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人事任用及績效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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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588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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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人事任用及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事規章制度一、 總則1.1 為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訂立本規定,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1.2 本規定所稱員工,系指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錄用在冊的員工,因業務需要而臨時聘用的人員不在此列。1.3 本規定在適用中如發生疑問,由行政單位主管組織研究,如無法解決時報請更高層主管解釋并修正之。1.4 本公司員工的服務、任用、工作時間、考勤、薪資、請假、休假、調任、績效考核、獎懲、福利、離職等事項除國家法律規定外,皆按本規定2、執行。二、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2.1 本公司員工應忠于職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指導,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各級主管對員工應親切誘導,諄諄教誨。 2.2 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服從管理、熱愛集體、團結同事,對外應嚴守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2.3 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義辦理私人事件。 2.4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時,應態度謙和,力求切實,不得有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等有損公司信譽之行為。 2.5 員工對于職務上之公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緊急或特殊情況不3、在此限。 2.6 員工除假期外,均應依照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親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2.7 員工在任何時間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帶親友進入廠區或宿舍區。 2.8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兇器、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和宿舍區。 2.9 員工不得私自帶公物出廠,私人物品攜帶出廠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員或主管人員合理檢查的義務。 2.10 本公司若因生產需要,在不減少原有收入且依據法規調派員工工作,并且在員工能力所能勝任時,員工不得拒絕,否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11 注意自身品德修養,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2.12 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4、管理人員的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2.13 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薪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2.14 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規章制度。三、任用3.1 人員之任用以內部晉升、調任為優先考慮,內部無合適人選時對外公開招聘。3.2 人員之任用應基于職務上的需要,甑選最合適之人員擔任適合之職務。3.3 人員任用主要考慮其品德、專長、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別、族群、政黨、宗教、籍貫之影響。3.4 新進員工的聘用,依據業務及內部職缺需要,由主管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批準后由行政單位進行招募。3.5 本公司新進人員須經試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3.6 新進人員的考核:3.6.1 本公5、司新進人員試用期為1-3個月;3.6.2 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依據工作、學習表現的成績相應幅度的調薪;3.6.3 試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在3天內被解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3.7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雇傭:3.7.1 曾在本公司被開除、解雇或擅自離職者(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同意者除外);3.7.2 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訟未決者;3.7.3 經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者;3.7.4 有精神病或傳染病及吸毒者;3.7.5 未滿18歲的未成年公民;3.7.6 偽造證件及其它資料、欺騙公司者;3.7.7 品性惡劣,被其它公、私機構開除者(需有確鑿證據);3.8 新進人員經考核獲準雇傭,應于接到通知后,在指定6、日期按時到公司親自辦理報道手續,并交納下列物件:3.8.1 學歷證、身份證復印件;3.8.2 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張;3.8.3 本公司指定醫院之體檢證明;3.9 晉升 晉升是指由較低職級的職務晉升為職級較高的職務,以及同一層次職務類別中的職級的提升,如:助拉升為拉長,晉升必須有核準的職缺; 重要職務晉升之體現應以人事公布為準,有口頭之提報無正式公布將無效。四、工作時間及考勤4.1 員工工作時間為:4.1.1 正常班制 夏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開始加班;冬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7、開始加班;4.1.2 因公司業務及其它突發事件之需要,必須于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要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應予以配合,加班時間支付相應加班費,未按正常班制出勤者,則需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時,需事先知會行政單位進行調整。4.2 本公司因生產需要采用日夜班輪班制時,員工予以配合。4.3 員工應遵照規定排隊打卡,上班前30分鐘內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鐘內刷下班卡,超出此規定時間范圍均無效,視為刷卡異常,且不計入出勤。4.4 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節者,分別依以下規定處理:4.4.1 遲到:a. 上班時間起至10分鐘內才打卡為遲到,遲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鐘(含)扣款30元,30分鐘以上者須辦8、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半日,扣除當月半月全勤獎及1.5天薪資,并記小過一次處罰;b. 一月內累計遲到三次(含)以上視為曠工半日,扣除當月全勤獎及3天薪資,并記大過一次處罰;c. 因偶發事件,經查實者以請假處理。 4.5.2 早退:a. 沒有到下班時間未經允許即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早退,早退10分鐘內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鐘扣款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處理;b. 一月累計早退三次(含)以上視為曠工1天論處,扣除全勤獎及3天薪資,并記大過一次處罰。4.4.2 曠工:a. 請假未取得主管核準者、未辦妥請假手續者、請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者、以不實之事由請假者、無故未出9、勤者,均視為曠工。b. 曠工半日者,予以記小過一次,扣除全勤獎金及1.5天薪資;曠工兩天者,予以記大過兩次,扣除當月全勤獎及5天薪資;c.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自動離廠處理,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予以記大過三次開除處理;d. 考勤發生異常而沒有辦理補考勤手續者,予以曠工一天論處。 五、薪資5.1 本規定所稱薪資指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酬勞,分日薪制及月薪制兩類,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離職人員至離職日停薪,按日薪計算。5.2 本公司薪資實行保密制度,非基于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資,且不得探詢議論他人薪資,違者以廠規論處。5.3 員工工資每月發放一次,于次月20號發放。5.4 員工加班工資10、計算方式:按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執行。 六、請假與休假6.1 員工請假分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傷假、病假。6.2 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之法定假;6.3 特休假:指為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之員工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a.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b. 滿年次日起一年內視為休特休假期間,此期不休者,視為自動放棄處理。6.4 事假:員工因私事要親自處理的須請事假,事假期間扣發工資。 a. 全勤分兩段:1日-15日,16日-當月底,事假超過1小時(含),取消半月全勤; b. 事假期間扣發工資11、(含)請假日日薪及各種津貼,月薪制人員則按比例扣除(若有調班單或加班單可做調換互抵,若超出則按比例扣除); c. 事假最長不能超過12天,滿半年不滿一年之員工請事假最長為7天,且中間無論間隔法定假或周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數,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除外; d原則上規定年滿一年的員工,一年內可允許請長假一次(特殊情況除外)。6.5 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發生工傷者按社會工傷保險執行條款執行。6.6 病假:員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療或休養者,員工病假4小時以上(不含)須出示正規醫院之病歷證明,員工被診斷為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可作勸退處理。6.7請假注意事項:6.7.1請假前先12、安排職務代理人(員工由部門主管指定),請假手續辦好以后才能離廠,先請假后補請假單者以記小過一次;6.7.2請假提前回廠須至行政部銷假;6.7.3請假期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假,違者記大過一次,若有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同意.6.7.4超過請假到期日3天未回廠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七、培訓8.1 本公司為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特舉辦各種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絕。8.3 員工培訓分為: 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部統籌辦理,內容為: a.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b.公司規章制度; c.工廠“6S”; d.消防及安全知識; e.質量方針。 在職培訓:員工不斷13、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勉勵,各級主管尤應耐心施教,以求精進;八、調任9.1 本公司基于業務及生產需要,依核決權限辦理員工調任或調動時,被調動員工予以配合;9.2 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9.3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屬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合適人員暫行代理。九、績效考核10.1 每天分別對員工的工作狀況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發放績效工資之依據(以月累計匯總)。10.2 考核時間定于每月5日前進行,由各級主管參考員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現記錄予以考證,填寫考評表后密送復核,直到核準,并送員工本人簽名。10.3 辦理考核人14、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貽誤。十、獎懲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資金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11.1 獎懲分類: 1.記大功一次:獎勵人民幣100元 2.記小功一次:獎勵人民幣50元 3.記嘉獎一次:獎勵人民幣10元 4.記大過一次:罰款人命幣100元 5.記小過一次:罰款人民幣30元 6.記警告一次:罰款人民幣10元 7.開除:記大過三次,罰款人民幣300元11.2 作業流程: 當員工有處罰事實時,執行人在獎懲申請單上提報事實說明交由被處罰人簽名,然后呈其單位主管審核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處罰條例出具15、處罰意見后由其單位文員依核決權限呈送,直至核準。 當員工有獎勵事實時,執行人在獎勵申請單上提報事實說明后呈其單位主管審核,然后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寫上獎勵意見后由其單位文員依核決權限呈送,核準后再由被獎勵人員簽名確認,最后交回行政部。 行政部把核準后的獎懲結果列入獎懲公告張貼于公告欄,以警示或獎勵其它員工。 11.3 獎勵: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實由相關執行人員簽報獎勵: 嘉獎: a.見義勇為,參與求援或救護工作精神可嘉者; b.預防或搶修機器設備或工程得宜,避免生產中斷者; c.及時發現異常并報于主管者 d.能舉報或制止破壞工廠環境、秩序等行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動歸還者以及有拾16、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現,足為一般表現者之表率。 小功: a.協助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或積極協助非職務內之工作確有成效者; b.對本廠或社會有益之行為,展現公司榮譽者; d.遇有緊急情況,勇于負責并處理得當者; e.節省物料或利用廢料有具體成效者; f.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工廠利益經查屬實者; g.工作認真品質意識強,及時發現較大異常或不良,為公司挽回損失者; h.有其他較大功績或貢獻者。 大功: a.對生產技術、產品質量、環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經采納實施確有重大成效者; b對本廠業務或辦理臨時交代重大事項有特殊功績,或提供意見經采納實施確有重大成效者; c對舞弊或有損本廠權益情況17、能事先揭發、舉報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者; d.遇非常變故,臨時應付得當或奮力救護保全人命、公物財產具有重大貢獻者; e.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11.4 懲罰: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實由相關執行人員簽報懲處: 警告一次以上處分: a.帶零食進入廠區、車間等區域者; b.不關水龍頭及其它浪費能源行為情節輕微者; c.不遵守辦公室及車間6S規定者; d.須穿廠服、戴廠證而沒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違反公司門禁制度情節輕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異常者; g.服裝儀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褲等; h.穿便衣進入車間者(業務人員除外); i.在生產區域內手插口袋者18、; j.教育訓練課、例行會議無故遲到者; l.站立于工作桌、椅、臺上者; m.宿舍熄燈后高聲喧嘩或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n.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信譽、品質受損情節輕微者; o.不服從主管的合理指導或有違規行為而不接受監督人員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p.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后未及時回報第一次發生者; q.不按離崗、換崗制度執行,行為輕微者; r.因工作疏忽,造成產品報廢100元以內者; s.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戶投訴情節輕微者; t.督導不嚴,致使下屬違反廠規或不按作業指導書作業者; y.懲處事實確鑿,拒簽記警告及小過處罰的獎懲單者; u.其它違19、規事項情節較輕者。 小過一次以上處分: a.損壞公共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予以記小過一次; b.違反公司環保安全衛生情節較嚴重者; c.打卡不排隊者; d.在辦公室或在車間吃零食者; e.離換崗時在車間或洗手間談笑逗留,不維護洗手間“6S”者; f.先請假后補請假卡者; g.違反公司門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h.遺失離職單、獎懲單者; i.利用公司電話接聽私人電話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飲用水洗碗或接工廠飲用水回宿舍者; l.亂扔垃圾或隨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員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內第一次上班時間打瞌睡者記小過一次,第二次上班時間打瞌睡記小過二次以上處分; o20、.在生產區域追打嬉鬧、大聲喧嘩者; p.因故意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造成公司信譽、品質受損情節嚴重或導致產品報廢1000元以內者; q.對上級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從者; r.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后未及時回報第二次發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絕出示廠牌者;. t.所屬員工上班睡覺,直接主管督導不力者; x.記大過的懲處事實確鑿,但拒簽獎懲單者; y.犯有其他過失,情節嚴重者。 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a.因擅離職守或謊報事實致使公司受損達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衛生作業規范,致使公司受損情節嚴重者; c.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信譽、質量受很大損失者(12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對所屬人員的過失予以隱瞞或不舉報者; e.泄露公司生產或工作事務上之機密者; f.遺失經管重要文件、器械、生產工具者; g.未經允許擅自動用廠內生產器具或利用廠內設備制造或維修私物者; h.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i.私接電源,插座或使用電爐、炊具影響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覺者; k.上級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從,頂撞上級主管者; l.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后未及時回報第三次發生者; m.離崗、串崗情節嚴重者; n.擅自更換工作崗位,無證操作者; o.泄露薪資資料者; p.上班時間玩計算機游戲、聊天、看與工作無關書籍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22、者; q.使用公司話機撥打私人電話者; r.未經允許,私自帶廠商進入車間或工作區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規范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工傷者; t.利用公司資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毀獎懲單者; V.其它失職違規行為情節重大者。 114.4 開除: a.仿造請假證明(健康證、身份證、學歷證等),謊報個人證明文件或個人資料者; b.帶人刷卡、托人刷卡或將廠牌借與他人使用者; c.虛報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內累計大過三次者; e.挪用公款、營私舞弊或收賄者; f.惡意撕毀公司張貼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級簽字、盜用公章、擅自涂改或仿造單據,涂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害者;23、i.在工廠或生活區打架、斗毆、賭博或有妨礙風化之行為者;j.貪污、盜竊公司財物或他人財物者;k.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工人怠工、罷工及肇事者;l.對公司人員或家屬有詆毀、恐嚇、暴力、侮辱、謾罵、惡意中傷或其它嚴重不利之行為;m.保安人員在上班時間睡覺、溜崗者;n.私自帶外人進廠留宿者;o.在倉庫、配電房、車間、辦公區域等禁煙區抽煙者;p.蓄意破壞公司設備或其它公物者;q.參與不法分子組織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公司規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r.違反公司規定,不服從管理并與執勤人員發生嚴重沖突及出入廠區時拒絕保安人員正常檢查者;s.擅離職守或謊(虛不)報事實致使公司嚴重受損達30024、0元人民幣以上者;t.不守安全規范或疏忽職守,致使公司或其個人安全受損情節嚴重者;u.偷竊員工物品或公司財產經查屬實者;v.在生產車間吸煙者;w.私自帶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廠者;x.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后未及時回報累計發生五次以上者;y.恐嚇威脅同事或上級主管者。11.5 各級主管未盡督導、管理之責,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損時,需負連帶責任,依情節之輕重受相應的連帶處分。十一、福利12.1 住宿福利 干部宿舍:干部宿舍原則上4人每間。 員工宿舍:員工宿舍原則上為10-12人每間,在有房間多余的情況下可適當減少入住人員。 員工宿舍每天提供熱水到凌晨2點. 員工宿舍每間房間都有單25、獨的衛生間、沖涼房、陽臺及電風扇。12.2 文康 每年依公司營運狀況組織員工外出旅游或舉辦文藝晚會. 12.3 勞保福利 享受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待遇。 公司根據營運狀況每月給員工發放一次紙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離職13.1 員工辭工分為正常辭工、急辭工、解雇、自動離職、開除。 入職滿3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需提前15天申請,組長級以上人員需提前30天申請。 入職不足3天申請離職的,不需提前申請,辦好手續后當天離廠,無工資結算。 正常辭工、解雇、開除均結算全部工資。 急辭工者員工扣10天薪資(全薪),組長級以上人員扣15天薪資(全薪)。 自動離職者不結算薪資,須辦理好離職手續后開具個人物品放26、行條。 13.2 當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時,須先請示單位主管,單位主管及上級主管同意后由本人至行政部領取離職單,把離職單填好后交給單位主管,由單位主管依核準權限呈送。 13.3 已核準之辭職申請單交行政部保管,離職人員在最后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領取離職單,至本單位辦理工具與保管物品移交,由助拉級以上主管簽字后將離職單交回行政部。 13.4 交宿舍鑰匙、物品柜鑰匙、廠牌、IC卡于當日9:30交行政部文員。 13.5 行政部確認一切移交完畢后轉財務結算薪資,離職時交結未清者,按缺失項目資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職薪資為止。(鑰匙每把10元、廠牌20元、IC卡50元) 13.6 員工于離職前一天填寫個人物品放行條交部門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于下班時間收拾個人物品(宿舍必須70%人到場),離開宿舍由保安、總務人員再次檢查無公司財產后放行。 13.7 員工離職后行政部抽出該員工人事資料,歸檔保存一年后銷毀。十三、以上規章制度解釋權歸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此規章制度從2010年8月執行。 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