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員工績效獎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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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517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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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公司員工績效獎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0目的: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 正常的工作秩序,獎優罰劣,更好的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發揮主人翁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2.0制定原則:遵守有章可循,有章必依,違章必懲,有獎有罰,獎罰分明,獎罰有度,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教育 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3.0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4.0定義:4.1員工獎勵分為:表揚、嘉獎、兩大類。 4.2員工處罰分為:警告、記過、免職、留用察看、開除2、五類。在給予各檔次的處罰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如因工作大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的10%進行罰款,因主觀故意造成重大損失,公司將對其追究賠償責任。 5.0人事部門權力: 5.1 所有員工獎勵及懲罰事項的審查。 5.2 所有獎勵與處罰的備案、人事記錄,并負責匯總報財務部。 5.3 本規定的修訂與解釋。 6.0財務部權力:負責獎勵與罰款的發放與扣款。 7.0員工獎勵規定: 7.1員工日常獎勵分下列兩類: 表揚: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進行的精神獎勵。 嘉獎:每次嘉獎獎金為50500元。7.2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表揚或嘉獎 工作勤懇,超質超量完成工作任務,有據可查者; 對公司中、長期發展計劃提3、出合理化建議,經論證富有成效者; 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富有成效者; 災難面前挺身而出,處置適當者; 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中斷者; 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表揚累計達三次者; 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 成績突出,為公司帶來豐厚收益者; 檢舉、制止舞弊、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免受損害者; 8.0員工處罰規定 8.1員工懲罰分為警告、記過、開除三種: 警告(并可附帶經濟處罰) 記過(并可附帶經濟處罰) 開除(除名,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8.2有下列行為、情形過失者給予警告處分:對不符合公司4、職業道德和規章制度要求,情節和影響極為輕微的言行給予警告。 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浪費物料者。 在工作時間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級有指示或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下班后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員于員工宿舍者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偷閑怠眠者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怠慢職守者;不能很好地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對領導口頭安排或公司例會會議紀錄中安排的工作執行不力或不5、能按時并完成者;凡未按公司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而未出勤,事后當日未主動及時補假者; 凡工作時間串崗、禁煙區吸煙、崗姿不正、吃東西、聚堆聊天、玩游戲、聽音樂、瀏覽任何和工作無關信息、雜志等; 上班時衣冠不整或穿骯臟的制服,且不聽指導; 有意或無意的怠工以及工作不符合標準; 休假前沒有按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要求通知主管或經理,且沒有恰當可證明的理由; 因私人原因過長或過于頻繁地中斷工作,或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時間會客聊天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安全、衛生和辦公管理方面的輕微行為過失; 在上班時間打瞌睡;隨地吐痰亂丟雜物破壞環境衛生的; 不按規定參加公司例會者; 遲到、早退月累計達5次以上的; 不按6、規定要求進行操作,尚未造成經濟損失的; 在工作時間內對公司其他員工或其他與公司有關的人士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的,及在與公司有關的事項上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和辦公場所以外的地點有上述表現; 工作態度差,遭客戶(用戶或其他員工)合理投訴的; 在任何時間、任何人在公司范圍內參與任何與賭博有關的活動的; 拒絕恰當地回答直接經理或管理層經理所提出的任何合理合法的問題; 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指定必修培訓學習的; 對公司其他員工或其他公司有關人士無禮、粗魯、狂暴或拒絕與其他員工協作; 上班時間通訊不暢的; 一切有礙工作安全和公共秩序行為的。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警告的行為。8.3有下列行為、情形過失者給予記過7、處分:三次(含)無故未參加公司通知的正式會議的外出不告知直接主管被糾正三次(含)以上的;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公司形象及服務質量的行為; 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未經允許,擅自帶外人進入倉庫、車間參觀者; 偽造、涂改考勤記錄的; 不服從公司正常分配和調動的; 違反作業規程,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損失者; 考試作弊; 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私自挪動消防設施者。 未經允許擅自使用辦公車輛者;在公司規定的非特別劃為吸煙區的地帶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任何時間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情節較8、輕者。 私藏、私拿公司各種物品占為己有或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的; 涂改或偽造醫生證明書、各類工作記錄表格的; 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發生事故不及時報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違反作業規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 對顧客服務態度惡劣,造成顧客投訴者; 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處理、不報告; 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事項時,推三阻四,不執行上級指示,不顧大局,遇緊急工作時臨陣脫逃; 聚崗、串崗、擅自脫崗,造成不良后果; 同事之間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 與同事發生言語上的沖突,出現謾罵、臟話者; 見危不助; 明知侵害公司、同事利益的事項不報; 私自接受顧客或客戶贈送的物品;被客9、戶或顧客投訴月累計三次以上,情節嚴重者; 謾罵、恐嚇、威脅、侮辱同事或上級以及尋釁滋事者; 工作態度不好,與客戶或顧客吵架,給工作及公司帶來不良影響者; 下班后不鎖辦公室、文件柜、抽屜等,致使公司資料、物品失控、丟失者; 累計三次以上警告處分者(含三次); 故意損壞公司或同事財物; 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經常出現差錯; 直接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嚴重疏忽有關日常行為的守則、指示或一般標準; 在公司工作時間內,包括在公司外和工作時間外,就公司有關的情況向其他員工或其他與公司有關的人員進行恐嚇,或以任何方式進行威脅或使用強迫手段; 損壞設備、工具造成經濟損失的10、; 當主管提出任何與公司、公司經營或調查工作出勤等有關的正當問題時,員工做出虛假、不完整或誤導的解說; 試圖掩飾其他員工所犯的行為過失或過錯; 不服從其主管或其他主管人員的合法工作指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隱瞞或不向經理或其他員工傳達公司需要的資料和信息,造成重大損失或損失事故等; 員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虛假,不完整或誤導的解說; 酗酒后上班; 未經正當渠道, 隨意討論人事變動及工資。 散布不利于公司的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的; 8.4對有下列嚴重觸犯法紀的給予開除處分:未經許可動用公司的金錢或資金; 侵占公有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的; 嚴重違反行為守則或一般11、行為規范的犯罪行為或觸犯法律; 在工作時間內外或工作場所內外就公司有關的事項, 對其他員工或其他與公司有關的人士做出毆打、打架、阻擋或任何其他暴力行為; 被追究刑事責任; 偷竊、盜用、藏匿或未經許可試圖從公司取出任何屬于公司或任何公司有關人士的財物; 故意損害屬于公司或其他員工或任何其他公司有關人士的任何財物或故意造成他們的財物遭受損害; 未經許可向第三方或未授權方泄露與公司、公司業務或經營有關的技術或其他保密材料、數據、繪圖、指示等,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參與和公司利益沖突的其他經營活動或受雇于其中; 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失和損害; 未經許可亂動安全設施、警告信息等;造成損失的; 12、未經許可亂動設備、工具、車輛等造成危險的; 非法罷工、怠工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的;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到重大損害或偽造、變造、盜用公司、部門印章、信件的; 貪污、受賄、盜竊、賭博、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利益的,不夠刑事處分的; 玩忽職守的,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或公開拒絕執行上級命令的; 公司發生緊急情況時不參與救護或逃離現場的; 參與打架斗毆、尋釁鬧事,造成人員傷亡的; 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偽造身份、學歷證或作虛偽意思表示,使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的;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造成公司損害的;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在外13、兼職、從事相同業務或與本公司利益沖突的; 在公司的表格和其他文件上填寫錯誤或虛假的材料的;重大違犯公司規定的。 仿效上級主管人員或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報銷各種費用、上報考勤情況或結算工資,以弄虛作假等欺詐手段損公肥私者; 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規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響者; 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勞教、判刑者; 參加非法組織者。 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面的有關規定。8.5不同違紀行為的不同紀律處分措施,具體如下: 如屬輕微過失或工作有誤,直接經理向員工提出口頭警告,旨在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立即改正錯誤的14、機會; 如屬屢犯(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輕微行為過失或行為過失,部門領導通過人力資源部,并經總經辦審批后向員工發出書面警告,并將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對于較為嚴重的過失,屢犯過錯造成連續不努力工作,在給予這種處分的同時或其后,可以繼續考慮扣款、降級、開除,直接主管領導有權通過人力資源部,經總經辦審批后做出這類處分; 如屬接獲最后記過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為過失、或屢犯兩次以上(含兩次)的輕微行為過失,或為嚴重觸犯紀律,員工應被罰款并立即解聘,其勞動合同同時終止。 部門領導及人力資源部在采取違紀處分前應確認事實,并準許員工就有關事件進行解釋。如屬被指稱為重大行為過失,進而嚴重觸犯法規的,將以解除勞15、動關系作為嚴重懲罰。 8.6方式 上對下的監督。 流程:部門領導填寫獎懲建議申請書,并遞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3個工作日內安排審批會議,將處理意見獎罰通知單反饋給部門和被處罰員工。 8.7 申訴 為確保勞動關系的公平,員工有權就關于工作、勞動條件及與其他員工關系提出建議,投訴及申訴,并有權利得到公司的解釋,但員工必須事先向其直接經理以口頭形式討論提出該等事項。如果結果并不令人滿意,員工可就建議、投訴或申訴向人力資源部乃至公司的總經辦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 員工應向其部門領導呈交一份書面申訴(說明時間,地點他所面對事件的性質),部門領導應在三天內書面答復解釋其立場和理論基礎; 第二步: 16、如員工對其部門領導的解釋不滿意,可向人力資源部投訴并備案; 第三步:人力資源部應積極協調員工的直接領導或其上層領導就員工提出的申訴在七個工作日內答復員工。 9.0附則: 9.1獎勵與處罰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個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穿注重思想教育、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9.2各部門在辦理獎勵與處罰的過程中,必須就獎懲的事實為依據,認真調查核實,特別對被處罰的員工,應開誠布公地進行面談,核準事實,講明道理,指明錯誤,允許本人申辯,力爭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9.3參照員工績效管理制度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員工行為準則及規范9.4在處罰決定公布后,如本人對處罰仍然不服,可在十日內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在人事部門未作出改變之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9.5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