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體員工考勤請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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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743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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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體員工考勤請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目的42適用對象43考勤管理制度43.1考勤準則53.2工作時間53.3 考勤方式63.4遲到、早退和曠工63.5工作期間外出63.6出差63.7未打卡63.8加班與調休63.9考勤管理63.10其他規定64請假管理制度93.1考勤準則53.2工作時間53.3 考勤方式63.4遲到、早退和曠工63.5工作期間外出6附件1:外出登記表錯誤!未定義書簽。附件2:未打卡申請單錯誤!未定義書簽。附件3:加班申請單錯誤!未定義書簽。附件4:調休單錯誤!未定義書2、簽。1 目的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加強對員工休假和請假管理,規范公司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公司內部管理體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2 適用對象:2.1 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全體人員(不包括經營管理團隊)2.2 請假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全體人員3 管理制度3.1 考勤準則所有在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準時出勤、認真工作,盡職盡責;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曠工等。3.2 工作時間: 3.2.1 工作時間為:9:0018:00;其中 12:0013:00為午休、午餐時間。(客服、物流等需要倒班的工作時間由部門另行約定)3.2.2 每天上班、下班各打3、卡一次,午休時間不需打卡。原則上員工應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崗前準備工作。3.3 考勤方式3.3.1 公司采用電子考勤系統(指紋考勤機)進行考勤管理。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嚴格實行指紋打卡考勤。 3.3.2 公司在相應辦公區域設立電子考勤系統數據接收端口,員工應在指定的數據接收端口處打卡考勤。3.4 遲到、早退和曠工3.4.1 員工未按時到崗或提前離崗,即視為遲到或早退。1.2.3.3.1.3.2.3.3.3.4.3.4.1.1 當月累計遲到不到3(含)次(且每次遲到時間不超過10分鐘),減薪20元/次。3.4.1.2 當月累計遲到超過3次(且每次遲到時間不超過10分鐘),或一次遲到超過10分4、鐘但不足30分鐘,減薪30元/次。3.4.1.3 遲到時間超過30分鐘(含)、不足1小時的,減薪40元/次。當月累計超過3次時,將另計為1小時事假。3.4.1.4 一次遲到時間超過1小時(含)視為半天(4小時)事假;當月累計超過3次時,另計半天(4小時)曠工。3.4.1.5 無故早退視為曠工:早退1小時內視為曠工半天,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1天。曠工期間按標準工資三倍扣除工資。3.4.2 曠工3.4.2.1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曠工行為:3.4.2.1.1 故意不打卡考勤的;3.4.2.1.2 無故缺勤(無考勤記錄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 3.4.2.1.3 擅自離開公司外出、又沒有辦理請假手5、續的;3.4.2.1.4 未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而又不上班的;3.4.2.1.5 假期已滿,未能按時上班且沒有正常續假的;3.4.2.1.6 不服從公司工作分配或調動,未按期到崗上班的;3.4.2.1.7 員工辭職申請未獲批準擅自離開的;3.4.2.1.8 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沒有事先征得人事行政部同意、且超過5個工作日沒有及時前來公司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或人事離職手續而無故離職的。3.4.2.1.9 無故早退的:早退1小時內視為曠工半天,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1天;3.4.2.2 曠工期間按標準工資三倍扣除工資。3.4.2.3 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4日或1年累計曠工達5日的,一6、律按嚴重違紀作即時辭退或除名處理,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3.5 工作期間外出3.5.1 因公外出辦事,需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1),注明往返時間,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并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外出。3.5.2 工作期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外出或未辦理請假手續,外出時間一律按曠工處理,外出時間1小時內的,視為曠工半天;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1天。 3.6 出差3.6.1 員工出差前,需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2),并將批復后的出差申請單送人事行政部備案。3.6.2 確因緊急情況(如臨時接到公司指定的出差通知,本人不在崗或正值休息日)來不及辦理出差手續的,可委托同事代辦手續,或本7、人電話電子郵件及鵬程網報文辦理申請,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3.6.3 對于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內其他辦公區域長期(半個月以上)工作的員工(非借調和內部調動),需參加工作所在辦公區域考勤管理。3.7 未打卡3.7.1 未打卡情況是指員工在上、下班時或加班后忘記打卡考勤,或者因在公司外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活動等特殊工作原因無法正常打卡的。3.7.2 員工因特殊工作原因未能打卡的,應在事后1個工作日內提交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的未打卡申請單(附件3),并在當日下班前送交人事行政部核實;超過1個工作日后補單的,人事行政部將不予接收。3.7.3 參加由公司或部門組織的在公司外的公司培訓、會議、活動時,可8、由組織部門或所在部門統一申請未打卡考勤。3.7.4 員工非特殊工作原因,忘打卡一次,減薪20元/次。3.7.5 員工按正常流程操作,但無法打卡或打卡不被受理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前往人事行政部報備,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有效。否則,一律視作未打卡。3.7.6 故意未打卡的一律視作曠工一天。3.7.7 因考勤設備故障無法正常打開的,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有效。3.8 加班和調休3.8.1 加班定義:3.8.1.1 員工因非崗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由公司或部門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臨時工作或緊急工作需要,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員工必須在非正常工作時間(指當天下班后工作到20:00以后或者公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不少于兩9、小時)完成的工作。3.8.1.2 員工出差期間、以及在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會議、培訓、活動等,原則上不計算加班時間。但人事行政部人員,如作為培訓講師,在工作時間以外組織培訓,可以計算加班時間。3.8.1.3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不安排員工加班。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需分管人事行政部領導最后審批后方可安排。3.8.2 加班管理 3.8.2.1 正常工作外的延時工作,且工作至20:00以后的方可計算加班,計算時間從18:30以后的實際加班時間開始計算。公休日、節假日的加班時間以實際到崗工作時間計算。其中,中午休息時間和下午下班后18:30以前為休息、用餐時間,早上9:00以前到崗的時間屬于正常上班行為10、,不計算加班時間。 3.8.2.2 加班時間計算從整點或半點時間開始計算、以實際發生的小時數為加班時間,計算加班時間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3.8.2.3 員工每月累計加班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3.8.2.4 員工加班應由本人或部門事先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單(附件4),注明加班事由,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分管領導不在公司的,需事后補簽),于當日下班前交人事行政部。3.8.2.5 加班時間計算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和打卡考勤記錄為依據核定,無打卡考勤記錄的一律不視作加班。3.8.2.6 有效加班時間應以人事行政部最后核準的實際加班時間為準。3.8.3 加班補貼3.8.3.1 非法定11、節假日加班的,統一以同等時間的調休沖抵,無其它任何形式的加班補貼或待遇。3.8.3.2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原則上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3.8.4 調休管理3.8.4.1 員工加班后由人事行政部出具調休單(附件5),調休單至加班后的一個季度內有效。加班后的一個季度內未調休完的,將作棄權或作廢處理。但確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和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可將延長一個季度有效期,但最遲不得超過本年度(第四季度發生的除外)。3.8.4.2 員工調休前,應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將已經批準的附有調休單的請假單打印,并在調休前送人事行政部核實后有效,未經許可的一律視作事假或曠工處理12、。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前調休的,需要電話申請得到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事后上班當天補辦手續。3.8.4.3 調休以半天為基本單位。員工申請調休,原則上不得連續超過5天,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期間不得超過10天(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春節期間除外,但仍不得超過15天)。連續調休2天內(含)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天-5天的調休需經分管領導批準; 5天(含)以上需總裁批準,且經人事行政部核實。3.8.4.4 所有調休時間均以人事行政部出具的調休單為準,員工加班后,人事行政部將在一周內出具調休單,員工申請調休時需附上調休單。3.8.5 補單或補假3.8.5.1 為嚴肅考勤紀律,所有請假、加班、調休等均應事先申請13、并獲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后有效,人事行政部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補單或補假。3.8.5.2 確因工作原因或特殊原因造成無法事先申請的,原則上不得遲于事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加班、未打卡申請手續,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后送人事行政部審核備案。超過一個工作日后補單或補假的,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的補單當月超過3次的,人事行政部將不予受理。3.8.5.3 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外出或出差期間無法簽署意見時,可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審批后報人事行政部核實。3.8.5.4 無故缺勤(無考勤記錄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期間,一律按曠工處理。3.8.5.5 不執行考勤規定、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公司查實后當事人將按嚴重違14、紀處理。3.9 考勤管理3.9.1 人事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工作的制度訂立、實施、督導和反饋以及考勤統計和分析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內各部門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3.9.2 公司月度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份。3.9.3 每月考勤統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在每月5日前匯總后提交各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在6日前接受員工申述,人事行政部接到員工申訴后將在一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告知申訴結果。考勤工資核算最終以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為準。3.9.4 不執行考勤規定、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公司查實后當事人將按嚴重違紀處理。3.10 其它規定3.10.1 請假、調休、出差等離崗申請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15、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員工離崗時間在1天以上的,離崗前請通過郵件形式告知業務關聯部門、人員,及其休假期間的工作或業務代理人。3.10.2 員工應自覺愛護考勤設備,嚴禁故意損毀,否則按嚴重違紀處理。3.10.3 員工應自覺有效打卡考勤,確保考勤記錄無誤,避免考勤記錄未顯示或沒有刷上。 4 請假管理制度4.1 休假和請假種類法定假、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工傷假4.2 請假手續4.2.1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按請假流程請假并獲得批準后,在離開崗位前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人事行政部核實備案,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4.2.2 員工因特殊原因(如臨時生病或遇突發事件、緊16、急事故等)無法事先請假的,在當日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獲批準后有效。如本人在當天下班前不能及時到崗或前來辦理請假手續,可委托部門同事或部門負責人代辦請假手續;本人上班當天,及時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審批后的請假證明。4.2.3 員工請假或休假期滿,沒有及時到崗上班或或辦理續假手續,超假期間視為曠工。4.2.4 員工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請假手續未獲批準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從離崗之日起計算為曠工。4.3 銷假4.3.1 提前銷假:根據已申請的休假時間,在休假結束前(逢節假日順延)返回工作崗位的,應在返回工作崗位當天內至人事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并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4.4 請假流17、程及審批程序4.4.1 法定假4.4.1.1 根據政府的規定,員工每年可以享有11天的法定假日。為有利于公司工作安排和方便員工,公司可能會對休假日期進行相應的調整。4.4.1.2 法定假日包括:元 旦:1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春 節:3天 (春節前后具體放假時間和期限由公司統一安排和規定)婦女節:3月8日下午半天(僅限在職女員工,若恰逢公休日,則不予補休。)4.4.2 病假4.4.2.1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時,若無可調休時間,則可申請病假;本人在公文流轉系統中請假,按照相關請假流程審批后方可有效。4.4.2.2 病假審批流程級別天數審批流程部門經理部門總監18、分管領導CEO分管領導部門總監1,3)=3部門經理1,3)3,30)=30部門主管及以下=30注:“”代表請假單所經節點。4.4.2.3 員工申請病假在2個工作日以上(含2個工作日)的,應在事前或事后在上班當日提供區縣級以上醫院的書面病假或醫療證明,醫院病假或醫療證明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后方可有效;急診病假不受醫院等級限制。 4.4.2.4 人事行政部有權要求申請病假者及時、如實提供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病歷記錄、住院證明以及相關費用單據以供審核。4.4.2.5 對于濫用病假政策或提供虛假醫院證明的員工,經人事行政部查實后,申請病假期間被視為曠工,并以嚴重違紀論處,直至辭退或除名。4.4.2.6 病19、假工資計算,以本人薪酬工資標準(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的50%為標準按天扣發病假工資;長期病休人員(病休期三個月以上)工資支付按照相關政策執行。4.4.2.7 年度累計病假超過40個工作日的,原則上不享受當年年終獎金獎勵,且當年不享受加薪政策。4.4.3 事假4.4.3.1 員工因有私事需請假處理且有正當理由的,而無可調休時間的,可申請無薪事假(即事假當日無日工資及一切補貼、津貼等)。本人在公文流轉系統中請假,按照相關請假流程審批后方可有效。4.4.3.2 事假審批流程級別天數審批流程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分管領導CEO分管領導部門總監=3部門經理=5部門主管及以下=5注:“”代表請假單所經節點。20、4.4.3.3 無特殊原因,員工申請事假原則上不得連續超過5個工作日,年度(指自然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4.4.3.4 當月事假連續超過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不再計入年終獎發放計算的月份范圍;特殊情況下,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及總裁批準者除外。4.4.3.5 年度(指自然年)內累計事假超過20個工作日的,只發放當年應享受年終獎的50%;超過30個工作日的,公司將取消其當年年終獎金享受資格。4.4.3.6 員工在試用期內,累計事假超過10個工作日的,將影響其試用期轉正考核結果。4.4.3.7 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而暫被停職、停工的,停職或停工期間按事假處理21、。4.4.4 年休假4.4.4.1 年休假的計算,累計工作1年(含進入公司前工作經歷)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 4.4.4.2 進入公司前無工作經歷的,在進入公司當年不享受年休假,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4.4.4.3 年休假的審批權限 級別審批流程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分管領導CEO分管領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部門中心經理(含)以下級注:“”代表請假單所經節點。4.4.4.4 申請年休假需按“整天數”計算,如不足整天的,核假時自動取整(如0.5天則按1天計算)。 4.4.4.5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22、休假的假期。 4.4.4.6 年休假有效期為1年,需在年休假規定有效期限內使用。 4.4.4.7 年休假原則上應一次性休完。 4.4.4.8 年休假限制條件,員工在當年年休假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4.4.4.8.1.1 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4.4.4.8.1.2 累計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60天以上的。 4.4.4.8.1.3 累計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90天以上的。 4.4.4.8.1.4 累計工齡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120天以上的。 4.4.4.9 確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員工休假的,可給予未休年休假補償(按國家規定天數計算需補償的年休23、假天數,不包含獎勵性年休假天數);本人自愿放棄的,不予補償。4.4.5 婚假4.4.5.1 員工試用期滿后,符合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并在公司任職期間開據結婚證書,且自開據結婚證書起一年內申請結婚的,可享受婚假。自開具結婚證書起一年后,員工不再享有申請婚假資格。4.4.5.2 員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需提前一周申請婚假。休假前應安排好本職工作,并在公文流轉系統中進行請假。4.4.5.3 婚嫁審批流程級別審批流程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分管領導CEO分管領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及以下 注:“”代表請假單所經節點。4.4.5.4 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可享24、有連續3天婚假(不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次結婚)結婚可享受連續10天婚假(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4.4.5.5 婚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4.4.5.6 自開據結婚證書起半年內,員工因工作原因完全放棄休婚假而正常上班的,由本人申請,公司可按照如下標準給予補貼:50%*( 月標準薪資/計薪日)*婚假期間工作日4.4.5.7 若婚假期間,因非工作原因未能休完婚假,而正常上班工作的,未休部分視做放棄,不再另外給予補貼。4.4.6 產假4.4.6.1 女員工試用期滿后正常生育,可享有連續90天(歷日,包括產前假天數)的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4.425、.6.2 女員工試用期滿后難產的(需醫院證明),可增加連續15天(歷日)產假,多胞胎生育的(需醫院證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歷日)。符合晚育條件(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可增加30天(歷日)產假。4.4.6.3 生育(以女方生育為準)男員工可享有3天(歷日)陪產假,在陪產假期間按全薪計發工資。4.4.6.4 女員工自然流產或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5天(歷日);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30天(歷日)。4.4.6.5 女員工應在其懷孕后3個月內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人事行政部提供懷孕證明,同時告知公司其預產期,以方便公司或部門提前安排其26、產假期間的工作。4.4.6.6 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自身健康原因或嬰兒健康原因不能及時正常上班的,憑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在不影響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不超過30天(歷日)的無薪事假。此項事假不計入第4.4.3項事假年度(指自然年)累計中。4.4.6.7 女員工申請產假原則上應在臨產前30天(歷日)左右申請。員工在休假前應安排好本職工作,填寫請假單按流程請假,并附上醫院證明。4.4.6.8 產假請假審批流程級別審批流程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分管領導CEO分管領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及以下 注:“”代表請假單所經節點。4.4.6.9 女員工在產假期間,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計發產假期間的津27、貼。4.4.6.10 女員工懷孕后,由于健康原因,可申請調換崗位,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減輕對懷孕女工的影響;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整的,員工應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個人或部門不得以懷孕為由申請或批準休長假(連續超過7個工作日或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對未經批準擅自休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4.4.6.11 女員工產假后,如果本人申請,按相關流程審批同意后,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其12個月的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從小孩出生之日開始計算)。4.4.6.12 懷孕女員工,確因懷孕原因造成身體嚴重不適而無法正常上班的,申請病假超過2天(含),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或兒童婦幼醫院的書面證明。4.4.6.128、3 以上條款只適用于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已婚女員工和已婚男員工。4.4.6.14 具體產假政策可參照當地政府的相關法規執行。4.4.7 喪假4.4.7.1 員工因親屬喪故,可享有如下規定的有薪假期:(需連續使用)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3個工作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個工作日4.4.7.2 喪假審批流程級別審批流程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分管領導CEO分管領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及以下 注:“”代表請假單所經節點。4.4.7.3 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4.4.8 工傷假4.4.8.1 具體情況參照國家規定的新工傷保險條例。4.4.9 其它假期:綜合管理部將按政府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適時進行調整和完善。4.4.10 除病假、產假、工傷假、年休假外,原則上任何休假時間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若其中含婚假、喪假,則不得連續休假超過15天(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特殊情況經總裁批準者除外。5 附則5.1 本管理制度是根據政府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5.2 為了保證政策的時效性、可行性和公平性,公司將定期修訂、補充和完善本制度。5.3 制度內涉及相關表格,員工可從人事行政部領取。 5.4 本制度自xx年4月1日試行,試行3個月。5.5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