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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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504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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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一、指導思想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二、分配原則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同時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2、類人員之間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關系。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領導機構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各處室負責人、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班主任津貼、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組 長:符安文副組長:張明富 張自由成 員:向安彪 石紅麗 張靜 張太志 夏然 四、發放對象:鄉中心小學在編教師;沒有任課的教師按平時工作完成情況和工作態度,期末由全體教師打分定等;借調人員全額發放;病養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一半。3、五、工資構成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個人月績效工資津補貼總額的30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我校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從每位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抽300元作為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班主任津貼占20%、工作量補貼占40%,業績獎勵占40%。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余下部分將和考核結果在每年的1月和7月一起劃入個人帳戶。六、分配額度及辦法(一)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區學生總數本班學生數)1、班主任津貼從 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先支出。2、班主任聘期一般為學年。班主任必須認真學習和履行新出臺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班主任考核按小學班主任工作管理4、制度執行。3、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認真履行班主任職責者,按班主任津貼標準發放;在職在崗教師如有失職,將根據情況,適當扣除班主任津貼,情節嚴重的,不發津貼,取消班主任資格。(班主任由學校在期初視情況認定)(二)工作量補貼1 、周工作量補貼。A、按不同的崗位確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1)專任教師每周標準授課時數:村小教師的任教課時算滿課時量,完小教師的任教課時量按每人周課時17節為滿工作量,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周課時13節為滿工作量;張明富、張自由、張顯梅、張靜、龍智、張太志、吳 慧、張自進每周加2課時。(2)主管完小及教學副校長周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為滿工作量;其他中層干部課時數不少于5、10節為滿工作量;后勤工作的教師,在期初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定工作量。B、滿工作量補貼:滿工作量者每月100元/人,未滿工作量者,每課時扣3元;超工作量者,每節課補貼3元。C、張明富、張自由每月補助80元;向安彪、張靜、張太志老師每月補助50元;吳慧、石紅麗、彭秀峰、張自進、龍智老師每月補助30元。、公代補貼:公代(由教導處安排)每節補貼3元。 、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法定節假日每天50元,休息日每天30元。2、 考勤辦法。(1)、曠工一天扣100元、請事假一天扣20元、請病假一天扣10元、曠教一節扣30元(無人上課)、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遲到(早退)一次扣1元、不出操一次扣2元、完小教師缺會一次6、扣5元(完小會,與請假不重復扣)。村小教師有事要請假,若查到或遇到時才請假的,以曠工處理。、請假時間計算,在上下午課前到校計半天,在上下午課后到校計一天,完小教師星期天不到校計半天。、月曠工累計超過2天者,月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0天者,月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7天者扣發當月考勤獎;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5天者,停發當月的崗位津貼(未涉及到的按關文件規定執行)。、全年曠工2天,本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全年累計曠工超2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三)業績獎勵分配1、教學獎按人平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分開計算。以學區每項平均數為基數,優秀率占10、人平分占40、合格率占50。計算:(1分)金額總金額7、總分。2、代課教師教學獎每期每人設獎金300元,未任語、數(或不統考)科目的代課教師拿基數(300元)。計算:(1分)金額總金額總分 注: 按各科總人數的平均數,(1分)計算。3、完小教師合格率在30(含30)以下的,村小教師(年級)語、數雙科都在合格率在25(含25)以下的,教學獎下浮50;合格率有一科在30以下且有一科在的,無教學獎。4、抽考年級綜合評價總分獲全市農村小學前一、二名的,分別另獎給任課教師300元、200元;獲同類學校綜合評價總分第一名的,分別另獎給任課教師100元。(按科科合格率)注:每班每科合格率都要與其他校的校平比較,達到的設獎;以上獎勵不重復,從高到底。5、任教年級或8、科目多的教師,教學獎取各科獎中的平均數。6、教科研獎勵標準(1)教師論文(經學校同意的)發表與獲獎(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門舉辦的)。教師論文發表、獲獎:國家級刊物200元,省級獎100元,自治州級60元,吉首市級30元。以上獎勵不重復,從高到底。(2)競賽指導獎凡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給予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獎勵。學生作品在吉首市級獲獎的獎勵50元,自治州級獲獎的獎勵80元,省部級獲獎的獎勵120元。(3)教師優質課(公開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公開課執教者獎,省級 300 元,自治州級200 元,吉首市級 100元,學區級 50元。(4)先進學校、班級管9、理獎自治州級先進班級、吉首市級先進班級、本校先進班級,班主任分別獎勵100元、50元、20元。學校獲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表彰、迎接上級評估達標,可根據實際情況,給學校每位教師獎勵,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七、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年的1月和7月公示后發放。上述各項分配中,若有剩余,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八、其它具體事項財產管理、每位教師都有責任和義務對校產的管理和愛護,不準把學校財物占為私有,不準將學校財物隨意便賣,教師調動時,必須先辦理好財產交接手續方可離開。、對管理失誤而造成部分財產損壞、流失、被盜等現象,責任人要賠償(學生不賠償的教師負責),并對責任人追究其有關責任。3、學校每期10、在期初和期末對財產清理、核實一次,財產清理、確認及賠償完畢后,績效獎勵工資才能兌現。其它1、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的;曠工超過2工作日的;失職 、嚴重違紀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2、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即月曠工累計超過2天的;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5天的(法定假除外)等。3、各村小對教師的工作量,要認真做好檔案記錄,及時上報考勤情況,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發現,取消該村小教師當月的考勤獎勵部分。4、在執行本方案中如有出現偏差或出現未盡事宜,將根據鄉中心小學教師績效評價細則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