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員工績效考核及晉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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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12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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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店員工績效考核及晉級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對全體轉正員工的人事考核。(試用期內員工不參加考核) 第二條 目的本制度目的在于規范人事考核業務,根據員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現出來的能力、積極性、工作實績給予真實客觀的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給予公正的待遇。提高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能力。第二章 考核第三條 考核內容人事考核分能力、積極性、工作實績方面。第四條 考核種類1. 人事考核分事務人員和現場人員兩類。2. 事務人員以自我評價為參考資料,進行1、2次考核;現場人員沒2、有自我評價,經主管科長進行業務評定后再由副總決定,上報人事科。第五條 考核人與被考核人區 分 評價人 備 注自我評價 本人 評價人或被評價人如有工作變化,后任者在聽取前任的意見后再與考核。第一考核 主管科長 第二考核 副 總 第六條 考核時間與期間1. 每年度考核一次。2. 每年二月份準備工作,三月份考核評價,四月份工資兌現。第三章 評價第七條 能力評價1. 定義:指個人經長期工作積累起來的完成任務的潛在能力。2. 能力評價內容:理解力、實踐力、表現力、分析力、專門知識、綜合知識等。第八條 積極性評價定義:指員工個人的工作態度、責任心、協作精神、集體精神等。第九條 工作實績評價1. 指員工個人3、發揮自身的能力完成業務目標、任務等實際情況的綜合評價。2. 評定參照員工日、周、月計劃與實績表。第十條 評價標準1. 能力、積極性、工作實績各分S、A、B、C四個等級。2. 參考標準等級 能力與積極性 工作實績S 能力:在本崗位上能出色地完成任務 要求標準120%積極性:在本崗位上能起到模范作用 A 能力:能勝任本崗位的工作 100%積極性:在本崗位上起到一定模范作用 B 在本崗位上有一定不足之處 80%C 在本崗位有很大的不足之處 60%3. 評價等級分依次為:100、80、60、20。4. 等級的評定以被考核人所在崗位要求的能力、積極性、工作實績為標準,非相對比較標準。第十一條 考核人在考4、核時應遵循的原則1. 考核人必須參加提高考核能力的教育,提高對考核的認識,誠實地進行評價。2. 考核人要在平時對被考核者進行觀察,掌握被考核者的第一手資料3. 禁止在考核中出現過松、過嚴、懸殊過大等現象,公正客觀地對員工進行評價。第四章 程序及結果第十二條 考核程序1. 由人事科分發員工自我評議表、部門員工考核評分表。2. 收集匯總兩種考核表。3. 成立公司考評委員會:4. 組成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主管、人事科長;5. 事務人員根據員工自我評議表討論確定晉級對象。現場人員根據部門員工考核評分表逐一討論確定晉級對象。第十三條 晉級分數標準和人數比例各年度晉級基準:當年8月31日前入社人員5、晉2個級號。以后入社人員晉1個級號,此后按下表評分考核進行調整:1.事務職分數劃分 晉級幅度 晉級比例270(含)-300 級號+2或2以上 10%240(含)-270 級號+1 20%180(含)-240 0 60%180分以下 級號-1 10%2.現場職分數劃分 晉級幅度 晉級比例180(含)-200 級號+2或2以上 10%160(含)-180 級號+1 20%120(含)-160 0 60%120分以下 級號-1 10%第十四條 加減分加分:1. 工作成績突出,提出合理化建議,技術發明,改善減低成本或為公司爭得榮譽為公司作出很大貢獻。考核時可以加分。2. 工作期間一貫積極努力,考核時可以加分。3. 加分最高為60分。減分:1. 在考核期間損害了公司的榮譽或工作積極性不高,減30分。2. 遲到、早退滿三次以上每次扣5分;事假、病假滿三天每天扣10分。3. 根據懲戒種類進行減分:警告(20)減薪(40)停職(60)降職(80)。第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管理部人事科,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本制度自1998年8月1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