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績效考核內容權利與義務面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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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4413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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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績效考核內容、權利與義務、面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前言第二章、 總則第三章、 績效考核內容第四章、 績效考評制定程序第五章、 績效面談與業績改進第六章、 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的權利與義務第七章、 申訴與處理第八章、 附則第一章、前言任何一個成功的企業都必須具有以業績為導向的企業文化和有效考核、獎勵優良業績的管理體系,因此,如何建立積極向上的業績文化和公正、有效的績效測評體系是藍天公司向一流的管理水平邁進的重要一步。本操作手冊旨在描述如何使用關鍵業績指標,衡量公司從管理干部到普通員工2、的業績表現,上下溝通每個員工的業績考評結果并實施績效改善計劃,以及與薪酬掛鉤的辦法和程序。在考慮關鍵業績指標的同時,輔以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綜合素質)的考核,另外還涉及內部滿意度的調查,從而使該體系對員工的考核更全面、客觀、公正與有效 。通過本手冊的發布實施,希望能幫助公司實現管理模式的優化,從而實現以績效管理促進經營的目標。第二章、總則(一)、目的1、通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和壓力,引導職員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職員、提高職員的工作能力、糾正職員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2、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3、客觀、公正地評價職員3、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4、反饋職員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5、月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對一個月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職員的工作業績,為職員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事行政部對職員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以及年終考核做準備。(二)、理念1、目標計劃為基礎,以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2、績效的提高為目標。3、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三)、基本原則1、客觀性:客觀地反映職員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親近、偏見4、等到帶來誤差。2、公平性:對同一職類職員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3、公開性:考核結果職員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述,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4、保密性:考核者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泄露他人。(四)、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辦公室所有的正式及部分試用期員工 (五)、考核周期 每月1-7日為績效考核期(六)、考核結果用途1、職務升降; 2、薪酬分配; 3、員工培訓;4、 工作改進。第三章 、考核的要素1、 月度工作目標計劃及工作關鍵業績指標;2、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3、 人事行政部提供的員工著裝儀表標準、辦公秩序管理標準、環境衛生管理標準等。4、崗位說明書;5、其他依據。第四章、績效考核內容本績效5、考核分為三大因素,分別為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將根據此三大因素進行全面考核,在考核過程中將不斷改進、完善,從而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一)工作業績:工作業績考核是對崗位職責的考核,其考核指標來源于工作分析的結果,從崗位自身職責要求中找出必須做、可衡量的工作,并把它們設成績效考核的指標。通過業績考核,不僅能知悉每位員工對組織的貢獻或不足,更可在整體上對人力資源的管理提供決定性的評估資料,從而可以改善組織的反饋機能,提高員工的工作業績,更可激勵士氣,也可作為公平合理地酬賞員工的依據。(二)工作能力:員工的工作能力與工作業績成密切的正相6、關關系,業績是外在的,能力是內在的。工作能力主要包括領導/執行能力、服從能力、改善/創新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判斷/決策能力以及專業知識等。工作能力考核主要是依據員工的職位考核其在工作過程中顯示出來的能力。根據標準或要求,確定其能力發揮的如何,對所擔任的工作、職務、能力是大是小,是強是弱等,做出評定。通過考核要求員工在本來崗位上,在原有的基礎上快速、大幅度地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三)工作態度:工作態度是對工作所持有的評價與行為傾向,包括工作的認真度、責任度、努力程度以及出勤率、培訓執行率等。工作態度作為工作的內在心理動力,影響對工作的知覺與判斷、促進學習、提高工作的忍耐力等。這些功能,直接7、關系到工作績效的大小。通過工作態度的考核,我們可判斷員工的工作態度積極否,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業績。第四章、績效考評制定程序(一)考評分數及等級:考核滿分為100分,評分時要求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公平、公正的評分。等級ABCD定義 良好達標一般不合格考核得分90-10080-8960-7960分以下A:良好能夠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工作,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B: 達標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C: 一般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需努力改進。D:不合格不符合崗位要求,無法完成大多數工作,并且不能合理協調,若連續2次8、被評,將需根據有關條列,調崗或辭退。(二)考評權重:考評權重實行百分制,其中部門考評占60%、人事行政部考評占20%、財務部考評占20%(特殊崗位特殊對待)。(三)績效金計算方法:1、總分低于60分者此月無績效獎金。2、總分高于90分(含)者當月可獲全額績效獎金。3、總分60-89分者,當月績效獎金=績效獎金總額/100*績效實得總分。(四)考核責權1、人事行政部:(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并報總經理批準;(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5)考評分的匯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鉤2、考評者(相關部9、門負責人考評)(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2)確保考核的公平、公正;(3)對管理范圍內的被考評者進行考核;(4)考核后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3、總經理績效考核制度及績效考核指標、表格的批準。(五) 考核對象及評估權限:考核評分由本人自評、部門負責人考評及財務部、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考評組成(自評不納入總分),細則如下:序號被考核人考核人1一般員工直接上級+行政部+財務部綜合考評2主管級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綜合考評3 經理級總經理+行政部+財務部綜合考評4 總監級 董事長+行政部+財務部綜合考評(六)考核過程1、被考核人自我評價:員工依據被考核的月度,全面回顧個人工作,客觀、認真10、評價個人工作業績,給出自評分數,并對其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評價,填寫完畢后將考核表呈交直屬考核人。2、考核人評價:考核人根據員工當月工作情況,全面分析員工工作中的優勢和待改進部分,給員工打出績效評分分數,并給出其考核期內的評語及對下考核期內的要求和建議。(七)問題反饋及方案修訂1、各部門在考核的實施過程中發現方案有不適應等問題,建議先通過細化解決,仍不能解決的,反饋至人事行政部;2、如果職位自身的考核細則或指標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須將修訂后的細化文件人事報行政部。3、各部門人員可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收集、匯總,并反饋至公司人事行政部,行政部將根據反饋問題的性質、類型,適時對績11、效考核方案進行修訂。第五章 、績效面談與業績改進1、績效面談:人事行政部將最終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如被考核模塊績效不理想,人事行政部需安排考核部門負責人與被考核人進行績效面談;考核部門負責人需明確指出被考核人的不足以及需要改進之處,聽取被考核人的意見并詳細記錄。對于考核中比較突出或重復出現的問題,人事行政部需協助被考核人指定績效改進計劃,并指導、監督績效改進工作。2、業績改善:績效考核成績為C、D者,需重點進行績效改進,改進期為1個月,以幫助員工改進工作以達到公司要求。員工在改善期滿后仍不能達到公司要求進行淘汰。第六章、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的權利與義務(一) 考核者的權利與義務1、考核者的權利12、考核者有對被考核者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價的權利。2、考核者的義務(1) 考核者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公正地對被考核者的工作做出正確的評價;(2) 作為考核者的管理者有義務把績效考核作為一項重要管理工作,通過績效管理不斷提升自身管理水平。(3) 在績效考核過程中,各級管理者有責任指導、幫助、激勵和約束下屬,與下屬做好溝通交流,促使下屬更好地工作、更快地成長。要充分認識下屬的工作表現與業績與管理者自身績效之間的內在聯系。(二) 被考核者的權利與義務1、被考核者的權利(1)、在績效考核過程中,被考核者有權利通過績效溝通了解自己的績效考核依據和考核結果,并可就考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首先與部門負責人/考13、核者進行溝通,在溝通無法解決時有權依照績效考核管理規定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訴。(2)、員工有權利向人事行政部或部門負責人提出改進績效效果的建議。2、被考核者的義務被考核者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虛心接受考核結果,不斷改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績效和工作效率。第七章、申訴與處理(一) 申訴受理機構人事行政部: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者持有異議,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申訴,人事行政部是考核管理工作的日常辦事部門,一般申訴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根據人事行政部的調查和對實際情況的了解,做出最終裁決。(二) 申訴與處理程序1、 提出申訴:申訴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申訴書。2、 申訴受理:人事行政部接到申訴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復。對于申訴事由如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3、 申訴處理:受理的申訴事件,由人事行政部對申訴內容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并提交相關負責人。4、申訴處理答復:人事行政部經過調查和協調,在十日內,向申訴者答復最終結果,人事行政部要及時通知申訴人以及相關部門,對于由于不正確考核受到的損失,公司要給與補償措施。第八章、附則1、本管理規定的解釋權歸行政部。2、本管理規定考核實施細則由行政部制定和修改。3、本管理規定報董事長批準后執行,修改經同樣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