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實驗室人員績效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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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557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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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實驗室人員績效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實驗室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暫行)1 目的 為了完善實驗室薪資管理體系中績效管理辦法,提供檢測員職務的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核定的依據,增強績效管理和績效改進。保障實驗室有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實驗室檢測人員。3 考核原則3.1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3.2考核力求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來進行。4 考核周期4.1考核以一個季度為周期。5 職權5.1質量負責人負責組2、織對檢測員進行績效的評估。5.2綜合部負責編輯每個月的績效評估表上報給質量負責人。5.4質量負責人對績效評估結果進行審核,并報給站長審批。6 績效評估流程6.1 綜合部在每周一把上一周檢測員的周工作任務匯報表進行匯總(見附表1)。6.2 綜合部在每個季度第一月10號左右統計好上個季度的周工作任務匯報表發給實驗室負責人,并把每季度的周工作任務匯報表納入到績效評估中。6.3質量負責人在每個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實驗室內部檢查,見評分細則,具體項目責任到人,并根據扣分情況納入到績效評估中。6.4質量負責人負責每季度組織盲樣考核(包括內部的日常質量考核和外部的能力考核樣和比對樣),根據考核通過率情況進行加分3、或扣分并納入到個人績效評估中。6.5 公布績效評估中的周工作任務匯報表和實驗室績效評分量化表的得分情況。6.6 檢測員在20日前可以提出申訴,組長或部門負責人作相應的解釋溝通。6.7 質量負責人上報站長進行審批,站長進行獎勵和懲罰的評定。7 獎勵和懲罰 (后續配套相應的獎懲措施)附錄: 評分細則實驗室績效考核評分滿分為100分,分為三大塊:紀律與服從性(占30%)、工作績效(占40%)、學習和成長(占30%)一、紀律與服從性: (每項分數累積扣完為止)1.1考勤(5分):無故遲到、早退、曠工一次扣2分。1.2遵守各項制度(15分):1.2.1物品、試劑、標準物質的領用和使用未填寫“物資領用記錄4、表”的一次扣2分;1.2.2樣品無標識,試劑和標準物質配制無標簽的一次扣2分;1.2.3實驗室內務(見實驗室內務值班表),衛生不干凈、物品擺放不整齊、下班未關水關電一次扣2分;1.2.4其他制度條款(見實驗室管理規范),視情節輕重和對我站工作造成的影響,不按制度執行的扣15分。1.3、工作態度(10分):不服從安排的扣10分;做事拖延一次扣5分。二、績效考核:(每項分數累積扣完為止)2.1任務完成情況(30分):2.1.1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分配的各種實驗任務一次扣10分;2.1.2實驗數據不完整、不準確一次扣10分;2.1.3實驗原始記錄表、實驗報告不按時完成、拖延、缺失的一次扣10分;2.5、1.4發現實驗數據造假的一次扣20分。2.2盲樣考核(10分):外部(國家、省、市)盲樣考核、能力驗證、實驗室間比對結果為“不滿意”的扣10分,結果為“有問題”的扣5分;三、學習和成長:(每項分數累積扣完為止)3.1內部考核(10分):3.1.1實驗室組織不定期考試中(主要包括實驗室安全知識、化學試劑使用、標準物質配制、實驗室管理體系等其他知識),試卷得分低于80分者扣2分;3.1.2實驗室每季度組織一次盲樣考核或實驗員之間比對(當有外部忙樣考核時,不舉行),結果為“不滿意”的扣5分;3.2儀器實操(10分):實驗室不定期抽查實驗員儀器實操能力玻璃器皿(移液管、容量瓶等)和移液槍明顯操作錯誤的6、扣2分;輔助型設備(超聲波清洗器、烘箱、振蕩器、抽濾機等)明顯操作錯誤的扣2分;檢測型設備(pH計、天平、分光光度計、原子熒光、原子吸收、氣相色譜、液相色譜等其他產生實驗數據的儀器設備)明顯操作錯誤未造成儀器損壞的扣2分,對儀器造成損壞的扣5分。3.3培訓效果(10分):在每次培訓后,通過現場提問、試卷或寫一份培訓心得來評判培訓效果,對回答錯誤、試卷得分低于80分或沒有上交心得體會的一次扣5分。四、其他加分項:(獨立計算分值,納入到后續相應的獎懲措施中)4.1在正常上時間外,因實驗任務緊急或檢測項目需連續操作的,每累計加班1小時加1分;4.2除完成分派的檢測任務量和時間外,提前(1天以上)或超額(10%以上)完成的加2分;4.3如果3.1.2考核結果為“滿意”的加5分;4.4被團隊采用建議,針對人才培養、測試流程、檢測方法、文化建設等方面提出建議,并被采納的建議,每次加2分;4.5代表我站或我局參加外部比賽獲得名次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