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月度績效浮動薪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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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459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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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高管月度績效浮動薪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 1、建立有效的經營激勵機制,調動高管積極性和責任感。 2、將運營績效與薪資掛勾,使高管責任與利益緊密結合。二、原則: 1、以各公司每月“稅息折舊前利潤”為薪資浮動的依據;“盈利”:高管薪資上浮;“虧損”:高管薪資下浮。 2、薪資浮動范圍:上浮上限為100%,即:上限不超過高管薪資總額。下浮下限為40%,即:下浮額度不超過高管薪資的40%三、薪資體系計算程序和方法:(一)、計算程序: 1、計算出各公司本月浮動薪資總額; 2、確定本月各公司參與2、浮動薪資獎懲的高管人員; 3、根據入圍高管人員的基礎薪資水平總額,計算出薪資浮動比率: 浮動比率 = 浮動薪資總額/入圍人員基礎薪資總額 4、計算每個高管人員浮動薪資:(每個人上限不得超過100%)高管人員浮動薪資 = 該高管基礎薪資(1+浮動比率)(二)、上浮薪資體系的計算方法: 1、只有本月實現“稅息折舊前利潤”(簡稱EBIT)盈利的公司,才實行薪資上浮。 2、本月浮動薪資總額=EBIT10%(1修正系數) 修正系數 =(公司綜合排名系數1+月度銷售指標未達成扣減系數2+月度項目指標未完成扣減系數3 ) 3、公司排名系數1的確定方法:最高分0.5分,最低分0.1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3、名第五名系數10.50.40.30.20.14、月度銷售指標未達成扣減系數2的確定方法: 1)由總部營銷中心根據OTB計劃、公司上月銷售總額及上月各銷售額占比情況,確定本月各銷售額預算指標。2)營銷中心每月30日前,下發下月各銷售預算指標,即:5月30日前,下發6月份各銷售額預算指標。例如:根據原OTB計劃數值,參考飼料銷售、供應狀況、資金狀況、銷售季節等因素,重新設定公司下月整體銷售目標。依照本月各公司實際完成的銷售占比,初步分配下月各公司銷售目標。參考上月各市場占有率情況,和成長狀況,對各銷售占比進行微調,以最終確定下月各銷售目標,經總裁審核后統一下發各地。3)月度銷售指標未達成扣減系數24、 = (1預算達成率)5、月度項目指標未完成扣減系數3的確定方法: 階段性項目指標一般指:店鋪處理、庫存處理等重要階段性項目指標。 扣減系數3 =(1項目達成率)6、高管月度薪資計算:(浮動比率1) 高管薪資= 基礎薪資(1浮動比率) = 基礎薪資1(浮動工資總額/入圍高管基礎薪資總額) = 基礎薪資1EBIT10%(1+修正系數)/入圍高管基礎薪資總額 (三)、下浮薪資體系的計算方法: 1、本月“稅息折舊前利潤”(簡稱EBIT)虧損的公司,才實行薪資下浮。2、本月浮動薪資總額=EBIT10%(1修正系數) 修正系數 =(公司綜合排名系數1+月度銷售指標未達成扣減系數2+月度項目指標未完成扣減5、系數3 )3、修正系數 確定方法同上浮薪資方案一致。4、高管月度薪資計算:(浮動比率40%;浮動比率小于40%的按40%計算) 高管薪資= 基礎薪資(1浮動比率) = 基礎薪資1(浮動薪資總額/入圍高管基礎薪資總額) = 基礎薪資1EBIT10%(1修正系數)/入圍高管基礎薪資總額四、以下舉例說明:(基礎薪資為假設值)1、甲、乙兩個公司各有高管人員5人,人員基礎薪資如下:職務總經理常務副總采購副總地區副總A地區副總B合計基礎薪資50004000350030003000185002、本月兩個公司運營指標達成狀況如下:指標EBIT綜合排名預算達成率庫存處理達成甲:指標達成100023290%1006、%乙:指標達成-714994100%100%3、本月薪資計算如下:(一)甲公司:實行薪資上浮, 浮動薪資總額= EBIT10%(1+修正系數)其中:EBIT=100023; =1+2+3 =0.4(190%)(1100%) =0.40.10 = 0.3浮動薪資總額= 100023 0.1(1-0.165)= 8351.92 浮動比率 = 浮動薪資總額/入圍高管基礎薪資總額 = 8351.92/18500=0.45甲公司高管個人本月薪資 = 基礎薪資(1浮動比率)= 基礎薪資(10.45)= 基礎薪資1.45甲公司調整后的薪資如下:職務總經理常務副總采購副總地區副總A地區副總B合計浮動薪資7257、0580050754350435026825差異225018001575135013508325(二)、乙公司:實行薪資下浮 浮動薪資總額= EBIT10%(1修正系數)其中:EBIT=-71499; =1+2+3 =0.2(1100%)(1100%) =0.200 = 0.2浮動薪資總額= -71499 0.1(1-0.2)= 5719.92 浮動比率 = 浮動薪資總額/入圍高管基礎薪資總額 = -5719.92/18500=-0.31 乙公司高管個人本月薪資 = 基本薪資(1浮動比率) = 基本薪資(1-0.31)=基本薪資 0.69 乙公司調整后的薪資如下:職務總經理常務副總采購副總地區8、副總A地區副總B合計浮動薪資3450276024152070207012765差異1550124010859309305735甲、乙公司間高管薪資差異如下:職務總經理常務副總采購副總地區副總A地區副總B合計甲浮動薪資7250580050754350435026825乙浮動薪資3450276024152070207012765差異3800304026602280228014060五、執行說明: 1、本制度中銷售目標設定由營銷中心負責。2、本制度由營運中心、商品行政部負責考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薪資計算、發放;3、本制度中的高管,如有負責采購工作的,在適應本制度考核體系的同時,也適應采購體系的考核;其浮動薪資標準,在兩個考核體系中,選擇高的浮動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