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員工薪資福利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1、融資擔保公司員工薪資福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總 則為使公司薪資福利管理既體現公司“業務優先”的理念,又保證內部的相對公平性,本制度的制定將有利于增強公司凝聚力,打造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人才加入。第一章 薪資構成第一條 員工薪資由固定薪資、浮動薪資組成。固定薪資包括:職級薪資、年功薪資。浮動薪資包括:月度績效薪資、季度績效工資、年度獎金。公司各職級薪資總額指個職級固定薪資和浮動薪資之和,不包含年度獎金。第二條 自員工入職以后(含試用期),每滿一年,自第13個整月起可享有100元/月的年功工資2、,按年度累加。第三條 績效薪資占比如下:季度績效薪資占比年度績效薪資占比總體績效薪資占比行政序列20%20%40%業務序列30%30%60%第四條 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保底任務的基礎上提留獎金池金額。未完成保底任務,全員無年度獎金。獎金池金額=(年度內擔保周期安全結束的總貸款發放額-年度保底任務)毛利潤率-代償成本總成本率人力成本占比第二章 薪資計算第五條 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計算。第六條 公司可分配薪資總額=年度營業額利潤率總成本率力成本占比-年度社保成本總成本率及人力成本占比每年由公司董事會確定。第七條 固定月薪資=職級薪資固定薪資比例12+年功薪資行政序列的固定薪資比例為60%,業務序3、列的固定薪資比例為40%。第八條 行政序列季度績效薪資=職級薪資季度績效薪資比例4季度績效系數第九條 行政序列年度績效薪資=職級薪資年度績效薪資比例年度績效系數第十條 業務序列季度績效薪資=(季度內擔保周期安全結束的總貸款發放額季度保底任務)(職級薪資總額季度績效薪資比例4)季度績效系數第十一條 業務序列年度績效薪資=(年度內擔保周期安全結束的總貸款發放額年度保底任務)(職級薪資總額年度績效薪資比例)年度績效系數第十二條 如當期內發生代償,則須扣除代償成本,以上第九、十條公式中的“擔保周期安全結束的總貸款發放額”變更為“擔保周期安全結束的總貸款額發放額-代償標的總貸款發放額”。第十三條 績效系4、數的計算方法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第十四條 年度獎金按以下公式計算:各職級年度獎金總額=該職級薪酬總額公司可分配薪酬總額獎金池總額行政序列按照該職級年度獎金總額的70%領取,業務序列按照該職級年度獎金總額的110%領取。第十五條 員工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統一從薪資中代扣。第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間的薪資計算參見考勤管理制度。計算公式為:日固定薪資=職級薪資總額固定薪資比例1220.83(月平均出勤天數=(365-522-11)12=20.83天)計算公式為:日績效薪資=職級薪資總額浮動薪資比例1220.83日薪資總額=日固定薪資+日績效薪資第十七條 試用期/見習期員工的工資按照其能力和行業內招聘的薪酬5、水平確定試用期固定工資總額,原則上不低于該崗位起薪工資總額的80%,不高于該崗位薪資總額的中值,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按其實際能力和業績確定崗位,并按勝任力評估結果相對應的標準支付工資。試用期/見習期員工的工資為固定總額,不參加績效考核。第十八條 員工考勤扣款統一從工資中扣除,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定的處罰性罰款或賠償性款項原則上由員工繳納現金,除非員工繳納有困難的,可以經過員工書面同意后,從工資中一次性或分次扣除。第十九條 員工發生薪資調整的,分段計算。第三章 薪資發放第二十條 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過銀行轉入員工工資卡,財務部負責薪資款項撥付和總金額核對6、。第二十一條 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嚴禁任何打聽、泄露工資信息的行為,否則按除名處理。第二十二條 員工薪資按每個自然月為周期計算,即每月1日至31日,月固定薪資于次月5日前發放(遇節假日提前),績效薪資于次月20日前發放(遇節假日提前)。第二十三條 季度績效薪資在每年4、7、10月和次年1月份發放。年度績效薪資在次年1月份發放。第二十四條 年度獎金在次年春節前3天發放。第二十五條 現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隨當月工資核發。第二十六條 員工因特殊需要由他人代領工資的,只能委托家屬代領,并須提前1天電話通知人力資源部,代領人須攜本人身份證、員工親筆委托書辦理工資領取手續。第四章 工資爭議處理第二十七條 因7、考勤與員工出勤實際不符,由當事人和考勤員各自出具考勤記錄憑證,以事實考勤憑證為依據。第二十八條 因勞動工資約定和實際發放金額不符,以勞動合同中薪資表述為依據。第二十九條 因勞動工資憑條與到賬金額不符,由人力資源部予以核實并查詢銀行系統,第三十條 對勞動工資扣款項目和數字存在爭議的,以法律、法規、公司制度相關條款為依據進行處理。第五章 工資封存第三十一條 離職工作內容未交接、辦公設備(用具用品)損壞或丟失、社會保障轉移單未開具、住房公積金未封存、通訊設備未收回、領用固定資產未清算等情況,勞動工資一律封存,待解決以上事務,填寫并交回離職單后,人力資源部方可為其辦理勞動工資結算事務。第三十二條 有證8、據表明和顯示員工貪污、挪用公司資金、財產等行為發生,勞動工資封存。待調查結束,核算后方可支付勞動工資。第三十三條 員工以公司名義或未經公司授權在社會上從事其它營利性活動,經查證屬實,警告無效,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和名譽受損的,勞動工資予以封存,并減扣由此給公司帶來的實際經濟損失,不足部分公司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的權利。第三十四條 員工與社會個人、團體發生經濟糾紛,律師代表原告發函件要求封存原告勞動工資的,以法院裁決書為準。第三十五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有培訓服務協議的,如提前離職,應按照協議的約定計算賠償金,賠償金未結清之前,公司有權暫時封存員工工資。第三十六條 依據人民法院裁令、事實證據、勞動合同約9、定條款予以封存勞動工資的,無利息支付。任何個人和所屬部門無權要求封存員工勞動工資,封存工資的管控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公司總經理和人民法院。第六章 社會保險第三十七條 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全體正式員工購買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第三十八條 社會保險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第三十九條 各項社會保險的員工個人繳納部分由公司統一從薪資中代扣。第四十條 因公司屬于高風險行業,業務收入不固定,員工每月固定收入部分較低,員工社會保險的繳納基數由公司統一按照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繳納,每年根據經營狀況和國家規定調整。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在入職時交納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社會保險轉移單、5張10、半寸免冠照片、暫住證、失業證、失業保險手冊、養老保險手冊、醫??◤陀〖扔行ёC件。手續不全導致的社保辦理時間延后由個人承擔責任,公司不予辦理補繳手續。第四十二條 社會保險賬號變更、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等必須持有公安機關、社會保障機構證明函及變更后的身份材料,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第四十三條 未辦理過社會保險的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辦理過社會保險的原則上要將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轉移至公司名下。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時辦理轉移手續的,公司須查驗其社保辦理及繳費的真實性后。與員工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簽訂社會保險繳納備忘錄后可同意員工暫時在原繳費單位繳納,但公司不承認補繳責任。第四十四條 員工在發生11、涉及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咨詢相關政策,按照社保的相關規定程序處理,并保留好票據及就診證明文件,否則,由此造成的個人損失,由員工自行負責。第四十五條 員工離職,公司應及時斷繳社保費用,辦理封存手續。當月在職超過15天(含15天)的,社保繳納到離職月,當月在職不足15天的,社保繳納到上月。在員工所有離職手續辦理完成之后,方可辦理社保轉移手續。第七章 公司福利第四十六條 公司福利除住房公積金辦理和培訓基金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全部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第四十七條 公司為全體正式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繳納部分由公司統一從薪資中代扣。每年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由公司根據經12、營狀況和國家規定調整。第四十八條 公司員工(含試用期員工)生日當天,將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蛋糕一個或等值生日禮金。第四十九條 公司在每年元旦、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期間均將發放節日慰問金或節日禮品給員工及家屬。“三八節”女性職工將獲得半天休假及節日慰問金或等值購物卡(如組織集體活動的,則不再發放福利,也不額外再安排休假)。第五十條 公司為全體正式員工每年訂做兩套毛料制服,并提供定期干洗服務。第五十一條 公司為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每日提供健康飲料,并為工作日加班員工提供工作餐。第五十二條 公司沒有培訓基金,用于為員工提供多種形式的培訓或報銷員工培訓費用(具體見員工職業生涯管理制度)。第五十三條 13、公司設有活動基金,用于組織多種形式的員工活動。第五十四條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如舉行儀式,在儀式當天發放,否則在領取結婚證當天發放),將可獲得公司賀儀。第五十五條 公司正式員工生育,且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將可獲得公司賀儀。第五十六條 公司正式員工子女考取重點高中,或考取全國一類高等院校,可獲得公司賀儀。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亡故,公司將給予吊唁慰問金。第五十八條 公司每年將舉行優秀員工評選活動,對優秀員工給予旅游、培訓等不同形式的獎勵。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有各項帶薪休假,具體規定參見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第八章 勞動保護第六十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適時地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此類活動。第六十一條 每年對員工進行一次以上的安全衛生教育,并安排員工到市級以上醫院體檢一次,報銷注射乙肝、傷寒疫苗費用。第九章 附則第六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云南xx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所屬全體員工。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公布執行。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特殊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以補充規定形式體現,與本制度具有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