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目標管理推行員工績效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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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49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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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公司目標管理推行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總則1.1. 制定目的 為激發員工潛能,提升工作績效,從而提高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規章。1.2. 適用范圍 公司課級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標的建立、推行與追蹤、考核,均適用本規章。1.3. 權責單位 (1)總經理室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2 目標管理推行規定2.1. 目標設定階段2.1.1目標推行期間 (1)本公司推行目標管理制度,以每年度為一期。 (2)每年底11月12月為下年度目標設定時2、間。2.1.2目標設定依據 (1)總目標之設定應以公司年度營業目標與預算為依據。 (2)單位目標之設定應以總目標、上級指示、職掌任務為依據。2.1.3目標設定之基本原則 (1)上下級目標應相互連貫,下級目標應以完成上級目標而設定。 (2)目標設定應符合實際,具有可行性。 (3)目標之衡量基準應數量化,確屬無法數量化的,應有文字清楚表達任務、標準。 (4)目標設定應有時間性,即有起始及完成日期,并設定各階段達成之標準。 (5)目標設定要具有挑戰性。 (6)目標設定要具備可完成性。 (7)應注明目標達成之配合條件。 (8)目標設定應予書面化。2.1.4目標設定步驟 (1)由總經理召集部門主管協商制3、定公司總目標。 (2)由各部門主管召集本部門干部協商制定部門之目標,呈總經理核準。 (3)各部門干部與所屬部門人員協商制定本單位目標,呈部門主管標準。 (4)填寫目標管理卡。目標管理卡應包括下列內容: (A)目標項目及數值。 (B)目標的重要性。 (C)完成目標的工作計劃。 (D)工作條件或需其他部門配合事項。 (5)完成目標的工作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A)執行目標之方法與步驟。 (B)衡量目標達成之標準。 (C)開始及完成時間。 (D)負責人員與人力調配。 (E)其他說明事項。 如目標管理卡相關欄目不足填寫上述內容,可另附紙說明。 (6)目標管理卡一式三聯,經權責主管審核后,執行人自存一份4、,一份交直屬主管,另一份交總經理室存檔。2.2. 目標執行階段2.2.1實施工作計劃 (1)各級目標執行人員按照既定目標與工作計劃進度執行。 (2)目標執行人之直屬主管應予以充分授權,并提供必要之支援。 (3)目標執行人應以全力達成目標為努力方向,盡力而為。2.2.2目標追蹤 (1)目標執行人應每月填寫目標管理卡,作自我追蹤、檢討。 (2)目標執行人之直屬主管應與執行人作面對面的溝通,并就目標執行狀況作追蹤及問題檢討。 (3)總經理室負責追蹤、監督工作,各目標執行人應將經主管審核之目標管理卡交至總經理室。2.2.3目標落后處理 (1)目標執行困難,若純屬個別性,而不致影響公司總目標或單位目標之5、達成者,由目標執行人與其直屬主管檢討,提出改進對策。 (2)目標執行困難,將影響公司總目標或其他單位目標達成者,應由執行人之主管協調相關單位共同檢討對策,必要時在公司經營會議上或召集專會協商。 (3)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目標無法達成時,可由目標執行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及總經理核準后,準予修改目標。2.3. 考核驗收階段 (1)由目標執行人對目標達成成果作自我評價。 (2)由執行人之直屬主管與目標執行人作面談,進行成果評估。 (3)面談達成評估協議后,呈總經理審核。 (4)成果評估結果經總經理審核后,轉總經理室匯總、存檔。 (5)召開目標管理成果發表會。 (6)成果考核結果作為晉升、加薪等之參考資6、料。3 附件 【附件】01-1目標管理卡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 總則1.1. 制定目的 為使本公司對職工之考核,能符合獎懲分明及公平的原則,以激勵職工促進工作效能之提升,特制定本辦法。1.2. 適用范圍 凡隸屬本公司各部門人員之考核評定,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1.3. 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1.4. 管理單位 人事部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2 考核規定2.1. 考核區分 本公司職工考核分平時考核、年終考核與專案考核三類。2.1.1平時考核(月度考核) (1)各單位直接主管對于所屬職工,應依職工考核標準表所7、訂事項逐一伯正確之考核,并將每月之各項考核結果,密記于職工平時初考表內,并于次月三日前送管理單位,作為年度考核及專案考核之初核參考資料。2.1.2年終考核 (1)每年初辦理上一年度之考核。 (2)管理單位依據職工平時初考表、職工出勤和獎懲等資料予以核計,并填列于年度職工考核表內,分送各單位復審主管復核。 (3)各單位復審主管依據該年度考核表內資料,分別復核各項成績,并計算分等,密封送管理單位核查后,轉呈總經理核定。2.1.3專案考核 (1)在年度調薪或年終(中)獎金發放之前,得辦理專案考核,作為發放或調整之參考。 (2)專案考核之考績計算期間視狀況另行規定。 (3)專案考核辦理的作業程序同年度8、考核。2.2. 考核評分標準2.2.1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之評定項目及最高評分標準如下: (1)業績貢獻:60分。 (2)業務能力:20分。 (3)工作態度:20分。2.2.2年度考核、專案考核 年度考核或專案考核在復核時,除復核平時考核所列各項考核外,尚須加上出勤考核項目及獎懲考核項目。其評分計算結構如下: (1)年度考核或專案考核期間之平時考核平均發數,占總考核分數的80%。 (2)職工出勤所評分數占總考核分數的20%,其20分評扣計算如下: (A)遲到每次扣0.2分。 (B)請事假一天(不滿一天以一天計)扣0.4分。 (C)請病假一天(不滿一天以一天計)扣0.2分。 (D)早退每次扣1分。9、 (E)曠工一天(不滿一天以一天計)扣3分。 (3)考核計算期間曾受獎懲者,其考核應依下列規定加減分數: (A)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各加減9分。 (B)記功或記過一次者,各加減3分。 (C)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各加減1分。 (D)功過得相抵,但受獎加分不得超過100分。 (4)上述出勤分數由主管人事單位核計。2.3. 考核列等 (1)考核總分在90分以上者為A等。 (2)考核總分在8090分者為B等。 (3)考核總分在7080分者為C等。 (4)考核總分在6070分者為D等。 (5)考核總分不滿60分者為E等。2.4. 考核列等限制 職工考核列等應注意事項如下: (1)職工平時考核表成績均在8010、分以上,并有記功以上獎勵,且出勤基目分數在18分以上者,才得列為A等。 (2)職工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B等: (A)曾受記過以上處分,尚未抵銷者。 (B)出勤項目分數未達16分以上者。(3)考核列B等以上人數在每考核單位所占比例,不得高過15%。 (4)考核列為C等以下人數在每考核單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5%。 (5)于年度考核或專案考核期間,職工實際在職工時間未滿1/2,或停薪留職尚。2.5. 考核獎懲 年度考核或專案考核之獎懲如下:2.5.1年度調薪時 (1)A等:升三級。 (2)B等:升二級。 (3)C等:升一級。 (4)D等:不予升級。 (5)E等:降一級或解除聘用。211、.5.2年(中)終獎金 (1)A等:獎金系數1.5計。 (2)B等:獎金系數1.2計。 (3)C等:獎金系數1.0計。 (4)D等:獎金系數0.8計。 (5)E等:獎金系數0.5計。 【注】考核之獎懲幅度得視狀況隨時修改變動。【注】連續兩次年度考核列為E等之人員予以解除解除聘用處理。2.6. 核定權責 職工考核核定權責如下: (1)直接對總經理負責之部、廠、課主管,不予考核。 (2)職員、員工、干部由直接主管負責初核,由部、廠、室或課主管負責復核,復核后之考核密封送管理單位呈總經理核定之。2.7. 其他事項 (1)新進人員試用滿后,或在職職工調升職務試用期滿后,均應由各單位主管填報試用期滿考評12、表,密封送管理單位核查,作為歸等級與派任工作之依據。 (2)職工考核由人事部督導及復查,以期公平。 (3)考核人員均應以公正、公平的立場進行考核,不得泄漏或徇私,違者議處。 (4)職工考核表由人事部密存,除總經理及管理單位請客外,其他人員不得查閱。3 附件 【附件】02-1職工月度考核表 【附件】02-2職工考核表 【附件】02-3試用期滿考評表【附件】02-3姓 名單 位性 別工 號代 號年 齡學 歷考核期間 月至 月考核期間到職日年 月 日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年 月 日月 份 考 核第一( )月第二( )月第三( )月試用期滿考評總核定操行與品德工作意欲程度貫徹命令程度工作效率情形工作精確13、程度初 核 分 數復 核 分 數增 減 理 由核 定總 分薪 資 內 容試 用 薪 資調 整 后 薪 資職 等本 俸主 管 津 貼特 勤津 貼獎金全 勤 獎 金合 計差 異人 核事 定單 結位 果試用期滿考評為 等,擬正式錄用,成為正式人員,并依考評結果歸職等為:試用期滿考證為C等,擬延長試用期 個月,自 月 日至 月 日,期滿 后再予考評。試用期滿考評為D等,不予任用。備注1本表請于新進人員試用期滿(破月不予核計)當月月底密封送公司人事單位主管,徇私考評或泄漏成績者議處。2初考人員請注意考核規定,另外,出勤、獎懲不考核。復 核 人初 核 人職稱:簽章:職稱:簽章:試用期滿考評表總經理: 人事14、單位: 單位主管:員工晉升管理辦法1 總則1.1. 制定目的 為激勵職工努力上進,本公司職務升遷管道暢通,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辦法。1.2.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內二職等以上職工之晉升,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1.3. 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1.4. 管理單位 人事部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2 職階晉升規定2.1. 職階晉升條件 職階晉升系指一職等之二階升一階。2.1.1一般情況晉升 本公司職工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予以晉升其職階: (1)擔任現職階工作滿三年。 (2)連續一年內無C等以下之考績評等,后六個月至15、少有兩次以上被評定為A等。2.1.2特殊情況 本公司職工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者,得予以晉升其職階: (1)連續兩年考績被評定為A等以上者。 (2)其他特殊情況表現優良,如有重大可行性提案。 (3)人事部門主管簽核。2.2. 職階晉升申請流程 符合職階晉升條件者,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由部門主管(正經理)提報,轉人事部審核。 (2)人事部依據該員工人事現況資料簽注意見,呈總經理承認晉升之。 【注】人事管理單位得于必要時統一辦理晉階考試,作為晉升參考之依據。3 職等晉升規定3.1. 職等晉升條件 職等晉升系指不同職等之下職等擬升上職等。3.1.1一般情況 本公司職工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予以晉升其16、職等: (1)擔任現職階工作滿三年。 (2)連續三年內無C等以下之考績評等,提報前至少有兩次以上被評定為A等。 (3)可以勝任上一職等之工作者。3.1.2特殊情況 本公司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予以晉升其職等: (1)連續三年考績被評定為A等以上者。 (2)其他特殊情況表現優良,專案呈報經總經理同意。3.2. 職等晉升申請流程 符合職等晉升條件者,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由部門主管(正經理)提報,轉人事部審核。 (2)人事部依據該員工人事現況資料簽注意見。 (3)總經理簽核。4 注意事項 (1)晉升二職等以上者,須經人事部審批核定,人事部主管簽定。 (2)三職等由人事部審議核定,呈報總經17、理。 (3)四職等以上人員之晉升,由董事長承認。 (4)本公司得于每年七月份、次年一月份統一辦理職工晉升作業。5 附件 【附件】03-1員工職階晉升申請表 【附件】03-1員工職階晉升申請表日期: 姓 名工 號部 門原任職稱原任職階晉升職稱晉升職階 晉升原因:人事意見:董事長: 總經理: 人事部: 部門主管:說明:1部門主管于每年7月5日或次年1月5日前提出申請; 2人事審核; 3董事長或總經理核準。員工獎懲辦法1 總則1.1. 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獎懲標準激勵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職工之行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確的18、獎懲制度,以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進行順暢。1.2.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職工之獎懲,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1.3. 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1.4. 管理單位 人事部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2 獎勵規定2.1. 獎勵分類 本公司職工之獎勵分為下列五種: (1)嘉獎。 (2)記功。 (3)記大功。 (4)獎金。 (5)晉升等級。2.2. 獎勵標準2.2.1嘉獎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嘉獎: (1)全年從未遲到及曠職(工)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效者。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19、公者。 (4)有其他功績者。2.2.2記功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功: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等,建議改進經采購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4)檢舉他人違規或損害公司工廠利益者。 (5)有其他較大功績者。 (6)曾記二次以上嘉獎者。2.2.3記大功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大功:(1)對各項生產設備,有所發明或改進卓有成效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 (3)維護職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4)維護公司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害者。 (5)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6)曾20、記二次以上功獎者。2.2.4獎金或晉級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獎金或晉級:(1)對各項生產方法及品質之改進確有成效。 (2)連續服務滿五年考績優良(乙等以上),未曾曠職(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對于業務有特殊貢獻足為表揚者。 (4)曾記大功兩次以上者。 (5)有其他特殊功績者。3 懲罰規定3.1. 處罰分類 本公司職工之懲罰分為下列四種: (1)申誡。 (2)記過。 (3)記大過。 (4)免職。3.2. 懲罰標準3.2.1申誡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申誡:(1)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2)在禁煙地點吸煙者。 (3)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疏忽工作者。 (4)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21、微者。 (5)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6)未經許可,攜帶不必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7)涂寫墻壁、機器,有礙觀瞻者。 (8)出入公司廠區不遵規定或攜物品出入公司廠區,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9)其他違反規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申誡懲處者。3.2.2記過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過:(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有事證者。 (4)不經許可擅自越權做主,致公司工廠蒙受損失者。 (5)私生活未檢點,影響公司信譽或運作者。 (6)擅離職守,且22、虛報加班事宜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份利益有具體事實者。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躲臥休息或處理私事有具體事證者。 (10)其他違反規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申誡懲處者。3.2.3記大過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大過:(1)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泄漏生產或事務上機密者。 (3)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秩序有事證者。 (4)撕毀公告或公務文件者。 (5)擅自變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工廠蒙受重大損失者。 (6)拒絕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7)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廠23、蒙受重大損失者。 (8)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9)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進入工廠不聽勸阻者。 (10)其他有重大違反規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記大過懲處者。3.2.4免職 有下列業績之一者得予以記過:(1)利用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工廠信譽遭受重大損失有具體事證者。 (2)泄露公司工廠機密,造成重大損失者。 (3)貪污挪用公款,證據確鑿者。 (4)在公司工廠內互毆或毆人者。 (5)偷竊公司財物,證據確鑿者。 (6)請假期間內往他處工作經查明屬實者。 (7)一再不聽各級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且行為粗暴情節重大查證屬實者。 (8)故意破壞機件或損毀重要公物者。 (9)在公司24、工廠內聚賭或有傷風化之行為者。 (10)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廠或宿舍不聽勸止,致生事故者。(11)記大過滿兩次,且經公司核定者。 (12)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脅主管或以暴力威脅同事有事證者。 (13)非法罷工、怠工或鼓動他人怠工,有具體事實者。 (14)在外行為不端,被判處徒刑確定者。 (15)在工廠嚴禁吸煙場所吸煙且導致火災者。 (16)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級之行為者。 (17)參加非法組織,意圖破壞工廠有事證者。 (18)結伙糾眾,擾亂公司工廠秩序,具有事證者。 (19)未經請假無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無故曠工滿六天者。 (20)有其他違反法律規定之行為,情節重25、大者。4 注意事項4.1. 獎懲核定流程 (1)職工如發生符合獎懲標準等情事時,應由直屬主管提報獎懲呈報表,詳填發生時間、地點、事實。 (2)管理單位依據本辦法之獎懲標準,簽注意見于獎懲呈報表。 (3)管理單位呈送總經理裁后公布,并登記列入考績。4.2. 懲罰累計 (1)職工一年之內記申誡兩次,得作為記過一次。 (2)記過兩次得作為記大過一次。 (3)累記大過兩次且經公司核定者,得予以免職。4.3. 功過抵消 職工平日功過得于每年年終考績時,由管理單位相互抵消,其規定如下: (1)年度內嘉獎得與申誡抵消。 (2)年度內記功一次或嘉獎兩次,得抵消記過一次或申誡兩次。 (3)年度內記大功一次或記功兩次,得抵消記大過一或記過兩次。4.4. 移送司法部門 職工所犯過失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時,除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議處外,并得移送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辦理。5 附件 【附件】04-1獎懲呈報表【附件】04-1獎懲呈報表NO: 日期:姓名單位職稱呈報人時間地點事實申請內容事實經過處單理位經主過管定人獎事懲單依位據核總經理裁決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