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機械企業員工工作績效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76327
2024-09-03
26頁
96KB
1、城際供電車間汽車綜合配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城際供電車間汽車綜合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1條 為使車間的汽車更好地為生產服務,提高車輛的利用率,保障安全行駛,降低能源消耗,特制定本細則。第2條 車間配置的汽車是為鐵路運輸生產服務的工具,以設備維護、搶險時運送人員及料具為主。第3條 汽車運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養修并重”的方針。堅持維護保養與計劃檢修相結合,專職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第4條 本辦法適用車間管內所有汽車(包括租用汽車)及汽車司機的安全管理。第二章 2、管理機構與職責第5條 汽車是關系交通、人身安全的重要設備,車間成立汽車管理領導小組:組 長:主任、書記副組長:副主任組 員:技術員、記工員。第6條 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職責:主任、書記負責全面管理工作;車間安全負責人負責監督機動車交通安全工作。第7條 汽車司機職責1認真學習、遵守國家有關機動車輛的政策、法令、法規、條例。2執行上級和段機動車輛管理的規章制度,杜絕公車私用、違章駕駛行為。3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區的工作安排,安全完成出車任務,做到文明駕駛,對汽車運用交通安全、防盜安全負責。4按機動車輛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正確的操作、使用機動車輛。5認真落實責任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任務,負責對責任車輛的維3、修盯控、驗收簽認工作。第三章 車輛的使用管理制度第8條 車輛使用的原則:合理有效、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第9條 車輛配屬工區負責人為汽車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指定一名兼職人員負責汽車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工區必須給每臺汽車設立一名責任司機,負責該汽車的使用及保養(保養標準見附件2),只有責任司機請、休假時,才能由其他兼職汽車司機值乘該汽車,汽車交接時原則上必須執行面對面車輛檢查交接,介紹本班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簽字。由于特殊情況不能執行面對面交接的(如當天夜間作業回來后需要休息時),當班汽車司機休息前必須將油、水情況以及存在問題記錄在交接記錄本上,接班汽車司機出車4、時必須先查閱交接記錄本,并進行核對后簽字確認。第10條 車間及工區用車,車間應指定專人負責派車,在汽車派用車記錄上登記。完成任務后,用車人簽認汽車派用車記錄,并交回車間(工區)保管。第11條 車間汽車由車間主任、支部書記負責派車,班組用車由工班長負責派車,派車要填寫汽車派用車記錄,汽車派用車記錄由班組存留一年。第12條 派車應根據任務的輕重緩急,統籌安排好用車計劃,同一方向的任務盡量安排一輛車完成,以降低消耗費用。第13條 出車前汽車司機必須查閱交接記錄本,了解上一班汽車運行情況,并按要求對汽車進行檢查,對影響行車安全的存在問題必須先進行處理,確認良好后方準出車。出車必須攜帶本人駕駛證及車輛各5、有效行駛證件,汽車運行過程中,車上最高職務者要做好安全監督工作,監督汽車司機駕駛行為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每次出車任務完成后,汽車司機要認真填寫汽車行車日志。收車后做好車輛的清潔保養工作。第14條 在沿線執行任務時,車輛應停放在工作場地。無法停放在工作場地時,要停放在可靠的停車場內,辦理停放保管手續。停放車輛必須鎖好門窗、方向鎖、開啟防盜功能,車輛證件及車鑰匙必須隨身攜帶。第15條 收車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做好防盜措施,車輛鑰匙、證件由專人統一保管。第16條 各配屬工區車輛只能在本工區管轄范圍內運用,如因生產需要超范圍派車,需征得主管領導同意。第四章 汽車司機管理規定第17條 依6、法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工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經段教育科考核合格,人勞科聘用后,才能擔任汽車駕駛工作。第18條 根據車間現場生產實際需要,聘用部分兼職汽車司機。兼職汽車司機的考評: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車間報人勞科審查,經教育科組織進行理論及實作考核合格后,由總工程師審批,人勞科發兼職汽車司機通知。第19條 班組專兼職汽車司機配備規定如下:1. 每臺汽車配二個兼職司機。2. 車間黨政正職、班組正工長不允許擔任兼職汽車司機。3. 擔任接觸網檢修作業的當班工作領導人不得同時擔任駕駛任務。第20條 兼職汽車司機與專職汽車司機同等管理與考核。第21條 汽車司機應當按照駕駛證注明的準駕駛車型7、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必須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第22條 每年所有兼職汽車司機參加人勞科的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確定是否續聘。 第五章 車輛的維修保養制度第23條 汽車修理貫徹以計劃檢修和狀態檢修相結合的原則。汽車修理分為:汽車大修、總成大修、臨時修理和零件修理四類。1. 汽車大修:對汽車各總成進行全面的恢復性修理,以恢復汽車的動力性、經濟性、可靠性和原有裝備為目標,使汽車的功率、技術狀況和運行性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專業標準和地方標準。2. 總成大修:對車輛某項或幾項總成解體進行修理,以恢復總成的技術性能為目標。3. 臨時8、修理及零件修理:是消除車輛在運行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應盡量結合一、二級保養進行。第24條 計劃預防性保養制度是保證汽車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的重要措施,必須按規定的周期對汽車進行保養、并做好保養檢修記錄。車間汽車保養分為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換季保養四種,保養內容見附件2:汽車維護保養技術標準。第25條 車輛大修、總成大修由各車輛配屬工區根據汽車的累積行駛里程、技術狀況和有關規定,向車間提出大修申請,車間根據技術科下達的大修計劃及車輛實際狀況安排具體的大修時間。第26條 汽車行駛中發生故障,司機應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如無法排除且影響行車安全的,不得再行駛,通知專業修理廠9、派人來修理或拖掛回廠修理。回段后按上述要求補辦審批程序。第27條 由于定點維修單位無法維修的車輛,或送修的車輛確需送特約售后服務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的,應報技術科及段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第六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28條 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汽車配屬工區進行設備、安全檢查(抽查),針對存在的交通安全問題,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并把檢查情況記錄在安全關鍵崗位檢查巡視登記本,具體要求如下:1. 主任、書記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2. 車輛使用管理工區負責人每周不少于一次;第29條 汽車配屬工區每月組織專(兼)職汽車司機安全業務學習不少于一天(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2小時。第30條 機動車輛實行安全10、責任監督崗制度:車上職務最高者為安全責任監督崗(職務相當時,安全責任監督崗由靠近汽車司機的副駕駛位人員擔當),行駛過程中要對司機進行安全提示,有權制止其他人員擾亂汽車司機正常駕駛的行為、語言,有權提醒司機安全文明駕駛車輛,發現有危及行車安全因素時,必須予以告誡、勸阻或制止,共同保障工作安全順利完成。第31條 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劣質輪胎,預防機動車行駛中“爆胎”導致惡性交通事故。第32條 落實汽車司機的出車前和收車后的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每次出車前要重點檢查燈光、制動、轉向、傳動、走行系統、雨刮器和倒車鏡各零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記錄。發現車輛故障應及時修復,消除安全11、隱患,嚴禁車輛帶“病”出車。第33條 汽車司機要認真執行國家及地方交通管理條例及規則,依法行車,自覺接受交警指揮和各級汽車監察人員的檢查指導,違章后應及時糾正,主動交納罰款。第34條 汽車司機出車前應充分休息,高速公路單程超過600公里的,必須配備2名汽車司機執行駕駛任務;高速公路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其它路段駕駛當天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確因工作需要超過連續駕駛規定時間的,必須配備兩名汽車司機。車間(工區)派車人派車前應充分預想本次出車任務的里程及時長,及時配備及調整駕駛人員,防止疲勞駕駛。第35條 汽車司機駕駛汽車時不能接打電話,如確因有重要事項需接打電話時(如電話連續拔入12、三次以上),可向車上最高職務者請示,同意后把車停靠在安全停車帶再接打電話。第36條 車輛外借或出租,必須經段交通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簽訂相關合同、協議,明確雙方所承擔的安全責任、租借期間設備維護保養責任。第37條 沿線工作生產場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地點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牌)。第七章 交通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處理制度第38條 機動車事故分為交通事故及設備事故。交通事故指在道路上行駛時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壞的事故;設備事故指因車輛自身故障引起的車輛非正常損失。第39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分以下等級:1.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13、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第40條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有關人員必須積極搶救傷者,尋找目擊者,并保護現場,盡快設法報告當地交警工區及單位上級主管領導,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工區處理。事故中只造成車輛損失無人員傷亡的,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報告和處理;遇有人員傷亡時,必須及時報告勞14、動安全監察工區,并按鐵道部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結案。第41條 發生機動車責任交通事故后,按公安工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確定的我方承擔的責任,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實行有限責任賠償制度。第42條 違反段管理規定私自動用車輛,發生事故,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并給予行政處分。第43條 汽車設備事故指車輛設備非正常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或安全性能并造成損失的情況。設備事故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一般事故:設備連續停機5天及以上或修復費用2000元及以上。重大事故:設備連續停機15天及以上或修復費用5萬元及以上。特大事故:設備連續停機30天及以上或修復費用10萬元及以上。第44條 發15、生設備事故當事人須在2小時內用電話向主管人員及技術科主管人員報告,主管人員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對隱瞞事故不報的,要追究責任工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第八章 資料臺帳管理第45條 車間建立全車間汽車臺帳、建立汽車司機培訓臺帳(資料),配屬工區建立其管轄汽車臺帳。1. 記工員臺帳:汽車履歷簿,汽車管理臺帳,汽車月報表、汽車費用登記表,設備檢查評比臺帳。2.工區臺帳:本工區細化管理辦法,汽車管理臺帳,汽車月報表,汽車檢修記錄本、汽車派車登記本,派車單。3. 非車間歸屬地工區臺帳:車間細化管理辦法、派車單。4. 每輛車上臺帳:行車日志、交接班記錄本(車間、班組設置)。第46條 各車輛配屬工區每月25日16、前統計汽車月報表(見附表2)遞交或發送至車間設備主管。第47條 使用管理:1. 對未經車間主任、書記或所在工區負責人批準而私自用車者,每次考核責任人100元,若造成事故者負事故全部責任和全部費用。3. 交通違章處罰金由違章汽車司機全部承擔,車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報銷交通違章處罰金。如臺帳記錄不清無法查明責任人的,由負責該車值勤的所有汽車司機共同承擔。5. 對交通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車輛配屬工區沒有按規定限期整改的,按問題的嚴重性每條考核責任人或責任工區50200元。第48條 車輛用油:將油料倒賣、送人、虛報油票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每次考核責任人300元,并視金額多少和情節輕重,交段紀委處理。第17、49條 汽車保養、司機業務、臺帳記錄:采取抽查方式,對檢查發現汽車保養、臺帳記錄不符合要求、未及時上報各種汽車報表或報表內容不準確,抽查汽車司機業務回答不出的,每次考核責任人50元。第50條 其它規定:1. 駕駛中接打電話、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非段專兼職汽車司機駕駛車輛、駕駛中不系安全帶,每次考核責任人50元。2. 班前班中酗酒的,經查實,每次扣200元,并立即停止其工作,如酗酒后出車,對汽車司機、派車人員按本規定加重處理。3. 車輛收車不入庫,下班后私自開回家或停放路邊、街口的每次扣100元,如造成車輛損壞或者丟失的,責任人負全部責任。4. 私攬運輸、私收運費的除追回全部收入外,另每18、次罰300元。第51條 安全獎勵:每年根據車間、科室的基礎管理、交通安全、保有車輛的投入產出效益等方面情況,對從事汽車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成績的車輛管理人員給予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資獎勵為輔的一次性獎勵。租用車輛管理辦法為規范車間租車行為,確保交通安全,結合車間租車實際,制定本辦法。一、租用車輛應具備的條件1. 車齡未超過6年,行駛里程未超過10萬公里2. 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尾氣排放達到國家標準。3. 車輛所有權為經營者所有,車輛登記與經營者名稱相符,行駛牌證在年審有效期內。4. 必須購置以下車輛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車輛損失險、車輛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司機及乘客責任險。二、選定長19、期合作的租車公司1. 技術科負責調查不少于兩家廣州本地租車公司,了解各租車公司提供的業務內容、車輛信息及保障條例,報主管汽車領導,確定一家長期合作的租車公司。2. 審查待合作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并復印備案。3. 建立租車使用反饋制度,每臺次車輛租用期限結束后,租用車輛的車間對租車公司的車輛性能狀態、故障維修處理情況及是否履行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評價,每年技術科對租車公司進行綜合評定后,報主管汽車領導,確定是否繼續合作。三、租車步驟1. 各車間凡需租用車輛,必須提前三天填寫租用車輛申請表,申請內容必須明確租車用途、租車時間及確定的駕駛人員。2. 將租用20、車輛申請表交技術科,技術科審核是否確實需要租用車輛,確認后由技術科呈交主管汽車段領導審核確認后,聯系租車公司。3. 選定待租車型后,由汽車班安全員檢驗待租車輛性能,技術科主管技術員檢驗車輛的行駛牌照、保險是否齊全有效。4. 對車輛性能及證照檢查無誤后,簽訂租車合同。5. 技術科復印車輛行駛牌證、保險備案,并建立租用車輛臺帳。四、租用車輛的使用1. 租用車輛帶汽車司機時,由租車公司的汽車司機全面擔任駕駛任務,特殊情況下(如租車公司的汽車司機在駕駛過程中突感不適)可由車間職工駕駛車輛,但必須先請示車間主任,同意后,進行交接方可代為駕駛車輛。用車工區指定一人負責監督該車的燃油及路橋費用,每次添加燃油21、必須由指定人員在場并簽字確認,每次出車所發生的路橋票、停車票及保管票由該次出車任務的工作領導人簽字確認。2. 只租用車輛不帶汽車司機時,用車工區必須指定人員駕駛該車輛,指定的汽車司機必須詳細閱讀租車合同上的有關條款(簽字確認),特別是關于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保險及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3. 車輛在租用期間,要按照車間既有汽車管理辦法對車輛進行檢查,每天檢查機油、剎車油、輪胎氣壓及冷卻液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寫派車單,登記行車日志。4.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按照租車合同上的要求按期將所租車輛送交租車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正常的保養、維護,如發現故障或異常,必須及時與租車公司聯系22、,對車輛進行修復,未及時修復時,可與租車公司協商替換同類型車輛。五、租賃雙方職責1. 出租方職責:(1)租賃期內,如汽車發生故障時,出租方要及時修理,如維修時間超過1天,第二天起出租方須另外提供相應車輛給承租方使用。因車輛故障發生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2)租賃期內,由出租方配備的汽車司機的工資、加班工資及伙食費用由出租方承擔。(3)租賃期內,車輛的一切維修費用(含日常維護和保養費用、故障拖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4)租賃期內,如發生汽車違章、被盜、遺失,以及因違章導致交通事故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5)租賃期內,汽車的年審、年票、保險費用由出租方承擔。2. 承租方職責(1)23、租賃期內,所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承租方承擔。(2)租賃期內,由于特殊情況,而由承租方派出汽車司機擔任駕駛任務期間發生的違章罰款,由承租方負責。(3)出租方配備的汽車司機的住宿場所,由承租方負責提供,但不負責提供生活用品。六、租車費用的管理1. 根據與租車公司的合同規定,車間只負責所租用車輛發生的租車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及保管費,當月發生的費用由租用車輛使用工區的記工員在次月報銷完畢,特殊情況時不超過兩個月。2. 車輛維修、保養及年審費用由租車公司負責,由于車輛故障未與租車公司聯系而自行到修理廠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汽車司機承擔。3. 違章罰款及由于人為因素(包括酒后駕駛)造成車24、輛損失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汽車司機承擔;無法查證責任司機的,由該車使用車間承擔。4. 租用車輛的車間記工員必須按時向租車公司交納租金,由于未按時交納租金所產生的違約金由該車間記工員承擔。七、交通事故處理1. 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論原因、責任及傷亡人員的歸屬,都必須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報告、謊報或隱瞞不報。2.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及時按地方交通工區、租車公司、所在車間主任、段主管汽車領導、安全科、技術科主管技術員報案,并保護現場。3. 按簽訂的租車合同上規定的交通事故處理條款進行處理。租用車輛納入車間汽車管理工作,本辦法沒有詳細規定的遵照段汽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汽車維護保養技25、術標準車間汽車保養分為: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換季保養。一、日常保養: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的以清潔、補給、安全檢視動態試驗為主的工作,由汽車司機負責執行。出車前的檢查:1. 了解車輛運用技術狀況,并檢查應檢修的項目是否已檢修完畢。檢查行車所需備件、證件是否齊備。2. 檢視汽車各部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燃油、機油、水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各潤滑點油潤狀況,必要時添加。3. 檢視輪胎外表和氣壓,不足時充氣。4. 檢查各連接部分是否牢固,電路、皮帶、機件無松脫,各部件總成正常,蓄電池清潔并保持通風孔良好。5. 檢查轉向橫直拉桿、轉向臂各接頭部分的連接和堅固情況。6. 檢查調整各操縱裝置行程。726、. 起動發動機啟動前檢查儀表報警燈是否有效,啟動后怠速升溫,檢查怠速運轉和加速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注意聽察發動機的各種轉速下運轉下有無異響,檢查各項儀表的工作情況。8. 檢查喇叭、指示燈、燈光及雨刮器的工作情況。行車中的保養1. 在汽車開始行駛時,檢查離合器和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正常,變速系統工作情況。2. 在行駛中,如遇有發動機或底盤有特殊異響或氣味,機油表壓力顯著降低(或報警亮燈),制動失靈,轉向機構失常,輪胎有嚴重漏氣或爆破者,應停車檢修,不可勉強行駛。3. 在中途休息或到站時,檢查汽車各部分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各主要連接機件和螺栓、螺帽有無松動或脫落。4. 檢查輪胎外表及氣壓,27、除去胎間或胎面上嵌入的雜物。收車后的保養1. 檢查各部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檢查油箱的存油量,加滿燃油。2. 檢查輪胎外表及氣壓,除去胎間或胎面上嵌入的雜物。3. 檢查、整理隨車工具及備件。4. 排除在行車中出現的所有故障。如有發現重大故障,應報送修理工區修理,該車停用。5. 擦洗車輛,保持車容整潔,按規定填寫行車日志。二、一級保養:除執行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理、潤滑、緊固為主要內容的技術保養工作,具體作業內容如下。1. 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紙質濾芯應清除灰塵。清洗機油粗濾芯濾,并加添機油至規定標準。清洗燃油濾清器,放出沉淀物。2. 按汽車潤滑圖規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3. 檢查曲軸箱28、變速器、分動器、后橋、轉向器的潤滑油平面和油質,視情況更換或添加。4. 檢查制動總泵貯液罐的制動液液面和質量,視需要加添。5. 檢查蓄電池電解液平面,視需要加添,并疏通通氣孔。6. 檢查扭緊半軸螺栓,輪胎螺帽,萬向節連接螺栓,傳動軸中間軸軸承支架固定螺栓。所有外露的螺絲進行緊固檢查。7. 檢查前、后鋼板彈簧有無折斷及騎馬螺栓和避震器的連接緊固情況。8. 檢查轉向器轉向橫直拉桿轉向臂各接頭的連接緊固情況。9. 檢查變速器、前后橋、手腳制動器等控制機構的連接緊固情況。10. 檢查發動機支架及其壓氣機、發電機、氣缸蓋、進排氣岐管、消聲器等的連接緊固情況。11. 對所有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檢查,消除斷路29、短路、包扎不嚴,固定不好的現象。三、二級保養: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項目外,以檢查、調整為主要內容的技術保養工作,具體作業內容如下。1. 清洗發動機外表,清洗時注意對電氣部分的防水處理。檢查油封及曲軸后軸承有無漏油現象。2. 視需要檢查調整發動機,檢驗氣缸壓力或真空度,必要時清除燃燒室積炭及研磨氣門、調整氣門間隙。3. 檢查調整噴油嘴噴霧情況。4. 用干凈的抹布擦凈分電器蓋內的污物,清除分電器觸點處的污物,消除觸點燒蝕的斑痕,檢查高速觸點間隙或電子點火系統的磁極間隙,潤滑分電器各潤滑點。5. 檢查調整汽車發動機的點火正時情況。6. 更換機油,清洗曲軸箱、集濾器、濾清器(包括燃油濾清器)、散熱器。30、7. 清潔發動機倉蓋,車門和行李倉的鉸接機構的油污,重新調整并潤滑上述機構。8. 檢查調整制動機構。9. 拆檢前、后輪轂軸承,更換或添加潤滑脂。10. 車輪翻面換位11. 檢查調整前輪及轉向機構。12. 檢修車架橫直梁,檢查和扭緊駕駛室各部連接螺絲。13. 檢查電氣設備的工作情況。四、換季保養:季節氣候變化前,車輛結合二級保養對汽車進行一次預防性保養。特別是進入冬季前,粵北地區的防寒保養要落實到位。冬季前保養工作內容如下:1. 檢查汽車全部技術狀況,增添防寒設備以防冰凍。2. 對發動機、變速器、分動器、轉向器應用冬季潤滑油,對輪轂軸承應換用低滴點潤滑脂(不可用機油稀釋的潤滑脂)。3. 根據不同31、地區溫度,在水箱添加耐寒不同的防凍液,以防冷卻系冰凍。4. 冬季蓄電池放電較多,因此必須提高發電機充電量,以補充蓄電池的電量不足。其方法是:調節發電機調節器的節壓器,使其在充電電路上的電壓較夏度略高此,一般提高0.6V。5. 適當升高化油器浮子室的油面高度和增加加速泵行程,使混合氣適應在低溫下工作。必要時在進、排氣歧管上加裝鐵皮保溫罩,對混合氣預熱,以便于點火。夏季前保養工作內容如下:1. 拆除專為冬季行車裝用的有關裝備。如發動機保溫套和進、排氣歧管上加裝的保溫裝置,然后檢查和調整汽車全部技術狀況。2. 對發動機、變速器、分動器、轉向器更換夏季潤滑油。3. 對輪轂軸承更換融點較高的潤滑脂。在必32、要時加裝機油散熱器。4. 檢查節溫器和水溫表的工作情況,以防冷卻水循環不暢,造成發動機在行車中過熱。5. 調整燃料系減少出油量,降低化油器浮子室油面高度和加速泵行程,從而適當降低混合氣濃度。 汽車易損件更換周期表部件及部件名稱更換周期(公里或時間)說明1.發動機部分正時皮帶(膠帶)5萬6萬傳動三角皮帶4萬機油及濾清器5千1萬根據使用狀況及油質調整燃油濾清器2萬4萬空氣濾清器濾芯(紙式)4萬 或2年清潔保養間隔60008000km防凍液2年火花塞2萬或1年(無三元觸媒器)、4萬或2年(有三元觸媒器)分電器觸點4萬清潔、檢查,必要時更換汽(柴)油軟管8萬沖洗、放出沉淀物汽油箱16萬沖洗、放出沉淀物33、氣門間隙2萬或1年(柴)、4萬或2年(汽)2.底盤及車身部分鼓式制動片每1萬公里檢查使用厚度極限1mm盤式制動片每1萬公里檢查使用厚度極限1mm制動鼓每1萬公里檢查磨損極限2mm制動盤每1萬公里檢查磨損極限2mm制動總分泵8萬或3年制動系軟管8萬或3年制動液4萬或2年DOT4離合器助力系統8萬或3年離合器助力系統油液4萬或2年DOT4動力轉向油液4萬或2年自動變速器油或Dexron自動變速箱油4萬自動變速器油或Dexron手動變速箱油6萬或2年API GL-4或GL-5差速器油6萬或2年API GL-4或GL-5輪胎花紋深度不小于1mm控制臂球頭節及防塵套8萬公里檢查必要時更換轉向桿球頭節及防34、塵套8萬公里檢查必要時更換離合器摩擦片、壓盤8萬公里檢查鉚釘深度不小于0.3mm3.電器及其他附件起動機8萬公里解體檢查更換損壞部件發電機8萬公里解體檢查更換損壞部件空調干燥罐8萬或3年汽車使用流程及臺賬填寫1. 使用人向主任、書記申請汽車使用。說明使用原因、目的地、司機名;2. 到信息組取汽車鑰匙和證件,填寫“派車單”、“汽車使用登記表”。(遇緊急情況,派車單、汽車使用登記表可收車后補填);3. 出車前的汽車狀態檢查,填寫“汽車交接班及三檢記錄簿”和“汽車行車日志”。(“汽車交接班及三檢記錄簿”和“汽車行車日志”填寫標準參照第一頁的填寫說明)。4. 收車后,填寫“汽車交接班及三檢記錄簿”和“35、汽車行車日志”。清掃車內衛生。5. 到信息組交回汽車鑰匙和證件。如果加油記錄的交回加油小票。汽車使用考核辦法1. 使用汽車沒經同意私自使用汽車(除到惠州南火車站接送人外) 。考核50元。2. 沒填寫“派車單”、“汽車使用登記表”、(“汽車交接班及三檢記錄簿”和“汽車行車日志”。每項考核20元。3. 加油后沒交回加油小票。每次考核20.4. 在使用過程,發現汽車故障,沒在“汽車交接班及三檢記錄簿”中的“記事欄”記錄。考核當值司機30元。5. “派車單”、“汽車使用登記表”、“汽車行車日志”填寫內容相一致。每處考核10元。6. 加油小票注明:車牌號,加油經手人,汽車公里數。每項考核20元。 XX城際供電車間 XX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