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及離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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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及離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力資源制度相關附件補充通知:附件一:關于對遲到、早退和事假問題處理的修改通知2附件二:關于簡化月度績效考核操作程序的通知3附件三:關于試用期員工績效考核和轉正的規定5附件四:關于辦理員工離職手續中電子文檔交接部分的注意事項6通知類:附件一:關于對遲到、早退和事假問題處理的修改通知為加強考勤管理,結合公司目前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考勤及獎懲規定的相關內容,在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前提下,經總經理同意,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遲到、早退和事假問題的處理規定作如下改動:2、一、將原制度中“員工一月遲到、早退三次(含)以內的,給予警告處分;超過三次的,給予申誡處分,扣罰三日基本工資”的規定修改為:1、 員工一月內遲到三次(含)以內的,予以警告一次;遲到自第四次起,每次扣款¥20.00元;一月內遲到超過7次(含)的,另扣一天基本工資。連續2個月遲到超過7次(含)的,另計申誡處分一次。2、 員工每早退一次,扣款¥50.00元。一月內累計早退三次以上的,另計警告處分一次。二、將原制度中“員工事假半天,扣除日工資的50%,事假一天扣除日工資的100%,如果事假月度累計超過5天的(不含5天),同時扣發當月績效獎金。但保證月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修改為:13、 員工一月內事假三天(含)以內的,事假期間工資100%扣發;事假超過三天的,自第四天起按150%扣發,扣清當月工資為止,不追溯。三、此修改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四、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相關內容與上述修改后規定發生沖突的,以修改后規定為準,其他問題仍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執行。 人力資源部xx-10-9附件二:關于簡化月度績效考核操作程序的通知 為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各位部門主管的工作負擔,在認真執行績效考核制度VI.1的基礎上,經總經理同意,人力資源部決定對月度績效考核操作程序予以簡化,望相關部門主管遵照執行。1、 自xx年11月起,各部門主管在為下屬員工作績效考核時,無須按照績效考核表各項目分別予4、以評分,而只須出具綜合意見即可。即:根據員工的具體工作業績和表現,對員工當月的績效直接以:杰出、較好、合格、需要改進、不令人滿意五檔評定。每月2225日完成評定,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對評分為杰出、較好和不令人滿意的,必須同時提交書面工作總結具體說明評定原因。2、 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交的績效考核評定單進行審核。審核時參考對員工的組織紀律評定和財務部對員工的成本控制評定。原則為:1)凡當月因違反公司制度受到審誡、記過、記大過等處分的,或在成本控制方面有嚴重浪費行為的,評定等級不得高于合格。2)凡當月受到內外部人員投訴,經調查屬實的,評定等級一律不得高于合格;造成影響的,評定等級不得高于需要改進。35、)部門主管因工作失察對下屬績效評定有誤,造成影響的,其當月績效考核評定等級不得高于合格。3、 人力資源部集中各部門績效考核評定表和書面報告并審核完畢后,每月28日前報總經理/主管副總批準。經總經理/主管副總簽字確認后,交財務部制作工資。4、 在月度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每季度各部門主管要對本部門人員進行一次綜合考評,考評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上報總經理/主管副總。5、 績效考核制度中其他管理規定不變,同時有效。以上通知,請各相關人員遵照執行。 人力資源部員工績效考核等級評定說明(注:如您評定下屬考評等級為杰出、較好或不滿意的,請詳細填寫此表。)日期:被考評人姓名所在部門績效考評等級工 作 業 績 6、說 明承擔工作完成效果其他必要說明1、2、3、人力資源部審核意見:總經理/主管副總審批意見: 評定人:附件三:關于試用期員工績效考核和轉正的規定為規范公司試用期員工考核管理,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修改版V1.1)相關規定,現重申對試用期員工進行考核和轉正的規定,請相關人員遵照執行:1、 一般來講,入職不足1周的試用期員工不必參加當月績效考核。除此之外的試用期員工均應由部門主管對其進行月績效考核。2、 試用期員工經考核工作能力和表現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如連續兩個月的績效考核等級為需要改進或當月績效考核等級為不令人滿意),部門主管有權向上級建議終止與該員工的試用合同,經人力資源部做必要核實,并得到上7、級批準后,由部門主管負責向該員工傳達解聘通知,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3、 試用期內所有月考核等級均為合格及以上等級的,在試用期結束前10天左右,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所在部門,部門主管對該員工試用期內綜合工作表現和業績出具書面報告和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主管副總批準。須延長試用的,由部門主管負責向員工傳達,并作好相應工作安排;可按時轉正的,按轉正程序執行。4、 試用期內有重大突出業績、或連續二次月考核等級為較好或一次杰出的,部門經理可以向主管副總申請對該員工提前轉正。經主管副總同意后,人力資源部組織對該員工進行360度考核。考核通過的,可以提前一至二個月轉正;未通過的,延至下月再行考核。5、 8、試用期內有一次月考核等級為需要改進或以下等級的、或試用期內嚴重違反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不得提前轉正。6、 試用期內違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按相關規定處理,不受考核等級的限制。7、 試用期內員工必須有突出的業績或者一貫保持上佳的工作表現,部門主管方可向上級申請其提前轉正。表現平平,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業績或僅僅比其他員工表現略好一些是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不能作為提前轉正的理由。望各位主管人員對此提起注意,嚴格考核。以上規定,望各相關人員認真執行! 人力資源部附件四:關于辦理員工離職手續中電子文檔交接部分的注意事項因公司目前的員工流動較大,經公司領導批示,現將有關員工離職的電子文檔交接部分的工作強調如下: 1、部門員工離職的部門內部工作移交手續,應該在部門經理的監交下完成,相關工作移交給部門經理指定的部門在職員工; 2、部門內部工作移交應包含該離職員工的相關電子文檔移交; 3、電子文檔的移交詳情,包括文件名稱、文檔分類、文件所在硬盤目錄等信息,并記入“工作交接清單”,抄送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 以上內容作為員工離職會簽表附件,是對其中“工作交接清單”內容的進一步要求。請在辦理部門員工交接手續的時候,遵照上述要求執行。 人力資源部 xx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