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公司勞動合同加班績效培訓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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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06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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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公司勞動合同、加班績效、培訓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 1、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2、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 3、員工異動與離職管理辦法 4、工資及支付管理辦法 5、加班管理辦法 6、績效管理辦法 7、福利管理辦法 8、考勤及休假管理辦法 9、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合同管理,確保公司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合法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 1、所有員工必須在正式入職前簽訂勞動合同。 、在簽訂勞動合同2、前,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向聘用人員出具任2何確定勞動關系的書面文件,如入職通知書等。 1 3、拒絕或拖延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聘者不予聘用。 4、所有勞動合同均應按勞動保障局版本簽訂,特殊崗位或需要有特殊要求的,在簽訂前應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和總經理審批, 5、公司勞動合同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詢各部門負責人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6、公司勞動合同內容應合法、有效,能公平、公正的體現公司和員工兩方的利益。 第二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行政人事部應負責勞動合同履行的跟蹤,定期檢查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2、因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客觀情況變化,或者員工個人情況、工作崗位調整,需要變更勞3、動合同內容的,行政人事部應及時組織調整變更,并按上述簽訂程序審批。 3、所有部門發生的涉及到員工勞動合同中權利、義務的事宜,均需先報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勞動合同出具處理意見后再按程序處理。 4、行政人事部在勞動合同檢查中發現需要解決的問題的,應首先擬定解決方案按程序報批,在最終批準前,不應采取任何措施,情況緊急確需立即采取措施的,應經過總經理同意。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2 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相關事4、項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法法規定執行。 4、行政人事部應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組織員工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對員工進行考核,并與員工溝通,做出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的書面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5、行政人事部應按總經理的審批及時辦理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和續簽的手續。 6、行政人事部應參照勞動合同法,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結合國家相應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進行論證,確保公司的處理公平、合法。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存檔 1、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勞動合同的存檔。 2、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都應保存至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二年備查,二年期滿報總經理審批后可銷毀。 3、行政人事部應保證存檔的完整性,除勞動合同文本外,與勞動合同5、簽訂和履行有關的所有資料都應一并保存。 4、勞動合同應作為保密文檔,除行政人事部主管人員外,任何人未經總經理審批不得借閱和復印。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 為確保公司運營計劃的實現,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水平,合理有3 效的運用人力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招聘需求 第一條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或員工離職需增補人員時,需提前一個月填寫申請(特殊情況時間可縮短)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審核,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同意后,實施招聘。 招聘甑選 第二條 行政人事部可通過兩種渠道補充公司人員: 1、內部選聘:在公司現有人力資源基礎上通過內部人員調整、員6、工自薦或競聘等填補職位空缺。 2、外部選聘:通過推薦、網絡和報紙廣告、招聘會、人才中介機構等形式進行選聘。 第三條 實施外部招聘時,行政人事部對應聘資料篩選后,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行政人事部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團隊協作、溝通技巧、個人發展潛質等,用人部門重點考察其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 第四條 涉及應聘人員的薪資、福利等有關待遇問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答,其他人員不得涉及。 第五條 復試的最終結果,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通知。 第六條 對于不能完全通過面試考察的崗位,可采用筆試等其它測試方式評定是否錄用。 第七條 復試合格者,到公司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以考察其4 身體狀況能否勝任所應聘7、崗位工作需要。 錄用原則 第八條 原則上錄用符合職位說明書任職資格或人員增補申請表上所要求條件的人員;要求身體健康,有發展潛力,與公司的發展和文化相協調。 第九條 不得錄用年齡未滿18周歲者。 第十條 直接經管財務、會計等重要工作的工作崗位不得聘用外埠人員。 第十一條 不得錄用曾因經濟問題而被解除職務者。 第十二條 不得錄用患有傳染性疾病而未治愈者。 錄用權限 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面試,擬定錄用人員,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錄用手續。 錄用手續 第十三條 新員工在入職前一天,行政人事部應通知相關部門做好職前接待準備工作; 第十四條 行政人事部必須在新員工入職當日進行崗前培訓,具體培訓內容8、包括公司情況介紹、任職部門情況介紹、企業文化與傳統、公司相關制度及薪酬發放標準等(必要時需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五條 新員工入職當日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入職手續。 第十六條 行政人事部收驗證件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若證件或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一個月內仍不能交全的將予以解除勞5 動關系。 第十七條 填寫公司員工登記表。 試用期 第十八條 公司錄用的所有人員原則上都應經過試用,新員工自辦理入職手續之日起進入試用期,員工的試用期為一個月。 第十九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所在部門經理應負責或指定專人負責崗位培訓,指導新員工盡快進入工作角色,達到企業期望的工作標準。 第二十條 行政人事部每月至少一次與9、試用員工及其部門經理溝通,了解其試用情況,全面掌握新員工的工作狀態。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不能達到公司標準的,部門經理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二條 試用期間,員工可以無任何理由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公司也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轉正 第二十三條 試用期結束前10日,新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如能完全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經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簽署轉正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滿,經評審符合公司員工標準者,員工辦理轉正手續后一個月內將其個人檔案調入本公司。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需要修訂的征求各部門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10、修訂。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6 第三章 員工異動與離職管理辦法 為滿足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發揮員工的潛能,逐步完善人力資源的動態管理機制,確保依照公司戰略和經營目標,適時對員工進行崗位調配,特制定本辦法。 員工異動 第一條 員工異動指公司員工在公司內部的崗位調整以及職位聘期的終止、解除等。員工異動根據公司工作需要,以崗位任職所需的要求為標準。 崗位調整 第二條 根據公司工作要求,需要對員工進行崗位調整的,由總經理決定后,行政人事部行文通知本人及調崗部門。 離職條件 員工離職須由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條 轉正后員工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員工解除的,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11、符合解除條件公司解除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也可以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作為對員工的通知。 第四條 員工違法、違紀等符合勞動合同中公司直接解除勞動關系條件的,公司直接解除勞動關系,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手續 7 第五條 員工離職前,所在部門經理應與員工本人進行溝通,了解其對崗位和本公司的意見和建議,并在員工離職申請表上簽批意見,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與離職員工進行面談,總結分析離職原因。 第六條 員工離職時須填寫工作交接單,依據公司工作交接管理辦法做好離職前的工作交接,將填寫好的工作交接單交行政人事部,進行薪資結算。 第七條 員工離職后20天內須將本人檔案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12、出。 第八條 員工無論因何原因離職,需遵守公司保密協議。 第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需要修訂的征求各部門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修訂。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四章 工資及支付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薪酬管理的目標是建立科學高效的薪酬制度,吸引、保留、鼓勵和獎賞高績效的員工,保障公司的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 第二條 薪酬設計遵循簡明化和科學化的原則。在薪酬管理過程中遵循如下原則:公平公正原則、競爭原則、激勵原則、經濟原則和合法原則。 第三條 員工所處級別及承擔職務為制定其薪酬的基本依據;薪酬制訂考慮生活費用與物價水平、地區和行業工資水平、勞動力市場8 的供求狀況。 工資、獎金及補貼13、 第四條 員工工資指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五條 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最低保障工資及相關補貼(如餐補)、各類社會保險(醫療、養老、工傷、公積金等) 第六條 公司除發放員工基本工資外,還根據員工季度工作績效情況向員工發放獎金,具體發放標準通過績效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季度考核方式,根據個人表現及季度工作完成情況綜合考評確定。 第七條 公司每月按照國家標準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北京戶口享受五險一金(五險: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及公積金,非北京戶口享受四險一金(醫療、養老、失業、工傷)及公積金。其保險金基數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第八條 員工每月按公司規定標準享受交通補貼。 第九條 員工每月按14、出勤天數享受工作午餐。 工資調整及發放 第十條 工資調整包括整體工資調整和員工個人因轉正、調動和晉升(降職 )而引起的工資調整。 第十一條 公司可以根據年度消費指數變化情況、勞動力市場供求變化、公司當整體效益等多項要素調整工資。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員工表現及實際工作需要調換員工崗位的,員工即按新崗位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員工薪資采用月薪制,于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 9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自入職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因工作需要,員工職位調整,于宣布生效之日起,執行新的職位薪資。 年終獎(年終雙薪) 第十五條 根據員工季度、全年度個人綜合考評,于年終對員工進行考核,年終15、雙薪發放基本工資部分和績效獎金部分,績效獎金成績98分以上(含 98),全額發放考核部分;90分至97分按分數百分比發放;80分至89分按分數百分比發放;70分以下(含70)不發放績效工資,由公司經營班子視公司實際情況最終決定。 第五章 加班管理辦法 為規范公司管理,鼓勵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高效工作,杜絕資源浪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適應范圍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除部門經理級別以上的公司員工。 加班的屆定 第二條 加班指公司員工在直接上級或間接上級的安排下,利用非上班時間執行工作指令的行為。 第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權依法安排員工加班。 第四條 根據勞動法規定16、,每月加班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未經批準及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工作而延時的,不屬于加班范疇。 第六條 加班分為三類:普通工作日加班、公休日加班和法定節10 假日加班。 加班補休 第八條 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應優先考慮安排員工補休。在公休日加班經審批后由部門計入補休卡,員工按相應天數進行補休,補休自加班批準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第九條 各部門每月需將補休情況隨考勤報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案。 加班報酬計算 第十條 若因工作需要,在一個月內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費:延時加班,支付員工加班日工資的150%;公休日加班,支付員工加班日工資的200%;節假日加班,支付員工加17、班日工資的300%;(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基本工資基數為標準。) 第十一條 加班日工資的計算按勞動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第十二條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周末值班人員給予100元/次補助,值班期間不另行發放加班費用。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需要修訂的征求各部門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修訂。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六章 績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確保公司經濟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完成,進一步加強績效考核工作,客觀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鼓勵員工提高自身工作水11 平,有效提升公司的整體績效,促進企業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正和客觀、真實18、的原則; 2、工作任務與績效薪酬掛鉤的原則; 3、工作計劃與工作業績并重的原則; 4、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 第三條 考核周期為每季度考核一次,季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每季度的個人績效情況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的內容:根據個人工作職責,填報季度工作總結、下季度工作計劃及本人當月出勤情況,由部門經理、管線領導、總經理評分。 對于表現突出的員工的,由部門經理、管線領導及總經理根據其表現,給予相應獎勵(不得高于110分) 第五條 考核的時間為季度考核:于季末最后一個月對以上三個月進行考評。 第六條 績效考評得分與獎金的關系 績效等級 績效得分 獎金發放比例 一等 98(含)以上 100%19、 二等 90(含)分至97分 按分數百分比執行 三等 80(含)分至89 按分數百分比執行 四等 70(含)分以下 無獎金 若員工一年內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績效考評等級為四等,則公司有權依據公司制度予以調崗或辭退。 員工的績效考核所得分值作為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考核成績還12 與年終雙薪結合。 第七條 因個人原因在考核期內辭職的以及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給予經濟補償的,無當季獎金。 第八條 每季度第一個月5號填寫季度計劃表每季度第三個月25號填寫季度考核表;其中員工季度出勤情況將占考核總成績權重10%,出勤情況由行政人事部統計填寫。 1、員工病假期間季度累計6天以內的病假,“季度考核表”中出勤項按20、10%權重計算考核成績;季度6天以上10天以內扣除表中出勤項5%權重;10天以上扣除本季度全部出勤權重(即10%)。 2、每季度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除5%權重;五次以上扣除本季度全部出勤權重(即10%);季度累計十次遲到、早退現象,扣除本季度績效考核成績。 3、每季度員工請事假超過三天以上五天以下扣除3%權重;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扣除當月出勤考核成績;年度累計事假15天以上的,扣除年終獎金。 第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需要修訂的征求各部門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修訂。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七章 福利管理辦法 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福利補貼,如服裝費、旅游費、過節費、降溫21、費、各項社人保險(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 13 第一條 公司在崗員工均可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相關節日享受公司發放的節日補貼;女職工在婦女節可享受半天假期及婦女節過節費;試用期員工享受其標準的50%。 第二條 公司每年將向在崗員工發放服裝費,具體數額按當年預算執行,根據崗位級別發放,不足全年的按月計算。 第三條 公司每年向在崗員工發放春季、秋季旅游費,具體數額按當年預算執行。 第四條 每年夏季、冬季,公司為在崗員工按一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供暖費福利,具體數額按當年預算執行,試用期員工享受其標準的50%。 第五條 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員工體檢一次,新22、入職員工需帶近期體檢證明到公司報到。 第六條 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午餐補貼,10元/日,以當月出勤天數計算。(根據市場情況,可于每年年初進行調整) 第七條 員工患病住院,并在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指定的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緊急情況除外)的,其醫療住院費用經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報銷部分個人支出部分,具體標準如下: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報銷個人支出部分的10%; 2、工作滿二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報銷個人支出部分的20%; 3、工作滿三年以上不滿五年的,報銷個人支出部分的50%; 4、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報銷個人支出部分的80%。 14 上述報銷范圍均不含自費藥品及不在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費用,公司有權規23、定限額,具體限額根據行政預算執行。 第八條 因工致傷的治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考勤與休假管理辦法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結合現代企業制度,為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工時利用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節 工作時間 第一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 第二條 公司每天工作時間為9:0017:00,公司有權根據季節變化和工作需要調整。 第二節 考勤 第三條 考勤是考核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據,又是公司開展正常工作和保障秩序的重要保證。 第四條 考勤采用員工打考勤卡和部門填寫考勤24、表相結合的方式,員工上班必須親自到指定地點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同時不能將卡隨身攜帶、不得涂改或自行簽署。 第三節 考勤標準 第五條 考勤包括按要求上班和遲到、早退、曠工,具體指: 15 1、遲到:上班晚到崗30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早退: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為早退。 3、曠工包括: (1)上班晚到崗或提前下班30分鐘至3小時的以曠工半日論; (2)上班晚到崗或提前下班超過3小時的以曠工1天論處; (3)代人打卡,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1天論處; (4)未經請假或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處。 4、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當在第二個工作日下班前向本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并由部門負責人25、簽名確認。 第六條 員工遲到、早退或曠工的,按下列標準扣發工資。 1、遲到、早退時間月累計超過1小時的,扣發半天工資;超過2小時的,扣發一天工資,依此類推。 2、曠工一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兩天扣發半月工資,曠工三天除扣發當月工資外,視為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四節 延長工作時間 第七條 員工應充分利用公司的時間資源,盡量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公司原則上不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加班)。如因自身工作效率及工作分配安排問題,在上班時間未能完成崗位工作責任書中規定工作內容而加班的,不予計發加班工資。 第七條 如確有工作需要或有突發性的工作任務,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填寫加班申26、請表,正常工作日下班后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才能計算加班。 16 第八條 每位員工加班時間原則上每月不起過36小時(含36小時),如有特殊情況,需報管線領導審批。 第五節 休假與請假 第九條 在公司任職期間,員工可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年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等休假。 第十條 國家法定節假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以員工入職日期為起算點),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天數按以下規定執行:(年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日計取) 公司工齡 每年休假天數 滿1年 5天 滿2年 8天 滿3年 10天 2、年假可分段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因工作需要可順延至三個月內休息27、;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的,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2、由于本人或家庭突發情況,來不及事前請假的,可電話向管17 線領導請假,但須于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3、事假每年不得超過15天,超過部分按曠工處理。季度累計事假5天(含)以上10天以下的,扣除當季獎金;年度累計事假15天(含)以上的,扣除年終獎金。 第十三條 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可申請病假,但須按正常請假手續書面申請并28、經有效批準;(病假二天以上的,需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如因病情緊急無法事先進行書面申請,可先電話向管線領導申請,并于病愈上班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2、根據員工在公司服務時間的長短,按以下細則支付其病假期間工資(當月2天以內病假按正常出勤日計算工資;3天(含3天)以上的病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 月累計病假天數3天月累計病假天數7服務年月累計病假天數累計病假天(含3天)以上7天天(含7天)以上限 2天 數超15天 以下 15天以下 少于2年 80% 60% 按北京市最2至5年 全額發放 90% 70% 低生活保障發放 5至8年 100% 80% 第十四條 婚假 29、1、員工符合婚姻法法定年齡,享受帶薪婚假待遇,但員工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日計取) 2、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18 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 第十五條 喪假 1、員工親屬去世,可享有帶薪喪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雙親2日,(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日。另外,外省(直轄市)員工可享有3日、本省(直轄市)員工享有1日路途假(單程400公里以上2日)。喪假逢公眾假期(如周日、法定假期等)的,不順延。(喪假期間按正常出勤日計取) 2、員工須事先提出申請,確30、因實際需要申請延長假期的,經批準同意的按事假處理。 第十六條 生育、哺乳假、產護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可享受90天的帶薪產假(發放基本工資部分,無績效獎金部分)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者須持醫院證明可增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員工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產假為15天,期間發放基本工資部分,無績效獎金部分 2、女員工產假期滿后,如有實際困難,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未經批準的,作曠工處理。哺乳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發放薪金。 3、產假期滿不申請延長的,每天給1小時哺乳時間至嬰兒一周歲,不扣發工資。 4、符合計劃生31、育規定的男員工可享有產護假,標準為15天。產護假可在嬰兒出生三個月內享有,產護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部分,無19 績效獎金部分。 5、有北京戶口的女員工,依據北京市生育保險規定,享有生育保險,具體依照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范圍及標準執行。 6、外地戶口女員工根據在公司服務年限,享有公司發放的相應產檢補貼: 年限 補貼 滿1年 600元 滿2年至3年 1000元 滿3年以上的 1400元 第十七條 所有休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管線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第十八條 凡請假的員工,應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妥當;無法自行安排的,必須報請上級指派其他員工接替32、。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需要修訂的征求各部門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修訂。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九章 培訓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適應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培養員工的就業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的培訓體系由兩部分組成,即新員工入職培訓20 和在職培訓。 第三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旨在使新員工了解公司概況和規章制度,認同公司企業文化,明確崗位職責,掌握業務技能,更好地適應未來工作。 第四條 支持培訓的目的是幫助員工更快地適應新環境的要求,以便能夠迅速開展工作,支持培訓應該在員工調動或調職等情況下安排。 第五條 當員工的崗位發生調動時,為其提供崗位技能支持培訓,該培訓由調入部門參照入職培訓中崗位技能培訓內容,擬定培訓內容和操作方法,組織實施。 第六條 當員工的崗位職能發生變化時,為其提供崗位技能支持培訓,該培訓由員工所在部門重新進行工作分析后,擬定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第七條 員工自行報名參加的學習、培訓,須提前在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經核準同意的,取得國家承認的相關證件后,按行政預算給予報銷費用或給予學習獎勵金。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需要修訂的征求各部門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修訂。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xx國際置業有限公司全體員工,自2008年8月8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