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績效指標及結果統計上報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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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540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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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績效指標及結果統計上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績效考核管理的持續改進。讓員工在績效管理平臺上,在“6要素”(經濟指標,員工技能,自覺接受培訓,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道德、品質、個人修養指標,遵守法律法規指標)的各模塊中學實現自我評價。為員工的提升搭建公平、公開、公正的激勵平臺,以此營造奮進向上的企業文化氛圍。2、 適用范圍2.1 適用于公司所有經營管理過程.2.2 適用于公司管理級人員(含:班組長及以上管理干部)3、 定義(略)4、 工作職責4.12、 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n 批準績效考核管理的制度、指標、規定;n 批準績效考核部門(人員)獎懲決定;n 批準各崗位人員的績效考核薪酬方案;n 向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下達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調整和更新的工作指令n 績效考核管理活動中特殊案例的最終結果的仲裁.4.2 績效考核領導小組n 績效考核制度、指標、決定的建設與評審;n 績效管理活動中特殊案例的評審.4.3 總經辦n 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將公司領導的意圖傳達到各部門;n 負責各部門績效指標的匯總和分析;n 負責對各部門上報的指標真實性進行抽查;n 負責對各部門指標的調整提出合理化建議,并依據公司領導的批示予以實施。4.3 財務部n 根據績3、效指標的最終完成情況對各部門人員進行工資核算。4.4 各職能部門/人員n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完成公司對本部門的績效指標要求和對其他部門相關指標的統計工作;n 各部門人員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或其他人員完成相應指標的要求和統計;n 負責對本部門或其他部門指標的調整提出合理化建議;5、工作內容5.1 績效指標考核結果的統計上報5.1.1 在每月5日前,根據績效指標表中的規定,各主考部門將本部門需要統計的指標項以部門績效指標統計記錄表報總經辦(文本、電子報表各一份)。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提交的,必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批準,否則對延期提交指標考核結果的部門負責人處罰20元/天。5.1.4、2 總經辦在接到各部門上報的部門績效指標統計記錄表后,須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匯總,對異常的考核結果進行調查分析,并根據扣分準則計算各部門的得分值(財務部配合),編制月度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報總經理審批。5.1.3 總經理在接到總經辦上報的公司績效指標統計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意見,通過公司辦將該表傳財務部進行工資核算,若出現審批意見,則公司辦進行調查處理.在每月16日前須獲得審批的公司績效指標統計表。5.1.4 公司辦將公司績效指標統計表進行內部溝通,做到考核結果的有效溝通及信息的及時反饋。5.1.5 公司辦在每月20日前將上月所有的績效考核結果傳財務部計算工資。5.1.6 公司辦依據績效指標表5、,在公司績效考核小組領導下,對各部門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抽查,若出現指標漏報、錯報、虛報,將對責任部門負責人處以50元/條的罰款,并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報,逾期仍然未報則對應報部門負責人再處罰50元/條。5.2 考核原則5.2.1 績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總體原則。5.2.2 對考核結果的提交,按績效指標表規定,由主考部門提供,原則上任何部門不能提交數據考核本部門,即考核結果的提交實行部門交叉方式。5.2.3 總經辦每月25日前將上月獲得常務副總經理終審的月度績效考核結果匯總表張貼于公司管理看板,予以公示。5.3 考核方式5.3.1 統計時間節點說明:依據績效指標“統計頻次”進行相應的數據6、收集、分析、統計。5.3.2 統計方式說明:依據績效指標解釋表規定,對相應的指標項進行每日/周/月統計或每周/月抽查.5.3.3 扣分準則說明:執行績效指標中“扣分準則”,如電機制造部“設備點檢完成目標值為100%,每低1%扣2分,而實際達成目標為98.5%,此時計算扣分方式為1.5%/1%X2計算公式:(100%-98.5%)/1%2。5.4 考核責任異常處理規定5.4.1 在考核過程中,由責任部門造成指標歸口部門無法完成目標的,由責任部門(責任源頭部門)承擔全部責任,如準時交付率由于原材料、生產、技術等原因未達成目標的,責任由相應的部門承擔,而不由營銷部承擔。但主考部門必須對未達成的指標附7、上詳細的證據,證明責任部門的歸屬.并且被考核部門作為該指標項的主要承擔單位,須對該指標未達成的整改負責到底。5.4.2 在考核過程中,如該指標未達成,鑒于客觀情況無法分清責任歸屬的,由各責任部門平均分擔責任扣分.并且歸口管理部門(總經辦)須進行不達成原因分析,完善相應的制度/流程,采取圍堵措施,防止重復發生。5.4.3 考核爭議處理: 若各部門(責任人)對指標的真實性及目標達成情況有疑義的,必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辦,管理部根據報告內容進行核實與確認,并報常務副總審批,公司辦根據審批意見執行相應的措施.5.5 工資計算:5.5.1 部門部長實得績效工資=部門部長績效考核工資8、X(100分部門績效考核扣分)/100。5.5.2 主管級考核工資=績效考核工資X(100分部門績效考核扣分)/100。5.6 績效考核工資定額:結合目前公司薪酬管理的實際情況,初步核定各級人員的考核工資為:副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享受部長級待遇及工程技術人員)為本人收入的10%/月;主管(含班長,、質檢及各類主管級以下管理人員)級為本人收入的8%/月。 5.7 綜合考核結果處罰5.7.1 績效考核分值當月低于60分者,公司辦組織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被考核部門進行工作業績分析,對未完成指標項的原因進行查證。影響公司主要工作開展的問題進行專案討論處理。5.7.2 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時,由公司績效考核9、領導小組評審后確定處理方式.5.8 綜合考核結果獎勵(本條款內容由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執行,結果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5.8.1 獎勵類型序號獎勵內容達成條件1帶薪休假1-2天當月部門績效考核列公司第一名/連續2月部門績效評分排列在前兩名,部門部長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帶薪休假.部門內績效考核列第一名的員工可帶薪休假.若無法休假則予以50元-30元/人的獎勵.2帶薪培訓/旅游部門績效考核連續兩月列公司第一名/連續3月部門績效評分排列在前兩名,部門部長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帶薪培訓(單次專業/管理方法培訓,由公司安排.部門內受績效考核的全員可由公司出資進行一次集體旅游(但總體費用控制在810、00元以下).若因工作原因,無時間進行以上活動時,則予部門以受考核人員50元/人,部門部長150元的獎勵.3加 薪部門績效考核連續三個月列公司第一名/連續6月部門績效評分排列在前兩名,部門部長予以150元/月的加薪,主管予以考慮100元/月,受考核員工予以50元/月人的獎勵.4專業學歷培訓/升職部門績效考核連續五個月列公司第一名/連續10月部門績效評分排列在前兩名,部門部長(部門職員由部長提名,公司審查可據情況進行相應的升職)由公司根據當前的職位空缺狀況進行職位上升,若無空缺職位則進行委外專業學歷培訓(如專業職稱等方面的培訓,但須按公司規定鑒定培訓合同。)5.8.2 獎勵說明:5.8.2.1 11、當出現獎勵內容的第3/4項內容時,須對受獎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能/遵守公司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個人修養/培訓接受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以其更全面的對受獎人員進行綜合評估。以利于獎勵的良好結果可達到公司利益與個人成長的更有效結合。5.8.2.2 當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副總經理/總經理對績效考核人員有其它獎勵時,以當時指令為準進行獎勵.5.8.2.3 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公司予以部門/個人年終獎發放標準的依據之一.5.9 績效考核結果排名張榜公布:5.9.1 公司辦負責各部門績效考核得分,班組長及以上人員績效考核獎懲結果進行名次排列,績效得分趨勢圖的張榜公布.5.9.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評得分/獎懲/排名/績效趨勢圖進行張榜公布.5.10 其它說明:5.10.1 試用人員績效考核規定:凡試用人員(指受績效考核崗位)均須接受公司/部門的績效考評.5.10.2 當試用人員入司后直接進入工作崗位,其工作內容與正式員工內容一致時,則按同崗位員工績效指標考核.6、 執行。本制度從 年 月 日起試運行3個月,試運行期間只作指標值統計,不作獎懲考核,自 年 月 日起(即 月份)進行全面的獎懲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