工號牌,員工需妥善保管。2、 若工號牌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補辦,并交納20元的補辦費用。3、 員工離職或異動,須歸還工號牌。第五章 休假制度一、請假申請 請假應提前三日填寫請假單并詳述事由,請假單核準后,報備11、人事行政部備案。無故請假者,未經準假者,均以曠工論。 特殊狀況:因特殊緣故事先未告假者,應于當日上班前一小時內,由本人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如當班時間內患病者需前往醫院就醫,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并在上班后兩個工作日內出示病假證明補辦相關手續。二、休 期1、事 假:1.1、員工7日(含)以下事假需經部門主管及經理核準后方可生效;行政人員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生效;1.2、員工7日-14日(含)需經理批準報總監方可生效;行政人員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總經辦批準生效;1.3、15日含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報人事行政部方可生效;1.4、全年事假累積超過20日者,停發年度獎金;1.5、事假當日不計薪資并扣罰當月12、全勤。2、病 假1.1、凡請病假者,須提前(如病情嚴重者可后補)填寫請假單,報本部門主管和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送人事行政部備案。1.2、因特殊緣故事先未告假者,應于當日上班前一小時內,由本人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如當班時間內患病者需前往醫院就醫,須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離開,并在上班后兩個工作日內出示病假證明。1.3、病假期間以員工工資的50%計薪(病假薪資=應發工資應出天數病假天數50%),扣發全勤,全年累積超過30天停發年度獎金。3、調休員工個人之原因,無法在規定工作日上班者,應事先填寫調休單并呈報部門主管核準后可調換休假。調假每月一般不得超過三次,如有特殊情況由部門主管酌情處理。4、工傷假1、因工13、受傷者公司給予醫療期,醫療期按國家法規計算。2、須附傷害報告及診斷書。5、婚假1、入職公司服務滿一年后具備婚假資格。2、婚假需提前二周申請,經經理核準后方可休假。3、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日婚假,4、 自起休之日起一次性休完不得拆分,領取結婚證之日起計算一年有效,逾期不補。5、 此項屬有薪假,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結婚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6、喪假1、員工自入公司即可具備喪假資格。2、直系親屬去世(父母、子女、配偶),給予3日喪假;非直系親屬去世給予1天喪假。3、此項屬有薪假。7、產假/小產假/陪產假1、入公司服務滿一年者具備產假/小產假/陪產假資格。2、符合14、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產假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執行。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懷孕流產(非人為)的,不滿4個月,給予小產假15日,4個月以上給予小產假30日。4、符合國家生育計劃的男員工配偶生育,給予陪產假3日。5、此項屬有薪假,需提供醫院診斷證明。8、年假1、入公司滿1-3年者給予年假5天,4年以上者給予年假10天,具體休息時間根據公司營運情況決定;2、此項屬有薪假,自起休之日起一次性休完不得拆分,有效期一年,逾期不補。第六章 員工福利一、全年法定帶薪節假日元 旦:元月1日 (共1天) 春 節: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共3天) 清明節:4月4日(共1天) 勞動節:5月1日 (共1天) 端午節:15、農歷端午當日(共1天) 中秋節:農歷中秋當日 (共1天) 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 (共3天) 二、 法定節假日上班薪資核算法定節日上班者享有當天工資以及額外的日基本工薪的2倍,總監(含)、經理(含)以上者,行政部門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假期正常休假。三、 禮金類1、 端午節所有員工100元/人的標準發放現金或等值禮品;2、 中秋節所有員工100元/人的標準發放現金或等值禮品:3、慰問禮金的標準:100-500元/人/次四、員工生日福利員工生日當月享有生日假1天,員工提前1個月報備,部門根據運營需要安排在當天休假,如遇節假日可酌情延后,但需當月休完。五、生活補助1、公司根據運營情況不定時為所有16、員工提供生活禮包2、所有住宿員工可獲得每月50元/人的水電費補貼。3、寢室內家具、電器等缺失、損壞(非人為)可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申請報修。六、話補 采購人員及主管級別以上人員享有公司提供的100元/人話費補貼,以當月工資形式體現,如果當月有兩次工作電話不接,則取消當月話費補貼。第七章 獎懲制度一、適用對象 本公司所屬各級員工,職員獎懲條例之各項規定獎懲方式,依情節之輕重,由部門單位主管填寫獎罰單審批后,轉交人事行政部核算工資。 三、定義:1、員工獎勵分為:表揚、獎勵兩大類。2、員工處罰分為:警告、記過、降級留用、開除五類。在給予各檔次的處罰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六、 員工獎勵規定:(17、一)員工日常獎勵分下列兩類:1、表揚:口頭的精神獎勵。2、書面獎勵:每次獎勵獎金為10200元。 (二)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表揚或獎勵1、工作勤懇,超質超量完成工作任務,有據可查者;2、對公司中、長期發展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富有成效者;3、突發事件面前挺身而出,處置得當者;4、領導有方使工作開展有相當成效者;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6、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7、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豐厚收益者;8、檢舉、制止舞弊、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免受損害者;9、特殊情況對公司有重大、突出貢獻者可視情況進行逐級申報獎勵,由總經理審批方可生效。 七、員工處罰規定 (一)、員工懲罰分為警告、18、記過、降級留用、開除四種: 1、警告(2050元)2、記過(每次罰款100) 3、免職(免去原有職務,取消當月全部績效獎勵,罰款300元) 4、開除(終止勞動合同,罰款300元以上,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2、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偷閑怠眠者; 3、辦公時間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者; 4、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怠慢職守者;5、不能很好地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6、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7、對領導口頭安排或公司例會會議紀錄中安排的工作執行不力或不能按時并完成者;8、凡未按公司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而未出勤,19、事后當日未主動及時補假者;9、凡工作時間內禁煙區吸煙、崗姿不正、吃東西、玩游戲、聽音樂、瀏覽任何和工作無關信息、雜志等;10、下班后不關閉所使用電器設施設備、造成浪費的;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或影響他人工作,情節輕微者; 2、謾罵、恐嚇、威脅、侮辱同事或上級以及打架、尋釁滋事者; 3、不按程序辦事對工作產生不利影響的; 4、對工作出現失誤或其它員工的過失行為隱情不報,情節輕微者; 5、工作態度不好,與客戶或同事吵架,給工作及公司帶來不良影響者; 6、工作時間內喝酒及酒后上班者; 7、當班時間干私活者; 8、故意損壞公司或同事財物者; 9、工作不負責20、任,互相推諉,經常出現差錯; 10、直接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11、泄露公司機密或虛報事實,危害公司利益者; (四)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免職(留用察看)處分: 1、影響或阻礙同事開單,被投訴月累計五次以上,情節嚴重者; 2、累計三次以上記過處分者(含三次);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開除。1、未經同意仿效上級主管人員或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義者;2、報銷各種費用、上報考勤情況或結算工資,以弄虛作假等欺詐手段損壞公司利益者; 3、有意向外界泄露公司內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公司利益遭到重大損害者;4、利用職務之便假公濟私,營私舞弊,弄虛作假,21、索取回扣或好處費,蒙騙領導,侵占公司財物者;5、盜竊企業、員工財物,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6、未經公司允許,同時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單位者;7、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規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響者;8、隱瞞不報經公司發現有犯罪記錄者;9、留用察看處分期間仍有違反公司規定行為者; 6、 員工在受到上述獎懲的同時,公司酌情可對員工進行相應的調薪調職;7、 獎罰權限: 1、總監級當月獎罰權限為1000元(含)內; 2、經理級當月獎罰權限為500元(含)內;注:1、單次獎勵超過100元(含)獎勵必須申報總經理審批方可生效;2、當月同一個人累計獎勵超過200元(含)必須報部門總監批準方可生效22、;3、未經批準超出部分獎勵由審批人承擔,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十、任何一級上級領導,在日常工作中或抽查時如發現員工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都有權要求給該員工下員工獎罰單,填寫(含員工姓名,違紀事實及所犯條款,本人簽名等),所在部門負責人須于三日內簽署處理意見,返回人事行政部,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做到公正無私,如有不實之處,員工可以拒簽,并向上級領導或人事行政部進行投訴。凡濫用權力,假公濟私的管理者將受到嚴厲處罰,凡無理狡辯、虛假投訴的員工將從重處罰;員工獎罰單的累計將影響到員工的升職、調薪等多個方面。所有所涉及的獎金或罰款匯總后在工資中體現。十一、附則:(一)、獎勵與處罰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個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穿注重思想教育、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二)、各部門在辦理獎勵與處罰的過程中,必須就獎懲的事實為依據,認真調查核實,特別對被處罰的員工,應開誠布公地進行面談,核準事實,講明道理,指明錯誤,允許本人申辯,力爭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三)、在處罰決定公布后,如本人對處罰仍然不服,可在十日內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在人事行政部未作出改變之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十二、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備注:本企業人事規章制度有未詳盡說明或要求,請參詳公司頒布的其他相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