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有限公司運營中心員工計劃及績效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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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5310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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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有限公司運營中心員工計劃及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1.1建立以戰略為導向、以經營目標為基礎、以關鍵業績指標為核心,貫穿集團中心員工三個層級的計劃管理與績效考核辦法。1.2通過對目標的設定、考核及考核結果的應用,促使公司全員積極達成目標,持續不斷改進,提升組織績效。2適用范圍2.1本辦法針適用于全集團各項目公司、各中心的計劃管理。2.2 本辦法適用于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上所有人員績效考核。3職責3.1總裁3.1.1 計劃管理與績效考核工作的總指揮。3.1.2 負責與決策委員會的溝通,確2、立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總體戰略計劃;3.1.3 負責與各項目公司總經理簽訂年度目標管理責任書、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和崗位聘用協議,確定目標管理方案及中心績效級別。3.1.4主持執行月度、年度目標管理考評及半年度和年度述職考評工作。3.2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由集團執行總裁、各中心總經理、副總經理組成)負責項目公司級、中心級計劃以及項目計劃的審核或批準。負責各項目公司考核的復評。3.2.3負責各項目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半年度、年度述職的評價。3.2.4負責各項目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績效考核投訴處理。3.3投資運營管理中心3.3.1負責各管理中心、項目公司月度計劃、周計劃的初審及工作完成情況的核實和初評3、分。3.3.2負責計劃節點每日追蹤。3.3.3負責各管理中心、項目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指標的設定與達成數據的收集和得分計算。3.3.4負責各中心、項目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半年度、年度述職報告的初審。3.3.6 督促檢查各中心、項目公司對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的復審。3.4 財務管理中心3.4.1提供各項目公司考核指標的相關財務數據。3.4.2 負責按績效考核結果發放工資。3.5 行政管理中心3.5.1負責計劃績效管理考核結果運用。3.6 各項目公司負責人3.6.1 負責本項目公司中心年度工作計劃、中心季度工作計劃、中心月度工作計劃、中心周工作計劃及本專業項目計劃的制訂。3.6.2嚴格執行審批確4、認后的目標管理計劃的所有內容。3.6.3下屬員工的計劃與績效管理。包括月工作計劃和周計劃的審批,員工的績效考核等。組織本項目公司的績效溝通與面談,共同制定績效改進計劃。4計劃管理標準(內容)4.1項目公司和管理中心年度目標的設定4.1.1 總控計劃:項目公司根據集團戰略制訂本項目公司戰略,并根據戰略要求和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出項目開發總控計劃。總控計劃由項目總經理牽頭組織排訂,充分討論、修改、通過后報集團批準。4.1.2項目公司年度目標:集團每年年會期間根據經營戰略下達子公司本年度的年度目標,并由集團總裁與子公司總經理簽訂公司年度目標責任書。公司年度目標責任書中包含公司的年度KPI指標和年度目標達5、成情況的獎懲原則。4.1.3 各中心的年度目標:公司的年度目標確定后,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分解出各個項目公司的年度目標,按集團權責手冊流程,由總裁與各項目公司簽訂中心年度目標責任書。4.1.4 各項目公司的季度目標:由項目公司根據中心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項目進行制定,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各部門分解初審, 由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綜合審核,集團批準后執行。4.2 計劃編制4.2.1公司年度工作計劃:每年1月底,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根據項目開發總控計劃、各項目專業計劃和集團下發的下年度計劃綱要組織各中心制訂中心年度工作計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審核后匯總成公司年度工作計劃,經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議審核后,報集團審批。4.6、2.2 中心年度工作計劃:每年1月底,各中心根據中心年度目標責任書、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項目開發總控計劃制訂本中心的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經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審核后提交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批準,然后報集團備案。4.2.3 項目開發各專業進度計劃:項目開發總控計劃批準后,各中心根據項目開發總控計劃制訂出項目開發報批報建計劃、項目工程計劃(含設計、工程、采購、招投標)、項目營銷計劃(含客服)、項目資金計劃。各專業計劃經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審核后提交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批準,然后報集團審批。4.2.4中心季度工作計劃:每考核季度前10天,各中心根據中心年度目標責任書、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項目開發總控計劃制訂本中心的中7、心季度工作計劃,經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審核后提交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批準,并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備案。4.2.5 公司月度工作計劃:每月26日,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年度目標責任書、公司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開發總控計劃、各項目專業計劃、各中心季度工作計劃和集團下發的下月計劃綱要組織各中心制訂中心月度工作計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審核后匯總成公司月度工作計劃,每月29日將經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議審核后的公司月度工作計劃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審批。4.2.6 中心月度工作計劃:集團總裁月度辦公會后1個工作日內,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將集團審批通過的公司月度工作計劃下發給各中心,各中心據此修訂中心月度工作計劃,經投資運營管8、理中心審核后提交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審批報集團備案并發至各中心。4.2.7 總監以下人員的月度計劃:中心月度工作計劃審批發布后,中心總監應在2個工作日內與員工溝通,分解落實中心工作任務到具體責任人,并與員工簽署月度績效溝通表的期初確認內容,作為員工該月的考核內容,并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備案。4.2.8 總監以下人員的周計劃:每周六上午,總監(或工作直接上級)根據本中心的中心月度工作計劃和員工崗位工作實際情況,溝通共同確定員工周工作計劃,并以員工績效溝通表形式確定,雙方簽署后,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備案。4.2.9 A+級任務專項計劃:每周由公司周例會確定3件(或3件以下)公司最緊急且重要的工作任務作為9、公司“A+級任務”,此3件任務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和相關責任部門列出A+級任務專項計劃,在周工作細化分解到每日,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每日跟蹤專項計劃的進度,有異常就及時報告與協調(每天下午5:30前)。A+級任務專項計劃的內容合并到周計劃一起考核,但在主要責任部門周計劃中的權重不小于30%。原則上,各級計劃一經審批發布,不允許自行調整。如遇特殊情況(包括工作任務取消),需填寫計劃調整申請單(見附件),經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集團審批,否則仍按原計劃執行。月度計劃執行過程中,如臨時增加工作任務,不計入考核,但列入計劃外監控。計劃內工作任務如已延誤,延誤結果計入考核,且中心總監需同時明確其10、后續完成計劃并重新納入考核,考核方法見公司計劃管理與考核細則,直到其完成為止。計劃內某一項工作任務被取消,該項工作任務的權重歸零。第五章 績效考核標準(內容)第一條考核周期一、各中心總監的考核周期分為季度考核、半年度述職(上半年)和年度考核(全年),另外每月統計計劃達成率。二、中心總監以下人員的考核周期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另外每周統計計劃達成率。第二條 考評者一、投資運營管理中心總監:直接由總經理考評,集團行政中心復評。二、各中心總監(投資運營管理中心以外):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初評,由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復評;三、中心總監以下人員:員工由所屬中心總監考評,再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復評。第三條 中11、心總監的考核流程一、中心總監的季度考核(一)中心的月工作計劃得分:每月28日17:00前,各中心總監填寫上月中心月度工作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交投資運營管理中心進行核實并初評,然后由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以會議形式進行復評。月計劃復評得分和本月周計劃工作得分作為月計劃工作得分的計算依據,公式為:各業務中心月計劃完成率=(公司月計劃得分30%)+(中心月計劃復評得分70%)各職能中心月計劃完成率=(公司月計劃得分70%)+(中心月計劃復評得分30%)各業務兼職能中心月計劃完成率=(公司月計劃得分50%)+(中心月計劃復評得分50%)注:中心各考核周期得分即為中心總監得分;業務中心:總工室、工程管理中心12、營銷策劃中心、項目開發中心職能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業務兼職能中心:成本控制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二)中心的季度計劃工作得分:每考核季度的前5個工作日內,各中心總監填寫上季度中心季度工作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交投資運營管理中心進行核實并初評(2個工作日內),然后由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以會議形式進行復評(2個工作日內)。季度計劃復評得分和本季各月計劃工作得分作為季度計劃工作得分的計算依據,計算公式為:中心季度計劃工作得分=季度計劃得分70%+本季每月計劃工作得分的平均值30%二、中心總監的半年度述職(一)中心總監的半年度述職只為檢索半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不考核。(二) 中心總監的半年度13、述職:每年8月3日前,各中心總監根據中心年度目標責任書和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結合崗位聘用協議,填寫半年度述職報告,并對半年度計劃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初評,交投資運營管理中心進行初審核實,然后由總經理安排進行中心總監半年度述職會議,每位總監述職后由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對其進行述職評分。三、中心總監的年度考核(一)中心總監年度考核得分按下式計算:中心年度綜合考核得分=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得分70%+公司年度考核得分30%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得分= 年度工作計劃考核得分60%+年度每季綜合考評得分的平均值20%+年度每月綜合考評得分的平均值20%(二)中心總監的年度述職:每年2月初,各中心總監根據上年14、度中心年度目標責任書、和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結合崗位聘用協議,填寫年度述職報告,交投資運營管理中心進行初審,并填寫年度計劃工作得分和KPI得分,然后由總經理安排進行中心總監年度述職會議,每位總監述職后由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對其進行述職評分。注:為幫助管理人員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管理人員(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在年中(一般為8月)、年末(一般為次年1月)向直接上司及公司總經理進行述職,對半年及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及原因分析并提出未來的工作思路和規劃,直接上級及公司總經理應提出對未來工作重點及完成思路的建議,并與述職人一起分析其優勢和弱點,商討如何提高和發展。投資運營15、管理中心參與述職記錄并針對相關改進建議進行跟蹤反饋。公司總經理向集團總裁述職。四、中心的考核分數說明:因指標項得分(折合百分制計算)可以超過100分,所以中心的考核得分可能超過100分。第四條 總監以下人員的月度考核5.4.1 總監以下人員的周考核:每周五17:00前,各自填寫個人周工作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然后提交給其直接上級初評,提交給中心總監復評,周一10:00前提交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備案。復評得分即為個人周工作計劃得分。5.4.2 總監以下人員的月度考核:每月29日,各自填寫上月個人月度考核表中月度工作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然后提交給其直接上級初審,提交給中心總監初評(中心總監的直接下級省去16、初審步驟)。初評后在考核表上計算月度考核得分,然后將考核表提交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復評,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復評后提交總經理終評??己送瓿珊?個工作日內,中心總監應與員工進行正式面談,評價員工當月的績效。個別部門人員較多,面談可以由工作直接上級代為進行,但中心總監必須保證每季度與部門員工至少正式面談一次。對月度績效表現不佳者,中心總監(或工作直接上級)須與員工一起分析原因,制定績效提升計劃。員工月度考核得分與月工作計劃評分、周工作計劃得分和所在中心的當月工作計劃得分或中心總監考核當月得分有關。員工月度考核計算公式為:個人月度綜合得分=個人月度計劃完成率70%+所在中心當月計劃工作得分30%個人月度計劃17、完成率=個人月度考核得分70%+本月每周工作計劃得分平均值30%5.4.3總監以下人員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與全年每月的考核得分及所在中心的當年考核得分有關,計算公式為:員工年度考核得分=全年每月綜合考核得分平均值70%+所在中心年度考核得分30%5.5考核結果的運用(所有被考核人員)當期實得浮動工資金額=當期浮動工資計算基數(當期考核得分/100)6.績效考核文件保存與使用6.1 績效考核文件原件統一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編號和保存。6.3 績效考核相關電子文檔也在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備份。6.4績效考核文件查閱權限1)經理以下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績效考核檔案。2)總監或經理級人員可查閱其下屬人員18、的績效考核檔案。3)副總經理可查閱其分管中心人員的績效考核檔案。4)總經理可查閱公司所有人員的績效考核檔案。5)查閱前需進行登記。7.績效考核申訴7.1申訴條件在定期、年度綜合考核過程中,被考核對象如認為受到了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考核期間或考核結束后直接向投資運營管理中心申訴。但是申訴期最多不超過五個工作日(從考核結論做出之日計算)。7.2申訴形式被考核對象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提交申訴申請表,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將申訴統一記錄備案,并將員工報告和申訴記錄提交總經理裁定。7.3申訴處理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人在收到申訴報告的1個工作日內須與申訴人溝通核實,調閱考核記錄,并在申訴19、申請表上提出審核意見;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人在審核申訴報告的次日,須將提有審核意見的申訴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與員工所在中心會簽后,一并提交總經理審查;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訴申請表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決定維持、變更還是取消原考核結論的建議,與員工所在中心會簽后提交總經理裁定。如取消,則要按績效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為該員工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經過變更或者重新考核確定的考核結論,作為考核對象的月度或年度薪資發放依據,如已經發放,則要下月工資發放時做相應調整。申訴審查機構還需要確定績效考核者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員工績效考核者在考核過程中確有不公平行為,公20、司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7.4申訴反饋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在申訴評審完成后1個工作日內將最終考核結果反饋給申訴人。7.5申訴流程對考核有異議提交申訴申請表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調查情況受理(如不受理,解釋原因)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員工所在中心會簽總經理裁定最終考核結果1個工作日內通知當事部門和當事人申訴評審的結果在行政管理中心備案8.附則8.1對于同時兼任兩個以上職位人員的考核,依據就高原則,參照其最高職位考核方法。8.2本管理辦法由公司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制定、解釋并負責監督執行,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實施。8.3本管理辦法如修訂,應經計劃管理領導委員會批準,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備案后實施。8.4本管理辦法21、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實施并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備案。9記錄文件內容9.1 中心年度工作計劃9.2 中心月度工作計劃9.3 中心周工作計劃9.4 中心季度考核表9.5 中心半年度/年度述職報告9.6 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9.7 個人周工作計劃計劃管理與考核細則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強化目標管理及責任意識,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勵機制,實現責、權、利統一,確保全面實現公司的各項經營目標,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計劃管理的原則:適度超前 目標分解 壓力傳遞第一章 計劃編制第三條 各中心總監作為計劃執行制定的責任人,為公司計劃管理考核委員會成員,參加公司計劃會議。日常工作須安排專人兼任中心計22、劃管理員聯絡和協調,負責配合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本中心的計劃編制上報、跟進考核工作。第四條 各中心制定的年/月度計劃須以集團下發的年度計劃、月度計劃、互提計劃和公司領導確定的重大計劃節點為依據,并在此基礎上適度超前。第五條 年/月度計劃的上報分為本中心工作計劃及需求計劃兩類。凡是有需要其它中心配合完成的計劃,在與配合中心溝通后,可在“需求計劃”欄中填寫配合中心、配合時間和配合事項。第六條 各中心須自覺將上月未完成的計劃列入本月計劃中繼續執行,如未申請調整(在備注欄注明調整后的完成時間或注明取消),則默認計劃完成時間為本月1日。第七條 各中心根據工作的重要程度與難度的不同,設定計劃權重分值,一般23、為1-3之間的整數。特殊工作可由公司領導進行加分。如該項工作為公司計劃(集團公司下發的月度考核計劃內容),則計劃分值默認為集團所定分值的2倍。計劃分值先由各中心自行申報,提交公司的月計劃例會審議;未申報的,均默認為1分。第八條 計劃填報標準及考核 1、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每月26日根據公司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開發總控計劃、各項目專業計劃、各中心季度工作計劃和集團下發的下月計劃綱要組織下月計劃填報工作,各中心須根據計劃管理發文要求進行計劃編制,填寫長沙新泓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心月度計劃表(見附表),經中心總監和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于規定時間將中心月度計劃(電子版和打印版)一并交至投資運營管理中心。 24、考核:未簽字或簽字不全的,按未及時提交,對中心負責人進行處罰:月計劃50元,周計劃20元。2、計劃填報要求科學、合理、完整、無缺漏、有重點、有預見性、有目標性。集團下發的公司月計劃節點必須嚴格體現在對應中心的月計劃中;公司下發的各中心月計劃節點必須按照時間嚴格體現在各中心的周計劃中。 考核:經中心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簽字所報的計劃出現重要節點計劃缺漏、計劃時間違反集團公司要求等問題,單項扣罰中心負責人50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25元。3、所有計劃必須可以量化,有明確的被衡量對象;有明確的標準可以衡量完成情況,跟進、持續性工作不屬于計劃填報范圍??己耍何戳炕濣c25、報入計劃中,單項扣罰中心負責人20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10元。 4、月(周)總結必須嚴格按照上月(周)發文的計劃填報相應的完成情況,對已發文的計劃不得改動、刪減,嚴格保持內容和格式(包括排序與序號等)不變??己耍哼`反本條要求的,單項扣罰中心負責人20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10元。 5、計劃要有明確完成時間、責任人、執行人,責任人必須是中心負責人,涉及多個中心配合完成的計劃,必須明確由哪個中心牽頭開展工作,列入牽頭中心的計劃,便于考核。 考核:違反本條要求的,單項扣罰中心負責人20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26、,單項計劃扣罰10元。 6、保證語言邏輯性、明確性及嚴肅性,杜絕含糊或投機辭藻,所有計劃條款必須以“完成”、“取得”、“簽訂”等確定性詞語開頭。 考核:違反本條要求的,單項扣罰中心負責人20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10元。 7、為精簡計劃數量,保證質量,便于管理及考核,工程管理中心、總工室、項目開發中心、成本控制中心、營銷策劃中心等部門月(周)計劃條數原則上不超過15條,其他職能、業務部門不超過10條,部門內部管理、每周重復性工作,屬于周計劃填報內容,不得單列入月工作計劃中??己耍哼`反本條要求的,單項扣罰中心負責人20元,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27、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10元。8、集團下發的公司節點計劃(一級計劃)必須在部門計劃(二級計劃)中體現,不允許拆分,填報時在備注欄標注“公司節點”,并加重計劃分值從嚴考核,充分體現部門工作與公司計劃的高度一致。考核:違反本條要求的,漏報、錯報一級計劃的,按每條50元對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報表未及時發現,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25元。9、同一工作內容存在先后順序且本月應完成的計劃,一律合并填報計劃,不允許分解成多條計劃上報;不存在先后順序,可并行實施的多項計劃,根據總工作量大小盡量合并報入一條計劃中??己耍哼`反本條要求的,分報計劃的,按每條50元對執行人進行考核,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28、總報表未及時發現,單項扣罰計劃中心總監25元。第九條 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將各中心上報計劃匯總整理后,編定長沙新泓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月度計劃、長沙新泓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中心月度計劃,提交公司領導審查,并于每月29日組織召開公司月度計劃會議,確定公司各中心月度計劃,報集團公司通過后,下文執行。第二章 計劃考核第十條 考核對象:公司各中心總監及員工。第十一條 年度考核1、年度考核時間:為適應集團現階段的發展需要,保證各中心提交的總結準確有效,根據集團統一要求,年度考核周期為每年2月1日開始到次年1月31日。2、各中心根據投資運營管理中心下發的集團年度計劃綱要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同時將互提計劃一并擬29、定,經中心總監及主管領導簽字后,于1月15日下午17:00前提交各中心下年度計劃。(以集團公司通知時間,另行通知)3、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對各中心提交的年度工作計劃就格式、內容等進行初審,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立即修正,并于1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逾期提交的,逾期一天處罰經辦人與相關中心總監各100元。4、投資運營管理中心于1月17日17:00前將各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初稿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5、公司于1月18日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年度計劃初稿。如未按時組織會議,處罰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人100元。 6、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匯總后,按集團公司計劃管理要求時間提交公司年度工作計劃。7、集團年度總裁擴30、大辦公會后,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根據下發的修改意見,組織各中心在會后2個工作日內對年度工作計劃進行完善與修訂,審核后將定稿提交集團行政管理中心。8、2月底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將下發經集團總裁辦公會審定的計劃終稿,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存檔備案,在2個工作日內分發至各中心并督辦執行。第十二條 月度考核1、各中心月度工作計劃的計劃周期為:每月29日至次月28日。2、每月26日上午12點之前,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根據集團下發的次月月度計劃綱要,下發本月公司各中心計劃綱要,各中心根據本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和下發的月度計劃綱要,制定下月月度工作計劃,同時將互提計劃一并擬定提交,經中心總監及主管領導簽字后于每月27日17:31、00前提交本中心工作計劃,每月28日17:00前提交本月中心當月工作計劃檢索自評表。如未按時下發月度計劃綱要,處罰投資運營管理中心總監100元;逾期提交的,逾期一天處罰經辦人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各100元。3、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對月度工作計劃就格式、內容等進行初審,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立即修正,并于4個小時內重新提交。逾期提交的時間超過每月28日17:00,逾期1小時處罰相關部門經辦人與中心總監各50元。4、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在每月29日(如2月則為27號)12點前將本月總結、下月度工作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會;5、每月29日14點經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提請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確定公司本月總結、下月工32、作計劃。如未按時提請,處罰投資運營管理中心總監100元。6、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在月度總經理辦公會后組織各中心在會后1個工作日內對月度工作計劃進行完善與修訂,于每月30日17點前將本月總結、下月度工作計劃提交集團公司;7、集團月度總裁擴大辦公會后,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根據下發的修改意見,組織各中心在會后1個工作日內對月度工作計劃進行完善與修訂,審核后將定稿提交集團行政管理中心。8、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將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下發經集團審定的月度計劃終稿存檔備案,在1個工作日內分發至各中心并督辦執行。第十三條 考核標準說明:單項計劃實際得分:按時或提前完成的工作,實際得分即為該工作的計劃權重分值;未按時完成或33、未完成的,以計劃權重分值為基數進行進度減分。綜合具體計算方法為:(1) 計劃按時或提前完成,則單項計劃實際得分=計劃權重分值。(2) 超過計劃節點時間但當月完成的計劃,或對后續工作沒有造成影響的,則計劃實際得分為權重分值的60%,否則得分為“0”。(3) 計劃未完成,則實際得分為0分,該節點自動轉入下月該中心計劃,次月完成按50%分計算,第三月完成按0分計算,未完成按負分計算,超過兩月未完成的,按負分累計加倍計算。(4) 工作完成質量不達標的,視同為未完成,得分為0分,裁定人為總經理。第十四條 計劃時間節點標準 1、設計、勘探、招投標、報建、測量、施工、產值、安裝、整改、簽證、結算、資料報送、34、交房等計劃任務應有明確的時間節點、步驟設置;考核標準必須量化,必須有可控制節點設置,如“施工至某樓層、資料報送至房地局、實現產值500萬元”等。工程進度類以現場檢查(附圖片)為準。2、關于證照的取得、各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工程的移交等工作計劃,須以檔案室提供的簽收記錄作為計劃完成時間,若無簽收記錄,需征詢主管副總意見;工程進度完成情況、活動類以現場實際照片為準。如已完成,但未提交依據或記錄,視同未完成。 3、文件類以對接部門實際收到時間為準。 4、日常工作類以重點項填報計劃,不要簡單羅列每周工作情況。檔案管理、考核等相關重要月例行工作任務,以相應的扣分標準來作為考核標準。5、制度建設、督辦實施35、指導檢查等計劃任務必須有相應可考核的標準設定。如“初稿提交總經理辦”,“培訓紀要”,“督辦檢查報告”等。6、招聘、培訓、考核等計劃任務必須明確到位的崗位、培訓的次數和考核記錄等。7、法務工作任務,如經濟活動參與,糾紛的解決必須以過程節點(如招標資格審查報告,仲裁申請執行等)來體現考核標準。8、相關信息庫建設、月報、交易信息等計劃任務要有書面/電子文件做為考核標準。9、土地租用、征用、摘牌、拆遷等計劃任務要有明確時間節點,明確完成步驟(如通過市國土局審批),工作對象具體情況(如土地100畝)及標準界定(如拆遷以房屋倒地為標準)。10、財務電算會計核算,臺帳登記,編送報表及資料等基礎計劃任務應明36、確時間節點、登記平臺及報送單位等名稱。11、指導編寫會計報表等相關計劃任務,以相關報表等提交相關部門為考核指標。12、申報并繳納稅款等計劃任務,以稅務相關憑證為考核指標。13、檢查審計工作計劃任務以審計報告為考核標準,交審計報告呈文單復印件為考核依據。14、融資相關計劃任務應明確步驟(如資料入窗,貸款審批,貸款發放等)。15、授信評級計劃任務應明確評級結果,如(額度、AA)。16、按揭貸款/公積金、其他貸款處理等計劃任務應明確并細化處理目標,有明確的子項如:收集資料、資料整理、資料報送銀行、審批、資金到賬等。17、營銷類計劃任務,如銷售目標、銷售收入、銷售欠款回籠等。銷售目標有確定的目標,如房37、屋、車庫、雜屋等數量;有相關金額的項目要明確金額;18、各工作成果存在先后關系時,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按照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特殊情況在周計劃協調會上提報,并由總經理審核。第十五條 計劃時間項調整規定:在每月初召開的計劃例會上,對工作之間有直接邏輯關系、且緊前工作未完成導致緊后工作無法開展的,緊前工作的計劃時間重新確定,緊后工作的時間可按照二者在上月計劃發文中的時間邏輯關系進行相應調整。對于持續未完成工作一般每季度調整一次計劃時間,總經理批示調整除外。所有計劃一經確定當月不再調整,未完成的計劃下月重新編排。在周計劃填報中可將二級計劃分解填報,本周未完成的下周重新填報。第十六條 為體現職能部門對業38、務部門的服務職能,公司鼓勵各業務中心積極對相關職能部門提出需求計劃,計劃提交前各相關部門應相互溝通確定計劃時間,保證計劃準確、可行。需求計劃一經采納,將納入該中心月計劃考核中。第十七條 計劃上報與審議、執行1、每月27日17:00前提交本中心工作計劃。2、月計劃填報時間為每月27日(2月份相應調整至25日)17:00之前,本中心工作檢索自評表為每月28日17點之前,周計劃總結為每周五17:00之前,各中心將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的計劃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同步報電子版(郵箱:)公司的計劃例會審議后發文執行。超過17:00之后提交的,每次扣罰中心責任人月計劃50元,周計劃20元,填報時間及要求自文件下發39、之日起不再另行通知。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中心檔案信息部門配合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對工程現場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現場跟蹤檢查,及時反映最新工程形象進度、施工人數和計劃完成情況。第十九條 投資運營管理中心在計劃考核過程中,對重要計劃完成情況須及時通報公司領導。第三章 考核監督第二十條 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對本公司考核部門及考核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第二十一條 在計劃編制工作中,如有部門不堅持原則,出現漏報、瞞報、混分等現象的,由考核監督部門對責任部門責任人予以問責處理。第二十二條 在計劃考核工作中,如有部門提供虛假信息、資料或記錄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公司將另行發文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三條40、 公司月計劃會議(二級計劃會議)原則上定于集團總裁月度辦公會(一級計劃會議)后24小時內召開,具體時間由公司領導確定;各中心計劃會議定于二級計劃發文后24小時內通報各具體經辦責任人。第二十四條 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每月5日前將上月公司各中心計劃考核結果提交行政管理中心進行浮動工資計算;行政管理中心于每月6日前將上月全體考核對象浮動工資計算結果經總經理確認后,報送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于公司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工資。第二十五條 投資運營管理中心每月6日前對上月公司各中心計劃考核結果予以發文公布。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投資運營管理中心負責考核,最終解釋權歸投資運營管理中心。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