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績效考核獎金核算制度及計算公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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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員績效考核、獎金核算制度及計算公式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員績效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總則1.考核目的1.1. 為正確評價與總結員工的工作績效, 更好地激勵與挖掘員工的潛能,強化員工的責任與競爭意識,提高組織整體效能,推動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1.2. 考核結果將作為績效考核獎金分配的參考。2.考核周期2.1. 季度考核:按季度考核,考核前三季度績效表現2.2. 年度考核:按年度考核,考核全年度的績效表現3.考核范圍運營總部總監級(含)以下員工;XX(廈門)實業員工參照執行;鞋業事業中心員工參考執行;外派2、人員考核另行規定。4.考核原則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公平與公正原則;組織績效與人員績效相掛鉤原則。5.考核指標與權重5.1. 季度績效:崗位關鍵業務KPI(權重70%)+工作計劃達成(權重20%)+行為錨定指標(權重10%)5.2. 年度績效:崗位關鍵業務KPI(權重70%)+工作計劃達成(權重20%)+行為錨定指標(權重10%)5.3. 注解:經相關領導和人力行政中心審核通過后,個別崗位的人員績效考核指標權及重可依據上述框架進行調整,并依據調整后的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執行。6.定義6.1. 人員績效:是針對企業中每個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應用各種科學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員工行為的實際效果及其對企3、業的貢獻或價值進行考核和評價。6.2. 季度績效考核:應用科學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員工當季工作的關鍵業務KPI指標、工作計劃達成情況和行為錨定指標進行考核評估。6.3. 年度績效考核:應用科學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員工整年的工作關鍵業務KPI指標、工作計劃達成情況和行為錨定指標進行考核評估。6.4. 關鍵業績指標(KPI):指通過對組織內部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運營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6.5. 工作計劃達成:季度、年度工作計劃實際達成情況的評價。6.6. 行為錨定指標: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實際表現的綜合評價。6.7. 組織單元:各中心/部門。第二4、部分 責任與分工7.人力行政中心7.1. 制、修訂人員績效管理制度、流程等體系文件。7.2. 牽引各組織單元及崗位人員按期制作人員績效計劃、人員績效溝通輔導、人員績效考核、人員績效報告。8.各組織單元負責人8.1. 建立適用于所負責工作團隊各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庫。8.2. 審定組織單元各崗位人員季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完成情況。8.3. 審定人員績效目標及關鍵業績指標設定。8.4. 審定人員的績效考核計劃。8.5. 評價、審核、審批被考核人的季度績效考核數據及結果。9.被考核人9.1. 協助上級領導建立本崗位負責的關鍵業績指標。9.2. 及時提交并完成所負責的組織單元和個人的季度、年度工作計劃。95、.3. 依實際數據進行人員績效自評。9.4. 與上級領導溝通確認人員績效考核結果。9.5. 定期制定績效改進計劃。10.財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負責提供人員績效考核所需要的相關數據。第三部分 考核管理辦法11.人員績效指標庫建立及更新11.1. 人力行政中心負責協助各組織單元建立人員績效考核指標庫。11.2. 結合實際運行情況,人力行政中心負責協助各組織單元進行人員績效指標庫的更新,每年更新一次。12.人員績效計劃制定12.1. 每年前三季度(第一、二、三季度)的每個考核周期開始之前需提前5個工作日,由人力行政中心負責牽引,各崗位員工與組織單元負責人溝通,從中心/部門/人員績效指標庫中選取合適指6、標,填寫人員績效計劃表,形成人員績效計劃,并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后,由組織單元負責人在當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前提交人力行政中心。 12.2. 在每個考核年度開始之前需提前10個工作日,由人力行政中心負責牽引,各崗位員工與組織單元負責人溝通,從中心/部門/人員績效指標庫中選取合適指標,填寫人員績效計劃表,形成人員績效計劃,并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后,由組織單元負責人在前一考核年度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前提交人力行政中心。12.3. 具體人員績效計劃審批主體及權限如下表:被考評人被考核人考評者審核者審批者總監級提交計劃分管副總/常務副總/總經理經理級提交計劃總監分管副總常務副總/總經理主管級(含)以下提交計7、劃部門經理總監分管副總13.人員績效溝通考核期中,員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估算各指標,就業績水平與各組織單元負責人進行溝通并爭取所需資源等相關問題。14.人員績效考核14.1. 個人績效考核指標確定14.1.1指標分類原則上,個人績效指標分為四部分:一是承接中心/部門的KPI指標,二是根據個人崗位職責及內容提煉的KPI指標,三是工作計劃達成評估,四是行為錨定指標。14.1.2 個人指標的定義、權重、目標、評分方法等,由各中心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人力行政中心給予指導、監督與審核(具體格式見附件二人員績效考核表)。14.1.3 各級負責人的個人考核指標(1)主持中心工作的總監、副總監或沒有分管具體8、業務的副總經理助理的個人考核指標全部承接所在中心的KPI考核指標;(2)未主持中心工作的總監、副總監或有分管具體業務的副總經理助理的個人考核指標除承擔所在中心分管部分的KPI考核指標外,還須承擔部分中心KPI考核指標,具體權重根據中心實際情況進行調整;(3)主持部門工作的經理或副經理的個人考核指標全部承接所在部門的KPI考核指標。(4)未主持部門工作的經理或副經理的個人考核指標除承擔所在部門分管部分的KPI考核指標外,還須承擔部分部門的KPI考核指標,具體權重根據部門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5)主管及以下員工的個人考核指標主要是由是崗位職責分解的KPI指標組成。14.2. 考核方式實行直接上級考9、評、間接上級審核/審批的方式進行,考評主體與權限如下表:被考評人被考核人考評者審核者審核者審批者總監級自評分管副總/經營管理總監/總經辦主任常務副總/總經理經理級自評總監分管副總人力行政中心總監/分管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總經理主管級(含)以下自評部門經理總監人力行政中心總監/分管副總經理分管副總14.3. 季度考核流程14.3.1 第一、二、三季度末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人力行政中心負責牽引;由財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上報數據,各分管領導結合實際數據及業績表現,對被考核人人員績效的各指標項進行評分,形成人員績效考核的結果。14.3.2 各組織單元負責人與被考核人確認考核結果后,次季首月10日前將上一季10、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行政中心。14.4. 年度考核流程每年度最后一個工作日,由人力行政中心負責牽引;由財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 門上報數據,各分管領導結合實際數據及業績表現,對被考核人人員績效的年度各考核指標項進行評分,形成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的結果。 各組織單元負責人與被考核人確認考核結果后,次年1月15日前將上一年度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行政中心。14.5. 考核申訴14.5.1 申訴考核對象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有疑義,可通過提交附件三人員績效考核申訴表的方式向人力行政中心進行申訴。14.5.2 申訴處理人力行政中心在接到申訴三個工作日后作出是否受理答復。對于申訴事項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11、理。14.5.3 申訴答復人力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并批準申訴意見后,人力行政中心將在在一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對象明確答復結果。14.6. 考核結果應用14.6.1 考核結果與員工晉升、輪崗、培訓、調薪、淘汰掛鉤,具體如下:(1)一年兩次考核結果為S+級的員工,可以次年優先獲取晉升的機會;(2)一年兩次考核結果為S+級的員工,可以次年優先獲取外訓的機會;(3)一年兩次考核結果獲得S+級的員工,可在次年優先獲得調薪的機會;(4)一年考核里有兩次獲得B或C級的員工,將列入整改、淘汰范圍。14.7. 人員績效系數確定14.7.1.副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考核結果不遵循強制比例分布原則,以實際考核得分對應考核系數12、,情況如下表:考核得分96分及以上95分91分 90分86分 85分81分 80分76分 75分71分 71分以下對應等級S+SA+AB+BC對應系數1.51.31.11.00.90.70.514.7.2 主管級(含)以下人員統一遵循強制比例分布原則,以中心為單位以實際考核成績的高低排序進行強制比例分布,具體考核結果對應情況如下表:對應等級S+SA+AB+BC對應系數1.51.31.11.00.90.70.5占比5%10%15%40%15%10%5%15.績效獎金核算辦法15.1. 獎金基數分布以3個月標準工資作為獎金基數,對應到每次考核周期中的獎金基數分布如下:考核期間對應獎金基數第一季度考13、核0.5個月標準工資第二季度考核0.5個月標準工資第三季度考核0.5個月標準工資年終考核1.5個月標準工資全年總績效獎金3個月標準工資15.2. 獎金計算公式15.2.1 季度績效獎金核算公式如下表:層級核算公式主持中心工作總監/副總監(含沒有分管具體業務的副總經理助理)季度獎金=個人季度月標準工資0.5個人季度績效系數(半)年度公司績效系數(該個人季度績效系數依打分結果按中心績效得分對應系數來計算)未主持中心工作總監/副總監(有分管具體業務的副總經理助理)季度獎金=個人季度月標準工資0.5個人季度績效系數(半)年度公司績效系數(該個人季度績效系數依打分結果按中心績效得分對應系數來計算)副總監14、級以下季度獎金=個人季度月標準工資0.5中心季度績效系數個人季度績效系數(半)年度公司績效系數備注:季度、(半)年度中心績效系數和公司績效系數計算方式詳見組織績效管理制度 15.2.2 年度績效獎金核算公式如下表:層級核算公式主持中心工作總監/副總監(含沒有分管具體業務的副總經理助理)年度獎金=個人年度月標準工資1.5個人年度績效系數年度公司績效系數(該個人年度績效系數依打分結果按中心績效得分對應系數來計算)未主持中心工作總監/副總監(有分管具體業務的副總經理助理)年度獎金=個人年度月標準工資1.5個人年度績效系數年度公司績效系數(該個人年度績效系數依打分結果按中心績效得分對應系數來計算)副總15、監級以下年度獎金=個人年度月標準工資1.5個人年度績效系數中心年度績效系數年度公司績效系數備注:1、員工在有效考核季度內未出勤天數(含帶薪休假)達12個工作日及以上的,當季績效獎金按實際出勤天數折算;2、員工在有效考核年度內未出勤天數(含帶薪休假)達30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年度績效獎金按實際出勤天數折算。15.3. 獎金發放原則保密原則:績效獎金屬于公司薪酬管理范疇,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互相打聽或泄漏獎金金額。15.3.2 時限原則:(1)員工在考核周期內離職者,均不予發放當個考核周期的績效獎金。(2)在考核年度的7月1日前離職的員工,將不予發放第一、二季度績效獎金。(3)在下一考核年度的1月1日前離職的員工,將不予發放上一考核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的績效獎金。15.4. 發放周期:半年發放一次,于當年7月份發放第一、二季度績效獎金,次年1月份發放年度績效獎金和第三季度績效獎金。15.5. 發放條件:正式員工均可參與績效考核,新員工在當季入職必須工作滿一個月方可參加該季度績效考核。第四部分 附則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負責解釋。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后頒發施行,修改時亦同。第五部分 附件附件一 :人員績效計劃表附件二 :人員績效考核表附件三 :人員績效考核申訴表附件四 :人員績效考核匯總表附件五 :人員績效反饋面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