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后勤管理及車間一線生產人員績效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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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后勤管理及車間一線生產人員績效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崗位工作績效考核管理規定一、總則為全面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推動員工崗位責任制的落實,解決從領導干部到生產員工中存在的干與不干、干好干壞同樣計酬的問題,從根本上改變人浮于事,推諉扯皮,責任不清,獎罰不明的狀況,加強對崗位工作績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的監督考核力度,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管理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后勤管理人員及車間一線生產人員。二、組織領導公司成立考核督查小組,在董事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考核督查小組辦公室室的成員具體負責材料收集、匯報和2、落實等工作。三、職責1. 董事長考核公司級干部;2. 分管公司領導考核中層干部;3. 部門負責人考核一般管理人員;4. 車間主任考核車間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5. 考核小組負責監督考核工作的落實,抽查各部門崗位工作績效考核的真實情況;并有權直接對各級干部和員工進行考核。四、規定內容一)考核內容:(1) 董事長與公司級領導簽訂的目標責任制;(2) 公司分管領導與部門負責人簽訂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3) 部門各崗位工作職責、崗位工作流程、崗位工作考核指標及考核辦法,崗位工作考核后未完成考核指標的是否已進行了分析和提出改進措施,崗位職責要求見附件;(4) 車間班組的安全與設備、質量、效率和成本指標,3、可優先確定質量與效率的指標并進行考核。(5) 其他如舉報、投訴、外部反饋的重大事件及突發責任事故。(6) 因設計、采購、制造、檢驗、或銷售計劃傳遞失誤等因素造成的材料報廢,或產品批量質量事故,或在外部反饋中造成主機廠批量退貨、索賠、停止供貨、減少份額的;(7) 因生產安全、設備、節能、環保、消防等因素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重大責任事故標準另行制定);(8) 因工作瀆職、失職給公司形象造成一定影響或較大經濟損失的,或違犯公司紀律管理規定第三條第15款規定以下情節的:a) 上班期間打架并致人身體受到損害的;b) 工作中弄虛作假、監守自盜、偷拿公私財物者;c) 將代為保管的公司財物不按照規定及時上繳,4、占為己有的。(9) 公司認為已造成惡劣影響的其他事項。(10) 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等損失的,指按公司規定的標準核算,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00元以上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另行研究處理;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11) 工作不負責任、敷衍了事、長期消極怠工、不勝任本職工作的,指違犯公司紀律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內容的情節。(12) 其它輕微情節不夠本規定考核標準的,按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規定的百分制考核,從工資中扣除。二)考核標準和方法:采用三百六十度考核,即按上級對下級考核,同級相互考核和下級對上級反饋的方式。1. 崗位工作中規定的主要工作(關鍵績5、效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般工作)均作為一個獨立項進行考核以評價每一項工作,對每一項工作的考核評價結果分為“合格”、“改進”、“不合格”三個級別,評價準則如下:1) 有充分的數據和事實證明工作已達到或完成考核指標,評價為“合格”項;2) 工作已進行,但提供的數據和事實不能夠充分證明已達到或完成考核指標,評價為“改進”項;3) 沒有數據和事實證明已經開展的,或工作已開展,但基本上沒有完成考核指標的,評價為“不合格”項。2. 規定對主要工作(關鍵績效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般工作)的考核評價結果進行量化,考核評價結果量化按以下標準執行:1) 主要工作(關鍵績效工作)為關鍵項,關鍵項滿分分值為5;其他工作(6、一般工作)為一般項,一般項滿分分值為3。2) 關鍵項工作評價為“合格”的分值為5,評價為“改進”的分值2,評價為“不合格”的分值為0;3) 一般項工作評價為“合格”的分值為3,評價為“改進”的分值1,評價為“不合格”的分值為0。3. 崗位工作中規定的全部工作項考評結果的分值之和與全部工作項滿分總分值之比為考評得分率,根據考評得分率對每項工作的評價結果按以下標準扣分:1) 考評得分率在90%(含)以上的崗位,關鍵項或一般項工作考核結果評價為“改進”或“不合格”的,可免于考核;2) 考評得分率在70%(含)以上90%以下的崗位,評價為“改進”的工作,每項扣1-3分,評價為“不合格”的工作,每項扣37、-5分;3) 考評得分率在70%以下的崗位,評價為“改進”的工作,每項扣2-5分,評價為“不合格”的工作,每項扣5-10分。4. 圓滿或超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書中規定的各工作項,按以下標準進行獎勵加分:1) 超額完成規定指標在10%(含)以內,關鍵項每項獎2-3分,一般項每項獎1-2分;2) 超額完成規定指標在10%以上30%(含)以下的,關鍵項每項獎3-5分,一般項每項獎2-3分;3) 超額完成規定指標在30%以上的,關鍵項每項獎5-10分,一般項每項獎3-5分。三)考核程序:1. 各級受考核主體(被考核人員)應主動提供充分的數據和事實證明本崗位的各項工作已達到或完成考核指標,以備各級考核者驗8、證。2. 各級考核者(分管領導和各處級單位負責人)在次月的5日前完成對各崗位工作的考評。各級考核者應認真手寫填報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考評須針對當月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一般日常工作和突發性臨時工作,并有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的描述和評價結果。3. 公司級領導填報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自我考評后報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報董事長閱評后轉人力資源部;4. 處級單位負責人對自身工作和部門內部各崗位工作認真填寫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進行考評,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收齊后將復印件轉送企管統計處。5. 部門之間互相考核:因其他部門人員推諉扯皮等影響本部門工作的,責任部門將情況書面報公司考核督9、查小組辦公室。6. 個人舉報、用戶投訴、業務單位和上級部門等內部和外部反饋信息,接收信息部門將情況書面報考核督查小組辦公室,也可通過手機短信、電子信箱,或其他形式直接報董事長、總經理。對反饋的信息經考核小組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調查落實,并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五、考核辦法崗位工作考核指標的考核結果、公司針對特定問題研究的意見,以及收集到的信息經考核辦公室調查核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按以下標準處罰:1. 實行崗位工資的管理及輔助人員按現行的崗位工資系數下浮30%(含車間后勤),實行計件工資的人員按現行的崗位系數下浮20%,下浮期限為三至六個月;2. 三個月后達到整改要求的,由部門負10、責人書面提出恢復原崗位工資系數的申請,附3個月的崗位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報考核小組落實確認,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恢復原崗位工資系數;3. 三個月后整改結果經考核小組落實仍不合格的,或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數據,應付和欺騙各級考核者的,崗位工資系數下浮30%的期限將延長至六個月,六個月后經考核仍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調離崗位、待崗、免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4. 公司領導的年薪工資、中層干部的績效工資及實行提成獎勵的承包體的提成獎勵與本管理規定掛鉤,并相應扣減。5. 銷售公司在按承包合同考核兌現的基礎上,參照執行本管理規定,并在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中另行研究規定。6. 各部門11、負責人在2010年元月10日前未能完善部門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業務流程、崗位工作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或考核辦法不能執行的;車間負責人未對各班組明確考核指標和規定考核辦法的,按失職論處,并按本規定處理。7. 部門負責人未能充分識別各崗位上的每一項工作,并未規定關鍵工作項和一般工作項的,或進行考核時對崗位工作避重就輕,故意規避未完成工作的,一經查實,按失職論處并按本規定第五條第1-6款處罰。8. 各級受考核主體未能主動提供充分的數據和事實證明本崗位的各項工作已達到或完成考核指標,或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數據,應付和欺騙各級考核者的,一經查實,按本規定第五條第3款處罰。9. 各級考核者須實事求是,嚴格考12、核各崗位上的每一項工作,并認真填寫考核記錄,凡弄虛作假不認真考核,或不按要求填報考核記錄的按考核者失職論處,每次扣5分;不按時間要求報送的,每拖一天扣考核者1分;對累計3次被考核扣分的,自次月起按本規定第五條第1款處罰。10. 部門崗位上的同一項工作連續3個月評價為“改進”項的,或同一項工作連續3個月評價為“不合格”項的,按本規定第五條有關條款處罰。六、獎懲標準1. 報送不及時,公司級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不按時間要求報送月度工作計劃和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的,每拖一天扣責任人3分;對年度內累計3次被考核扣分的,自次月起對其崗位工資系數下浮30%,下浮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因出差等特殊原因除外)。2. 13、報送內容不規范,對于報送的月度工作計劃和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沒有緊扣本職工作,各項工作未規定衡量指標,不能體現或有意規避當月重點工作的,每次對責任人扣3分,并由公司考核督查小組進行通報處理。3. 考核不認真,各級考核者須實事求是,嚴格考核各崗位上的每一項工作,凡弄虛作假、不認真考核,或不按要求填報考評記錄的按考核者失職論處,每次扣5分;4. 檢查不能提供崗位重點工作記錄/日志的部門負責人,每次扣3分,并由公司考核督查小組進行通報處理。5. 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不及時上報的部門負責人,每拖一天扣3分,并由公司考核督查小組進行通報處理。6. 公司考核督查小組每月對月度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進行檢查,并對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的填報和考評結果抽查考核,抽查結果作為計算各部門負責人月度工資的主要參考依據。七、其他說明1.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2. 本規定未盡事宜由企管辦、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3.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準后實施。附件:崗位工作績效考評記錄20xx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