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體員工考勤及紀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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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74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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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體員工考勤及紀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二、管理規定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2、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人事部門考勤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3.加班管理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定中所指3、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C.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D.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5、錄但無公司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E.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F.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A.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B.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6、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C.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D.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倒休A.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B.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C.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7、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D.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4.各類假期規定病假A.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B.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C.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8、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事假A.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B.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9、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C.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有薪節假日A.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B.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C.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D.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E.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注: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婚假需提10、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F.喪假,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注: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G.產假與哺乳假,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注: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男11、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H.計劃生育假,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注: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I.工傷假,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公司年假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A.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12、),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 B.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C.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人事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D.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4.請假制度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13、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14、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5.缺勤規定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曠工扣款規定:A.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B.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C.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6.其他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人力資源部XX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