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員工工資福利及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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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飲公司員工工資福利及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適應新形式和餐廳發展,增加餐廳的社會競爭力,增強員工的法律觀念和規范無誤操作,詳細規范如下:一、基本要求 適用范圍:凡在餐廳任職滿30天以上者,所正式任用之員工皆適用以下制度。二、工資結構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額外獎懲金+全勤獎+工齡工資+餐損A、基本工資:根據個人能力及對酒店貢獻大小分別而定,崗位不同工資不同。B、績效工資:當月該樓層超標營業額中的純利潤的 40% 由樓層員工(包括廚房)平均分配。C、加班工資:員工有效完成9.5小時的工2、作時間(不含吃飯、培訓時間)以外的工作時間,按每小時10元算加班工資。備注:1、上班時間按季節變化而定,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早餐:廚房開飯時間為6:30,餐廳開飯時間為9:00,9:30早餐結束。3、半小時以內不計加班或補鐘。4、可按生意狀況給員工補鐘。5、員工不得拒絕加班。6、包房加班按1桌/1小時,2桌/1.5小時計算。D、額外獎懲金1、獎金:員工在當月工作表現中可起到積極帶頭作用(典型事例)酒店給予員工的鼓勵現金獎叫獎金。2、罰款:員工在當月工作表現中,工作態度惡劣,破壞環境設施或集體形象,酒店給予員工的罰款。(罰款視事情輕重而定)。3、全勤獎:凡員工按每月例休四天外出勤不請假、不遲到3、不早退。無曠工記錄者,酒店給予50元全勤鼓勵獎。4、工齡工資:凡滿半年的員工,餐廳為其設定30元工齡工資,依次類推。5、餐損:各部門餐具無原因消失、破損,酒店采取公共賠償叫當月餐損。包括所有管理人員。三、福利結構1、模范員工獎2、介紹獎3、禮金及慰問金4、節日獎金5、年終獎A、模范員工獎每月由部門負責依工作敬業且態度考核成績中挑選一名工作表現優異者,再由該部門員工投票在其中選取最佳模范員工,于每月月初在例會中表揚并頒發50元現金或等值購物卡,以激勵員工士氣。B、介紹獎餐廳所屬各部門人員介紹他人到本餐廳工作,并經總經理面試考核任用滿六個月以上且無嚴重違反酒店制度者,則給予介紹人獎50元現金或等4、值購物卡一張,但未滿六個月即離職者,則不給予發放核發獎金,應于被介紹人滿六個月后的次月初獎勵給該員工。C、禮金及慰問酒店經營方式以大家不變為原則,對于員工婚喪喜慶及傷殘住院時,可按員工服務年限,酒店可從財務提撥現金,支付標準如下:(1)結婚禮金凡在工作滿半年以上,結婚之時可享受禮金200元。(2)住院慰問凡在職員工因工作上或非工作上之傷殘疾病而住院者,可由本部門負責人安排人員在酒店做飯菜送到病房。根據情況買慰問品。(3)喪亡慰問金凡在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喪亡者,可享受慰問金。(4)生產慰問金任職一年以上之已孕婦女,酒店給予留職停薪,并有一定數量慰問金。D、節日獎金5、酒店為加強員工向心力并犒賞員工平日之辛勞,于生日當天和中秋節分別給予酌量獎金以茲鼓勵。其支付規定如下:(1)員工生日當天可收到酒店禮品一份或紅包一個。(2)所有滿三個月以上之人員,在中秋節可收到月餅一份。E、年終獎金酒店視當年經營狀況及各人對酒店貢獻程度、出勤率、考核成績等多項評核后,依成績比例發放,其規定如下:(1)服務滿一年以上之正式員工,年終發放紅包一個,禮品一份。(2)服務滿半年以上者,禮品一份。(3)服務未滿半年以上者,視情況而定。(4)年底辭職者,則不予以發放。四、考 勤 制 度 A、簽到員工必須按所在的部門、編排的班次工作,按時上下班,必須在規定地方由本人簽到,由部門負責人點到,6、不得委托別人代簽或點到。(1)凡是上班時間或到點時間,如果員工簽到后,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工作崗位或點到的地方,同樣視為遲到,凡下班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2)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扣1元/分鐘;半小時以上扣半天假;一小時扣一天工資(3)遲到、早退累計一個月達到三次者,扣休兩天。B、例休酒店為了員工有更好的工作心情為客人服務的同時,能善解個人私事,然而提倡員工每月例休四天,由部門負責人編排例休表,員工可在每月七八九日三天內向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例休具體日期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以盡量在不損害酒店利益的同時滿足員工申請,且列入當日當月排休表,由人事部及總經理簽字方可生效。注:連7、休3天或3天以上者由總經理審批。C、事假(1)請假提前寫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遞交總經理簽字,方可生效(2)任何口頭、他人轉達、電話、越級或事后請假,均視為無效,若未經正常手續而擅自離崗者,一律從離崗之時按曠工處理(特殊突發事件例外)(3)特殊情況:婚假提前一個月申請,由該酒店核實情況,經批準有效,只限直系親屬。(4)請假7天以下(含)扣1天例休,7天以上15天以下(含)扣2天例休,15天以上則當月無例休。D、病假 (1)請假人必須出示醫院證明(病歷、電腦藥費單)否則按事假論。a、病假一天者,可享受當天基本工資50%,當月無全勤。b、病假超15天者,酒店有權將其停薪留職。(2) 所請假人無須住院,病休一天者,可出示小診所證明,經調查無誤者,當天無工資,當月無全勤。E、曠工(1)曠工一天者,扣3天工資,扣1天休,當月無全勤。(2)一個月內曠工三次或累計達到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餐廳不退還工資,且給酒店造成損失者,將追究其責任。F、離職所有在職人員如需辭職,要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其轉交給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間餐廳有權提前讓員工離職。未經酒店批準之前離職,一律按自動離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